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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大学公共卫生管理办法

邮电大学公共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江苏省高校公共卫生管理规范》等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各级领导、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和江苏省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

三、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

公共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服务师生健康”的原则,要动员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为学校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公共卫生工作主要任务

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监测师生健康状况;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监测和治疗;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监督学校饮食卫生状况,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学生宿舍的卫生状况;对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和影响学校人群健康的有害因素等进行监督;对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应急处理。

第三章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体系

一、校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学校已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任务和技术规范,建立卫生工作网络,制定学校的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二)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部门、各岗位的公共卫生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把卫生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三)定期组织公共卫生检查,消除卫生隐患,改善校内卫生环境条件,确保师生身心健康;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师生注重卫生意识。

(四)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的情况下,积极组织救治,保护现场,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做好相关调查取证工作。

二、公共卫生工作秘书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卫生活动,做好卫生宣传工作。

(二)熟悉各类卫生法律法规,配合职能部门完善各种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台帐。

(三)进行经常性的卫生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反学校卫生制度行为,预防和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四)一旦发生突发性公共卫生事故,迅速正确地做出反应,在校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学校的应急预案;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开展救治工作。

(五)学校出现突发性卫生事件时,迅速组织救治,重大情况应及时联系120急救中心或本地医院。

第四章公共卫生工作的职责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公共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各学院、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公共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各部门、学院具体职责:

(一)后勤管理处职责

1、负责学校的公共卫生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学校的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4、监督检查各部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安全隐患或卫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5、建立健全学校卫生资料档案。

(二)后勤服务集团职责

1、建立健全各项内部公共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

2、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3、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师生员工的健康档案,健康体检跟踪管理到位;

4、定期对后勤管理处托管范围内的卫生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行;

5、对全校师生开展公共卫生教育和培训;对食堂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卫生知识学习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

6、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当好领导的参谋,积极组织指挥救护或预防工作;

7、协助卫生防疫部门调查卫生事故发生原因,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8、组织交流卫生工作经验,促进学校各项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9、净化美化校园环境,营造健康文明的学习生活氛围;

10、加强对红十字分会等学生社团的业务指导。

(三)校长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有关信息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人事处职责

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年检和培训工作,确保外聘卫生专业技术员工持证上岗。

(五)宣传部职责

1、根据公共卫生有关法律法规,配合后勤服务集团定期做好预防艾滋病、传染病、控烟禁毒、食品卫生安全、意外伤害防范等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对外发布,特别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把握舆论导向和信息发布。

(六)学生处职责

1、负责学生宿舍区内的卫生工作;

2、组织制定和完善学生宿舍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3、监督检查宿舍管理部门对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安全隐患或卫生异常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4、对宿舍区卫生设施设备检查,确保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行;

5、对全体住宿生开展公共卫生教育,制定宿舍卫生管理办法,对违反卫生纪律的责任者进行处理;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协助卫生防疫部门调查原因;

6、建立健全学生宿舍卫生资料档案;

7、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当好领导的参谋,组织指挥救护或预防工作;

8、组织交流学生卫生管理工作经验,不断促进学校各项卫生工作的开展;

9、负责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减少心理疾患的发生。

继续教育学院对本院学生及学生宿舍公共卫生的职责参照学生处职责实施。

(七)教务处职责

负责将大学生健康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并按规定要求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

(八)财务处职责

负责将学校公共卫生日常工作经费纳入学校预算,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经费保障。

(九)保卫处职责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工会职责

根据学校公共卫生整体工作安排,协助做好教职工公共卫生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十一)团委职责

负责指导学生会、校红十字分会等积极开展学生公共卫生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公共卫生课外活动,提高学生公共卫生意识和防范能力。

(十二)体育部职责

1、负责按照国家体育卫生标准提出修建体育教学场地、购买体育器材的计划;

2、体育课进行的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3、认真组织早操和课外活动,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青春健身活动;

4、做好学生体质测定工作。

(十三)资产经营公司职责

1、负责对所属经营场所、摊点开展的业务情况进行管理;

2、定期对所属经营场所、摊点的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进行监管。

(十四)学院职责

1、负责建立学院、班级二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明确相应工作职责,积极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活动;

2、负责设立学院、班级公共卫生责任报告人;在本学院学生宿舍设立公共卫生监督员;

3、宿舍卫生督查员、公共卫生责任报告人发现学生有疑似食物中毒或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皮疹、腹泻、呕吐、咯血、黄疸等)时,应督促其就诊,若出现3名以上相同症状者,及时报告学院责任人,学院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迅速通知校医院进行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十五)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学校公共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隶属单位、服务场所的卫生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公共卫生管理、传染病防治、疾病控制等方面规章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师生日常卫生管理、健康状况监测、疾病信息报告等工作。

第五章公共卫生工作的检查监督

学校卫生监督检查采取主动接受省、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查和学校内部自我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后勤管理处、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单位将不定期组织对学校的卫生状况及传染病防控措施进行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向学校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视情况在全校公布。

第六章公共卫生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将公共卫生检查结果作为对各学院、部、处和学生班级等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二、加强对公共卫生工作的投入。

每年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作为预防、健康教育、体检,以及公共卫生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和改造等经费。

三、加强公共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进修培训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卫生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一、学校在年内无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对在学校公共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

二、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致使师生健康受到损害的,将追究直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八章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以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2:

AA邮电大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和保持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

传染性疾病、集体食物中毒、群发性疾病等。

二、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校园内蔓延。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

7.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制度,辅导员负责对所在班级学生(各二级单位指定专人对教职工)的缺勤情况进行登记,查明缺勤原因。

各二级单位对因健康原因缺勤的名单及时报给后勤服务集团,由门诊部医务人员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

与AA市及鼓楼、栖霞区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保持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期间,学校相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责任报告人:

3.报告时限及程序

门诊部、相关部门和个人发现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学校主管部门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时,门诊部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学校向省教育厅报告。

正常情况下,无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每月末各二级单位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或电话零报告。

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一)传染病事件的处置

1.一般传染病事件

如在师生中出现散发的、常见的如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相关二级单位立即与门诊部保持联系,门诊部医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传染病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向市(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嘱患者到专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根据不同情况,各二级单位配合门诊部对病人所在班级教室、宿舍、办公室等进行消毒。

必要时门诊部、各二级单位配合市(区)疾病控制中心对病人密切接触的人群进行筛查,查找原发病者和排除新的感染者。

(2)门诊部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

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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