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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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山西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012号)

公示85件。

太原市26件:

第十二批26件;大同市3件:

第十二批3件;

朔州市5件:

第十二批5件;阳泉市4件:

第七批1件,第十二批3件;

忻州市4件:

第十二批4件;晋中市9件:

第十二批9件;

吕梁市8件:

第十二批8件;临汾市6件:

第十二批6件;

长治市7件:

第十二批7件;晋城市4件:

第十二批4件;

运城市9件:

第十二批9件。

 

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012号2018年11月24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X140000************

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潞安集团漳村煤矿,在邕子村的风井,有2台20吨的燃煤锅炉,无任何环保设施,2017年取缔了1台,新上了1台燃气锅炉。

但是他们不用燃气锅炉,又偷偷点燃了燃煤锅炉,严重污染空气,希望尽早处理。

长治市襄垣县

大气其他污染

1.矿邕子风井项目位于侯堡镇邕子村东北侧200米,目前处于建设阶段。

2.为防止井壁冻裂、发生安全事故,特设置热风锅炉房给矿井井筒保温。

锅炉房原有两台燃煤锅炉(一用一备),其中1台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11月8日拆除替换为燃气锅炉,于2017年12月20日开始使用;另外1台燃煤锅炉也在2017年11月对主烟道、管道进行了物理切割,并进行了电源切断,不具备运行条件。

为了保证燃气锅炉平稳运行,又设置备用燃气锅炉一台(一用一备),备用燃气锅炉于2018年11月10日安装完成,处于待运状态。

不存在举报中反映的使用燃煤锅炉情况。

属实

2

X140000************

长治市郊区马场镇水上公园漳山灰场长期扬尘污染和工业废水直排地下水污染。

漳山灰场大部分工业废水偷放到潞城渠,剩余部分放到灰场直排,渗透到土地里。

章山灰场存放的粉煤灰露天堆放。

长治市郊区

水,大气土壤

1.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长治市郊区马厂镇安昌村村南,成立于2001年10月11日。

该电厂灰渣处置方法按要求采用干贮灰方式,气力除灰输送至安昌灰场堆存。

2.该灰场堆存灰渣采取苫盖加喷淋抑尘措施,道路采用吸尘车清扫,现场检查时全部苫盖,未发现扬尘污染问题。

3.该公司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排水作为安昌灰场喷洒抑尘水源。

灰场西北角设计有渗滤液回收竖井,可防止雨雪天气雨水携带粉煤灰外排,竖井涵管末端安装有渗滤液回收水池、回收水泵及自动回用喷洒水系统,回收后的雨水及竖井渗滤液用于灰场作业面喷洒抑尘,不存在工业废水外排问题。

4.潞城引水渠始建于1974年,以漳泽水库为水源采用混凝土封闭管道为潞城市供水。

该引水渠途径安昌灰场约800米,其标高位于灰场顶面约负20米位置,潞城引水渠在灰场界内没有设置开口处。

2018年11月19日,长治市郊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潞城渠在进入灰场下方前及潞城渠出口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长郊环监(污)字〔2018〕第072号)显示:

入水口和出水口水质均达标。

属实

3

X140000************

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岚水乡邵村,村民李小明在村中间养猪,规模一年比一年大,恶臭、排泄物污染严重希望取缔。

长治市长子县

大气

举报所述养殖户为岚水乡邵村村民李小明,1991年开始从事生猪养殖,2012年在自家宅基地内西侧扩建了两排猪舍,共计171平方米。

目前猪舍存栏87头生猪,其中能繁母猪1头,育肥猪86头(25公斤左右的35头,70公斤以上的51头)。

该养殖户为散养户,养殖场无围墙,地面未进行硬化,无粪污处理设施,粪便露天堆放在离南排猪舍不足5米处。

该养殖场无土地、环保、工商、动物卫生防疫条件等证件,养殖场紧邻居民区,堆放的粪便对周围的居民和环境卫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属实

1.长子县岚水乡党委、政府组织对养殖场产生的粪便和周边被污染的场地进行清理和覆土整治,截至2018年11月20日已整治完毕。

2.由于受近期“非洲猪瘟疫”影响,生猪销售市场途径不畅,长子县将加强协调,多措并举,于2018年12月5日前帮助养殖户对现有生猪进行销售处理并对猪舍进行拆除,恢复地貌。

4

D1*******1811180023

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河东村煤改气没有接通。

长治市长子县

其他污染

举报所述长子县丹朱镇河东村是长子县2018年“以气代煤”改造任务村,全村目前共计309户村民。

该村于2017年已经提前完成大部分燃气管道地埋、架空工作,且部分村民当年实现天然气炊事、取暖。

截止2018年11月18日,304户实现了通气取暖,剩余5户分别为王文芳、王旭刚、王明、王华波和王虎威。

其中,王文芳和王旭刚2户燃气壁挂炉已发放到家中,因两户距离主村较远,且地形复杂,施工难度大,工程推进较慢;王明、王华波、王虎威3户,2017年已经挂表入户,具备通气条件,但因今年安装的壁挂炉功率较大,与原入户管道不匹配,需要对入户管道进行停气整改。

属实

针对丹朱镇河东村5户村民未通气取暖的问题,长子县按照“先立后破”的原则,在不改变其原有取暖方式的前提下,督促燃气公司统筹施工队伍,加快施工进度。

截至2018年11月21日,河东村309户村民已全部实现了通气点火取暖。

5

D1*******1811180039

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聪子峪乡才子坪村村长、乡镇府书记、黄土坡煤业集团董事长三人强占村民的耕地,在耕地私挖乱采,破坏农田,多次向政府部门反映无人管。

长治市沁源县

生态

土壤

其他污染

1.沁源县聪子峪乡才子坪村村长史李斌、聪子峪乡党委书记孙春宝和黄土坡公司董事长王俊峰三人不存在强占村民的耕地、私挖滥采和破坏农田的行为。

举报人举报的是山西黄土坡鑫能煤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问题。

2.山西黄土坡鑫能煤业有限公司是“晋煤重组办发〔2009〕82号”文批准建设的整合矿井,该企业用地预审已于2013年6月经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批准,2018年10月26日,该土地报批的电子版已上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尚未办理征地手续。

3.风井项目占地9.9亩,其中村集体弃耕地8.42亩,其余为建设用地。

沁源县国土资源局曾于2014年6月对该企业占地进行行政处罚(沁国土资执罚决字〔2014〕第25号),处以4.553万元罚款。

2017年5月主井和配套洗煤厂项目占地16亩,地类为建设用地。

沁源县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4月已下达《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沁国土资执罚决字〔2018〕第63号),对该企业主井及洗煤厂项目占地进行行政处罚,处以10.5625万元罚款。

属实

黄土坡鑫能煤业有限公司土地征用手续电子版已于2018年10月26日报至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沁源县政府责成沁源县国土资源局加快用地报批进度,按规定办理该土地审批,消除违法状态。

1.沁源县政府责令沁源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作出书面检查,对分管副局长进行诫勉谈话;对聪子峪乡政府进行全县通报批评(沁政函〔2018〕48号)。

2.沁源县对才子坪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刘海英、时任村委主任史小岗的违规违纪行为予以立案调查(沁纪(监)立〔2018〕82号、沁纪(监)立〔2018〕83号)。

6

D1*******1811180046

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煤改电工程,施工作业噪声扰民。

长治市长治县

噪音

2018年长治县“以电代煤”工程共涉及4镇1乡19个行政村,计划改造2338户,实际改造2534户。

截止2018年11月15日,2534户全部改造完毕,工程已结束,目前进入试运行阶段,因此不存在2018年11月18日举报件中反映施工作业噪音扰民的问题。

属实

7

D1*******1811180033

山西省长治市潞矿集团五阳矿的污水站和电厂,污水未经处理排到漳河里。

从2017年3月份到现在一直没有处理,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也没有处理。

长治市襄垣县

1.该矿工业区生活污水处理站于2015年8月整体改造完毕进入调试。

2015年9月,襄垣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监测报告,结果表明排入漳河出口废水水质均符合一级A排放标准的要求。

2018年11月19日,现场检查时自动监控设施联网运行正常,2017年3月至今在线数据显示均未超标。

2.该矿生活区生活污水处理站于2015年4月整体改造完毕进入调试。

2015年6月襄垣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监测报告,结果表明出口排入漳河废水水质均符合一级A排放标准的要求。

2018年11月19日现场检查时自动监控设施联网运行正常,2017年3月至今在线数据显示均达标。

3.矿井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500m3/h,主要工艺为化学絮凝法,处理后的废水部分输送至五阳热电厂回用,部分排放。

调阅了2017年3月至今在线数据,结果显示均达标。

五阳热电厂的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后输送至五阳煤矿工业区生活污水处理站。

属实

8

X140000************

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陶村乡大尹庄村,十年前村庄遭到东坡煤矿开采造成大量耕地沉陷,80%耕地因沉陷不能耕种,44户村民居住房受到威胁不能居住,地面有大量裂缝,且有有害气体涌出。

请求督察组给予全体村民强大的帮助和支持,对反应情况给予督察。

朔州市平鲁区

其他污染生态

山西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因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于2016年12月11日停产至今。

1.经调查,山西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大部分井田范围在平鲁区陶村乡大尹庄村界内。

2008年-2016年间开采造成土地塌陷面积2402.4795亩,占全村总耕地面积的77%。

东坡煤业有限公司与乡政府已签订补偿协议,对2008年至2016年塌陷的土地逐年给予了补偿。

因该公司至今一直停产,2017年未兑付塌陷土地的年度补偿款;

2.大尹庄村委会委托山西省地质司法鉴定中心,经过实地勘验2017年4月30日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东坡煤业有限公司开采造成大尹庄村44户民房受损。

但东坡煤业对该《司法鉴定意见书》不认可;

3.经现场调查,在裂缝处未发现有害气体涌出。

2018年11月18日山西则一天诚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空气中CO、H2S、SO2等气体采样监测,2018年11月29日可出据监测报告;

4.东坡煤业有限公司对该村通村公路南北方向主干道的塌陷进行了维修,现村民出行畅通,不存在受阻现象;

5.自2010年起东坡煤业有限公司向大尹庄村村民进行吃水补偿。

2013年由政府出资,在该村打了一眼深井,解决了该村村民的生活用水问题。

属实

1.市国土局和朔城区、平鲁区政府要求该公司按照《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土地复垦方案》、《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从2019年1月开始进行修复治理。

2019年8月底前全部付清2017年以来未兑付的塌陷土地补偿款。

2.针对44户村民房屋受损争议问题,平鲁区陶村乡党委、政府召集村、矿双方进行了对接,由矿方会同村委会聘请更有权威的鉴定机构再次进行鉴定,依据鉴定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重复举报

9

D1*******1811180024

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市何家堡乡悟道村洪涛山有企业开山采石,质疑是否有合法手续。

朔州市怀仁市

其他污染生态

大同煤矿集团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占地面积298945平方米,投资7.8亿元,环保投资8395万元,建设有生产能力为4500吨/天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环保手续齐全。

采矿许可证号C1400002017027110143837(有效期至2047年2月13日);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晋)FM安许证字[2018]11887号(有效期至2021年6月24日),手续合法。

2018年11月20日调查时:

大同煤矿集团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采石场处于停运状态,建有1台生产能力900t/h的单段锤式破碎机,破碎机配有1套气箱脉冲袋收尘器,1个转载点配有1套收尘器;石料破碎后通过全封闭钢芯胶带输送机进入公司全封闭石灰石预均化库;采石场配备洒水车降尘。

建设内容与环评和环评批复一致。

该公司于2018年6月1日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整改方案,目前永久台段覆土工程完成80%,种植树木一千余株。

属实

10

D1*******1811180041

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张蔡庄乡大村窝村大唐风电站破坏了村里生态环境,在村西、村北修建风机塔,工程结束后没有将挖开的土地填平,破坏树木植被。

朔州市朔城区

生态

该问题反映的“大唐风电站”为大唐新能源朔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朔州利民20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设计建设150KW机组133台,现已建成117台,其余16台机组及项目的配套工程未建成。

该项目占地2.7016公顷,2016年1月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以晋政地字(2016)7号批准该项目用地2.7016公顷。

2015年6月29日,山西省林业厅以晋林资许准[2015]92号文对项目临时占用林地予以行政许可,同意临时占用朔城区林地33.8856公顷。

临时占用林地期限为2年。

同年9月11日,国家林业局以林资许准[2015]268号文审核同意该项目使用林地。

接到交办该群众反映问题后,现场调查发现该项目占用大虫窝村附近的5座风机塔基面积1.53亩为永久占地,临时占地86.78亩,占用土地补偿款已全部补偿到位。

临时占用林地正在恢复,存在逾期未恢复未归还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

属实

朔城区林业局2018年11月20日对该公司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朔区林罚决字〔2018〕006号),责令该公司半年内恢复原状,并处128166元的处罚,目前,大唐新能源朔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已缴纳了罚款。

11

D1*******1811180043

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北周庄镇金海洋洗煤厂将煤矸石倾倒在罗庄村村北的山沟里,存在刺鼻性气味,未按照环保三十公分层层碾压,三米覆土的方法去处理,没有修建排水渠,遇雨水天气会渗出黄色水体,污染地下水。

朔州市山阴县

水,土壤

大气

1.群众反映的“金海洋洗煤厂倾倒煤矸石在罗庄村村北的山沟”是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洗运中心矸石填埋场。

该填埋场位于中煤华昱工业广场西8.0km、罗庄村西北450米处的五梁沟内,占地面积0.27平方公里。

2017年1月25日山阴县环境保护局以山环审[2017]5号文件对该矸石填埋场建设项目环评予以批复。

2.现场调查时,该矸石填埋场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的挡矸坝、截洪沟、排洪管均已建成。

建设挡矸坝长5419米,填埋场南北两侧山坡上建有排洪渠8处,建有排洪管道约2000米。

环评要求按“矸石分层碾压,每层3m厚,每层顶部覆土0.5m并碾压”的方式处置矸石。

现场检查矸石确实是分层碾压至3米后进行了覆土,抽查矸石填埋作业区隔绝层5个点位,发现3个点位覆土没有达到0.5米,隔绝层覆土厚度不均匀。

检查矸石填埋场排洪管道出水口,没有排过黄色水体的痕迹,检查整个填埋场没有煤矸石自燃现象,没有闻到刺鼻性气味。

属实

针对该矸石场隔绝层覆土厚度不均匀问题,山阴县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山环听告字[2018]034号),责令该公司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规范处置煤矸石,拟处10万元罚款。

12

D1*******1811180006

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南域里乡堡泉庄村,用修路修坝的建筑垃圾把村民的菜窖填埋了。

朔州市朔城区

其他污染

土壤

2018年11月8日,经朔城区南榆林乡副乡长白欣及相关工作人员走访调查保全庄村村干部及常住村民,了解到问题反映菜窖具体位置在村民王胜旧宅大门外北侧,王胜与王文旧宅相邻,菜窖属原村民王文所有,王文在1990年就迁于神头镇大洼村。

因原邻居王胜院落在30年前就无人居住,年久失修,院墙塌毁导致王文菜窖被埋,不存在村里修路修坝时用建筑垃圾填埋的问题。

2018年11月18日经朔城区南榆林乡党委、政府有关人员到保全庄村现场复查:

确实不存村里在修路修坝时用建筑垃圾填埋王文菜窖的问题。

属实

南榆林乡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及保全庄村干部,一是耐心细致做相关村民思想工作,正确认识菜窖被埋的事实;二是如王文使用该菜窖时,乡村两级将安排专人帮助其修缮。

重复举报

13

X140000************

山西省阳泉市矿区洪城河桥南,有一家玉泉石材及木器加工厂,一天倒好几吨废材,2016年被列为散乱污企业,但至今仍然存在生产,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阳泉市矿区

土壤

1.2017年,玉泉石材厂被确认为“散乱污”企业,已按照要求进行了取缔,清理了石材、木料加工设备。

玉泉石材厂将营业范围由“加工销售石材、废旧物资回收”变更为“销售石材、厨卫洁具、套装门、建材、家具”。

矿区在2017年到2018年多次开展“散乱污”企业回头看专项行动,未发现生产痕迹。

2.2018年11月19日,现场调查未发现有留存的生产设备,现场环境卫生状况较差。

属实

我市责成该院落产权归属处北京铁路局石家庄车辆段简子沟运用车间于7日内恢复沿路围墙,并督促商户对院内环境卫生进行整治。

14

X140000************

山西省阳泉市盂县兴发煤业负责人以修建公路为名,在修路的沿线买村民的土地进行非法盗采国家资源,今年3月份先在盂县秀水镇西兰村买地开采露天煤矿,由于尘土飞扬,机器轰鸣,噪音大被村民制止。

兴发煤业负责人又到沿线南娄镇香河村买下200亩土地私挖乱采,把土地毁坏未挖出煤炭。

9月份,又返回西兰村再次强行挖煤。

因露天矿的开采,致使上千亩土地毁坏,扬尘、噪音严重,自然生态遭到严重破坏。

阳泉市盂县

大气

噪音

生态

土壤

1、举报内容中“修路沿线、秀水镇西兰村及南娄镇香河村私挖乱采情况”实为省道盂榆线绕城公路采空区治理及回收压覆资源工程。

该工程分两个区段,其中一区段(西兰段)位于盂县兴发煤业矿区范围内;二区段(下曹段)位于南娄镇下曹村西无主煤田范围内。

截至2018年11月19日,二区段未开工建设;一区段2018年4月13日停工,9月21日恢复施工。

期间国土部门多次实测,不存在越界施工行为。

2、经现场核查,目前治理工程实际占用香河村土地65.58亩,不存在买地、私挖滥采行为,举报内容所反映的问题也不属于开采露天煤矿问题,施工区域工程机械施工作业时存在群众反映的扬尘及机械震动噪音。

属实

1、责成山西晋盂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大道路及施工作业面喷淋降尘频次,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小对周边村民噪声影响,同时继续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2、截止11月19日该公司已对施工区域周边增加了防尘网及彩钢挡板(减小音频介质传播),施工作业面加设了雾炮机(湿法作业)、运输道路及施工作业面加强了洒水喷淋频次。

*

15

D1*******1811180008

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二道街不让居民烧煤取暖,煤改气从8月份到现在没有弄好,希望赶紧解决供暖问题。

涉嫌采暖一刀切。

阳泉市平定县

其他污染

冠山镇二道街不在我市清洁取暖改造计划范围内,经核实,该区域共有住户14户。

其中,7户居民已接入煤气并安装煤气锅炉,但2户因用户名与平定县煤气公司系统不符,导致无法供气点火,供暖时间延迟;其余7户在尊重住户意愿的基础上,妥善解决其冬季取暖问题,其中4户采取空调等方式取暖,3户搬离至别处居住。

属实

11月19日上午,经平定县煤气公司现场核实后,2户因用户名与县煤气公司系统不符导致无法供气点火的用户已经通气点火。

*

16

X140000201811130010(第七批)

山西省阳泉市盂县东梁乡石窑村,非法铝矾土窑使用散煤,烟尘污染;山上私挖乱采,粉尘污染。

阳泉市盂县

大气

生态

1.现场检查发现盂县东梁乡石窖村非法燃煤铝矾土窑一座,正在违法生产;

2.盂县东梁乡石窖村境内未发现私挖乱采行为,经进一步调查,群众举报“山上私挖乱采,粉尘污染”发生地实为盂县东梁乡石窖村与晋中市寿阳县解愁乡相邻处,按照市界,应属于晋中市寿阳县;

3.经寿阳县国土局、解愁乡人民政府、环保局联合调查,现场未发现私挖乱采现象,在西峪村距离边界约500米处有一生态恢复治理工程项目,该项目从2018年7月开始施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平整、回填,已于2018年11月20日完工。

属实

1.2018年11月13日,对经营非法铝矾土窑的当事人李卫军、苏茂泰依法实施行政拘留。

盂县东梁乡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2.2018年11月14日,盂县东梁乡政府、环保、公安、国土等部门联合对该处违法生产设施进行了拆除,并对原料、成品全部进行了清理,截止当日已全部完成拆除清理工作。

3.加大巡查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私挖乱采行为。

1.分别给予东梁乡人民政府2名副乡长通报处分。

2.分别给予东梁乡人民政府安监站站长和石窖村村支部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7

X140000************

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汾城镇峪口村李建社,在峪口村西南排洪水的河道口建立一家石灰厂。

该厂无任何手续,生产时产生的废气、粉尘严重影响村民生活,使得土地板结,无法耕种。

希望尽快取缔。

临汾市襄汾县

大气

土壤

举报中所述的“汾城镇峪口村李建社,在峪口村西南排洪水的河道口建立一家石灰厂”,经核实,该石灰厂位于襄汾县汾城镇峪口村与新绛县泽掌镇乔沟头村交界处,有两孔土制石灰窑,占地约1.5亩,主要设备有进料漏斗一台、输送带一套。

现场检查时该石灰厂未生产,周边无住户,四周耕地未发现土地板结现象。

经查,汾城镇峪口村李建社石灰厂无手续,厂区地面未硬化,有积尘。

属实

针对襄汾县汾城镇峪口村李建社石灰厂存在的问题,汾城镇政府对该石灰厂下达了《取缔通知书》(汾政发〔2018〕61号),同时,汾城镇对该石灰厂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

截止11月22日,汾城镇峪口村李建社石灰厂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完成取缔。

11月22日,根据有关规定,汾城镇纪委给予峪口村党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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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同煤集团临汾宏大豁口煤业公司,常年堆放在丁家庄村的煤矸石发生自燃,导致2位村民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希望能够清理矸石。

临汾市尧都区

土壤

大气

经现场调查发现,“临汾宏大豁口煤业公司常年堆放在丁家庄村的煤矸石发生自燃,导致2位村民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事件发生在2016年12月6日。

事件发生后,豁口煤业对两位死亡村民的善后事宜及其他3人的住院治疗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此矿为省属矿,事故发生后,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临汾监察分局进行了调查处理),尧都区环保局依法对该矿立案处罚拾万元整,豁口煤业制定治理方案对原乔儿沟矸石场遗留的煤矸石进行了规范化整治。

2016年12月29日,煤矸石已规范化整治完成,并已通过专家认定,不存在污染周边环境现象,已无煤矸石随意存放等问题,尧都区已于2016年12月9日将此问题处理结果按要求回复至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领导组。

2017年以来,豁口煤矿将产生的煤矸石在井底破碎后随低质煤一起销售,煤矸石存量极少,该公司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的连家窑村矸石场仅在该公司煤炭销售不畅时作为备用煤矸石场使用。

属实

1.截止2016年12月29日,临汾宏大豁口煤业公司已完成了举报所述煤矸石场整治工作,符合方案要求并通过了专家认定。

2016年12月30日,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该矿附近三个自然村、上风向、下风向8个点位一氧化碳浓度进行了多次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2016年12月,尧都区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

一平垣乡纪委书记、副书记对丁家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进行了约谈并要求其作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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