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优质民办中小学校评选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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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优质民办中小学校评选方案
2016年度深圳市优质民办中小学校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民办教育改革,优化我市民办教育进展环境,充分发挥优质民办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民办教育优质特色进展,依照《深圳市民办教育进展专项资金奖励和资助项目实施细那么》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原那么
依照公平、公正、公布的原那么,评选出一批办学理念先进、办学条件好、办学水平高、办学特色鲜明、办学阻碍力大、办学体会具有推行价值,学生、家长认可度和社会佳誉度高的优质民办中小学校。
二、评选方法
(一)依照学校办学学段按高中组(含高中、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组(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组进行分组申报和评选。
(二)通过学校自行申报,各区按得分高低推荐和交叉评分、社会评判、专家评审等程序,评选出39所优质民办中小学予以奖励,各组奖励名额如下:
高中组11所、初中组22所,小学组6所。
三、申报条件
(一)学校依法设立3年(含)以上,进展潜力良好。
(二)申报小学组和初中组的须通过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验收,申报高中组的须通过市一级以上学校品级评估。
(三)依法办学,教育教学治理标准,近3年无违纪违法办学行为,近3年年度检查合格。
(四)校园平安工作方法落实,近3年没有发生校园重大平安责任事故和阻碍社会稳固的事件。
(五)重视师资建设,按规定与教职员工签定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师德师风良好,近3年没有发生教师违法违纪行为。
(六)治理制度健全,相关办学证照齐全。
(七)财务治理标准,依照《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财务审计工作指引》的要求进行审计。
四、申报材料
(一)《2016年度深圳市优质民办中小学校评选申报表》(附件1,提交学校盖章的原件);
(二)学校近3年办学总结(提交学校盖章的原件,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发至,题目要求如下:
“XXXXX学校(学校全称)近3年办学总结”);
(三)通过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验收(小学组、初中组提交),或通过市一级以上学校品级评估(高中组提交)的批准文件(提交学校盖章的复印件);
(四)负责年检的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近3年年检得分证明(提交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原件);
(五)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校近3年来未发生平安责任事故或阻碍社会稳固的重大事件、近3年来未受到违法违规办学惩罚或通报、近3年来没有发生教师违法违纪行为的证明、2021年学校专任教师获长期从教津贴的人数、截至2016年春天学期学校教师本科学历、硕士学历、博士学历人数(提交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原件);
(六)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财务审计工作指引》(深教〔2020〕60号)的要求出具的学校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交学校盖章的复印件);
(七)区级以上课题立项或结题通知书(提交学校盖章的复印件);
(八)纳入学校得分项目的各类获奖、认定或挂牌项目,参加培训,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等证明材料(提交学校盖章的复印件)。
以上
(二)至(八)项材料依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提交。
获区推荐进入专家评审的民办中小学校,还需提交如下材料(具体名单和提交材料时刻另行通知):
(一)学校办学情形介绍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720P以上,MP4格式);
(二)校长陈述演讲PPT演示文档电子稿。
五、评选程序
(一)学校申报。
2016年8月20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民办中小学校,按相应组别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志愿申报(高中组尚未有高三毕业生的学校,按初中组申报;初中组尚未有初三毕业生的学校,按小学组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小学组按本区同类学校总数10%的比例推荐,初中组按20%的比例推荐(初中组含九年一贯制学校),高中组按45%的比例推荐(高中组含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推荐名额按四舍五入,不足1个的,按1个推荐,如某个组别无符合条件的学校,各区可将所分派的名额调配到其他组别,各区推荐名额见附件2。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学校申报,对学校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需要,可现场核查),依照审核情形,在《2016年度深圳市优质民办中小学校评选申报表》“区审核评分”栏作相应评分(该得分不计入总分,只作为推荐学校依据),并依照本区的分派推荐名额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信推荐学校,向社会公示5天无异议的,出具推荐意见和公示情形,加盖区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于2016年9月10日前连同申报材料报市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治理处。
(三)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交叉审核评分。
市教育局于2016年9月中下旬组织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各区推荐的学校进行交叉审核评分,得分按65%计入总分。
(四)社会评判。
2016年9月下旬,市教育局通过深圳教育微信平台,组织对推荐学校进行社会、家长中意度评判(时限3-5天),得分按5%计入总分。
(五)专家评审。
2016年10月,市教育局组建评审委员会(由教育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及治理干部组成)进行专家评审,专家通过观看参评学校的短片介绍、校长陈述演讲(限时8分钟,须配合PPT演示),结合交叉审核的得分情形,和学校提交的办学总结,进行现场评分和亮分,得分按30%计入总分。
(六)确信获奖学校名单。
市教育局汇总各时期得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信最终获奖学校名单,并发文发布,发放奖励金。
(七)组织获奖学校在媒体进行系列宣传报导。
组织获奖学校分批在我市相关媒体、教育自媒体等,对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功效、办学特色等进行宣传报导。
附件:
1.《2016年度深圳市优质民办中小学校评选申报表》
2.《2016年度深圳市优质民办中小学校评选推荐名额分派》
3.《2016年度深圳市优质民办中小学校评选专家评审评分标准》
附件1
2016年度深圳市优质民办中小学校评选申报表
申报组别:
组
申报学校(盖章)
办学许可证号
开办时间
年月
办学地址
学校等级
□省一级学校□市一级学校
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是□否
现有学生人,其中高中人,初中人,小学人
现有教职工人,其中专任教师人
评分项目
分值
内容
(学校填写)
区审核评分
交叉复核评分
评分办法
年检5
5
2013年度年检得分,2014年度得分,2015年度得分,3年平均得分。
近3年年检平均得分:
90分≤≥85分,得3分;89分≤≥95分,得4分;94分≤≥100分,得5分。
办学投入10
10
(按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填写)2013年新增资金投入万元,新增固定资产投入万元;2014年新增资金投入万元,新增固定资产投入万元;2015年新增资金投入万元,新增固定资产投入万元。
万元≤近3年平均新增投入现金和固定资产投入合计<500万元,得2分。
万元≤近3年平均新增资金和固定资产投入合计<800万元,得4分。
万元≤近3年平均新增资金和固定资产投入合计<1000万元,得6分。
4.近3年平均新增资金和固定资产投入合计≥1001万元,得10分。
办学成绩30
30
(同一项目,按最高获表彰级别计算)学校近3年获区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表彰项,获市级项,获省级项,获国家级项。
学校通过市级教育行政(教育督导)部门各类办学水平评估项,通过省级项,通过国家级项。
1.获区级表彰每项得2分,市级每项得4分,省级每项得6分,国家级每项得8分。
最高得20分。
2.通过市级评估每项得2分,省级每项得3分,国家级每项得4分。
最高得10分。
3.上述两项累计记分。
队伍建设35
3
(按2015年审计报告数据计算填写)2015年师生比:
小学:
,初中:
,高中:
。
小学组≥1:
19、初中组≥1:
16、高中组≥1:
14,得3分。
5
(只计算在我市民办中小学从教满三年以上教师)2015年获长期从教津贴教师占全校教师总数%。
≥70%,得1分;≥80%,得2分;≥85%,得3分;≥90%以上,得5分。
8
(截至2016年春季学期)本科学历教师人,占全校教师总数%;硕士学历教师人,占全校教师总数%;博士学历教师人,占全校教师总数%。
小学组: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比例:
≥50%,得2分;≥60%,得4分;≥70%,得6分;≥80%,得8分。
初中组:
1.本科学历人数比例≥60%,得2分;≥70%,得3分;≥80%,得4分;≥90%,得5分。
2.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数比例≥3%,得1分;≥15%,得2分;≥6%,得3分。
3.上述两项累计记分。
高中组:
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数比例≥5%,得2分;≥10%,得4分;≥35%,得6分;≥15%,得8分。
8
(按财务审计报告填写)2015年教职工经费支出占办学总收入的%;2015年专任教师月平均工资元。
年人员经费支出占办学总收入比例:
≥40%,得1分;≥50%,得2分;≥60%,得3分;≥70%,得4分。
年专任教师月平均工资与我市2015年度民办教师工资指导价位(小学:
3934元,初中:
4485元,高中:
7702元)比较:
超过200元,得1分;超过500元,得2分;超过900元,得3分;超过1400元,得4分。
3.上述两项累计记分。
3
(按学校大多数教职工购买的险种计算)2015年教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购买险种个。
2015年是否为教职工购买了住房公积金(是/否);是否为教职工购买其他补充养老保险(是/否),补充养老保险名称:
。
1.购买3个险种,得分;4个险种,得1分;3个险种+住房公积金,得分;4个险种+住房公积金,得2分。
2.购买了其他补充养老保险,得1分。
3.上述两项累计记分。
8
近3年来董事长(董事)参加区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培训人次;近2年来校长(副校长)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培训人次;近1年来教师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培训占本校教师总人数的%。
1.有董事长(董事)参加培训1人次以上,得2分。
2.有校长(副校长)参加培训1人次,得1分;2人次,得分;3人次以上,得3分。
3.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人数达教师总数30%,得2分;达45%,得分;达60%以上,得3分。
3.上述三项累计记分。
课题研究15
15
2013年承担国家级课题项、省级课题项、市级课题项、区级课题项;2014年承担国家级课题项、省级课题项、市级课题项、区级课题项;2015年承担国家级课题项、省级课题项、市级课题项、区级课题项。
1.有立项或结题的区级课题,每项得2分;市级课题,每项得4分;省级课题,每项得6分;国家级课题,每项得8分。
2.上述三项可累计计分,同一个课题按最高等级计一次分,最高得15分。
办学特色10
10
学校获区级及以上政府及教育部门认定或挂牌的项目有:
。
获区级及以上政府及教育部门认定或挂牌的下列项目:
德育示范学校、科技教育特色学校、课改特色学校、体育特色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校园文化特色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综合素养培养试点学校、教育科研基地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好课程入选学校、创客实践室入选学校、优秀科技社团入选学校、学生探究性小课题入选学校。
每项得1分,最高得10分。
得分
交叉复核得分:
分,社会评价得分:
分,专家评审得分:
分,总得分:
分
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意见和公示情况
(盖章)
审核人:
日期:
年月日
附件2
2016年度深圳市优质民办中小学校评选
推荐名额分派
区
小学组
初中组(含九年一贯制学校)
高中组(含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合计
市直属
1
1
福田
1
1
2
4
罗湖
1
2
1
4
南山
1
1
1
3
宝安
1
7
5
13
龙岗
2
10
2
14
光明
1
2
1
4
坪山
1
1
1
3
龙华
1
4
1
6
大鹏
1
1
总计
10
29
14
53
附件3
2016年度深圳市优质民办中小学校评选
专家评审评分标准
项目
分值
办学理念
10
学校特色和风格
20
学校办学成果
40
学校办学影响力
20
办学经验可推广性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