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部标准公路工程名词术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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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部标准公路工程名词术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部标准公路工程名词术语--1

StandardofTechnicalTermsforHighwayEngineeringJTJ002-87

 

 

主编单位:

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批

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施行日期:

1988年1月1日

 

编制说明

《公路工程名词术语》编制工作始于1981年,系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王清池、王鸣岗、李章昭、毕旌扬等负责起草,1982年编出了初稿,发送到各省、市、自治区交通厅和有关设计、科研和大专院校等单位广泛征求意见,于1983年编出了第二稿,并于当年在四川峨嵋召开了有公路系统、城建系统及大专院校等35个单位参加的讨论会,会后根据讨论的意见又做了整理修改,于1984年完成了送审稿,1985年1月交通部公路局以(85)公路技字5号文对送审稿做了批复,提出了进一步修改补充的意见,随即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组织曹家庄、樊凡、何修美、孙立仁等对送审稿重新做了修改,于1985年11月在江苏镇江召开了评议会,会后又做了整理补充修改,最后完成了定稿工作,报交通部批准。

本标准分十四章,共收词目924条。

前三章主要是一般性名词术语和部分交通工程方面的词,其中第一章一般术语,第二章公路类型,第三章公路交通。

第四至十一章主要是与工程实体有关的名词术语,其中第四章公路组成,第五章勘察与选线,第六章路基工程,第七章路面工程,第八章桥涵工程,第九章隧道工程,第十章养护与管理,第十一章工程材料与试验。

后三章是试验仪具、施工机具和交通管理方面的名词术语,其中第十二章检测仪具和材料试验仪具,第十三章施工机具,第十四章交通管理。

本书书末还附有中英文名词对照。

 

第一章一般术语

第1.0.1条 公路

联结城市、乡村和工矿基地等,主要供汽车行驶、具备一定技术条件和设施的道路。

第1.0.2条 道路

供各种车辆(无轨)和行人等通行的工程设施。

按其使用特点分为公路、城市道路、林区道路、厂矿道路及乡村道路等。

第1.0.3条 公路工程

以公路为对象而进行的规划、设计、施工、养护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及其所从事的工程实体。

第1.0.4条 公路网

一定区域内相互连路、交织成网状分布的公路系统。

第1.0.5条 公路(网)密度

一定区域内的公路总里程与该区域面积之比。

第1.0.6条 公路等级

根据交通量及其使用任务、性质,对公路进行的技术分级。

我国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将公路划分为高速公路和一、二、三、四级公路。

第1.0.7条 公路自然区划

根据全国各地气候、水文、地质、地形等条件对公路工程的影响而划分的地理区域,用以为路基、路面设计和路线勘测提供有关参数。

我国现行《公路自然区划标准》中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自然区划图》。

第1.0.8条 公路用地

为修建、养护公路及其沿线设施,依照国家规定所征用的地幅。

第二章公路类型

第2.0.1条 高速公路

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道,并设有中央分隔带,全部立体交叉并具有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与管理设施、服务设施,全部控制出入,专供汽车高速度行驶的公路。

第2.0.2条 等级公路

技术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公路。

第2.0.3条 辅道

设在公路的一侧或两侧,供不允许在该公路上与汽车混合行驶的非机动车辆、拖拉机等以及准备由出入口驶入该公路的汽车行驶的道路。

第2.0.4条 干线公路

在公路网中起骨架作用的公路。

第2.0.5条 支线公路

在公路网中起连接作用的一般公路。

第2.0.6条 专用公路

由工矿、农林等部门投资修建,主要供该部门使用的公路。

第2.0.7条 国家干线公路(国道)

在国家公路网中,具有全国性的政治、经济、国防意义,并经确定为国家级干线的公路。

第2.0.8条 省干线公路(省道)

在省公路网中,具有全省性的政治、经济、国防意义,并经确定为省级干线的公路。

第2.0.9条 县公路(县道)

具有全县性的政治、经济意义、并经确定为县级的公路。

第2.0.10条 乡公路(乡道)

主要为乡、村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公路。

第2.0.11条 辐射式公路

在公路网中,自某一中心向外呈辐射状伸展的公路。

第2.0.12条 环形公路

在公路网中,围绕某一中心呈环状的公路。

第2.0.13条 绕行公路

为使干线上的行驶车辆避开城镇或交通拥挤路段而修建的公路。

第三章公路交通

第一节 交通结构

第3.1.1条 交通结构

在一定区域内,构成公路交通各种特征的总称。

包括交通流、交通量、交通组成以及决定交通性质的其他因素的特征。

第3.1.2条 交通组成

在交通流中各类运行单元的数量及其所占百分比。

第3.1.3条 混合交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车辆与行人,在同一行车道上混行的交通状态。

第3.1.4条 交通流

公路上车流和人流的统称。

第3.1.5条 交通流理论

分析研究交通流特性及其规律的理论。

第3.1.6条 车流

众多车辆在车道上连续行驶所形成的具有流体运动特性的状态。

第3.1.7条 车流密度

一个车道单位长度内某一瞬时存在的车辆数,以辆/公里表示。

第3.1.8条 车头间距

在同一车道上行驶的车辆队列中,前后相邻两车车头之间的距离。

第3.1.9条 车头时距

在同一车道上行驶的车辆队列中,前后相邻两车车头通过某一断面的时间间隔。

第3.1.10条 车间净距

在同一车道上行驶的车辆队列中,前后相邻两车的前车车尾到后车车头之间的距离。

第3.1.11条 延误

由于驾驶人员无法控制的因素所引起的行驶时间的损失。

第3.1.12条 地点速度

车辆驶过公路某断面时的瞬时速度。

第3.1.13条 行驶速度

车辆驶过某一区间正常运行时间(不包括停车时间)除其区间距离所得之值。

第3.1.14条 区间速度

车辆驶过某一区间所需的总时间(包括停车时间)除其区间距离所得之值。

第3.1.15条 运行速度

驾驶人员根据实际公路条件、交通条件、良好气候条件等能保持安全行驶的最高车速。

第3.1.16条 临界速度

在某一路段上通行能力最大时的空间平均车速。

第3.1.17条 平均速度

一、时间平均车速 在给定的时间内通过某一断面所有行驶车辆地点速度的平均值;二、空间平均车速 在给定的时间内,在某一路段上所有车辆行驶距离的总和除以行驶时间的总和。

第3.1.18条 计算行车速度(设计车速)

公路几何设计所采用的车速。

第3.1.19条 交通量

在单位时间内通过公路某一断面的车辆数。

我国现行公路交通量调查中,交通量系指折算成载重汽车后的总数,一般以日、小时或年计算。

第3.1.20条 年平均日交通量

全年的日交通量观测结果的平均值。

第3.1.21条 月平均日交通量

全月的日交通量观测结果的平均值。

第3.1.22条 年第30位最大小时交通量

将一年内所有小时交通量,按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序号第30位的小时交通量。

第3.1.23条 年最大小时交通量

一年内所有小时交通量中的最大值。

第3.1.24条 设计小时交通量

根据交通量预测所选定的作为公路设计标准的小时交通量。

第3.1.25条 通行能力

在一定的公路和交通条件下,公路上某一路段适应车流的能力,以单位时间内通过的最大车辆数表示。

第3.1.26条 基本通行能力

在理想的公路和交通条件下,单位时间内一个车道或一条公路某一路段可以通过的小客车最大数。

第3.1.27条 可能通行能力

在现实的公路和交通条件下,单位时间内一个车道或一条公路某一路段可以通过的最大车辆数。

第3.1.28条 设计通行能力

公路交通的运行状态保持在某一设计的服务水平时,单位时间内公路上某一路段可以通过的最大车辆数。

第3.1.29条 公路服务水平

表示公路服务质量的综合性指标,主要以公路上的运行速度、交通量与可能通行能力之比来反映。

第二节公路交通规划

第3.2.1条 公路交通规划

为适应国民经济和客、货运输发展以及政治、国防等的需要,在确定规划期限、目标的基础上,进行交通调查分析和预测以及社会效益估价,结合考虑土地使用、资金来源等,制订的交通结构与公路网的长远计划。

第3.2.2条 交通调查

交通量调查、交通运行特征调查、起讫点调查、交叉口调查、交通事故调查、交通环境调查等的总称。

第3.2.3条 交通量调查

一定时间、一定期间或连续期间内,对通过公路某一断面各种类型车辆数量的观测记录工作。

第3.2.4条 交通量观测站

设在公路沿线的某些特定地点观测记录交通量的工作站。

第3.2.5条 起讫点调查(OD调查)

对车辆出行的出发地和目的地进行的综合调查。

第3.2.6条 出行

车辆从出发地向目的地的移动。

第3.2.7条 境内交通

起讫点与交通过程均在调查区域内的交通。

第3.2.8条 过境交通

起讫点不在调查区域内,但通过该区域的交通。

第3.2.9条 交通发生

调查区域内各小区中出行量的总和。

第3.2.10条 交通分布

调查区域内各小区之间出行的数量在整个调查区域内出行总数量中所占比例。

第3.2.11条 交通分配

将起讫点调查所得的交通量,合理分配到调查区域内各条公路(包括规划线)上的作业。

第3.2.12条 交通预测

根据交通调查资料和发展规律,推算地区或路线、路段等未来交通量的工作。

第四章公路路线及沿线设施

第一节横断面组成

第4.1.1条 行车道

公路上供各种车辆行驶部分的总称,包括快车行车道和慢车行车道。

第4.1.2条 分离式行车道

局部路段采用的各自具有独立路基的供往返车辆分道行驶的行车道。

第4.1.3条 车道

在路面上供单一纵列车辆行驶的部分。

第4.1.4条 变速车道

高等级公路上的加速车道和减速车道的总称。

第4.1.5条 加速车道

供车辆驶入高速车流之前加速专用的车道。

第4.1.6条 减速车道

供车辆驶离高速车流之后减速专用的车道。

第4.1.7条 爬坡车道

设置在上坡路段,供慢速上坡车辆行驶专用的车道。

第4.1.8条 停车带

为使汽车停车而不防碍交通安全,在高等级公路行车道的右侧设置的供临时停车用的地带。

第4.1.9条 错车道

在单车道的公路可通视的一定距离内,供车辆交错避让用的一段加宽车道。

第4.1.10条 自行车

道专供自行车行驶的车道。

第4.1.11条 (路侧)人行道

用路缘石或护栏及其它类似设施加以分隔的专门供人行走的部分。

第4.1.12条 分隔带

沿公路纵向设置的分隔行车道用的带状设施。

第4.1.13条 中央分隔带

沿路中线设置的分隔带。

第4.1.14条 中间带

由中央分隔带及其两侧的路缘带组成的地带(见图4.1.14)。

第4.1.15条 路肩

位于行车道外缘至路基边缘,具有一定宽度的带状结构部分(包括硬路肩与土路肩)。

为保持行车道的功能和临时停车使用,并作为路面的横向支承。

第4.1.16条 路缘带

路肩或中间带的组成部分,与行车道相连接,用行车道的外侧标线或不同的路面颜色来表示。

其作用主要是诱导驾驶员视线和分担侧向余宽功能,以利于行车安全。

第4.1.17条 路缘石路面边缘与其它构造物分界处的标石。

一般用石块或混凝土块彻筑。

第4.1.18条 侧向余宽

从行车道边缘至路旁障碍物所应保持的一定的横向距离。

第4.1.19条 路拱

路面的横向断面做成中央高于两侧,具有一定坡度的拱起形状。

其作用是利于路面横向排水。

第4.1.20条 路拱横坡

路拱横向的倾斜度,以百分率表示。

第4.1.21条 公路建筑限界

为保证车辆、行人通行的安全,对公路和桥面上以及隧道中规定的高度和宽度范围内不允许有任何障碍物的空间界限。

又称净空。

第二节线形与视距

第4.2.1条 公路路线

公路中线的空间位置。

第4.2.2条 公路线形

公路中线的立体形状。

由若干直线段和曲线段连接构成。

第4.2.3条 平面线形

公路中线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形状”

第4.2.4条 纵面线形

公路中线在纵剖面上的起伏形状。

第4.2.5条 线形要素

构成平面线形及纵面线形的几何特征。

前者为直线、平曲线(主圆曲线及缓和曲线);后者为直线和竖曲线(圆曲线或抛物线)。

第4.2.6条 平曲线

在平面线形中,路线转向处曲线的总称,包括圆曲线和缓和曲线。

第4.2.7条 极限最小平曲线半径

为保证车辆按设计车速安全行驶,对平曲线半径所规定的最小值。

第4.2.8条 复曲线

两个或两个以上半径不同、转向相同的圆曲线相连接或插入缓和曲线相连接而成的平曲线。

第4.2.9条 反向曲线

两个转向相反的圆曲线中间连以短直线或径相连接或插入缓和曲线相连接而成的平曲线。

第4.2.10条 断背曲线

两个转向相同的圆曲线中间连以短直线而成的平曲线。

第4.2.11条 回头曲线

山区公路在同一坡面上回头展线时所采用的回转形曲线。

第4.2.12条 缓和曲线

在直线与圆曲线之间或半径相差较大的两个转向相同的圆曲线之间设置的一种曲率连续变化的曲线。

第4.2.13条 竖曲线

在公路纵坡的变坡处设置的竖向曲线。

第4.2.14条 弯道加宽

汽车在曲线路段上行驶时,后轮轨迹偏向曲线内侧,为适应行车需要,弯道内侧相应增加路面、路基宽度。

第4.2.15条 加宽缓和段

设置弯道加宽时,从加宽值为零逐渐加宽到全加宽值的过渡段(见图4.2.15)。

第4.2.16条 超高

为抵消车辆在曲线路段上行驶时所产生的离心力,在该路段横断面上设置的外侧高于内侧的单向横坡。

第4.2.17条 超高缓和段

从直线路段的横向坡渐变到曲线路段具有超高单向坡的过渡段。

第4.2.18条 纵坡

路线纵断面上同一坡段两点间的高差与其水平距离的比值,以百分率表示。

第4.2.19条 最大纵坡

根据公路等级与自然条件等因素所限定的路线纵坡最大值。

第4.2.20条 最小纵坡

为纵向排水的需要,对长路堑路段以及其他横向排水不畅的路段所规定的纵坡最小值。

第4.2.21条 变坡点

路线纵断面上两相邻不同坡度线的相交点。

第4.2.22条 平均纵坡

一定路段两端点的高差与该路段长度的比值。

第4.2.23条 坡长限制

对较大纵坡坡段所限定的长度。

第4.2.24条 高原纵坡折减

对海拔3000m以上的高原地区,降低最大纵坡的规定。

第4.2.25条 缓和坡段

在纵坡长度达到坡长限制时,按规定设置的较小纵坡路段。

第4.2.26条 合成坡度

公路路面上的纵向坡度和横向坡度或超高的矢量和(其方向即路面流水线方向)。

第4.2.27条 视距

从车道中心线上1.2m的高度,能看到该车道中心线上高为10cm的物体顶点的距离。

指沿该车道中心线量得的长度(见图4.2.27)。

第4.2.28条 停车视距

汽车行驶时,驾驶人员自看到前方障碍物时起,至到达障碍物前安全停车止,所需的最短行车距离。

第4.2.29条 超车视距

在双车道公路上,后车超越前车时,从开始驶离原车道之处起,至可见逆行来车并能超车后安全驶回原车道所需的最短距离。

第三节公路交叉

第4.3.1条 路线交叉

两条或两条以上公路的交会。

第4.3.2条 道口

公路与铁路平面相交处的总称。

第4.3.3条 平面交叉

公路与公路在同一平面上的公路交叉。

第4.3.4条 正交叉

两条公路呈近似直角的平面交叉。

第4.3.5条 斜交叉

两条公路呈锐角(75°以下)的平面交叉。

第4.3.6条 环形交叉

多条公路交会处设有中心岛的平面交叉。

所有横穿交通流都被交织运行所代替,而形成一个单向行驶的环行交通系统(见图4.3.6)。

第4.3.7条 十字形交叉

四岔公路呈“十”字形的平面交叉。

第4.3.8条 T形交叉

三岔公路呈“T”形的平面交叉。

第4.3.9条 错位交叉

一条公路与另一条公路垂直相交于两个距离很近的交点上,可以看作两个反向T形交叉相连接(见图4.3.9)。

第4.3.10条 Y形交叉

三岔公路呈“Y”形的平面交叉(见图4.3.10)。

第4.3.11条 立体交叉

公路与公路或公路与铁路在不同高程上的立体空间交叉。

第4.3.12条 分离式立体交叉

上下各层公路之间互不连通的立体交叉。

第4.3.13条 互通式立体交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部标准公路工程名词术语--2

StandardofTechnicalTermsforHighwayEngineeringJTJ002-87

 

 

第六章路基工程

第6.0.1条 路基

按照路线位置和一定技术要求修筑的带状构造物。

是路面的基础,承受由路面传递下来的行车荷载。

第6.0.2条 路堤

高于原地面的填方路基。

第6.0.3条 路堑

低于原地面的挖方路基。

第6.0.4条 半填半挖式

路基在一个横断面内,部分为路堤,部分为路堑的路基。

第6.0.5条 台口式路基

在山坡上,以山体自然坡面为下边坡,全部开挖而成的路基(见图6.0.5)。

第6.0.6条 路基宽度

在一个横断面上两路肩外缘之间的宽度。

第6.0.7条 路基设计高程

一般公路指路肩外缘的设计高程;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指中央分隔带外侧边缘的设计高程。

第6.0.8条 (路基)最小填土高度

为保证路基稳定,根据土质、气候和水文地质条件,所规定的路肩边缘至原地面的最小高度。

第6.0.9条 边坡

为保证路基稳定,在路基两侧做成的具有一定坡度的坡面。

第6.0.10条 边坡坡度边坡的高度与宽度之比。

第6.0.11条 (边)坡顶

路基边坡的最高点。

挖方路基为边坡与原地面相接处;填方路基为路肩外缘。

第6.0.12条 (边)坡脚

路基边坡的最低点。

填方路基为边坡与原地面相接处;挖方路基为边坡底。

第6.0.13条 护坡道

当路堤较高时,为保证边坡稳定,在取土坑与坡脚之间,沿原地面纵向保留的有一定宽度的平台。

第6.0.14条 边坡平台

当路堤较高时,为保证边坡稳定,在边坡坡面上沿纵向做成的有一定宽度的平台(见图6.0.14)。

第6.0.15条 碎落台

在路堑边坡坡脚与边沟外侧边缘之间或边坡上,为防止碎落物落入边沟而设置的一定宽度的纵向平台(见图6.0.15)。

第6.0.16条 护坡

为防止边坡受冲刷,在坡面上所做的各种铺砌和栽植的总称。

第6.0.17条 挡土墙

为防止路基填土或山坡土体坍塌而修筑的承受土体侧压力的墙式构造物。

第6.0.18条 重力式挡土墙

依靠墙身自重抵抗土体侧压力的挡土墙。

第6.0.19条 衡重式挡土墙

利用衡重台上部填土的重力和墙体重心的后移而抵抗上体侧压力的挡土墙(见图6.0.19)。

第6.0.20条 悬臂式挡土墙

由立壁、趾板、踵板三个钢筋混凝土悬臂式构件组成的挡土墙(见图6.0.20)。

第6.0.21条 扶壁式挡土墙

沿悬臂式挡土墙的立壁,每隔一定距离加一道扶壁,将立壁与踵板连接起来的挡土墙(见图6.0.21)。

第6.0.22条 柱板式挡土墙

由立柱、挡板、腰梁、腰板、基座和拉杆组成,藉助腰板上部填土的重力平衡土体侧压力的挡土墙(图6.0.22)。

第6.0.23条 锚杆式挡土墙

由钢筋混凝土墙板和锚杆组成,依靠锚固在岩层内的锚杆的水平拉力以承受土体侧压力的挡土墙(见图6.0.23)。

第6.0.24条 锚碇板式挡土墙

由钢筋混凝土墙板、拉杆和锚碇板组成,藉埋置在破裂面后部稳定土层内的锚碇板和拉杆的水平拉力,以承受土体侧压力的挡土墙(见图6.0.24)。

第6.0.25条 石笼

为防止河岸或构造物受水流冲刷而设置的装填石块的笼子。

第6.0.26条 抛石

为防止河岸或构造物受水流冲刷而抛填较大石块的防护措施。

第6.0.27条 路基排水

保持路基稳定的地面和地下排水措施。

第6.0.28条 边沟

为汇集和排除路面、路肩及边坡的流水,在路基两侧设置的纵向水沟。

第6.0.29条 截水沟

为拦截山坡上流向路基的水,在路堑坡顶以外设置的水沟。

第6.0.30条 排水沟

将边沟、截水沟和路基附近低洼处汇集的水引向路基以外的水沟。

第6.0.31条 急流槽

在陡坡或深沟地段设置的坡度较陡、水流不离开槽度的沟槽。

第6.0.32条 跌水

在陡坡或深沟地段设置的沟底为阶梯形,水流呈瀑布跌落式通过的沟槽。

第6.0.33条 蒸发池

在气候干燥地区的排水困难地段,于公路两侧每隔一定距离,为汇集边沟流水任其蒸发所设置的积水池。

第6.0.34条 盲沟

在路基或地基内设置的充填碎砾石等粗粒材料(有的其中埋设透水管)的排水、截水暗沟。

第6.0.35条 渗水井

为将边沟排不出的水渗到地下透水层中而设置的用透水材料填筑的竖井。

第6.0.36条 透水路堤

用大石块或卵石堆筑的具有透水能力的路堤。

第6.0.37条 过水路面

通过平时无水或水流很小的宽浅河流而修筑的在洪水期间容许水流漫过的路面。

第6.0.38条 填方

路基表面高于原地面时,从原地面填筑至路基表面部分的土石体积。

第6.0.39条 挖方

路基表面低于原地面时,从原地面至路基表面挖支部分的土石体积。

第6.0.40条 借土

为填筑路基,在沿线或路线以外选定的地点所取的土。

第6.0.41条 弃土

利用挖方填筑路基所剩余的土或不适宜筑路而废弃的土。

第6.0.42条 取土坑在公路沿线挖取土方填筑路基或用于养护所留下的整齐土坑。

第6.0.43条 弃土堆

将开挖路基所废弃的土堆放于公路沿线一定距离的整齐土堆。

第6.0.44条 回填土

工程施工中,完成基础等地面以下工程后,再返还填实的土。

第6.0.45条 黄土

在干燥气候条件下形成的多孔性具有柱状节理的黄色粉质土,干燥时能保持壁立。

湿陷性黄土受水浸湿后产生较大沉陷。

第6.0.46条 软土

主要是由天然含水量大、压缩性高、承载能力低的淤泥沉积物及少量腐殖质所组成的土。

第6.0.47条 淤泥

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含有机质的细粒土,其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天然孔隙比大于1.5。

当天然孔隙比小于1.5而大于1.0时称为淤泥质土。

6.0.48条 泥沼

表层有泥炭覆盖,以下为淤泥或淤泥质土的低洼潮湿地带。

第6.0.49条 泥炭

喜水植物遗体在缺氧条件下,经缓慢分解而形成的泥沼覆盖层。

其特点是持水性大、容重较低。

第6.0.50条 盐渍土

不同程度盐碱化土的总称。

在公路工程中一般指地表下1.0米内土中易溶盐含量平均大于0.3%的土。

第6.0.51条 膨胀土

具有较大吸水膨胀、失水收缩特性的高液限粘土。

第6.0.52条 冻土

温度底于零摄氏度且含有冰晶的土。

第6.0.53条 多年冻土

又称永冻土。

指持续三年或三年以上冻结不融的土层。

其顶面以上的土层,冬冻夏融,称季节融化层。

水冻土层顶面距地表的深度,称冻土上限,是永冻土地区公路设计的重要数据。

第6.0.54条 流砂

含水饱和的细砂、微细砂或亚砂土等,由于动水压力的作用,而发生流动的现象。

第6.0.55条 软弱地基

天然含水量过大,承载力低,在荷载作用下易产生滑动或固结沉降的地基。

第6.0.56条 强夯法

为提高软弱地基的承载力,用重锤自一定高度下落夯击土层使地基迅速压实的方法。

又称动力固结法。

第6.0.57条 顶压法

为提高软弱地基的承载力和减少构造物建成后的沉降量,预先在拟建构造物的地基上施加一定静荷载,使地基土压密后再将荷载卸除的压实方法。

第6.0.58条 反压护道

为防止软弱地基产生剪切、滑移,保证路基稳定,在路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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