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开展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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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开展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6

昌江黎族自治县开展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麦宏章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

(2011年6月15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构建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实现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加快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2011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琼安委„2011‟7号的工作要求,我县积极行动起来,逐项落实2011年全省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针对我县道路交通的严峻形势,我县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1—5月份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情况

2011年省政府下达我县的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为14人,截止5月31日,共发生17起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5%;死亡9人,同比上升350%;受伤人数24人,同比下降25%;财产损失40059元,同比下降37%。

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一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琼府„2009‟

75号、2011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暨2011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

一、及时调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成员;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的通知》(昌府办[2011]27号,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三、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具体解决和部署春运、“五一”期间出行等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问题。

四、领导重视,主要领导主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活动。

特别是春运期间,我带领交通、交警等相关部门深入到海汽昌江分公司和昌江明珠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检查。

五、县交通运输、交警等县有关职能部门与各交通运输企业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履行工作职责情况按照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县于2009年4月28日成立了昌江黎族自治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议事协调机构。

今年以来,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我县还建立起“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社会各方面联合行动”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机制,并制定了《昌江黎族自治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

案》。

截止日前,共召开4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春运、“五一”期间的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及落实城区路面道路交通视频监控系统的启用工作。

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席会议的协调调动下,各职能部门主动出击、协作联动,把管理职责落到实处:

(1县交通运输局开展交通安全工作的情况

一是加强春运、“五一”期间道路客运车辆及客运站的安全检查。

春运及“五一”期间,县交通运输局与公安交警大队对全县2个车站、旅客集散地和从事运输车辆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查处违章行为,并按照运输行业管理规定和要求,对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严禁“三品”进站、上车,防止事故发生,对违章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规载客和超载、超速、超限等行为进行联合查处。

该局还组织运政执法人员深入到海尾客运站场、十月田交叉路段、乌烈镇区、石碌城区等非法营运源头地段,把定点稽查与路检路查有机结合,共出动执法人员63人次。

对无营运证上路、报废车辆、二轮摩托非法参与营运载客、客货混载、超载、农用车载客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共查处违章车辆4辆,农用车载客7辆,有力打击了春运期间各种违章经营行为,规范了全县客运行为,提高交通安全系数,促进客运市场的规范管理。

二是加强公路路况的安全检测。

今年来,该局通过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县公路路面、桥梁、设施的检测,发现县

道石王线、十南线存在较大行车安全隐患后,及时申请资金对道路进行改造。

截止日前,2条县道已完成了改造任务。

三是加强农村通畅工程的道路安全管理。

该局深入通畅工程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在要求各施工单位按质按量、安全施工的同时,对一些易发生危险的路段安排专人负责维护、检查和管理,确保了我县公路安全畅通。

四是加强农村公路运输的检查。

该局路政执法人员深入各农村公路进行检查,并采取道班监督、群众举报和路政人员上路巡查等方式,对农村公路进行全面检查。

据统计,1—5月份,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1人次,排查公路桥梁29处,查处破坏公路案件1起,并对部分10万吨以上的大宗货源点实行进驻管理,共检查超限运输车辆187辆次,处罚13辆,从源头上严把车辆资质关、装载关、出场关,把政策宣传、运政服务、征收服务、配载服务一并开展到源头。

截止日前,我县未发生任何道路运输责任事故。

五是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违章经营行为。

根据我县道路运输的特点,该局组织运政执法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安全大检查活动,重点查处“无牌无证”、“车辆技术状况差”、“超载经营”等各种违章经营,并会同公安交警大队在东风大桥、辖区的高速公路路段等易引发交通事故路段进行全天12小时的轮流值班。

对限重的东风大桥上超重通过和在高速公路上随意上下客、拉客等行为进行严密监控。

共出动人员12批次,查处违章经营车辆8

辆次。

(2县公安交警大队开展交通安全工作的情况

一是联合开展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道路建设。

公安交警大队联合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机中心、安监局、公路分局等部门,对全县的主要交通路段进行排查治理,对一些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重新设立标志牌,对5处路况较差、交通事故多发和存在较大事故隐患的路段,协调各单位进行治理,不留隐患。

二是大力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根据全省的部署,公安交警大队分阶段、分层次组织开展路面行车秩序专项整治,对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超载、超速、违法超车,不按规定停车,摩托车、货车、农用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占道行驶,城区客运车辆街道上随意停车上下客,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及三轮货运车乱停乱放,随意调头猛拐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据统计,1—5月份,该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694起,其中客运超员128起,货车超载475起,疲劳驾驶97起,违法占道131起。

三是加强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

该大队的做法是协调交通运输部门严格把好公路运输证的发放关和年检关。

对已达报废使用年限的车辆,一律严格依法依规不予发放营运证或收回营运证,并强制报废。

1—5月份,共排查校车17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17辆,城市公交车56辆。

(3昌江公路分局开展交通安全工作的情况

一是抓好道路的日常预防性养护工作。

坚持把早期预防工作提到首要位置来抓,每月都组织技术人员对所管养的所有公路进行路况检查,结合养护实际情况,组织道班工及早动手、及时处理、及时防治,使干线公路路面病害处理规范、及时,路面整洁、标线醒目,有效防止因路况不佳而引发的事故。

二是强化对桥梁的安全检查与维护。

该局为每一座桥梁建立健全技术档案,把桥涵养护纳入养护工作重点,加强对桥梁的定期检测和日常养护,确保桥梁的安全畅通。

为做好所辖国省道公路桥涵的安全管理,该局通过定期检查,及时填写《桥涵养护经常性检查表》、不断更新管理信息,为安全通行提供数据依据。

三是加强对改建路桥的安全管理。

该局对因台风洪水冲毁的石昌线K53+688处铅锌矿中桥采取交通管制、建预应力空心板桥、开设临时便道、设置施工告示牌、交通警示牌、夜间行车警示灯、醒目的混凝土护柱等方式,保证路桥改建期间的行车安全。

四是开展治超专项活动,完善公路安全设施。

该局与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加大日常路面治超执法力度,并对所辖公路沿线非法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路口进行勘查登记造册,依法强制拆除13处违法掘开的路口。

(三道路运输企业源头监管

我县的做法是,一是整合公安交警、交通、公路、工商

等部门力量,深入华润水泥厂、华盛水泥厂、叉河水泥厂、及叉河石场等货运源头企业,严格要求货运源头企业认真填写货运单,对无牌照、无道路运输证、驾驶证、行驶证或无从业资格证的车辆,不得装载和出具货运单,有效杜绝非法违法营运行为。

共出动执法人员151人次,检查车辆187辆,查处超限车辆13辆。

二是深入各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补票点、维修企业、厂矿企业严格检查安全情况,督促汽车站、厂站企业全面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制止超载车辆、不符合技术性能状况车辆出站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协助维修企业健全维修质量管理制度,从源头确保车辆行车安全。

三是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管理,交警大队指派专人负责建立起全县校车及其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档案和管理台账,做到一车一档。

并由县教育局与各学校,幼儿园的第一责任人与各校车管理人、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状。

(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据统计,1—5月份全县共有451家运输企业参加隐患排查治理,共查出各类隐患576项,其中已整改555项,占96.3%,未整改21项,占3.7%。

(五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今年以来,县公安交警大队大力推进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

和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宣教活动。

1—5月份,共进企业12家,进驾校1家、进学校17所,在电视媒体开展交通知识宣传教育4次。

县教育局积极开展对师生和校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

通过举办道路交通安全影片和图片展览、举行专题报告会和班会、出版墙报、板报等形式,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受教育面达100%。

三、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近年来,由于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增长速度较快,但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由于历史欠帐、拆建困难、科学设计等因素不能同步跟进。

二是交通违法现象普遍。

交通违法现象突出,市民自律意识较差,是交通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机动车驾驶超速、酒后驾车、超载、骑摩托车不戴头盔、违规超车、无证驾驶、闯红灯等现象时有发生。

一些出租车、中巴车等营运专业驾驶员随意揽客、争道抢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较为普遍。

非机动车不按道而行、逆向行驶、违法带人,行人不按斑马线行走、横穿马路等情况也大量存在。

“马路经济”屡禁不绝,一些摊贩如卖水果、摆地摊者包括一些街边商店等在人行道占道经营,虽几经整治,但难以根除,严重影响了道路通行效率。

有的市民对交通管理工作缺乏理解和支持。

三是交通管理力量相对不足。

近年来,我县乡镇、农村

道路不断延伸,管控覆盖面日趋广阔。

但由于各种原因的制约,科技装备的配置率不高,许多该设置电子警察的灯控路口没安装,难以发挥科技的规模效应。

警力资源配置没有相应跟进,道路单位里程的警力密度越来越低,管理力度削弱。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契机,加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长效机制建设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其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作用,把安全监管责任层层分解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居委会,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2.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考核制度。

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考核办法。

由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牵头,对县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入政府对各部门负责人个人的年度考核。

3.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和检查制度。

凡发生一次死亡9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所在乡镇政府,必须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同时,建立和落实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评析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加大对较、重大事故责任的追究力度,对辖区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监督、管

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坚决依照有关规定和管理程序,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进一步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进一步强化乡镇政府、有关部门把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作为今年加强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深入开展“五整顿、三加强”活动全面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意见》,进一步细化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狠抓措施落实。

(三突出抓好客运企业、客运车辆的交通安全监管,提高客运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1.继续全面排查整顿客运企业和客运班线。

由交通部门牵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客运企业、客运站场的营运资质和经营许可、营运线路、驾驶员的驾驶及从业资格情况进行清理检查,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批准的,一律予以取缔。

2.更加严格客运车辆的准入条件。

客运车辆必须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严禁不投保或脱保的客运车辆上路营运。

借鉴外省市客运安全管理的成功经验,对客运车辆实行

户籍化管理,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全部建档建卡,落实责任人,强化对客运车辆的动态安全监管。

3.更加严格客运车辆驾驶员的资质条件。

驾龄未满3年的大客车驾驶员不得驾驶长途客运车辆。

客运驾驶员一年内有2次以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超过限定速度30%行驶、超过核定载客20%行驶、违法超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或因交通违法行为被1次记12分的,一律取消客运车辆驾驶资格1年。

客运企业应每月组织客运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并将学习情况记录存档备查,没有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学习的驾驶员不得驾驶客运车辆。

公安交警部门应强化对客运企业落实安全学习情况的督促检查。

4.依法从严查纠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客运车辆超速、超载、超车和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公安交警部门要将客运企业驾驶员严重交通违法、较重大交通事故情况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和客运企业,由交通运输部门和客运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单位内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客运企业和驾驶员进行处罚。

同时,将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较多的运输企业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或业主在“二客一危”车辆(超长班线客运车辆、行驶高速公路的客运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强化对车辆的动态安全监管,并与公安交警管理部门实现资源共

享,提高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四继续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

1.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各乡镇政府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纳入乡镇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

县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乡镇政府落实交通安全责任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农村道路上的客运车辆和非法载客的拖拉机、农用车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及时纠正。

坚持落实四级以下(不含四级乡村道路禁止9座以上客运车辆营运行驶、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道路夜间(晚22:

00至凌晨6:

00禁止客运车辆营运行驶的规定;加强农村道路危险路段和乡镇农贸市场周边道路的管理控制,严格查处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强化社会监督,大力推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举报有奖制度,广泛发动人民群众举报乡村道路上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3.加快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

明确各单位对农村道路的养护管理责任,加大护路养路投入。

调动乡镇政府和县有关部门,在完成道路危险路段整治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县乡道路危险路段的排查和

整治。

公安、交通、安监部门将继续对流量大、通客车的县乡道路进行全面排查,按照“急用先建”的原则,列出整治重点,争取省的支持,尽快落实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切实改善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状况。

4.严格农村客运车辆、农用车、拖拉机和驾驶员队伍的日常安全管理。

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昌江质监局、县安监局将继续对农村客货运市场存在的“大吨小标”客货运车辆进行专题研究,及时提出更正和取缔的有关措施,堵塞漏洞。

5.大力发展农村客运网络,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交警大队和各乡镇政府研究制定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政策措施。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方便农民出行。

(五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建立长效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交通安全宣传是提高人民群众遵章守纪自觉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治本之策。

我县将继续切实加强领导,加大交通安全宣传经费的投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把公民文明交通教育纳入道德建设范畴,努力形成政府主导、新闻媒体为依托、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整体工作合力。

县教育局将继续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的基本内容,教育、培养中小学生自觉遵

守交通安全法规的良好习惯;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为交通安全宣传提供方便和支持,通过开辟专栏、专版、制作专题节目等方式,坚持不懈地做好社会面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推动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教育到每个管理部门、每个运输企业、每个从业人员,教育到群众特别是公路沿线村民和中小学生。

要把交通安全教育融入到日常执法工作中,使交通管理执法和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扩大社会宣传教育效果。

要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十一”期间,分阶段开展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大力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掀起交通安全宣传的新高潮。

(六进一步加大路面行车秩序整治力度,减少交通违法行为

路面交通秩序混乱是交通事故频发的直接原因。

公安交警管理部门将继续牢固树立“路面秩序管理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主战场”的意识,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入到路面上,严格落实勤务制度,加强勤务考核,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继续开展整治机动车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载客交通违法行为(以下简称“双超”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把整治“双超”违法行为放在突出位置来抓,结合我县实际,集中优势警力,组织好今年下半年的集中统一行动,始终保持对“双超”违

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和减少因“双超”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为实现全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总体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的成因、特点及规律,确定开展行车秩序整治的重点时段、路段和重点违法行为,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针对雨季、台风季节和节假日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和预防工作特点,开展好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把好路面控制关,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同时,加快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建设,把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作为今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工作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积极支持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公路标志标线的设置和完善工作。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请省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督查组的各位领导同志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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