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199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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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199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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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1997-201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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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6.11.2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发挥最佳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综合效益,使有限的土地资源不断满足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对土地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决定》(赣发(1997)11号)以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依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和《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对江西省土地利用的控制指标和要求,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以1996年为基期年,2000年为阶段年,2010年为规划年,并部分展望至2030年。
第三条 本规划适用于全省行政辖区内的一切土地利用行为。
省域内各地、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本规划控制下进行运作,非农建设用地及其占用耕地、土 地开发、整理、复垦、基本农田保护等指标必须服从本规划,充分体现土地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的原则。
省域内城镇建设、交通、水利等专项用地规划必须服从本规划。
第四条 本规划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具有法定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省人民政府制定确保本规划实施的行政、经济、法律、技术措施与制度。
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划实施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
各有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每年对执行本规划有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土地资源及利用状况
第六条 据1996年土地资源变更调查,全省土地总面积16689433.8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441647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6.38%,包括耕地2993434.9公顷、园地216847.5公顷、林地10273121.2公顷、牧草地4360.4公顷和水面928709.5公顷;建设用地面积94263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5%,包括居民点及工矿用地590493.8公顷、交通用地122896.1公顷和水利设施用地229242.2公顷;未利用地1330328.2公顷(含滩涂和苇地2042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7%。
1996年全省已利用土地1359105.6公顷,土地利用率92.03%;土地农业利用率为86.38%;土地垦殖指数为17.94%;全省耕地复种指数为202.1%。
1996年全省单位面积平均土地生产率为9091元/公顷,在华东地区居倒数第一;其中单位农用地面积产值为4940元/公顷,单位耕地面积产值为12979.6元/公顷,单位林地面积产值为452.2元/公顷,相对较低,单位水域面积产值为5090./1元/公顷。
全省粮食耕地生产力为4947公斤/公顷(播面单产);棉花播面单产为1146公斤/公顷;油菜播面单产为957公斤/公顷。
第七条 江西省山地丘陵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78%,平原岗地(含水域)只占土地总面积的22%,这一地貌组合给全省的土地利用增加了难度。
由于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影响,全省集中连片的耕地主要分布在鄱阳湖平原和吉泰、赣州、抚州一南丰等盆地中;林地主要集中在赣、抚、信、饶、修五大河流发源地的边缘山区;水域主要集中在鄱阳湖平原;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和交通用地是北部平原丘陵区高于中部的盆地和丘陵区,中部盆地丘陵区高于南部及省境周边的山区。
第八条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人增耕地减,人地矛盾日趋突出。
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人均土地尤其是人均耕地越来越少,分别从1951年的1.008公顷和0.17公顷降为1996年的0.4065公顷和0.073公顷,并仍呈减少的趋势。
(二)农业用地未得到充分合理的开发利用。
体现在:
(1)农业卢业结构不合理,农业生产科技含量不高;
(2)优质耕地逐年减少,土壤肥力不佳。
仅1985--1992年的七年间,耕地就被占用17364.3公顷,且占用的绝大多数都是优质良田;(3)果园品种杂乱,管理粗放,科技推广率低。
除柑桔外,其它果树的主栽品种在各地均不明显,区域化程度低,许多地方至今还沿用传统品种。
全省科技对果树增产的贡献率不到30%;茶园的茶类单调,良种面积小,高中档茶叶比重小,经济效益差;桑园未能形成连片种植,品种有待更新,建园和管理水平不高,丘陵山地及河滩涂地未得到充分利用;(4)林地生产力水平低,林种、树种和龄组结构不合理,全省森林面积平均蓄积量每公顷36.5立方米,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37.44%;(5)草地的开发利用非常薄弱。
江西天然草地资源分布广泛,但目前放牧利用的仅仅是邻近居民点的局部地段,大部分草地主要用作割草为薪。
且人工草地和改良草地少,经济效益低;(6)水产养殖资金不足,无力扩大经营规模和进行深度开发。
这些都是规划期内需要努力解决的问题。
(三)非农建设用地缺乏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指导,浪费土地严重,利用效率不高。
l.由于城镇规划布局不够合理,部分城镇规划框架设计偏大,占用耕地较多,人均用地偏高,达到104.8平方米:
小城镇多建在大、中城市周围,分布不均衡;农村居民点用地浪费现象严重。
全省农村人均用地超标准,1996年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121.9平方米,超过国家的《村镇规划标准》;集镇发展的区域差异明显。
在大、中城市周围和沿主要铁路干线、部分平原地区,集镇发展较快。
而在边远山区和老区,集镇分布稀疏,发展速度慢。
2.交通用地处于相对落后状况。
江西交通基础设施近几年虽有较大的改善,但仍存在着交通网络不够完善,基础设施相对比较落后。
3.水利设施老化,病险情况突出。
已建水利工程标准偏低,病险水库仍存在。
沿江滨湖的主要圩堤只有1000多公里达到原设计标准,只占37%左右。
农田灌溉工程数量不够,配套不全,全省还有35.5%的农田还末达到旱涝保收标准。
(四)土地利用的生态环境遭受破坏。
由于盲目的围湖造田和毁林开荒,特别是对森林资源的乱砍滥伐。
致使鄱阳湖面积缩小了1011.57平方公里,全省水土流失面积达到41035平方公里,洪涝和干旱的灾害发生频繁。
特别是水土流失导致大量泥砂下泄,带走大量土壤有机质和氮、磷、钾,使土壤肥力下降;抬高河床,影响行洪泄洪能力,给工农业生产带来严重威胁。
工业企业排放的“三废”和化肥农药施用不当,造成对土地的污染不断加重。
(五)后备土地资源数量有限,开发利用难度大,耕地占补平衡任务艰巨。
1996年江西省尽管有未利用土地(含滩涂、苇地)面积1330328.2公顷,但经过适宜性评价,未利用地中来来可开发为农、林、园等利用的总面积只有736930公顷,宜牧地21372公顷,特别是能作耕地开发的只有118400公顷(其中能开发为水田的只有41440公顷),且随着未利用地的不断开发,开发难度越来越大,后备土地资源将越来越少。
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地区,土地需求量大,开发利用后备土地资源的经济技术条件较好,但人地矛盾突出,后备土地资源紧缺,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土地资源数量大。
后备土地资源数量多,形成地域反差。
第三章 土地利用的基本方针、任务与发展目标
第九条 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的要求:
(一)到2010年,全省总人口由1996年的4105.46万人增加到4805.6万人,每平方公里的人口承载量要由1996年的245.99人提高到287.94人。
人口分布逐步向城镇转移,城镇化水平要由1996年的23.86%提高到2010年的40.66%。
(二)到2000年,全省每平方公里的国内生产总值要在1996年90.9l万元的基础上有较大幅度增长;到20lO年,要在2000年基础上再翻一番,即达到363.64万元左右。
(三)到20lO年,既要保证净增加的约700万人的粮食需要,又要满足现有人9因生活质量提高而增加的用粮,还要确保作为全国商品粮基地省份的地位。
20lO年全省粮食总产量达到2129万吨以上,比1996年净增加363万吨,增加20.6%。
第十条 规划期土地开发利用的有利条件:
(一)江西省处在东、西部地区的结合部,是国家实施沿长江开放开发战略,建设京九铁路经济带的重要区段,加上农业资源丰富,矿产资源配套程度较高,随着国家实施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各项政策措施逐步到位,有利于发挥区位优势,尽快形成具有江西特色的地方经济。
(二)江西土地总面积、人均土地和后备土地资源数量均居华东六省一市之首。
1996年全省有未利用地1330328.2公顷。
根据未利用地适宜性评价结果,未利用地中有宜耕地118400公顷,宜园地149670公顷,宜林地468860公顷。
同时,全省还有中低产田、低产园、低产林和低产水面413万公顷,其中中低产田面积218万公顷,粮食增产潜力在500万吨以上。
(三)江西省气候具有明显的亚热带湿润特色,日照充足,雨量丰沛,四季变化分明,十分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
特别是“坚持把江西经济大厦建立在现代农业基础上”的发展战略,为发挥农用地资源优势提供了有利的环境。
(四)贯彻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把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主要内容,对节地挖潜、保护耕地、实现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五)经过几十年的建设,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全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资金、技术都已积累到较高的水平.科学技术的进步、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都有利于土地利用的动态优化。
全省国民经济正持续健康发展,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为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增强抵抗自然灾害能力,更替土地质量与用途,以及恢复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提供了有利的经济条件。
第十一条 规划期土地开发利用的不利因素:
(一)l996年,全省人均土地仅o.407公顷,只有解放初期的32%,比全国人均土地面积少一半多,人均土地虽在华东七省市为最多,但人均耕地只有全国和世界人均水平的68%和23%,特别是山多平原少,耕地后备资源有限,人地关系基础十分脆弱。
尤其是未来几十年,工业化、城市化进入加速期,人口仍将每年以一个中等县的数增加,人地矛盾将越来越尖锐,存在着许多制约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因素。
(二)全省在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上,偏重微观,忽视宏观。
大部分城镇与农房沿公路呈带状分布,或布局分散,内部利用不紧凑,团聚系数低,凝聚力差,城乡土地利用基本处于粗放状态,要引导其立足存量土地挖潜,集约利用土地,尚需做艰苦而持久的努力。
(三)江西省经常受到北方干冷空气和南方暖温气流等不利天气的交替侵袭。
春有“春寒”、“小满寒”,秋有“寒露风”,冬有冰冻。
暴雨和洪涝是主要的自然灾害之一,干旱也时有发生。
减灾防灾任务艰巨。
第十二条 土地利用的基本方针。
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充分发挥土地开发利用的有利条件,克服不利因素,保障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全省土地利用的基本方针是:
(一)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保护生态环境”的方针,依靠科技进步,把保护耕地和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放在土地利用与管理工作的首位。
(二)坚持以上地供给制约和市场需求引导相结合的方针,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使产业结构与用地结构日趋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