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智能指挥中心清洁外包服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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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智能指挥中心清洁外包服务
交通智能指挥中心清洁外包服务
采购
(采购编号:
ZJCG2018-C011;采购核准号:
20180573)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目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4
第二部分项目需求6
第三部分磋商须知13
第四部分附件:
采购文件格式28
1磋商响应书29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30
3第一次报价表31
4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计划32
5同类业绩一览表33
6信誉文件34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5
8中小企业声明函36
9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情况表37
10磋商保证金退还申请函38
11申请函(参考格式)39
12质疑函(范本)40
第五部分采购合同(格式)42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函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交通智能指挥中心清洁外包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交通智能指挥中心清洁外包服务项目采购。
二、采购编号:
ZJCG2018-C011。
三、项目内容: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购买磋商文件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任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
有关要求和事项见《谈判须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
五、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6月29日(每天上午9:
30至11:
30,下午3:
00至5:
30;节假日除外)。
六、购买采购文件的地点: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标书售发室。
本采购文件不接受邮购。
七、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八、购买本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信用中国网站
3、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九、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7月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标书售发室。
十一、磋商开始时间:
在供应商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后,以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全部就位为准。
十二、磋商地点: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具体以项目签到表注明的会议室为准)。
十三、特别说明:
已购买采购文件而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时间截止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集中采购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四楼;
3、邮政编码:
524000;
4、咨询购买采购文件事宜:
联系人:
华生;联系电话及传真:
0759-*******;
5、标前咨询电话:
0759-3359813(黄小姐);标后咨询电话:
0759-3335338、3332798;
6、谈判保证金的咨询电话:
0759-*******(李生);
7、有关本项目的补充(更正)通知和采购结果查询请注意浏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供应商对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及存有疑问可向采购人了解。
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
湛江市公安局
2、联系人:
刘生;联系人电话:
186********;
3、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9号;邮政编码:
524033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
交通智能指挥中心清洁外包服务
二、项目内容及预算价格: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价(元)
1
交通智能指挥中心清洁外包服务
项
1
594000
预算总价:
594000元
三、项目概况:
交通智能指挥中心总用地面积26460平方米,建筑面积41947.71平方米。
为了搞好交通智能指挥中心大院及办公楼的清洁、卫生,创造洁净、优美、舒适的办公环境,我局将交通智能指挥中心大院、大院办公楼大厅、公共通道、设备机房、电(步)梯、门窗、卫生间、地下车库、停车场、开关(消防)箱、路灯、栏杆、宣传栏、绿化带等公共场所的保洁采取外包服务,服务期限:
2年。
四、项目要求:
1、绿化区域:
每天打扫一次、捡拾绿化带内杂物,清洁大院和办公楼所有设施(含各种标志牌),随时清除各类污渍,清扫积水,每周对垃圾桶进行清洁、消毒;每月对照明设施进行擦拭,定期清洗外墙面。
2、地下车库:
每天清扫地坪,轻抹各类标志牌,随时处理大面积油渍、积水;每月冲洗地坪,去除下水道口杂物,对墙身进行去渍和除尘;每季清洁、擦拭照明系统,天花及管道外除尘。
3、垃圾:
每天收集一次各楼层的垃圾,清运到垃圾桶,并清洗垃圾桶。
4、大堂:
每天保持入口梯级、地面清洁,每月一次用补蜡机械打磨地面,每天擦拭墙身表面及各种标志牌;每天擦拭、清洁花槽、烟筒及垃圾箱、消防栓、消防箱、门及墙脚线;每季清洁天花照明灯件及饰物,拂去天花灰尘。
5、楼层:
办公楼各楼层过道每天保洁一次,电表箱盖、楼梯扶手、栏杆、台阶(含踢脚线)每天保洁一次,楼梯灯开关、楼道应急灯灯罩每周保洁一次。
6、电梯厅:
每天清洁地面、墙面及各种标志牌,清洁垃圾箱及烟灰缸;擦拭消防栓、灭火器;每季清洁天花板及照明部件。
7、电梯:
每天擦拭不锈钢表面,玻璃及玻璃嵌板、按钮、显示板、扶手等,每天清洁轿厢地面;每周擦拭照明灯座以及金属部件上油、擦亮;每月对电梯门槽进行清洁。
8、消防楼梯:
每天擦拭梯级及休息平台、消防设施;每周清洁墙身;每月大清洗。
9、各功能房:
半月拖抹、清扫水泵房、中央空调机房、电梯机房、消监控中心、供配电房、设备维修房等地面(日常清洁由各功能房工作人员负责)。
10、洗手间:
每天擦拭墙壁、地面、踢脚线、门及门框、厕所隔板、蹲坑、小便斗、镜面、洗手盆等,清理并清洗垃圾箱,点燃卫生香,小便斗放置卫生球;每月擦拭、清洁照明灯、通风口,彻底清洁和消毒洗手间内的设施,拂去天花板上的灰尘。
五、服务要求:
服务人数:
日常保洁人员9人,女性,年龄18-50周岁。
服务范围:
交通智能指挥中心大院及办公楼大厅、公共通道、设备机房、电(步)梯、门窗、卫生间、地下车库、停车场、开关(消防)箱、路灯、栏杆、宣传栏、绿化带保洁和办公楼(室内)公共区域内植物养护等。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早上8:
00-12:
00,下午14:
30-18:
00;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成交供应商可安排清洁工进行轮休,但每日必须安排两个人值班,进行卫生的清洁和维护,如遇特殊情况(领导检查、灾后清理等)需要其他人员加班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满足。
保洁消耗品约定:
垃圾桶、生活垃圾袋、清洁工具、保洁用料等与保洁有关的消耗品由承包方负责;
六、服务时间及地点:
服务时间:
2年
服务地点:
湛江市赤坎区北站路37号(交通智能指挥中心)
七、验收方式标准及要求:
交通智能指挥中心保洁服务考核评价标准
7.1合同履行每月的考核评价
(一)评价考核标准(100分)
1.基础管理评价(20分)
2.人员管理(10分)
3.服务质量(70分)
每周由采购人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检查评分标准详见附表,对服务商月评价分值为每周得分的平均分。
(二)评价结果运用如下:
以上每项由采购人接受服务的对应机构定期进行评价,采购人将根据每月考核评价结果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相应款项。
评价结果运用如下:
1.A级服务商(90分≤评价分值≤100分):
按合同约定全额支付或有条件全额支付合同主体款项。
有条件全额支付是指服务商对存在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和完善,通过改进和完善完全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实际支付款=应付外包费用-其他约定应扣款项。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或基本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履约能力强,采购人同意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
2.B级服务商(80分≤评价分值<90分):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完全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履约能力一般,甲方有权扣减乙方的服务费。
采购人对服务商存在的差距或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落实,经过整改能够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则按以下标准支付服务费用:
实际应支付外包服务费=综合考核评价得分/90分*应付外包费用-其他约定应扣款项。
3.C级服务商(评价分值<80分):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给予整改机会也难以达到合同的约定标准,履约能力差,但经采购人研究同意给予整改机会,并经重新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在80分(含)以上的,可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和整改情况减值支付合同主体款项。
实际支付款项=应付服务费x0.8-其他约定应扣款项。
7.2合同履约期满时考核评价
(一)监督考核评价标准
1.如合同履行期内,服务商没有存在需要整改问题的,合同履行期内每月评价得分的平均数则为该年的考核评价得分。
2.如合同履行期内甲采购人对服务商存在的差距或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的,采购人按合同履行期内每月评价得分平均数及服务商对存在的差距或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进行综合。
(二)评价结果运用
1.如合同履行期内,服务商没有存在需要整改问题的,合同履行期内每月评价得分的平均数则为该年的考核评价得分。
2.如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对服务商存在的差距或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的,采购人按合同履行期内每月评价得分平均数及服务商对存在的差距或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进行综合。
评价结果运用如下:
(1)A级服务商(90分≤评价分值≤100分):
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或基本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履约能力强,推荐其优先续约。
(2)B级服务商(80分≤评价分值<90分):
服务商提供的服务不完全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但经过整改能够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履约能力一般。
由采购人视其整改情况决定是否续约。
(3)C级服务商(评价分值<80分):
服务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给予整改机会也难以达到合同的约定标准,履约能力差,将解除其合约.
附表:
交通智能指挥中心保洁服务考核评分表
项目
内容
评分标准
标准分
评分
扣分原因
基础管理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每发现一处不完整规范扣1分
5
对服务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合同期内保证每季对服务人员培训1次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
5
合同期内每月对保洁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行政科交警智能指挥中心管理股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
5
设立卫生主管,接受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
5
小计
20
人员管理
服务人员分类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
5
服务人员建立出勤制度,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合同约定时间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
5
小计
10
服务质量
通道和大厅的地面、墙身、天花、柜台、玻璃等无尘、无蜘蛛网、无明显污迹。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
20
开关、灯具、消防箱、空调出风口、宣传栏等无尘、干净、明亮。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
20
洗手间:
大小便器、洗手盆无污迹;镜面保持明亮、清晰;地面无水渍、脏物;无异味。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
10
办公楼通道、楼梯、停车场保持干净无垃圾,外墙无乱贴乱画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
10
负责办公楼公共区域内植物的日常维护,如每日浇水,定期清洁花卉枝叶,摘除残枝败叶,保持花木的观赏性。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
5
招牌、LED、24小时灯箱以及外墙:
无污渍、干净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
5
小计
70
总计
100
八、付款方式:
(一)日常保洁服务费用按每半年支付一次,凭成交供应商发票转帐到指定帐户。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报酬、保险、服装费、保洁用品、公司运营成本、税费等。
(二)成交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对服务情况的评价并同意采购人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服务费用的支付额度,具体按《交警智能指挥中心保洁服务考核评价标准》执行。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
一、有关说明
1.1适用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本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响应供应商及有关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1.2采购范围:
本采购文件所需采购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1.3“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谈判邀请函》。
本文件《项目需要》所涉及的“用户、使用单位”若无特别说明,均指采购人。
1.4“集中采购机构”是指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1.5“采购监管部门”是指负责采购人本级预算项目的财政部门。
1.6“供应商”是指在国内经合法的工商注册登记、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并依循正当途径通过集中采购机构的资格登记审查后获取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1.7“合格供应商”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和缴交谈判保证金、通过磋商并经磋商小组确认的供应商。
1.8“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成交公告后,收到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并按规定缴交了成交服务费的供应商。
1.9“质疑人”是指已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活动并以书面形式在按质疑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
1.10“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
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装卸、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1.11本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或行业法定规定的标准、要求、规范指引、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必须以法定技术规范为准;没有涉及法定规范时,则以本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1.12本文件未注明具体配置的产品和相关服务,均以出厂标准配置或行业通用标准为准。
1.13本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或行业法定规定的标准、要求、规范指引、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必须以法定技术规范为准;没有涉及法定规范时,则以本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1.14磋商有效期:
(1)磋商有效期是指采购文件所规定的磋商截止期后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就本项目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及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修改,并且以磋商保证金进行担保。
(2)特殊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
不同意或拒绝延期的供应商将视为自动放弃磋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3)本项目从磋商之日起,磋商有效期为60天。
成交供应商有效期延续到项目验收通过之日。
1.15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包括信函、电报和传真。
1.16采购文件所指的公章若无特别说明,是指供应商单位公章,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
需签名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亲笔签署。
1.17日期、天数、时间:
未特别说明的,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
1.18采购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采购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1.19采购文件中如标有“★”号的条款均为必须完全满足条件,供应商须进行实质性响应,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1.20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有关要求及事项。
(一)供应商对本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对本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注:
采购项目若涉及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供应商须申请对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二)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
1、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4、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注:
有关的申请函格式和要求可参考本采购文件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见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供应商资格要求)
三、采购文件
3.1本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项目采购需求,以及竞争性磋商程序和成交原则以及相应的合同条款的参考范本。
本采购文件由下述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第三部分磋商须知;
第四部分附件---谈判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采购合同(格式)。
四、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及组成
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从而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否则,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4.2供应商必须对其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集中采购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4.3供应商须按本采购文件中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以A4版面统一编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序加注页码),以及按有关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附件。
4.4供应商对本采购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4.4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磋商响应书;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3)第一次报价表;
(4)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计划;
(5)同类业绩一览表;
(6)信誉文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
(8)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情况表;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复印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活动的附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有效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1)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及其人员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附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信用中国网站
4.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参加磋商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原件、《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以备核对。
否则,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特别说明:
1、经核对,供应商所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与磋商响应文件所附复印件不相符的,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2、《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经核对后不予退回。
3、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因年审、变更、换证等原因未能出示核对的,必须出示发证机关出具的有关办理回执手续原件核实,否则,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五、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的磋商。
六、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有关规定
6.1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附件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准备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并在每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6.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全权代表签字。
6.3、磋商响应文件若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公章予以证实,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6.4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每一密封的信封封面上应按以下要求清楚标明:
“收件人: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
(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填写)
磋商文件正本(或副本)
采购编号:
(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填写)
供应商: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详细地址)
投寄人: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姓名)
本项目磋商时间截止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6.5磋商响应文件不按要求的份数提交或未装订成册或未密封的,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6.6磋商响应文件应装订牢固,不能轻易脱落。
如磋商文件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7集中采购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磋商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
7.1磋商响应文件和与磋商来往的文件及信件,须以中文书写。
磋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7.2除在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以及所有磋商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往来文件的所有计量单位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八、磋商报价要求
8.1报价和结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8.2报价采用单价核定法,如总报价发生计算错误,将按单价核定总报价。
8.31供应商的报价被视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成交价,报价为按采购要求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之和,应包括成本、利润、税金、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措施等费用,以及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
8.4供应商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包括预算总价和预算单价),超出预算价的其谈判将视为无效。
8.5本采购项目若以分包形式进行采购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经营范围及资格条件选择所有的分包进行报价,也可只选择其中一个分包或两个以上的分包进行报价。
但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该分包项目预算价(包括预算总价和预算单价),超出预算价的,其该分包项目谈判将视为无效。
8.6供应商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九、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
9.1本采购项目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下简称截止时间):
见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9.2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