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复习资料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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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复习资料DOC

电梯是沿弹性导轨运行的。

(X)

杂物电梯轿厢内允许人员进入。

(X)

家用电梯是安装在私人住宅中,仅供单一家庭成员使用;也可安装在非单一家庭使用的建筑物内,作为单一家庭进入住所的工具。

(ˇ)

曳引驱动电梯是依靠液压驱动的电梯。

(X)

载货电梯在运送货物时,允许有人员伴随。

(ˇ)

交流电梯用永磁无齿曳引机作为动力。

(ˇ)

载货电梯可以无司机操作。

(X)

电梯机房都位于井道上部。

(X)

无机房电梯就是指没有曳引机等设备的电梯。

(X)

自动扶梯的驱动部分设置在扶梯端部。

(X)

住宅电梯就是家用电梯。

(X)

船用电梯是一种透轿厢壁透明、供乘客观光的电梯。

(X)

消防员电梯附加的保护、控制和信号使其能在消防服务的直接控制下使用。

(ˇ)

交流电梯有直流发电机和直流电动机两种拖动方式。

(X)

额定载重量是保护电梯正常运行的允许载重量。

(ˇ)

额定速度是保证电梯正常运行的允许速度。

(ˇ)

电梯的外廊尺寸关系到井道设计,由额定载重量决定。

(X)

电梯的额定乘客人数是指电梯设计所限定的最多允许乘客数量,不包括司机。

(X)

电梯底坑是指电梯底层端站地面以下的井道部分。

(ˇ)

电梯底坑是指底层端站地面以下的井道部分。

(ˇ)

电梯轿厢是指电梯中用以运载乘客或其他载荷的箱型装置。

(ˇ)

测量轿厢深度时,装饰、保护板或扶手都不包含在该距离之内。

(X)

测量轿厢的高度时,照明灯罩和可拆卸的吊灯包括在该距离之内。

(ˇ)

电梯在开锁区域内,轿门、层门可联动开启。

(ˇ)

在电梯检修状态下,手动操作检修装置使电梯以额定速度运行。

(X)

建筑物一层大厅电梯轿厢停靠站称为电梯底层端站。

(X)

电梯层间距离是指两个相邻停靠层站层门地坎之间的垂直距离。

(ˇ)

平层是指在平层区域内,使轿厢地坎平面与层门地坎平面到达同一平面的精度。

(X)

电梯平层区域就是指的开锁区域。

(X)

制动器的作用是轿厢停止和保护轿厢的停止状态。

(ˇ)

电梯的零速停车是指电动机使轿厢停止运行后,制动器才能动作。

(ˇ)

高速直流电机称为无齿电梯,但是它也需要中间减速器。

(X)

有齿电梯的曳引轮直接安装在电机轴上。

(X)

导轨可以确定轿厢和对重相对位置,并对它们的运行起导向作用。

(ˇ)

导轨架可以固定导轨的空间位置,但并不承受来自导轨的作用力。

(X)

对重可以减少电机的功率,但并不对轿厢起平衡作用。

(X)

对重支架上,只在下侧的两个角上设备导靴。

(X)

对重导靴的主要作用是确保对重装置沿对重导轨垂直运行。

(ˇ)

补偿装置分为补偿绳和补偿链,通常情况下,补偿链用于高速电梯。

(X)

为了方便运输,电梯轿厢越大越好。

(X)

电梯轿厢空间尺寸要符合要求,都是宽大于深。

(X)

电梯的开关门机构仅驱动层门开启或关闭。

(X)

门锁装置中的机械锁紧装置和电联锁的触点必须是一体。

(ˇ)

层门联动机构使用来协调实现层门与轿门之间的运动。

(X)

层门联动机构不要求强度和刚度但长度要适宜。

(X)

控制柜使电梯电气系统完成各种主要任务实现各种性能的控制中心。

(ˇ)

电梯轿顶检修箱所处位置便于检修人员进入轿顶后都能操作。

(ˇ)

电梯曳引电动机是驱动电梯上下运动的动力源,它把电能转换成机械能。

(ˇ)

电梯电机的额定容量为短时工作制。

(ˇ)

电梯曳引电动机要有足够的气动力矩,轿软的机械特性。

(X)

当电梯轿厢超速时,安全钳可以发出超速信号。

(X)

当电梯轿厢超速时,限速器能接收安全钳操纵,将轿厢照明强行制停在导轨上。

(X)

当曳引钢丝绳断绳引起轿厢坠落时,限速器—安全钳也无法阻止。

(X)

当电梯超速下行时,限速器应首先使安全钳动作,然后切断电气触点。

(X)

安全钳和限速器动作后,必须经专业人员跳整后方可恢复使用。

(ˇ)

限速器通过钢丝绳与安全钳连接,并控制安全钳的动作。

(ˇ)

如果轿门需要上锁,则该门锁装置的设计和操作采用与层门门锁装置相类似的结构。

(ˇ)

对于水平滑动层门与轿门联动的情况,如果证实层门锁紧状态的装置是依靠层门的有效关闭,则该装置同时可以作为证实层门闭合的装置。

(ˇ)

电梯层门锁紧元件及附件应是耐冲击的,应用金属制造或加固。

(ˇ)

钩子锁又称自动门锁,只装在轿门上。

(X)

电梯开门门刀都是双刀式。

(X)

电梯轿门是靠门厅带动打开的。

(X)

自重力向下锁紧式(下钩式)门锁,是国际中规定使用的门锁。

(ˇ)

电梯轿厢门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光电保护等,当门关闭过程中碰触到人或物时,门应重新开启。

(ˇ)

为防止轿厢在上下端站越程,电气控制系统应设置轿厢运行的上下限开关,切必须采用安全触点。

(X)

上下限位开关动作时切断总电源。

(X)

顶层端站是最高轿厢轿厢停靠站。

(ˇ)

极限开关动作后,将限制轿厢两个方向的运动。

(ˇ)

端站保护装置是靠装在井道上、下端的碰板与装在轿厢上的三位碰轮相继接触,促使节点发出指令信号,迫使电梯减速停止。

(X)

限位开关动作后,将限制轿厢向不利方向运动,但是允许轿厢向安全方向运动。

(ˇ)

强迫减速开关动作后,依次切断相应的安全回路,强迫电梯减速,最终停靠。

(X)

机房和转向站的照明电源应受主开关控制。

(ˇ)

当采用链条驱动时,每根链条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8.(X)

自动扶梯的金属结构与建筑物不应直接接触,一般用隔振的材料隔离。

(ˇ)

停止运行装置应能直接切断主电源。

(ˇ)

自动扶梯或人行道的检修插座电源应与主机的电源分开。

(ˇ)

提升高度超过10m的自动扶梯应增设附加急停装置。

(X)

倾斜角为30度的自动扶梯,额定速度不得超过0.75m/s。

(ˇ)

使用区段长度超过40m的自动人行道应增设附加急停装置。

(ˇ)

自动扶梯成自动人行道不能用于露天的环境下使用。

(X)

紧急情况下,自动扶梯可作为疏散人群的楼梯作用。

(ˇ)

扶手胶带压紧装置,以增加扶手胶带与扶手驱动轮间的摩擦力,防止打滑。

(ˇ)

紧急制动装置应装在驱动主轴上。

(ˇ)

工作制动器应采用长闭式机电制动器。

(ˇ)

自动扶梯制动器可采用带式制动器。

(ˇ)

附加制动器应满足GX7588-2003规定的扶梯制停距离要求。

(X)

停止开关只需切断安全回路的电源即可。

(X)

护臂版的间隙不大于4mm,按键边缘应成直角。

(X)

工作制动器与梯级、踏板或胶带驱动装置之间可以采用平皮带连接。

(X)

在使用检修装置时,其他启动装置均不起作用,安全开关和安全电路仍有效。

(ˇ)

自动扶梯的附加制动器具有非操纵逆转保护作用。

(ˇ)

同时连接一个以上的检修装置时,应都能起作用。

(X)

梳齿断齿不影响扶梯的安全运行。

(X)

公共交通型的自动扶梯成人行道都应设置断带保护装置。

(X)

开启自动扶梯成人行道德钥匙应放在方便拿取的地方。

(X)

剪切部位只设置警示标示即可。

(X)

申请乘客电梯级制造许可的单位,其注册资金应为1000万元。

(X)

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可以可在其他单位兼职。

(X)

申请改造资格的企业应有满足其改造业务需要的厂房与场地。

(ˇ)

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编制施工方案的能力。

(ˇ)

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联系电话。

(ˇ)

施工单位的授权代理人应有法定代表人的口头授权委托。

(X)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主要负责本单位承担的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中的技术审核工作。

(ˇ)

机房空气温度应保持在0—40度之间。

(X)

检修电梯时,如果将运行开关打到检修状态,可以不放置正在检修的警示牌。

(X)

检验现场,环境空气中应没有腐蚀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ˇ)

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可以进行电梯的修理、调整工作。

(X)

检验机构应安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

(ˇ)

电梯受检单位及维护保养等相关单位应当向检验机构提供有关的资料,并安排相当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ˇ)

电梯注册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ˇ)

使用单位必须将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规定位置上,标志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张挂标志的电梯不得使用。

(ˇ)

易地重新安装的特种设备,其“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有效期或者未按原定期检验期限执行。

(X)

已经办停止使用手续的特种设备,在其停止试用期间,不对其进行定期检验。

(ˇ)

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达到或者超过执行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寿命期限后应予以报废处理。

(ˇ)

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不需要再办理注销手续。

(X)

不需要易地重新安装的特种设备,设备的定期检验期限不变。

(ˇ)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整、准确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

(ˇ)

对于多台电梯应当分别单独建立各自的技术档案。

(ˇ)

电梯的随机技术资料,应从安装开始就明确专人负责统一保管。

(ˇ)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ˇ)

电梯在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X)

电梯司机应当坚持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X)

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ˇ)

电梯司机应保持轿厢、机房整洁卫生,及时消除地坎中的垃圾,以保证门的动作顺畅。

(ˇ)

电梯司机要用手操纵开关,不要用手臂或身体其他部位操纵开关。

(ˇ)

要站在(包括乘客)轿厢里或井道外等候,不要站在轿厢与井道之间等候。

(ˇ)

安全管理人员要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电梯,不要违章操作电梯。

(X)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管理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ˇ)

发生火灾时,应乘坐电梯迅速离开现场。

(X)

电梯司机负责对电梯钥匙的管理。

(X)

出现电梯设备浸水或底坑浸水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ˇ)

可以使用客梯运载体积不超的货物。

(X)

机房内部不准存放与电梯无关的物品。

(ˇ)

非岗位人员未经安全管理人同意不得进入机房。

(ˇ)

机房只要配备了适用于电气火灾的消防设施,就不必要求机房门向外开启。

(X)

紧急报警装置应保证建筑物内的组织机构能有效的应答紧急呼救。

(ˇ)

电梯使用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进行监督,并对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ˇ)

电梯层门钥匙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X)

使用单位的电梯钥匙应专人保管、使用,但使用人无须经过培训。

(X)

电梯三角钥匙应只交给一个负责人员。

(ˇ)

每次紧急开锁后,当再无开锁动作时,锁闭装置在层门闭合下不应保持开锁位置。

(ˇ)

安全是电梯服务于楼宇上下交通的基本特性。

(ˇ)

电梯安全工作的环境条件要求不超过海拔1000米。

(X)

电梯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将钥匙交使用单位保管。

(X)

进入现场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好个人防护用具,作业时不能违章。

(ˇ)

在轿厢或底坑作业时,必须检查安全装置可靠,同时个人应实施预防挤压的措施。

(ˇ)

起重吊物时,人应站在吊物底下检查工作载荷是否相符。

(X)

在未装井道、永久挺闷时,井道口应该设置安全防护栏实施保护。

(ˇ)

电梯日常巡视检查应由电梯司机负责。

(X)

电梯安全管理员每日应对电梯作例行检查,如发现运行不正常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梯并通知维保单位检查。

(ˇ)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合格》标志的有效期自签发验收检验或定期检验报告之日算起。

(ˇ)

事故,即为不可预见的事件或情况,可能产生严重伤害的风险。

(X)

撞击事故常发生轿厢冲顶或蹲底时,使受害人的身体撞击到建筑物或电梯部件上。

(ˇ)

电梯故障就是电梯整机性能发生危险状态的现象。

(ˇ)

电梯故障分为机械故障和电气故障。

(ˇ)

坠落是因层门未关闭或从外面能将层门打开,造成受害人坠入井道的事故。

(X)

制动器失灵,造成轿厢坠落损坏,轿厢内乘客受到伤害的事故是设备损坏事故。

(X)

封接层门联锁开关后使电梯运行,是电梯维修中经常使用的故障判断方法。

(X)

为了美观,对投入使用的电梯轿厢金星装璜,并铺设大理石地面,对电梯系统毫无影响。

(X)

电梯运行超速导致限速器开关动作,使电梯停止运行,此时的停梯状态为故障状态。

(X)

发生地震时,应迅速乘坐电梯到达某一基站逃生。

(X)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ˇ)

当发生电梯困人情况时,修理人员抵达的时间最长不应超过60分钟。

(X)

电梯维修单位应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而使用单位则不需要。

(X)

机房内应贴有发生困人故障时,救援步骤、方法和轿厢移动装置使用详细说明。

(ˇ)

为了便于紧急状态下的紧急操作,盘车时抱闸一经人工打开即应锁紧在开启状态,使得只需一人即可完成盘车操作。

(X)

为在盘车时掌握轿厢平层状况,曳引绳上应标注层楼平层标志。

(ˇ)

为在紧急情况下能尽快放出被困乘客,层门应能被救援人员直接扒开。

(X)

电梯发生困人时,电梯使用单位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并亲自操作电梯紧急救援装置实施救援。

(X)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因劳动保护措施缺失或者保护不当而发生坠落、中毒、窒息等情形,属于特种设备事故。

(X)

电梯平衡系数偏大时,可以在轿顶放置对重块进行调整。

(X)

电梯出现关人时,一名维修人员即可完成盘车放人操作。

(X)

电梯在维修检查中,严禁身体横跨与轿顶和层门间工作。

(ˇ)

电梯维保人员少量饮酒后,不影响其安全地工作。

(X)

因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则电梯的安全问题应全部由电梯维保单位负责。

(X)

使用单位培训或聘用了持有电梯运行维修证的人员,则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便可由自己的持证人员来进行。

(X)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ˇ)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每月对所管辖电梯进行巡视。

(X)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必须取得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资格许可。

(X)

只要使用单位同意,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不签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X)

维护保养记录应填写两份,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年。

(ˇ)

电梯使用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电梯日常维保养记录签字确认。

(ˇ)

维护保养单位应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届满半个月进行自检。

(X)

检验时,存在技术要求相同的重复性检测项目时,施工单位自检都合格时可在自检过程中只记录一个数据。

(X)

在使用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ˇ)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可以继续使用。

(X)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采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梯。

(ˇ)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所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定期检验。

(ˇ)

对定期检验的配合是电梯维保单位的职责,使用单位可以不到现场配合。

(X)

对于电梯定期检验中发现的一般项目缺陷,因对电梯安全运行影响程度小,可不整改。

(X)

对于电梯检测中发现的重要项目缺陷,只要采取措施监护运行,就能领取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

(X)

受检单位对检验结论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ˇ)

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制造单位委托或者同意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维修活动进行安全指导和监督。

(ˇ)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例》规定,检验检测人员从事检验检测工作,必须在特种检验检测机构执业,但不得同时在三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

(X)

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ˇ)

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就是要保证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有序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从而促进和保障经济的发展。

(X)

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方面全面负责。

(ˇ)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ˇ)

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制造、维修单位进行。

(X)

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电梯安装单位应当服从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并订立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ˇ)

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等有关部门应当为举报保密。

(ˇ)

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维保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及质量问题负责。

(X)

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结束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校验和调试的结果负责。

(ˇ)

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ˇ)

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使用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进行监督,并对维修保养记录签字确认。

(ˇ)

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维修单位应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而使用单位则不需要。

(X)

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因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则电梯的安全问题应全部由电梯维保单位负责。

(X)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指出的电梯就是指利用轿厢在规定楼层内乘客或货物的机电设备。

(X)

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因检验检测机构可在检验管理系统中查找到电梯运行合格的有效日期,使用单位不用每年主动申报定期检验。

(X)

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保证的安全和节能投入。

(ˇ)

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机构,同时也是监督检验机构。

(X)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所指的电梯就是利用轿厢在规定的楼层内垂直运送乘客或货物的机电设备。

(X)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检查规定》规定,设计单位及设计人员和制造单位对所设计的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X)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检查规定》规定,制造单位对制造的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ˇ)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检查规定》规定,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者分包。

(ˇ)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检查规定》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使用有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的特种设备,并由维护单位按照要求规定申请相应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

(X)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检查规定》规定,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有使用单位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涉笔安全检查机构注册登记。

(ˇ)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检查规定》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后,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可以从事相应的工作。

(ˇ)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检查规定》规定,电梯安装单位必须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并由资格的人员进行。

(X)

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有效期自签发验收检验或者定期检验合格报告之日算起。

(ˇ)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检查规定》规定,电梯等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维修保养单位和安装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灾害过大,并按照有相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相关部门报告。

(X)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检查规定》规定,电梯制造企业承担自己制造电梯的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业务,应当按规定要求,申请并缺德相应的资格证书。

(ˇ)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检查规定》规定,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销售境外制造的电梯,必须明确中国境内注册的代理商,并由代理商承担相应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ˇ)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检查规定》规定,门锁、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等重要安全部件,必须具有有效的形式试验合格证。

(ˇ)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检查规定》规定,处于施工质量保证期的电梯,因享受施工单位的免费维修服务,不必再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X)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检查规定》规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清康进行经常性检测,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ˇ)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检查规定》规定,对未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特种设备,应实行生产认可证制造。

(X)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检查规定》规定,特种设备出厂时,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规定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随机文件,并保证备品配件的供应。

(ˇ)

安全检查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ˇ)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检查规定》规定,特种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当向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ˇ)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检查规定》规定,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除执行本规定有关要求之外,还必须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ˇ)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检查规定》规定,监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保养和改造等经营活动。

(ˇ)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中规定,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毁灭证据、未及时报告事故等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当事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ˇ)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中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除依法追究民事责任或者形式增韧外,由组织该起事故调查处理的质量监督行政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ˇ)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中规定,特大事故由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会痛事故发生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升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参加。

(ˇ)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中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

(ˇ)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中规定,严重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

(ˇ)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中规定,在事故调查过程中,接受委托单位完成技术检验或技术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技术检验或者技术鉴定报告书,并对其负责。

(ˇ)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中规定,事故调查组应当将将事人事故调查报告报送组织该起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并由其进行批复。

(ˇ)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中规定,对所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的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ˇ)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中规定,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9人,或者受伤20—4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ˇ)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中规定,位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做出标志,回执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拍照。

(ˇ)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中规定,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不必逐级上报。

(X)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中规定,事故批复后,组织该起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应当将事故调查报告书归档备查,并将事故宝高速副本送达当地质检总局事故调查处理中心、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

(X)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中规定,对提供伪证或者指示他人提供伪证的事故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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