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29003170 上传时间:2023-07-20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1.8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docx

《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docx

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

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

【篇一:

行政复议法-多选题】

显示答案【多选题】行政机关作出的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说明:

?

?

?

?

a、对工作人员小李开除的决定b、对公民王某错误刑事拘留c、内部调整人员的决定d、对于一起治安案件迟迟未作处理

显示答案【多选题】下列属于行政复议参加人的是

说明:

?

?

?

?

a、申请人b、被申请人c、人民法院d、第三人

显示答案【多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后,经审查,可以作出不同的行政复议决定。

下列选项中,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包括说明:

?

?

?

?

a、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b、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c、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d、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

显示答案【多选题】某国有企业在经营期间有偷漏税款行为,被a市b区地方税务局查获,b区地方税务局对该企业做出决定,责令其补交偷漏税款,并处以1万元罚款。

该企业不服,应向()申请行政复议。

说明:

?

?

?

a、b区政府法制局b、a市政府法制局c、b区地方税务局所属的区政府

?

d、b区地方税务局的上级主管部门

显示答案【多选题】某县农牧渔业局发现某兽药门市部销售伪劣兽药,故对其进行处罚。

该兽药门市部不服处罚决定而申请复议,并称所销售的兽药是从某兽药厂购进的,而该厂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在此案中,正确的选择是

说明:

?

?

?

?

a、某兽药门市部作为复议申请人,兽药厂作为第三人b、兽药厂作为复议申请人,某兽药门市部作为第三人c、某兽药门市部和兽药厂作为共同申请人d、某兽药门市部和兽药厂都存在作为申请人或者第三人的可能

显示答案【多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导致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是

说明:

?

a、申请人因对行政拘留不服申请复议后,因其他违法行为涉嫌犯罪,

被刑事拘留的

?

b、作为申请人的自然死亡,其近亲属在60日期满后尚未确定是否参

加行政复议的

?

?

c、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得到行政复议机构准许的d、申请人对被申请人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做出的具体行

政行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后,又被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的

显示答案【多选题】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说明:

?

a、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内部行政行为一般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可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

?

?

b、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居间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c、对于行政法规和规章不服的,行政相对人可以在对具体行政行为

申请复议时,一并向行政机关提出审查申请

?

d、对于行政机关不依法发放社会保险金的行为,行政相对人可以申

请复议

【篇二:

行政复议分类】

【行政复议法律责任】怎样追究复议机关不依法履

行职责的处罚

行政复议法律责任】怎样追究复议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处罚

行政复议机关违反本法规定,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或者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的,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受理仍不受理或者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行政复议法律责任】怎样追究被申请人不提交答

复、资料和阻碍他人复议申请的处罚

行政复议法律责任】怎样追究被申请人不提交答复、资料和阻碍他人复议申请的处罚被申请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提出书面答复或者不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或者阻挠、变相阻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复议法律责任】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处分这一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这样规定的好处是什么?

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和其他渎职行为,没有笼统地规定为给予行政处分,而是针对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规定了一个给予不同种类行政处分的阶梯:

对于情节不很严重的违法行为,规定了警告、记过、记大过这三个程度相对比较轻的处分种类;对于情节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规定了降级、撤职、开除这三个程度相对比较重的处分种类,这样规定的好处是:

第一,体现了过罚相当的原则。

所谓过罚相当,是指给予一个人的处罚程度要与其所犯过错的大小相适应,既不能给予所犯违法行为比较轻的人以较重的处罚,也不能给予所犯违法行为比较重的人以较轻的处罚,从而做到追究违法行为不枉不纵。

第二,有利于执法标准的统一。

在以往的立法中,关于对违法行为规定什么种类的行政处分,往往不作细致的规定,这样就容易造成在执法过程中的标准不统一,对同样的违法行为,给予的处分种类可能不一样,有的严一些,有的宽一些,影响法律的严肃性。

在行政复议法的立法过程

中,注意了这一问题,规定了一个不同种类行政处分的梯度,这样有利于执法标准的统一,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严肃性。

【行政复议法律责任】行政处分有哪些种类?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六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1.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属于申诫处分。

它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由处分机关选择适用。

警告一般适用于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是行政处分中最轻的一种。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家公务员受警告处分期间,可以晋升工资档次,但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2.记过、记大过。

这是两种程度有所区别的行政处分。

一般来说,记过、记大过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反了行政法的规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给予警告处分过轻,给予降级处分过重的情况。

3.降级。

作为一种行政处分,降级的含义是降低公务员的职务级别。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级别分为十五级:

一级为国务院总理;二至三级为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三至四级为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至五级为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至七级为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六至八级为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七至十级为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为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九至十二级为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为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四级为科员;十至十五级为办事员。

给予降级的行政处分就是由原来的职务级别往下降,如由局级,降为处级;由处级降为科级等,同时,对公务员工资中的级别工资也要予以相应地降低。

国家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工资主要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构成。

降级也要降低工资中的级别工资。

受降级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也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4.撤职。

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违法行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不适合继续担任行政职务的,可以给予撤职处分。

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

受撤职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工资和级别,并不能晋升工资档次。

5.开除。

开除是指受处分人不适合继续在国家机关工作,国家机关取消其公务员资格令其离开的处分形式。

开除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适用

于公务员犯有违法行为,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失,丧失了国家公务员的资格的情况。

开除的行政处分不能解除。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给予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依法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决定;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当报上级机关备案。

县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开除国家公务员,必须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国家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分别在半年至两年内由原处理机关解除行政处分。

但是,解除降级。

撤职处分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国家公务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

解除行政处分后,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行政处分的影响。

行政处分决定和解除行政处分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行政复议法律责任】什么叫行政处分?

其法律依据

是什么?

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内部,上级对有隶属关系的下级违反纪律的行为或者是对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所给予的纪律制裁,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之前,其法律依据主要有两个:

一个是1957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条例》,该条例对奖惩的目的、条件、种类及其适用程序,都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同时规定,事业单位也参照执行。

另一个是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该规定着重对贪污贿赂行为的行政处分作了比较全面和具体的规定,实际上是对1957年奖惩暂行条例部分内容的修改和补充。

由于四十多年来各种情况的发展变化,1957年的奖惩暂行条例已不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

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该条例对行政处分的种类和适用作了规定,是对国家公务员实施行政处分的主要法规依据。

【行政复议法律责任】什么是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分

为哪两种?

二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责任是指实施违反行政法规定的义务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追究行政责任的形式有两种:

一种叫行政处分,一种叫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虽然同属行政责任的一种,但二者是不同的:

第一,适用对象不同,行政处分只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不适用于

社会上一般的公民;而行政处罚则适用于所有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都适用于行政违法行为,但行政处分适用的是一般的违法失职行为,而行政处罚则适用于违反某种特定的,设定有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

第三,实施处罚的机关不同。

实施行政处分的机关必须是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的组织。

第四,执行不同。

行政处分只能由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执行;而行政处罚则由行政机关执行,也可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救济的渠道不同。

行政处罚的救济渠道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就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分的救济渠道为复核和申诉,当事人对行政处分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分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

受理复核和申诉的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原行政处分决定是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负责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行政复议法律责任】我国目前承担行政复议工作

的行政复议机构有哪些?

目前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的行政复议机构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构。

根据原来的行政复议条例(该条例于1990年12月颁布,1994年对条例又作了一次修订)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设在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内或者与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合署办公。

目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基本上已经比较健全,特别是省、市两级,绝大部分都设有法制工作机构。

县一级政府,据有关部门1996年的统计,有70%的县政府设有法制工作机构,承担行政复议工作。

行政复议机关中专门从事复议工作的人员是行政复议人员。

依法履行行政复议的职责既是行政复议机关赋予其工作人员的职权,也是一种对国家的义务。

因此,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工作中,无论是审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复议申请,还是调查取证、审查行政复议案件等,都应当严格依法公正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失职,更不能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否则将构成违法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复议法律责任】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如果对申请人以外的人员进行报复陷害,是否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比如村民甲、村民乙因宅基地边界划定发生纠纷,乡政府为此作出一个宅基地边界划分的确权决定。

村民甲不服此确权决定,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县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即可将村民乙确认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如对第三人进行报复陷害,也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除了第三人以外,对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供情况的有关组织和人员也不准报复陷害。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

如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对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供真实情况的有关组织和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

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篇三:

多选】

《行政强制法》多选题及答案

一、《行政复议法》

1、有(abc)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a、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b、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c、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d、认为行政机关的人事处理决定违法的

2、行政复议机关发现原具体行政行为有(abcd)情形之一的,应当决定撤销具体行政行为。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b、适用依据错误的

c、违反法定程序的d、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3、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依法履行下列(abcd)职责。

a、受理行政复议申请b、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

c、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

d、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4、下列(bc)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a、行政复议机关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

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d、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组织

5、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下列(bc)情形下可以停止执行。

a、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b、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c、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d、规章规定停止执行的

6、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案件以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为原则,但对于(ac)申请复议的案件,则由原行政机关管辖。

a、国务院部门所作决定

b、上一级没有相应主管部门的机关所作决定

c、省级人民政府所作决定d、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决定

7、下列人员(abd)可以成为复议申请人。

a、被行政处罚人赵某b、被行政处罚人黄某(已经死亡)的妻子

c、被行政处罚人李某的朋友d、被人殴打致伤的杨某

8、对申请人提出查阅材料的申请,除涉及下列(abc)情

形外,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a、国家秘密b、商业秘密c、个人隐私d、被申请人不同意

9、(abcd)在我国境内申请行政复议的,适用我国《行政复议法》。

a、我国公民b、无国籍人c、外国公民d、外国组织

10、行政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以(bcd)为依据。

a、上级行政机关对案件处理的意见b、地方性法规

c、法律、行政法规

d、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11、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包括(abcd)。

a、撤销或责令重作b、维持c、限期履行法定职责d、变更

12、公民认为行政机关(abcd)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a、乱收费b、乱罚款c、乱集资d、乱摊派

13、行政机关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abcd)

a、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

b、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没有依法履行告知义务的

c、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

d、应当送达而未送达的

14、陈某对甲、乙两个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下列关于复议机关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abd)。

a、甲的上一级行政机关b、乙所在地人民政府

c、甲和乙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d、甲所在地人民政府

二、《行政诉讼法》

1、(abcd)可以作为行政诉讼证据。

a、被侵害人的陈述b、伤情鉴定结论c、现场勘验笔录d、被处罚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录相

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abcd)制度。

a、合议b、回避c、公开审判d、两审终审

3、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abc)提起的行政诉讼。

a、对拘留行政处罚不服b、对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行政处罚不服c、对公安机关拒绝履行保护人身权的法定职责不服d、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不服

4、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哪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abcd)

a、主要证据不足的b、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c、违反法定程序的d、超越职权的

5、行政诉讼中,被告(ab)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其在一

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

a、不履行法定职责b、拖延履行法定职责c、违法履行法定职责d、超越法定职权

6、行政机关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应当履行的义务有(abd)。

a、在法定时限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提供当初作出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b、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c、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d、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或裁定

7、下列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表述,正确的是(abc)。

a、未经法庭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

b、行政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可以作为法院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

c、人民法院有权调取证据

d、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补充证据

8、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可以依据(abc)作出判决。

a、法律和行政法规b、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性法规c、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d、行政规章

9、我国《行政诉讼法》中规定的涉外行政诉讼,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具有涉外因素的行政诉讼。

下列选项中对于“涉外因素”的理解正确的是(bc)。

a、被告是国外行政组织b、原告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国外组织c、第三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国外组织d、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语学习 > 日语学习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