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煤矿二0一二年矿井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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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林煤矿二0一二年矿井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

大林煤矿二0一二年矿井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

大林煤矿二0一二年矿井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

  编制:

  生产科:

  机电科:

  通风科:

  安监处:

  总工程师:

  总经理: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五大灾害预兆-------------------------------------------2

  第二章:

预防灾害措施-------------------------------------------3

  第一节:

预防瓦斯事故-------------------------------------------3

  第二节:

预防煤尘事故------------------------------------------10

  第三节:

预防火灾事故------------------------------------------11

  第四节:

预防顶板事故-------------------------------------------19

  第五节:

预防水灾事故-------------------------------------------23

  第三章:

灾害处理计划-----------------------------------------24

  第一节:

发生火灾事故的处理-----------------------------------24

  第二节:

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处理---------------------------------25

  第三节:

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处理-----------------------------25

  第四节:

发生冒顶事故的处理------------------------------------26

  第五节:

发生水灾事故的处理------------------------------------27

  第四章:

事故[换行]处理指挥系统--------------------------------------27

  第五章:

救灾演习计划及避灾路线-------------------------------29

  附表一:

2009年度巷修工程表------------------------------------31

  附表二:

2009年安全培训计划-----------------------------------32

  附表三:

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备用品表------------------------------34

  附表四:

灾害时必须立即召集的人员名单---------------------------38

  附表五:

关于下发《采煤工作面瓦斯积聚(超限)的应急处理预案》等9个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39

  2012年矿井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

  前言:

  大林煤矿开采二叠系龙谭组﹝﹞煤层,设计开拓四个水平,现生产水平为四水平。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2008年核定生产能力为51万吨/年,2009年矿井生产采区有三个(中央采区、西二采区、西三准备采区)采煤工作面2个,掘进工作面10个,其中煤巷掘进6个,岩巷掘进4个。

  总的生产布局如下:

  一、回采工作面

  1、采一区:

617煤柱面→655面

  2、采二区:

628东带采→605面→606面

  二、煤巷掘进工作面

  

(一)掘进一区

  1、655皮下山——655顺槽——655切眼

  2、655风巷——655切眼

  3、658中顺槽——658顺槽、风巷——658切眼

  

(二)掘进二区

  1、605风切

  2、606中顺槽——606风巷、顺槽——606切眼

  3、-600西三采区上山煤斗通道——6617皮带道、6616轨道

  4、607顺槽

  (三)掘进三区

  1、617风巷、617顺槽——617切眼

  2、615西回风措巷——615风巷、顺槽——615切眼——6510轨道、6512轨道

  三、岩巷掘进工作面

  

(一)开拓一区

  1、606高冒巷——658高冒巷——-600东翼采区石门

  2、6616轨道——6617煤斗

  

(二)开拓二区

  1、西三(6612)总回——西三(6613)总回

  (三)开三

  1、617高冒巷——655高冒巷

  2、6617皮措巷

  (四)省建

  1、-600东翼总回上山、-600东翼总回下山

  坪湖煤业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层自然发火期为1—3个月,煤尘爆炸指数为20.8%左右,由于小煤窑的开采,地表水与大井水沟通,在雨季,我公司有穿水的可能。

故坪湖煤业属瓦斯、煤尘、火灾、水灾、顶板事故五大自然灾害齐全的矿井。

  根据《[换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为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或一旦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阻止事故的扩大,迅速处理事故,特编制《2009年矿井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

  第一章:

矿井主要灾害预兆

  一、煤与瓦斯突出预兆

  多数突出发生前,一般会出现多种预兆,可能出现一种,也可能出现多种,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预兆:

  1、声响预兆:

煤体中发生闷雷声、枪声、炮声、爆炸声、嗡嗡声等。

  2、煤结构预兆:

煤层层理紊乱,煤变软,煤变暗而无光泽,煤干燥和煤尘增多等。

  3、地压方面预兆:

支架来压、掉碴、片帮、煤壁开裂,煤壁外鼓,炮眼变形等。

  4、瓦斯方面预兆:

瓦斯浓度增大,瓦斯忽高忽低,打钻时顶钻,钻孔喷瓦斯、煤壁或工作面温度降低,也有少数例外,发生煤壁温度高等。

  二、自然发火的预兆

  空气温度增大,巷中出现雾状或巷道壁“出汗”,有煤油味,汽油味或松节油味,焦油味,流出的水或空气温度高,人体感到不舒服,如头痛闷热,精神疲乏等。

  三、顶板冒顶预兆

  发生声响、掉碴、片帮煤增多。

顶板裂缝,顶板出现离层现象,有淋水,支架变形弯曲,顶板下沉。

锚杆断裂,锚网,梯子梁撕裂。

  四、透水预兆

  挂汗挂红,水的气味和颜色有变化,空气变冷,煤层因有积水渗透会变得发潮、发暗、无光泽、发现雾气、水叫声,岩层裂隙中有淤泥,顶板滴水或淋水,压力明显增大,煤岩体膨胀,底板膨胀,底板鼓起,片帮、冒顶,断面缩小,支架弯曲变形等。

  第二章:

预防灾害措施

  第一节:

预防瓦斯事故措施

  一、加强通风管理

  1、加强通风工作领导,增强“一通三防”力量,建立健全各级干部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方针,成立以总经理、总工程师为首的生产、机电、运输、安全、通风和救护“五位一体”的防治瓦斯事故的领导小组。

  2、坚持:

“先抽后采(掘)、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坚决做到不预抽瓦斯不采煤,监测监控不到位不作业,严禁超[换行]通风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严禁突击生产。

  3、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具有较强的抗灾能力,消灭不合理通风,通风区、抽放队、通风科要根据公司本年、季、月作业计划,编制好本区队年、季、月通风作业计划,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按计划执行,按季绘制通风系统图,每月补充修改一次,按季报局及救护大队各一份。

  4、加强井巷维修工作,确保矿井巷道失修率不超过7%,严重失修率不超过3%,降低通风阻力。

确保各用风地点有足够风量,矿井有效风量率不小于85%。

  5、严禁在总回风道和主要回风巷道设调节风窗。

  6、机电二队和机电科派专人负责定期检修立风井的四台主扇及反风设施,确保每台主扇运行可靠,供电线路完好,反风设施完好齐全,严密性好,减少地面的外部漏风。

  7、通风区(科)组织人员定期检查井下各处的通风设施(包括反风风门)和系统,建立台帐,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设施必须及时整改。

  8、优化通风网络,降阻增风。

  9、完善通风设施,稳定系统和风量,提高系统的抗灾能力,主要风门必须设置正反自动风门(或连锁风门)。

防突风门钉1.2—1.5MM厚的铁皮,溜子眼必须安设防逆流铁板,厚度不小于3MM。

  10、溜子道设防突风门的必须增砌防突设施,并确保至少有两道风门不跨溜子,放炮前溜子道上防突风门的溜子洞必须用不少于3只砂袋堵严,确保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不造成风流逆转。

  11、必须坚持高抽巷治理采面瓦斯的措施,高抽巷必须与采面其他巷道同时设计,同时投入使用,凡不施工高抽巷的采面不准投产。

  12、加强矿井测风制度的落实,要求矿井每10天必须进行1次全面测风,并将测风结果记录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或写在测风站的牌板上,同时做好测风报表交矿总工程师审批。

测风过程中应该选择前后断面完好的巷道中进行测风,测某地点的风量应测3次并求平均值,3次测风数据误差不能超过5%时有效,若超过5%时必须重新测定。

测风结果,按旬报矿总工程师,按月报矿务局安监局。

  13、矿井必须有足够数量的[换行]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定期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单位进行检验。

  14、矿井东、西两翼主扇因故停风应立即撤出矿井两翼的所有人员,并切断井下电源。

待主扇恢复运转且两翼主扇负压稳定后,由瓦斯员分段检查瓦斯,瓦斯浓度低于《规程》要求时,再按分级送电程序对井下恢复送电。

  15、矿井东、西两翼主扇不同时倒换或同时倒换出现的主扇启动时间差时,必须有计划先制定安全措施。

东、西两翼风机倒换前,必须撤出矿井两翼的所有人员,并切断井下电源再进行风机倒换,倒换完毕且两风机的负压稳定后,再由瓦斯员分段检查瓦斯,瓦斯浓度低于《规程》要求时,再按分级送电程序对井下恢复送电。

以上各头排放瓦斯必须严格按瓦斯排放措施执行。

  二、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1、局扇安装必须按通风科下发“局扇安装设计通知单”进行安装,质量必须符合通风质量标准,安装地点全风压风量必须大于局扇吸入风量,严禁风机吃循环风。

局扇在井下运转的时间累计不超过半年,每半年至少升井检修一次,并建立台帐,做好记录。

运转的局扇必须有专人负责定期检修,确保局扇运行可靠正常,闭锁灵敏。

因烧坏等原因造成不能运转的风机要及时运到地面维修好备用。

机电三队要每周对局扇、电缆进行检查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风筒吊挂必须平、稳、直、破口应及时粘补,凡拐死弯和异径风筒必须用弯头和过渡节,风筒接口严密,确保当头有足够的风量,杜绝微风作业。

对于高瓦斯、长距离、大断面掘进工作面,可采取大风机压入式通风(或对旋风机)。

大风筒必须实行反边对接,凡新开煤巷掘进头均推广大断面,(净宽3.6m×净高2.4m),大风机(15KW×2对旋或22KW×2对旋),大风筒(直径800mm)。

煤巷掘进头供风均必须实行双电源、双风机,且双风机能自动切换,以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的发生。

  3、因电气设备影响造成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现场瓦斯员应撤出当头所有作业人员,锁好风电闭锁,并在巷口设置栏杆、揭示警标,同时向矿调度室、通风调度室汇报现场情况。

  4、矿调度室、通风调度室及时调相关单位查明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原因并记录好调度台账。

处理好电气设备故障后,恢复局扇送风前,应检查停风区的瓦斯浓度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当停风区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在开启局扇前应首先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

当停风区中的瓦斯浓度超过1%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进行排放。

当停风区中的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换行],严格按排放瓦斯措施中的条款执行,排放瓦斯措施由通风区编制,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执行。

排放瓦斯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排放瓦斯时,在各回风交叉地点设立岗哨,排放瓦斯时间内(除排放瓦斯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严禁进入排放地点,排放瓦斯时,应首先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才允许启动局扇。

排放瓦斯必须做到由里向外、由下向上控制排放,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二氧化碳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浓度不超过1.5%,超过上述规定,必须立即停止排放,待瓦斯浓度降至规定以下才允许继续排放,当头排瓦斯时严禁“一风吹”。

  5、排放瓦斯结束后,现场负责人必须及时将现场情况汇报给矿调度室、通风调度室,矿调度室、通风调度室做好记录台账。

  6、加强电气设备管理,高突煤巷当头和石门揭煤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确保煤巷掘进局扇运转正常、安全,消灭无计划停风停电。

造成无计划停电停风,机电科、安全科当天值班人员必须组织有关单位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作好记录备查,对责任单位及个人要严肃处理,对于有计划停风停电,有关单位必须提出申请报告,经矿生产调度会决定后,通知各有关区队,做到有计划有安全措施,否则,不允许停电停风。

  7、局部通风的设计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文件执行并形成。

  三、加强巷道贯通管理

  1、掘进巷道过老巷(采空区)前,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过老巷(采空区)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接近老空时必须预留的煤(岩)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内容。

必须根据探明的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在揭露老空时,必须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只有经过检查,证明老空内的水、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等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2、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米前、严重突出危险掘进工作面在贯通前30米、其他巷道在相距20米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并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3、贯通时,必须由“一通三防“的跟班干部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派专职瓦斯员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情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停掘的掘进面当头、巷中与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同时进行处理,只有在相贯通的2个掘进工作面的当头[换行]、巷中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不超限时,在掘的工作面方可作业。

在掘的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性定时定点撤人停电远距离放炮制度。

  4、巷道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并切断采区内(除风机外)的所有电源,同时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采区内的工作。

  5、间距小于20米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时,必须遵守执行以上各项规定。

  四、加强瓦斯管理

  1、加强局部瓦斯管理。

各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员、巡回检查各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发现局部瓦斯积聚,必须立即处理(可采用引风冲淡或充填的方法进行处理)。

已经报废的巷道要及时封闭,杜绝盲巷(峒),消灭无计划施工巷道,杜绝瓦斯积聚现象的发生。

临时停工的巷道,必须保证正常通风,因故停风的巷道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打上栏杆,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调度室汇报。

当停风区瓦斯(或CO2)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第140条、第141条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排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高温密闭墙外,必须设置栏杆,揭示警标,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矿井总回或一翼回风瓦斯(CO2)浓度超过0.75%时,公司总工程师必须组织人员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报告局总工程师,采区回风巷和采掘工作面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9%或CO2超过1.5%时都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3、加强瓦斯检查和瓦斯监测工作,各采掘工作面专职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加强工作责任心,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和“一炮三检”、“四人联锁放炮”制度,杜绝空班漏检、脱岗、顶班和一人多头现象,认真填写瓦斯班报表,手册和检查牌板,做到“三对口”,每班向调度室汇报次数不小于3次。

各采掘工作面都必须按规定安装瓦斯监测断电仪,定期调校,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监测系统功能齐全,使用灵敏可靠,读数准确(偏差在允许误差范围内),信号上地面,每天将各采掘工作面监测结果打印成表送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审阅。

监测装置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章有关规定安装使用。

瓦斯便携仪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执行。

  4、回采工作面放顶时,应把落山角放齐放透,顶板未垮落时,应用矸石进行充填,防止落山角瓦斯积聚,上下落山角必须班班放齐放透,否则必须用砂袋充填实,防止落山角瓦斯[换行]超限、瓦斯积聚,工作面两道的顶锚杆托板螺帽必须超前煤墙3米提前拆除(但必须提前榴树加固顶板)以利工作面上下落山角放顶,每班必须采超前排树,凡不执行工作面瓦斯治理措施不准采煤。

掘进工作面要加强工程质量,严禁空帮、空顶,对于空帮处应用矸碴或黄泥充填实,对顶板冒落处,用板皮或风筒布封闭死或用黄泥进行充填,处理前应用风筒开岔送风或风障导风。

  5、使用瓦斯自动报警断电装置时应做到:

  1)通风科应根据生产科下达的开工通知单,在采掘工作面开工前一星期编制遥测仪安装通知单,经机电部门会审,报总工程师批准,然后交瓦斯监控中心按要求安装。

  2)使用监测装置断电的工作面,峒室,井巷等地点,严禁自动复电,只有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方可人工复电,复电工作必须由CH4员负责。

  3)对经常需要移动的传感器,声光信号及电缆,只许由通风区瓦斯检查工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停用,否则追究停用者责任。

  4)瓦斯检查工、爆破工、放炮员,采掘班组长每班至少对所管辖范围内的装置及电缆进行一次外观检查,瓦斯检查工每班对探头显示值核对2至3次,当误差超过规定(CH40.9%内,误差大于±0.1%,CH4≥0.9%,误差大于±0.2%)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通风调度通知计算机中心派人到现场校准,校准后在CH4员班报表上签字并向通风调度汇报。

  5)“三遥”电工对装置至少每周应进行一次调试,以确保瓦斯超限时能自动断电和发出声光报警,使各项的指标符合规定。

  6)装置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应通知瓦斯检查工加强瓦斯检查。

  7)充分发挥微机监测作用,机房操作人员应严密监视矿井瓦斯变化情况,发生瓦斯超限或异常情况时,通知通风调度人员、计算机中心值班干部和矿相关领导,调度员和值班人员应及时查明原因,通知有关人员处理,并要有信息反馈。

  8)监测中心室应24小时全天候正常监测,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安排打印日报表,重点采掘面应有24小时变化曲线。

监测装置在井下运行6个月后必须上井全面检修。

监测装置下井完好率必须达100%,装置待修率不超过20%,监测数据库保存一年以上。

  5、加强矿井瓦斯抽放工作。

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长远规划,实现采掘抽平衡,要求全矿所有高突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执行迎头抽放,抽放负压达不到13KPa的,必须实行分源抽放。

采煤工作面预抽本煤层瓦斯时间不少于3个月,进一步提高封孔质量,提高孔口负压。

2009年606、605、655、617等工作面实施高冒巷,进行高冒抽放,有时根据现场情况施工高冒穿层钻孔,从根本上解决采煤工作面瓦斯超限,防止矿井瓦斯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6、加强地面瓦斯抽放泵与井下移动抽放泵的管理,瓦斯抽放泵必须实行两台及以上联合运转,瓦斯抽放泵运行中严禁采取停泵放水,否则必须由抽放队制定安全措施并报矿总[换行]工程师审批。

  负责该区域抽放任务的移动抽放泵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抢修,在抢修过程中,该区域瓦斯超限时,应撤出该区域所有人员并停电(除风机外),待瓦斯不超限时才允许恢复送电作业,修好后的移动抽放泵及时投入运行。

当地面的抽放泵发生故障时,应开启备用泵以满足井下抽采的需要,同时派人抢修并汇报给有关领导。

  7、加强防突工作,各当头开工之前必须由通风科编制好“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报有关单位和领导审批,在施工过程中由通风科、安全科和劳人科一起督促措施的执行。

各煤头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坚持“四不准”制度,即不进行预测预报和超过临界指标不准进尺没有采取防突措施不准进尺,采取防突措施后不进行防突效果检验(或检验K1值仍超过临界指标0.7)不准进尺,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不准进尺。

同时各高突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执行迎头抽放与密集浅孔相结合的综合防突措施,做好6510、6512、606、6617、6616、658与655等高突掘进工作面的瓦斯预抽效果评价工作,上述煤巷掘进工作面恢复进尺必须经瓦斯抽采效果计算以及煤样化验实测得预抽煤层残存瓦斯含量在8m3/T以下,才允许进尺.

  高突掘进头施工必须做到有独立畅通的回风系统,回风在进入采区回风道之前不得与其它采掘工作面的回风相混合,进风侧必须装设两道具有足够抗灾强度的正反向风门(过溜子道的风门必须安装防逆流装置并备足沙袋),质量符合永久风门的标准,风桥采用绕道式,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混凝土风桥时,必须有足够的抗灾强度。

严禁采用铁风筒或木板风桥。

  煤巷掘进工作面准备过程中,必须完善通风系统,提高抗灾能力。

各煤巷掘进头必须有完善的压风自救系统,当头无压风不准放炮作业。

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

  高瓦斯煤头实行放炮进尺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性定时定点远距离撤人停电的放炮制度(在开工进尺前必须完善放炮峒室、避难峒室及当头的安全系列化装备,否则严禁当头进尺)。

当头禁止实行高压注水裂煤工艺。

  加强卸压钻孔管理,各煤头必须悬挂钻孔施工图板,要求煤掘单位严格按图板上的要求施工卸压钻孔,煤层不规则时必须确保钻孔沿巷道轴线方向有10米以上的水平投影超前保护距,当头处于地质构造带或应力集中带时,必须由通风科编制过地质构造带或应力集中带的防突措施,煤掘单位严格按措施执行。

卸压钻孔实行验收、钻孔抽查制度,以确保钻孔的施工质量。

  加强抽放钻孔管理,抓好钻孔的封孔与放水工作,确保封孔深度和抽放效果,所有钻孔均采用聚胺脂和水泥沙浆封孔,封孔深度均达到岩巷不得少于5米,煤巷的迎头抽放孔封孔深度不得少于10米,本煤层抽放钻孔封孔深度不得少于12米。

放水器做到定时放水。

对钻孔抽放负压达不到13KPa的,必须实行移动抽放。

  钻孔设计由通风科负[换行]责,并按照《丰城矿务局防突细则》、《2007新抽放规范》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设计,煤掘单位与抽放队等相关单位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钻孔。

  8、开展瓦斯研究工作。

通风科、生产科、抽放队等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局瓦斯研究所的各项工作,努力完成突出危险煤巷掘进面地应力与煤与瓦斯突出关系和钻屑取样测定煤层瓦斯含量等等项目的研究。

  9、严禁用风镐作业。

  10、完善通风系统,每个采区必须有专用的回风巷。

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或瓦斯超限时,通风区(科)干部根据瓦斯排放措施统一指挥现场参与人员进行排放瓦斯。

  11、严格执行省政府141号令,要按照瓦斯治理“不超产、不超标、不超人”的“三不超”原则规定,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生产,必须严格执行瓦斯0.9%报警断电制度,严禁瓦斯超限生产;必须按照核定的最大下井人数,严格控制下井的作业人员。

采区同时作业人数不超过100人,采面同时作业人数不超过50人。

各采掘工作面作业人员上班未出班,下班人员严禁进入作业场所。

  第二节:

预防煤尘事故措施

  我矿煤尘具有强烈爆炸性,其爆炸指数为20.8%左右,因此,必须加强煤尘的综合管理,预防煤尘事故的发生。

  一、完善防尘系统

  1、矿井主要运输道、采区回风道、皮带井、皮带道、箕斗井、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掘进巷道、井下各转载点等处均要设防尘管路和净化喷雾,皮带运输巷及煤巷当头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巷道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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