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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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柳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江区民政局

柳江区扶贫办

文件

柳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江区民政局

柳江区扶贫办

文件

江卫字〔〕号

关于印发柳江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

救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广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医发〔〕号)及《柳州市农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柳卫医〔〕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制定《柳江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

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州市柳江区扶贫办

2017年8月4日

柳江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扶贫办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广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医发〔〕号)及《柳州市农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柳卫医〔〕号)文件要求,分批分类对我区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患者开展大病集中专项救治,全面推进我区健康扶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年,根据患病情况,分病种、分批次组织对我区因病致贫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以及低保对象实施大病集中专项救治,确保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

年,对核实核准的患有国家规定种大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和白内障的贫困人口开展集中救治,同步开展其他病种救治工作;年底,基本完成种国家规定的大病和白内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救治任务,集中救治覆盖农村贫困人口;年,基本完成核实核准患有各种致贫大病农村贫困人口的集中救治工作,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应治尽治。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救治台帐

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镇卫生院发动乡村医生、计生专干,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有利条件,加强与贫困患者的联系,收集贫困患者的健康信息。

乡镇卫生院要将相关信息汇总报送区卫计局,区卫计局要落实专人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在“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中输入并填写《广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救助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建立救治台账。

区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卫生计生部门协调,及时核实核准非建档立卡户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罹患大病的患者信息,填写《广西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罹患种疾病的非建档立卡户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对象台帐管理表》(附件),并将表格及时送区区卫计局统一汇总。

我区贫困白内障患者救治按照《柳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自治区“光明行动”医疗扶贫工程工作方案》(柳卫医〔〕号)执行。

(二)确定定点医院

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的定点医院由自治区确定,自治区以及市一级的定点医院详见附件。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确定柳江区人民医院为我区的大病救治定点医院。

由于我区人民医院对于某些病种不具备诊疗条件,应与患者说明情况,引导患者选择在市级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并公开对外联系电话和方式,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方便我区域内的患者就诊。

(三)组织医疗救治

.全力做好救治对象的宣传组织。

区卫计局和民政、扶贫部门要动员组织乡镇、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等基层工作力量,做好人员组织、政策宣讲、工作对接等,确保救治工作有序推进。

要组织镇卫生院医生或村医与农村贫困家庭进行签约,鼓励区医院医生与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组成医生团队与农村贫困家庭签约,对已经核准的大病患者,签约医生或医生团队负责制定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方案,根据患者情况,需住院治疗的,联系定点医院确定救治方案,实施有效治疗。

不需要住院治疗的,根据健康管理方案提供签约服务。

.加强医疗管理。

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落实各项救治政策。

定点医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领导参加的医疗保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科室,建立医院主要领导亲自抓、专人具体负责、任务分工明确、流程合理的工作机制,为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尽可能缩短就医等候时间。

对于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断、治疗的病情疑难危重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主治医师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

上下级医院之间要加强衔接,按双向转诊的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安全转诊。

转诊由定点医院联络员负责对接,各定点医院联络员要及时将救治、转诊有关信息报相应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制定诊疗方案。

定点救治医院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的临床路径结合医院的实际和救治对象疾病特点,制定详细的诊疗方案并填写《柳州市柳江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诊疗方案(式样》)(附件),切实保障救治工作取得实效。

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合理选择诊疗方式,明确入出院标准,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保证医疗安全。

.加强质量控制。

定点医院要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按临床路径要求,规范临床诊疗行为。

对疑难危重病人,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组织本院专家进行会诊和救治,开展质量管理、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工作,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四)做好费用结付管理

.实行病种付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号)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文件,在上级相关部门确定按病种付费的病种及单病种的收费标准,实现单病种付费管理率达以上。

.明确支付政策。

各病种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的紧密衔接,形成保障合力。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年)的通知》(桂卫发〔〕号)文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域内及经转诊批准到统筹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提高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提高个百分点。

.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

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对象、孤儿、特困供养救助对象,按照《关于印发柳州市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区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卫医〔〕号)规定,持医保卡、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证件)在区域内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并与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后,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

医院只收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对接和即时结算,确保救治对象方便、快捷享受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待遇。

(五)加强信息管理

区卫生计生、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加强救治对象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和互联互通,要确定专人登陆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做好数据定期统计、分析工作,按国家规定定期上报救治数据,为开展医疗质量、安全及效率评价,持续改进相关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各医疗卫生机构每月日前将辖区内治疗人数和分类救治工作进度(附件和附件)上报区卫生计生局,上报数据要及时、准确、完整。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是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施策,将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确保到年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举措。

区卫生计生、社会保障、民政、扶贫等部门要高度重视,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和健康扶贫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按照中央统筹、自治区负总责、市区抓落实的工作体制,加强组织领导,将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纳入脱贫攻坚、落实健康扶贫工程的领导责任制中,明确并落实部门责任。

区卫生计生、民政、社会保障、扶贫等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区政府汇报工作进展,要细化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牵头负责大病专项救治的总协调工作,组织医疗机构开展集中救治,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民政部门要结合精准扶贫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医疗救助资金筹措,将大病专项救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并按政策实施医疗救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精准扶贫政策要求,做好贫困大病患者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报销工作;扶贫部门要积极争取扶贫项目资金,加大对贫困大病患者的帮扶力度。

卫生计生、民政、社会保障、扶贫等部门要督促落实大病专项救治各项政策措施,协调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紧密街接和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救治工作台账和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工作。

(三)细化方案,加强督导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统筹做好政策衔接、资金安排、人力调配和推进实施等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救治落实到位。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联络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负责救治协调与信息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

(四)加强宣传,总结提高

各相关部门可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电视报刊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有关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我区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

.柳州市柳江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救助进展情况统计表

.柳州市柳江区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罹患种疾病的非建档立卡户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对象台帐管理表

.柳州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市级定点医院

.柳州市柳江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诊疗方案(式样)

5.柳州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市级专家组成员名单

6.柳州市柳江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专家组成员名单

.广西农村贫困人口专项救治病种救治标准文件目录

附件

柳州市柳江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救助进展情况统计表

(统计截止日期:

一)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

联系电话:

建档立卡人数

非建档立卡人数

疾病主要诊断

总数

累计

救治数

本季度

完成

救治数

未完成

救治数

疾病主要诊断

总数

累计

救治数

本季度

完成

救治数

未完成

救治数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儿童白血病

儿童白血病

终末期肾病

终末期肾病

食管癌

食管癌

胃癌

胃癌

结直肠癌

结直肠癌

白内障

白内障

注:

.请附救治病人名单(含姓名、性别、年龄、主要诊断、家庭地址、身份证号、城乡居民医保(农合)证号);

.非建档立卡人数指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罹患种疾病的非建档立卡户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对象。

附件

柳州市柳江区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罹患种疾病的非建档立卡户

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对象台帐管理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

联系电话:

疾病名称

序号

个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籍贯

身份证号

城乡居民医保(合医证)

建立台帐时间

备注

附件

柳州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市级定点医院

根据《关于重新划定新农合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定点医疗机构救治范围的通知》(桂卫农卫〔〕号),由自治区确定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定点医院。

一、儿童白血病

全部市、区均由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自治区人民医院负责,各区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患者意愿自行选择。

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一)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柳州市。

(二)柳州市工人医院:

来宾市。

三、其余病种定点医院按就近便民的原则设置

各县(含柳江区)人民医院为区域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

市人民医院、市工人医院、市柳铁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为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市级定点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工人医院、市柳铁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为终末期肾病市级定点医院。

对于某些病种辖区内区级医疗机构不具备诊疗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患者意愿由区卫计局协调选择市级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市区(不含柳江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可根据城区卫计局安排选择市级定点医院。

附件

柳州市柳江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诊疗方案

(式样)

一、基本信息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身份证号户口住址

.联系人姓名关系联系电话

.疾病名称

.患者所在地乡村医生姓名联系电话

二、诊断情况

.复查时间:

复查医院:

.辅助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临床主要诊断:

诊断医生:

三、诊疗计划

.计划入院时间入住医院入住科别

.治疗方案(包括手术、化疗、放疗、血透等)

主要术式:

主要药物:

.主治医生联系电话

手术医生联系电话

计划出院时间愈后情况

四、费用估算:

总费用,其中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个人自付

定点医院(盖章)患者签名:

年月日

附件

柳州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

市级专家组成员名单

一、消化道肿瘤组

总组长:

夏涛市人民医院普外科主任医师

(一)手术组

组长:

夏涛市人民医院普外科主任医师

成员:

韦成信市人民医院心胸外科主任医师

徐君毅市工人医院胃肠外科副主任医师

陈德伦市工人医院直肠肛门外科副主任医师

袁天柱市工人医院心胸外科主任医师

梁天伟市柳铁中心医院胃肠外科副主任医师

韦义伦市柳铁中心医院直肠肛门外科副主任医师

邓志雄市柳铁中心医院心胸外科副主任医师

郑捷市中医医院直肠肛门外科副主任医师

潘毓标市中医医院胸外科主任医师

李万浪广西科大二附院胃肠外科主任医师

黄文鹏广西科大二附院直肠肛门外科副主任医师

石磊广西科大二附院胸外科副主任医师

(二)化疗组

组长:

倪秉强市人民医院肿瘤内科主任医师

成员:

陆颖市工人医院肿瘤科副主任医师

沈永奇市柳铁中心医院肿瘤科副主任医师

斯韬市中医医院肿瘤科副主任医师

黄汉生广西科大二附院肿瘤内科副主任医师

(三)放疗组

组长:

陈海辉市工人医院肿瘤科副主任医师

成员:

罗展雄市人民医院肿瘤放疗科副主任医师

曾自力市柳铁中心医院肿瘤科副主任医师

宁雪坚市中医医院肿瘤科主任医师

唐爽广西科大二附院肿瘤放疗科副主任医师

二、终末期肾病组

组长:

黄向阳市工人医院肾内科主任医师

成员:

李建飞市人民医院肾内科主任医师

吴潮清市柳铁中心医院肾内科副主任医

附件

柳州市柳江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

专家组成员名单

组长:

韦美发柳江区人民医院副院长,内科副主任医师

副组长:

潘献乔柳江区人民医院医务科长,内科主治医师

组员:

刘燕柳江区人民医院血液内科副主任医师

李明柳江区人民医院呼吸肾病科副主任医师

吴军宜柳江区人民医院外科副主任医师

韦秋菊柳江区人民医院儿科副主任医师

附件

广西农村贫困人口专项救治病种

救治标准文件目录

一、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

(一)自治区卫生厅、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农卫〔〕号)

(二)自治区卫生厅、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桂卫农卫〔〕号)

(三)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号)

(四)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年)的通知》(桂卫发〔〕号)

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

(一)《关于开展将血友病等种病种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试点工作的通知》(桂卫基卫〔〕号)

(二)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通知》(桂卫基卫〔〕号)

(三)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号)

(四)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年)的通知》(桂卫发〔〕号)

三、终末期肾病

(一)《关于开展提高宫颈癌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的通知》(桂卫农卫〔〕号)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号)

(三)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年)的通知》(桂卫发〔〕号)

四、白内障

(一)《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光明行动”医疗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医发〔〕号)

(二)《关于提前下达年自治区财政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桂财社〔〕号)

(三)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年)的通知》(桂卫发〔〕号)

信息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年8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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