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方案博白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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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方案博白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银行方案】博白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博白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博白县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三农金融服务室”和“信用户、信用镇”创建工作,按照“政府主导、人行推动、多方参与、共同受益”的工作思路,参照“田东模式”和其他县(市)做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村金融改革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36号)和《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行政村三农金融服务室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函〔2016〕77号)等文件精神,以采集农户信用信息为基础,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镇”和“三农金融服务室”创建工作,逐步完善农村信用评价体系,努力实现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正确引导信贷资金更好地服务“三农”经济建设,大力促进博白县经济、金融和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做好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加快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按照“政府主导、人行推动、多方参与、共同受益”的原则,开展县域农户、农村经济组织、涉农企业等涉农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评定工作,加快建设标准统一、实时高效的农村信用信息系统。
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县31.07万户农户的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评级工作。
(二)做好“三农金融服务室”创建工作。
大力推广田东“农金村办”模式,在行政村建立“三农金融服务室”,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按照“地方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村“两委”、“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等群体的作用,在行政村建立以“四个一工程”为主要任务的“三农金融服务室”。
2016年12月15日前,全县所有信用村、信用镇要实现“三农金融服务室”100%全覆盖,其他镇至少建立1个“三农金融服务室”推广示范点。
2017年10月30日前,在全县317个行政村中全部建立“三农金融服务室”。
(三)做好“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镇”创建工作。
加快推动“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和“信用县”的农村信用“四级联创”工作,增强农村经营主体信用意识,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立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农村信用“四级联创”工作机制,为创建“信用县”夯实基础。
争取到2020年年末,全县创建的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要达到3个50%,即所创建的信用户要达到15.54万户、信用村要达到179个、信用镇要达到14个。
三、工作原则
(一)协调合作。
各镇、各部门单位、各行政村和相关金融机构要按照方案的目标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利于加强协调、信息共享,有利于发挥优势、提高效率。
(二)科学合理。
结合当地人文、经济状况,依托人民银行的全国统一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科学、合理地设置农户信用指标,建立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系统,并研究开发适合农户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
(三)务实高效。
要切实提高农户信息采集的质量和效率,发挥“信用户、信用村镇”示范带头作用和“三农金融服务室”的金融服务效用,及时解决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三农金融服务室”和“信用户、信用村镇”创建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博白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如下:
组 长:
罗培球 县长
副组长:
刘鹏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秦伟春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
成 员:
庞光亮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扶贫办主任
吕 彬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文 豪 人行博白支行行长
李开宝 县发改局局长
陈 钊 县财政局局长
黄道志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廖 宇 县住建局局长
林岸冰 县农业局局长
朱其斌 县林业局局长
严名锋 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江锡海 县经贸局局长
李异金 县人社局局长
张晓东 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黄桂春 县工商局局长
莫 兵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莫文贵 县农机化管理局局长
陈卫军 县绩效办主任
张 玻 县供销社主任
唐伟东 县公安局副局长
阮明东 县房管所所长
周 锋 县银监办副主任
阙光林 农发行博白县支行行长
庞江寿 工行博白支行行长
李卓明 农行博白支行行长
詹雪松 建行博白支行行长
周文明 邮储银行博白支行行长
吴达平 县信用联社理事长
蔡钧兆 广西博白柳银村镇银行董事长
陈 彪 人保财险博白支公司经理
蒋伟东 人寿保险博白支公司经理
各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行博白支行。
办公室主任由吕彬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卫军(县绩效办主任)、庞文(县发改局副局长)、何国荣(县财政局副局长)、冯勇进(人行博白支行副行长)、苏广军(农发行博白支行副行长)、徐国能(工行博白支行副行长)、吴勇(农行博白支行副行长)庞荣(建行博白支行副行长)、庞捷(邮储银行博白支行副行长)、梁福光(县信用联社副主任)、李凯(广西博白柳银村镇银行行长)担任,办公室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办公室的成员单位及人员组成进行调整,并报县政府备案。
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指定1名分管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的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联系。
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联络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相关工作小组,具体开展相关工作。
各成员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并及时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参与相关工作。
被抽调的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服从办公室的工作安排。
各镇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确保辖区内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并报办公室备案。
各镇领导小组要与县领导小组签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要树立大局意识,服从调配,精诚团结,通力合作,群策群力,严肃纪律,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
今后,领导小组除领导以外的人员调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下文,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2.组建博白县农户信用信息服务中心
2016年12月10日前,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博白县农户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具体承担博白县农户信用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数据更新和信息服务等工作,并根据领导小组的授权,代为管理博白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财务收支资金。
农户信用信息服务中心设在博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服务中心人员组成由领导小组确定。
2016年12月20日前,博白县农户信用信息服务中心要完成中心账户的开设和印章刻制等工作,并完成中心办公室的组建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三级联评”信用评价机制。
2016年12月31日前,以行政村为单位,村委会牵头,由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行政村“三农”金融服务室、村会计、村教师及农户代表、大学生村官等人员组成的农户信息采集小组和信用等级评价初评小组。
一是负责对农户开展摸底调查,明确农户信息采集基数,统计出每个行政村的60岁以上、18岁以下的五保户、整家长期外迁打工户的具体人员和户数,作为本次农户信息应采集的基数,确保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不留死角。
二是负责采集本村农户的信用信息,建立农户信用信息电子档案。
三是对本村农户信用等级填写初评意见。
2016年12月31日前,以镇为单位,由镇人民政府牵头,成立由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金融机构信贷员以及分管房产、林业、农业、水产畜牧兽医等单位干部组成的农户信用等级评价复评小组,负责本镇参评农户的信用等级评价复评工作。
2016年12月31日前,以县为单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由房产、林业、农业、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人员、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员组成的农户信用等级评价终审小组,对各镇农户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进行最终审核;根据信用户、信用村镇创建条件,对信用户、信用村镇进行评定,并将终审结果上报县领导小组。
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信用户和信用村镇予以命名、授牌。
2.建立“信用户、信用村镇”建设工作机制。
“信用户、信用村镇”建设工作组要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下达的农村信用“四级联创”工作目标,不断提升扶贫对象的信用意识、信用等级,引导贫困农户提高获贷能力,建立以镇政府为主导、农村信用社为主体、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农村信用“四级联创”工作机制。
3.实行镇长、支书负责制。
各镇镇长对本镇各行政村的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录入和评价工作、“三农金融服务室”和“信用户、信用村镇”创建工作负总责;各行政村支书具体负责对本村的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录入和评价工作、“三农金融服务室”和“信用户、信用村”创建工作。
各镇政府、村委必须指定1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并积极配合相关金融机构共同做好领导小组分配的各项工作。
各镇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当年的政府年度绩效考核。
4.建立激励保障机制。
(1)2017年3月31日前,由各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对信用户、信用村(镇)制定出台贷款优惠政策,实行贷款优先、额度放宽、手续简便、利率优惠等措施,使守信农户得到更多的融资便利和实惠。
(2)全面推行“三联评、三联动、三同步”的工作方法,满足不同群体的贷款需求。
“三联评”是指把农户的信用等级、林权资产、房产等资源实行分类评价,综合授信,尽可能减少贷款调查评估环节,简化手续,降低农户负担。
“三联动”是指全面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林权(房产)抵押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三种贷款模式,增加信贷支农的投放力度,满足不同群体的贷款需求。
“三同步”是指在本次农村信用等级评价过程中,采取“边评定、边授信、边贷款”的办法,为信用农户贷款开辟绿色通道。
(3)2017年3月31日前,制定出台相关信贷支农的扶持政策和财政贴息政策,激发金融机构的支农积极性。
5.建立农户信息共享机制。
依托已建立完成的博白县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建立起县、镇两级联网的农户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在各金融机构间实现农户信息共享,为金融机构贷前调查、资产评估等工作提供参考。
6.建立督查考核机制。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工作组,定期对全县各镇及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完成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具体内容包括:
落实本工作方案执行情况;开展宣传发动和将相关工作贯彻到村、到户情况;农村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培训情况;农户信用信息档案质量情况;农户能享受到的优惠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等。
督查工作组在年末对全县各镇及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完成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工作效率、工作措施、工作协调和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
根据被考核部门单位和各镇的得分情况,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若干名,由县领导小组给予表彰。
而对于工作不配合、完成工作进度和质量较差的、部门单位、各镇政府或个人,则给予通报批评,并将其考核结果纳入当年政府年度考核。
五、具体实施步骤和内容
(一)建章立制前期筹备阶段(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完成农户信息采集、录入和评级、“三农金融服务室”和“信用户、信用村镇”创建等各项工作的建章建制。
(二)筹资阶段(2016年12月31日前)。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完成全部筹资工作。
对于确有困难的单位,可分2次划款,但2016年12月31日前至少要完成筹资额的50%,剩下的50%最迟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
所筹资金全额划入博白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