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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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
金融保险二、招生对象与学制1、招生对象:
高中毕业生。
2、学制:
三年三、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身心健康,熟悉金融与保险法规、掌握金融保险学基本知识、金融保险实务经营能力与基本技能,能够从事寿险理财规划及业务拓展、员工福利计划及管理、保险企业防灾防损及风险咨询、非保险企业风险管理、金融保险实务等工作岗位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四、培养规格
本专业培养以金融保险职业能力为本位,德、智、体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特长明显、职业技能熟练,具备终身学习本领,能够适应经济发展变化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健全的心理品质,团队合作精神,踏实肯干的作风和健康的体魄;2.全面理解并掌握金融保险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3.熟悉金融保险实际业务操作流程,拥有较强的业务操作技能。
能胜任银行柜台业务处理、保险业务操作及保险代理与经纪工作,具有较全面的金融投资分析能力;
4.具有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和能力,并具有运用计算机技术从事金融保险活动的技能;
5.具有较丰富的商务公关、商务交流、保险营销策划的基本知识和技能;6.有良好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商务礼仪。
五、职业面向
学生毕业后可在金融机构的业务部门、政府机关、各级保险监管部门、各级社会保障部门、咨询服务部门、金融经济类新闻报道部门、相关企业的财务和融资部门,从事金融保险实务及管理工作。
1.保险公司业务员、银行业务员、社会保险部门业务员;2.金融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及业务主管;3.金融产品投资顾问;4.保险业务培训师;5.保险经纪人;6.证券公司客户经理。
六、应取得的资格证书
为实现毕业生零距离上岗,按照教育部会计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及要求,本专业实施“双证书”教育,规定学生在毕业时应取得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
为此,在培养方案中,我们将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等相关课程融入教学计划,参考资格证考试用书,并在时间上与考证时间相衔接,实现了课证的深度融合。
本专业学生除应获得学院统一规定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计算机一级证书外,还需获得以下职业资格证书之一:
①保险经纪人;②保险公估人;
③寿险管理师或寿险理财规划师;④员工福利规划师;⑤风险管理师、理财规划师七、专业核心课程
根据本专业就业岗位的工作任务和应当具备的职业能力要求,我们设置了本专业的核心课程,分别是《保险原理与实务》、《风险管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货币银行学》、《金融企业会计》、《保险承保与理赔》等7门课程。
1、保险原理与实务:
本课程主要讲授保险原理和保险实务。
保险原理包括保险概述、保险合同、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费率厘定原理、保险公司业务管理、保险市场和保险监督管理。
保险实务包括财产保险实务、运输工具保险实务、货物运输保险实务、责任保险实务、信用和保证保险实务、工程保险实务、特殊风险保险实务、人寿保险实务、意外伤害保险实务、健康保险实务和再保险实务。
2、风险管理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风险管理的基本理论,具备较强的风险识别、风险
评估及应对风险的能力,能独立完成风险评估及风险评估报告的写作工作。
3、财产保险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使学生掌握财产保险的基本理论,包括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农业保险、汽车保险、工程保险等内容,了解财产保险公司的实务流程,具备较强的财产保险展业、承保、核保、核赔等能力。
4、人身保险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使学生掌握人身保险的基本理论,了解寿险公司的实务流程,具备较强的人寿保险展业、承保、核保、核赔等能力。
5、货币银行学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使学生掌握货币与货币制度;信用及信用工具,利息及利息率,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及其相互关系、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与经营及其信用创造、中央银行及其货币政策与监管、货币供应机制、货币需求理论及模型,金融市场,通货膨胀,对外金融关系等方面的知识。
6、保险承保与理赔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使学生掌握保险公司业务管理中的两个主要环节——承保与理赔的基本理论知识,实务操作方法及流程,掌握保险承保与理赔工作的基本技能。
7、金融企业会计:
本课程主要介绍:
金融起会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存、贷款及结算业务的会计处理;金融机构往来的会计处理;信托、期货、证券、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会计处理;所有者权也以及费用、收入与利润的会计处理等。
八、课程设置及教学进度
为实现既定的培养目标,更好的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按照模块设置课程体系,将课程体系分为3个模块:
通识模块、专业模块、职业培训模块。
如下表所示:
金融保险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度表
课程序类课程名程号别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1、2、3、4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1、2体育1、2、3、新编实用英语1、2计算机基础经济数学课内学时课程编码考核方式总计其中学期周数及周课时分配1218周318周418周518周618周理论实践15周0610005考试483018 22 2通识模块 专业模块0610067考试543618 22 34567890610007考查140610022考查140610008考查400610010考查1300310001考试1240410001考查56 考查56考查34考查34考查28考查34考查28考查68762考试56考试34考查68考试68考查68考试68考试68考试68考试68考试68141230308026562818162216384523816383838383838383821010044306161212123031018183030303030303030112 22224644 10保险应用写作11会计基础12统计学原理13商务礼仪14市场营销学15财政与金融小计1223456789保险学概论保险销售技术货币银行学金融企业会计保险经纪实务保险公估实务保险法风险管理人身财产保险2 2 22244 24保险原理与实务444 444410理财规划11保险投资技术12机动车辆保险实务 考查68考试68考查68考查68 9061668303030383838385109623030309030303030396706 720720 264 26 8周 444 26 16周 13保险承保与理赔小计课内总学时2职业培训模块3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保险经济人资格证书保险公估人资格证书毕业实习 考查720 8102478小计合计系主任签字:
公章:
20XX年月1052142626教务处处长审核签字:
公章:
20XX年月院领导批准签字:
公章:
20XX年月
九、各类课程学时分配课程模块学时及比例分配表
序号123合计名称通识模块专业模块职业培训模块学时数7629068102478占总学时比例31%37%32%100%
十、金融保险专业实践性教学进程
从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将实践教学环节分为校内模拟仿真实训、专业实训、校外实训基地专业实训、毕业实习、职业技能及岗位培训、毕业设计等。
主要实训项目安排如下:
(一)实训实习项目
序号1实训实习项目名称市场营销考核学期1执行学期一√二三四五六执行系部
2345678910111213会计核算流程保险原理与实务货币银行学金融企业会计核算保险经纪实务保险公估实务风险管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保险投资技术机动车辆保险实务保险承保与理赔232334423444 √√ √ √√√ √ √√√√√ 经管经管经管经管经管经管经管经管经管经管经管经管合 计
实践技能考核项目
序实践技能号考核项目1会计基础核算能力2保险实务处理能力3金融企业会计核算能力4保险经纪实务处理能力5保险公估实务处理能力6财险实务处理算能力合 计考核学期123334执行学期执行系部一√ 二√ 三√√√四 √五 六 经管经管经管经管经管经管
顶岗实训实习
序号12项目名称保险实务金融企业会计核算执行学期一 二 三 四 五√√六√√考核学期5、65、6执行系部经管系合计
多证(职业资格、计算机、外语)项目
序号1名称获得国家外语等级证书可考核学期一二三√四√五√六√开课系部外语系备注2/23获得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信息工程系经管系证合 计注:
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保险公估人、银行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资格证书。
金融保险专业课程设置与职业证书对应表
社会考试项目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相关对应课程保险原理与实务等1.保险原理与实务2.保险法3保险经纪实务1.保险原理与实务2.保险法3保险公估实务1会计基础2会计电算化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取得例证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认定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保险公估人保险公估人资格证书中国保监会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安徽省财政厅毕业论文
序号实训项目名称1毕业论文执行学期一二三四五六√执行系部经管合 计
军训及顶岗就业实习
序号实训项目名称12岗位就业实习军 训执行学期一05二 三 四 五16六8执行系部经管学生处合 计
十一、实训基地与产学结合
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要求,金融保险专业力求做到专业与行业、企业对接,专业群与职业岗位群对接,课程与职业标准对接,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突出职业应用能力的培养,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融教学做于
一体,大力推行工学结合,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
专业指导委员会
序号12345678姓名赵素华尹光明刘雪雁朱丽刘峥尹锋王玉侠张杰性别年龄职称职务女男女女男男女男4444413434423737副教授系主任副教授系书记副教授系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系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系秘书副教授讲师教研室主任讲师系副主任工作单位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经管系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经管系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经管系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经管系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经管系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经管系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经管系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经管系委员会所任职务主任副主任副主任委员委员委员委员委员
实习基地与产学研结合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设有证券交易实验室、模拟金融投资实验室、模拟会计师事务所、模拟手工会计实验室、模拟会计电算化实验室等,多年来始终为在校学生和教师提供实践实训场所,对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和提高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除本校基地外,还有多处校外基地可供学生实习、实训。
如平安保险公司、工商银行宿州支行等,可以充分满足学生参加生产实习的需要。
序号基地名称隶属关系校外校外校外实训条件实训项目123平安保险公司工商银行宿州支行宿州农业银行名师有关资料、各单位实际情况名师有关资料、各单位实际情况名师有关资料、各单位实际情况保险相关内容金融相关内容财产保险等内容45财会模拟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学院学院成套会计模拟实习设备及配套模拟教材、金融会计实训资料多媒体演示系统等综合实训专业教师要求
根据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计划,本专业要求专业教师和专职实习指导教师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保险金融或相近的专业毕业,应取得理财规划师、经济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有一年以上到企业一线生产实践的工作经历,具有“双师”素质;教学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能独立到企业指导学生岗位核算实习和毕业综合实习,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十二、成绩考核
(一)课程教学考核
1.考试课程:
学习成绩是根据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综合评定。
具体规定见《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2.考查课程:
学习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和阶段性测验成绩综合评定。
平时成绩可根据学生出勤、听课、作业、课堂讨论等情况评定,具体规定见《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二)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考核1.实训实习
实训实习1)指某门课程实训实习2)专门化实训实习3)岗位就业实习。
本系依据《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习教学工作规范》,学生按照实训实习或专门化实训实习大纲要求完成每项实训实习项目后,撰写实训实习报告,依据《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习成绩评定质量标准》任课教师批改后,凡评定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的可获得该项目规定的。
根据《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习教学工作规范》,本系(部)制定岗位就业实习指导书;学生按照指导书写好岗位就业实习日记、撰写岗位就业实习总结;岗位就业实习结束后,学生向系(部)上交在实习单位的岗位就业实习鉴定;系(部)主持,教师依据《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习成绩评定质量标准》凡成绩评定达到合格
及以上标准的可获得该项目规定的。
2.实践技能考核项目:
学生依据学院各系所制定的实践技能考核项目考核标准,在规定的学期内组织考核,考核结束后,凡考核合格者可获得该项目规定的。
制定本专业的每项技能考核标准)。
3.多证(职业资格、计算机、外语)项目
实行多证书制度是高等职业教育自身的特性和实现培养目标的要求。
高等职业教育是培养面向基层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的高级实用型人才。
多证书是实用型人才的知识、技能、能力和素质水平的体现和证明,特别是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是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能够直接从事某种职业岗位的凭证。
因此应实施多证制。
外语等级证书:
要求本专业学生毕业前应获得全国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等级证书,或获得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非英语专业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者是最低标准是通过学院组织的外语等级考试。
计算机等级证书:
要求本专业学生毕业前必须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非计算机专业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计算机职业资格中级以上证书;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除外。
职业资格证书:
要求本专业学生毕业前必须获得国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尚未试行国家行业职业资格证的专业除外。
4.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最后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系依据《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教学工作规范》组织学生进行毕业论文的教学工作。
本专业每名同学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撰写本专业的毕业论文,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本系,本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根据《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成绩考核质量标准》组织专家评定,凡评为合格以上者可获得相应的。
凡参加本系组织的毕业论文答辩者可获得规定的。
凡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可获得规定。
以上三项数之和构成毕业论文应获得规定的。
5.学生军训实践
凡参加军训并完成每天的训练科目的同学可取得规定的相应。
十三、毕业
本专业的学生在全课程必须合格,方能准许毕业。
系主任审核签字:
教务处处长审核签字:
教学院长审核签字: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
二〇一二年十月
一、专业名称:
金融保险二、招生对象与学制1、招生对象:
高中毕业生。
2、学制:
三年三、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身心健康,熟悉金融与保险法规、掌握金融保险学基本知识、金融保险实务经营能力与基本技能,能够从事寿险理财规划及业务拓展、员工福利计划及管理、保险企业防灾防损及风险咨询、非保险企业风险管理、金融保险实务等工作岗位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四、培养规格
本专业培养以金融保险职业能力为本位,德、智、体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特长明显、职业技能熟练,具备终身学习本领,能够适应经济发展变化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健全的心理品质,团队合作精神,踏实肯干的作风和健康的体魄;2.全面理解并掌握金融保险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3.熟悉金融保险实际业务操作流程,拥有较强的业务操作技能。
能胜任银行柜台业务处理、保险业务操作及保险代理与经纪工作,具有较全面的金融投资分析能力;
4.具有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和能力,并具有运用计算机技术从事金融保险活动的技能;
5.具有较丰富的商务公关、商务交流、保险营销策划的基本知识和技能;6.有良好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商务礼仪。
五、职业面向
学生毕业后可在金融机构的业务部门、政府机关、各级保险监管部门、各级社会保障部门、咨询服务部门、金融经济类新闻报道部门、相关企业的财务和融资部门,从事金融保险实务及管理工作。
1.保险公司业务员、银行业务员、社会保险部门业务员;2.金融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及业务主管;3.金融产品投资顾问;4.保险业务培训师;5.保险经纪人;6.证券公司客户经理。
六、应取得的资格证书
为实现毕业生零距离上岗,按照教育部会计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及要求,本专业实施“双证书”教育,规定学生在毕业时应取得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
为此,在培养方案中,我们将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等相关课程融入教学计划,参考资格证考试用书,并在时间上与考证时间相衔接,实现了课证的深度融合。
本专业学生除应获得学院统一规定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计算机一级证书外,还需获得以下职业资格证书之一:
①保险经纪人;②保险公估人;
③寿险管理师或寿险理财规划师;④员工福利规划师;⑤风险管理师、理财规划师七、专业核心课程
根据本专业就业岗位的工作任务和应当具备的职业能力要求,我们设置了本专业的核心课程,分别是《保险原理与实务》、《风险管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货币银行学》、《金融企业会计》、《保险承保与理赔》等7门课程。
1、保险原理与实务:
本课程主要讲授保险原理和保险实务。
保险原理包括保险概述、保险合同、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费率厘定原理、保险公司业务管理、保险市场和保险监督管理。
保险实务包括财产保险实务、运输工具保险实务、货物运输保险实务、责任保险实务、信用和保证保险实务、工程保险实务、特殊风险保险实务、人寿保险实务、意外伤害保险实务、健康保险实务和再保险实务。
2、风险管理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风险管理的基本理论,具备较强的风险识别、风险
评估及应对风险的能力,能独立完成风险评估及风险评估报告的写作工作。
3、财产保险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使学生掌握财产保险的基本理论,包括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农业保险、汽车保险、工程保险等内容,了解财产保险公司的实务流程,具备较强的财产保险展业、承保、核保、核赔等能力。
4、人身保险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使学生掌握人身保险的基本理论,了解寿险公司的实务流程,具备较强的人寿保险展业、承保、核保、核赔等能力。
5、货币银行学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使学生掌握货币与货币制度;信用及信用工具,利息及利息率,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及其相互关系、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与经营及其信用创造、中央银行及其货币政策与监管、货币供应机制、货币需求理论及模型,金融市场,通货膨胀,对外金融关系等方面的知识。
6、保险承保与理赔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使学生掌握保险公司业务管理中的两个主要环节——承保与理赔的基本理论知识,实务操作方法及流程,掌握保险承保与理赔工作的基本技能。
7、金融企业会计:
本课程主要介绍:
金融起会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存、贷款及结算业务的会计处理;金融机构往来的会计处理;信托、期货、证券、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会计处理;所有者权也以及费用、收入与利润的会计处理等。
八、课程设置及教学进度
为实现既定的培养目标,更好的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按照模块设置课程体系,将课程体系分为3个模块:
通识模块、专业模块、职业培训模块。
如下表所示:
金融保险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度表
课程序类课程名程号别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1、2、3、4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1、2体育1、2、3、新编实用英语1、2计算机基础经济数学课内学时课程编码考核方式总计其中学期周数及周课时分配1218周318周418周518周618周理论实践15周0610005考试483018 22 2通识模块 专业模块0610067考试543618 22 34567890610007考查140610022考查140610008考查400610010考查1300310001考试1240410001考查56 考查56考查34考查34考查28考查34考查28考查68762考试56考试34考查68考试68考查68考试68考试68考试68考试68考试6814123030802656281816221638452381638383838383838382101004430616121212303101818303030303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