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闪光对焊规范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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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闪光对焊规范要求
钢筋闪光对焊规范要求
篇一:
钢筋闪光对焊基本要求
钢筋闪光对焊基本要求
连续闪光焊
1、主要与焊机的容量、钢筋牌号和直径大小有密切关系,一定容量的焊机只能焊接与之相适应规格的钢筋。
当超过表中限值时,应采用预热闪光焊(预热闪光焊钢筋端面应较平整)。
2、据钢筋牌号、直径、焊机容量以及不同的工艺方法,选择合适变压器级数。
若变压器级数太低,次级电压也低,焊接电流小,就会使闪光困难,加热不足,更不能利用闪光保护焊口免受氧化;相反,如果变压器级数太高,闪光过强,也会使大量热量被金属微粒带走,钢筋端部温度升不上去。
3、电源电压的波动对焊接质量有较大影响,在现场施工时,由于用电设备多,往往造成电压下降较大,为此要求焊接电源的开关箱内,装设电压表,焊工可随时观察电压波动情况,及时调整焊接参数,以保证焊接质量。
4、闪光对焊时,应选择合适的调伸长度、烧化留量、顶锻留量以及变压器级数等焊接参数。
边续闪光焊时的留量应包括烧化留量、有电顶锻留量和无电顶锻留量。
5、闪光焊外观检查结果:
1)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裂纹;
2)与电极接触的钢筋表面不得有明显烧伤;
3)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3,轴线偏移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0.1倍,且不得大于2mm。
4)钢筋接头应避开钢筋弯曲处,距弯曲点的距离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6、当环境温度低于-5度条件下施焊时,焊接时宜采用预热闪光焊或闪光-预热闪光焊;可增加调伸长度,采用较低变压器级数,增加预热次数和间歇时间。
雨雪天要采取有效的遮蔽措施。
焊后未冷却接头不得碰到冰雪。
风速超过7.9m/s时,应采取挡风措施。
7、操作要领是:
1)预热要充分;
2)顶锻前瞬间闪光要强烈:
3)顶锻快而有力。
8、钢筋加工安装的其他要求
1)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不得超过设计要求的20mm。
2)箍筋内净尺寸不得超过设计要求的±5mm,其中桥梁工程中不得超过±3mm。
。
3)钢筋安装要求:
受力钢筋排距不得超过±5mm;分布钢筋间距不得超过±20mm;箍筋间距在绑扎骨架时不得超过±20mm;焊接骨架不得超过±10mm。
篇二:
钢筋闪光对焊施工工艺标准
SGBZ-0211钢筋闪光对焊施工工艺标准
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
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热轧钢筋的连续闪光焊、预热闪光焊、闪光—预热闪光焊。
2、施工准备
2.1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钢筋:
钢筋的级别、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证明书及复试报告单。
进口钢筋还应有化学复试单,其化学成分应满足焊接要求,并应有可焊性试验。
2.1.2主要机具:
对焊机及配套的对焊平台、防护深色眼镜、电焊手套、绝缘鞋、钢筋切断机、空压机、水源、除锈机或钢丝刷、冷拉调直作业线。
常用对焊机主要技术数据见表4-20。
常用对焊机主要技术数据表4-20
2.2作业条件:
2.2.1焊工必须持有有效的考试合格证。
2.2.2对焊机及配套装置、冷却水、压缩空气等应符合要求。
2.2.3电源应符合要求,当电源电压下降大于5%,小于8%时,应采取适当提高焊接变压器级数的措施;大于8%时,不得进行焊接。
2.2.4作业场地应有安全防护措施,防火和必要的通风措施,防止发生烧伤、触电及火灾等事故。
2.2.5熟悉料单,弄清接头位置,做好技术交底。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检查设备→选择焊接工艺及参数→试焊、作模拟试件→送试→确定焊接参数→焊接→质量检验
3.1.1连续闪光对焊工艺过程:
闭合电路→闪光(两钢筋端面轻微接触)→连续闪光加热到将近熔点(两钢筋端面徐徐移动接触)→带电顶锻→无电顶锻
3.1.2预热闪光对焊工艺过程:
闭合电路→断续闪光预热(两钢筋端面交替接触和分开)→连续闪光加热到将近熔点(两钢筋端面徐徐移动接触)→带电顶锻→无电顶锻
3.1.3闪光—预热闪光对焊工艺过程:
闭合电路→一次闪光闪平端面(两钢筋端面轻微徐徐接触)→断续闪光预热(两钢筋端面交替接触和分开)→二次连续闪光加热到将近熔点(两钢筋端面徐徐移动接触)→带电顶锻→无电顶锻
3.2焊接工艺方法选择:
当钢筋直径较小,钢筋级别较低,可采用连续闪光焊。
采用连续闪光焊所能焊接的最大钢筋直径应符合表3.2的规定。
当钢筋直径较大,端面较平整,宜采用预热闪光焊;当端面不够平整,则应采用闪光—预热闪光焊。
Ⅳ级钢筋焊接时,无论直径大小,均应采取预热闪光焊或闪光-预热闪光焊工艺。
连续闪光焊钢筋上限直径
表3.2
3.3焊接参数选择:
闪光对焊时,应合理选择调伸长度、烧化留量、顶锻留量以及变压器级数等焊接参数。
连续闪光焊的留量见图3.3.a;闪光—预热闪光焊时的留量见图3.3.b。
3.4检查电源、对焊机及对焊平台、地下铺放的绝缘橡胶垫、冷却水、压缩空气等,一切必须处于安全可靠的状态。
3.5试焊、做班前试件:
在每班正式焊接前,应按选择的焊接参数焊接6个试件,其中3个做拉力试验,3个做冷弯试验。
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按确定的焊接参数成批生产。
3.6对焊焊接操作:
3.6.1连续闪光焊:
通电后,应借助操作杆使两钢筋端面轻微接触,使其产生电阻热,并使钢筋端面的凸出部分互相熔化,并将熔化的金属微粒向外喷射形成火光闪光,再徐徐不断地移动钢筋形成连续闪光,待预定的烧化留量消失后,以适当压力迅速进行顶锻,即完成整个连续闪光
焊接。
3.6.2预热闪光焊:
通电后,应使两根钢筋端面交替接触和分开,使钢筋端面之间发生断续闪光,形成烧化预热过程。
当预热过程完成,应立即转入连续闪光和顶锻。
3.6.3闪光-顶热闪光焊:
通电后,应首先进行闪光,当钢筋端面已平整时,应立即进行预热、闪光及顶锻过程。
3.6.4保证焊接接头位置和操作要求:
3.6.4.1焊接前和施焊过程中,应检查和调整电极位置,拧紧夹具丝杆。
钢筋在电极内必须夹紧、电极钳口变形应立即调换和修理。
3.6.4.2钢筋端头如起弯或成“马蹄”形则不得焊接,必须煨直和或切除。
3.6.4.3钢筋端头120mm范围内的铁锈、油污,必须清除干净。
3.6.4.4焊接过程中,粘附在电极上的氧化铁要随时清除干净。
3.6.4.5接近焊接接头区段应有适当均匀的镦粗塑性变形,端面不应氧化。
3.6.4.6焊接后稍冷却才能松开电极钳口,取出钢筋时必须平稳,以免接头弯折。
3.7质量检查:
在钢筋对焊生产中,焊工应认真进行自检,若发现偏心、弯折、烧伤、裂缝等缺陷,应切除接头重焊,并查找原因,及时消除。
4、质量标准
4.1闪光对焊接头的质量检验,应分批进行外观检查和力学性能试验,并应按下列规定抽取试件:
4.1.1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
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
4.1.2外观检查的接头数量,应从每批中检查10%,且不得少于10个;
4.1.3力学性能试验时,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试件,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
4.1.4焊接等长的预应力钢筋(包括螺丝端杆与钢筋)时,可按生产时同等条件制作模拟试件;4.1.5螺丝端杆接头可只做拉伸试验。
4.2闪光对焊接头外观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4.2.1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裂纹;
4.2.2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表面,I~Ⅲ级钢筋焊接时不得有明显烧伤;Ⅳ级钢筋焊接时不得有烧伤;负温闪光对焊时,对于Ⅱ~Ⅳ级钢筋,均不得有烧伤;
4.2.3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4;
4.2.4接头处的轴线偏移,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0.1倍,且不得大于2mm。
外观检查结果,当有1个接头不符合要求时,应对全部接头进行检查,剔出不合格接头,切除热影响区后重新焊接。
4.3闪光对焊接头拉伸试验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4.3.1个热轧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该级别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余热处理Ⅲ级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热轧Ⅲ级钢筋抗拉强度570MPa;
4.3.2.应至少有2个试件断于焊缝之外,并呈延性断裂。
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上述规定值,或有2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
复验结果,当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时,或有3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4.4预应力钢筋与螺丝端杆闪光对焊接头拉伸试验结果,3个试件应全部断于焊缝之外,呈延性断裂。
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应从成品中再切取3个试件进行复验。
复验结果,当仍有1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4.5模拟试件的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从成品中再切取试件进行复验,其数量和要求应与初始试验时相同。
4.6闪光对焊接头弯曲试验时,应将受压面的金属毛刺和镦粗变形部分消除,且与母材的外表齐平。
弯曲试验可在万能试验机、手动或电动液压弯曲试验器上进行,焊缝应处于弯曲中心点,弯心直径和弯曲角应符合表4.6的规定,当弯至90,至少有2个试件不得发生破断。
闪光对焊接头弯曲试验指标表4.6
注:
1.d为钢筋直径(mm);
2.直径大于25mm的钢筋对焊接头,弯曲试验时弯心直径应增加1倍钢筋直径。
当试验结果,有2个试件发生破断时,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
复验结果,当仍有3个试件发生破断,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5、成品保护
篇三:
钢筋闪光对焊工艺标准
钢筋闪光对焊工艺标准
1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热轧钢筋的连续闪光焊、预热闪光焊、闪光一预热闪光焊。
2施工准备2.1材料
2.1.1钢筋:
钢筋的级别、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有关规定。
并有出厂证明书及复试报告单。
进口钢筋还应有化学复试单,其化学成分应满足焊接要求,并应有可焊性试验。
2.2主要机具:
对焊机及配套的对焊平台、防护深色眼镜、电焊手套、绝缘鞋、钢筋切断机、空压机、水源、除锈机或钢丝刷、冷拉调直作业线。
其对焊机技术性能见下表
(一)
2.3作业条件:
2.3.1焊工必须持有有效的考试合格证。
2.3.2对焊机及配套装置、冷却水、压缩空气等应符合要求。
2.3.3电源应符合要求,当电源电压下降大于5%,小于8%时,应采取适当提高焊接变压器级数的措施;大于8%时,不得进行焊接。
2.3.4作业场地应有安全防护设施,防火和必要的通风措施,防止发生烧伤、触电
及火灾等事故。
2.3.5熟悉料单,弄清接头位置,做好技术交底。
2.4作业人员:
焊工,应持证上岗。
3操作工艺3.1工艺流程:
检查设备→选择焊接工艺及参数→试焊、作模拟试件→送试→确定焊接参数→焊接→质量检验
3.1.1连续闪光对焊工艺过程:
闭合电路→闪光→连续闪光→带电顶锻→无电顶锻3.1.2预热闪光对焊工艺过程:
闭合电路→预热→闪光→带电顶锻→无电顶锻3.1.3闪光一预热闪光对焊工艺过程:
闭合电路→一次闪光→预热→二次闪光→带电顶锻→无电顶锻3.2操作细则
3.2.1焊接工艺方法选择:
可根据钢筋品种、直径和所用焊机功率等选用。
当钢筋直径较小,钢筋级别较低,可采用连续闪光焊。
其所能焊接的最大钢筋直径应符合下表
(二)的规定。
当钢筋直径较大,钢筋端面较平整,宜采用预热闪光焊;当端面不够平整,则应采用闪光一预热闪光焊。
3.2.2Ⅳ级钢筋焊接时,无论直径大小,均应采取预热闪光焊或闪光一预热闪光焊工艺。
3.2.3焊接参数选择:
闪光对焊时,应合理选择调伸长度、闪光速度、顶锻留量、顶锻速度、顶锻压力以及变压器级数等焊接参数。
3.2.3.1连接闪光焊时的留量应包括烧化留量、有电顶锻留量和无电顶锻留量见下
L1
L
图
(1);L1L2
cc2c1′电极
1b
1.122.111.2
图
(2)
图
(1).
(2)钢筋闪光对焊留量图解
(1)连续闪光焊:
L1、L2—调伸长度;a1+a2—烧化留量;c1+c2—顶锻留量;c1’+c2’—有电
顶锻留量;c1”+c2”—无电顶锻留量
(2)闪光-预热闪光焊;L1、L2—调伸长度;a1.1+a2.1—一次烧化留量;c1.2+c2.2—二次烧化留
量;b1+b2—预热留量;c1’+c2’—有电顶锻留量;c1”+c2”—无电顶锻留量
3.2.3.2闪光-预热闪光焊时的留量应包括一次烧化留量、预热留量、二次烧化留量、有电顶锻留量和无电顶锻留量见图
(2)
3.2.3.3调伸长度的选择,应随着钢筋级别的提高和钢筋直径的加大而增长。
当焊接HRB400级、RRB400级和Ⅳ级钢筋时,调伸长度宜在40~60mm内选用。
3.2.3.4烧化留量(闪光留量)的选择,应根据焊接工艺方法确定。
(1)当连续闪光焊接时,烧化过程应较长。
烧化留量应等于两根钢筋在断料时切断机刀口严重压伤部分(包括端面的不平整度),再加8mm。
(2)闪光-预热闪光焊时,应区分一次烧化留量和二次烧化留量。
一次烧化留量等于两根钢筋在断料时切断机刀口严重压伤部分,二次烧化留量不应小于10mm。
预热闪光焊时的烧化留量不应小于10mm。
3.2.3.5闪光速度的选择,应由慢到快,开始时近于零,而后约1mm/s,终止时达1.5~2mm/s。
顶锻速度的选择应越快越好,在顶锻开始的0.1s应将钢筋压缩2~3mm,使焊
口闭合不致氧化,而后断电并以6mm/s的速度继续顶锻至结束。
3.2.3.6需要预热时,宜采用电阻预热法。
预热留量应为1~2mm,预热次数应为1~4次;每次预热时间应为1.5~2s,间歇时间应为3~4s。
3.2.3.7顶锻留量应为4~10mm,并应随着钢筋直径的增大和钢筋级别的提高而增加(其中,有电顶锻留量约占1/3)。
焊接Ⅳ级钢筋时,顶锻留量宜增大30%。
3.2.3.8变压器级数应根据钢筋级别、直径、焊机容量以及焊接工艺方法等具体情况选择。
当钢筋级别或直径大,其级次要高,焊接时若火花过大并有强烈声响,应降低变压器级次。
3.2.4检查电源、对焊机及对焊平台、地下铺放的绝缘橡胶垫、冷却水、压缩空气等,一切必须处于安全可靠的状态。
3.2.5试焊、做班前试件;在每班正式焊接前,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
根据选择的焊接参数焊接6个试件,其中3个做拉力试验,3个做冷弯试验。
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按确定的焊接参数成批生产。
3.2.6闪光对焊焊接操作:
3.2.6.1连续闪光焊:
通电后,应借助操作杆使两钢筋端面轻微接触,使其产生电阻热,并使钢筋端面的凸出部分互相熔化,并将熔化的金属微粒向外喷射形成火光闪光,再徐徐不断地移动钢筋使两端面仍保持轻微接触,形成连续闪光,待预定的烧化留量消失后,以适当压力迅速进行顶锻,即完成整个连续闪光焊接。
3.2.6.2预热闪光焊:
通电后,应使两根钢筋端面交替接触和分开,使钢筋端面的间隙中即发出断续闪光,形成预热过程。
当钢筋达到预热温度后进入闪光阶段后,立即顶锻而成。
3.2.6.3闪光-预热闪光焊:
通电后,应首先进行连续闪光,当钢筋端面烧化已平整时,应立即进行预热、闪光及顶锻过程。
3.2.7保证焊接接头位置和操作要求:
3.2.7.1焊接前和施焊过程中,应检查和调整电极位置,拧紧夹具丝杆。
钢筋在电极内必须夹紧、电极钳口变形应立即调换和修理。
3.2.7.2钢筋端头如起弯或成“马蹄”形则不得焊接,必须煨直或切除。
3.2.7.3钢筋端头120mm范围内的铁锈、油污,必须清除干净。
3.2.7.4焊接过程中,粘附在电极上的氧化铁要随时清除干净。
3.2.7.5接近焊接接头区段应有适当均匀的镦粗塑性变形,端面不应氧化。
3.2.7.6焊接后稍冷却才能松开电极钳口,取出钢筋时必须平稳,以免接头弯折。
4质量标准
4.1主控项目:
4.1.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1.2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检验方法:
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
4.1.3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抽取钢筋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转载于:
www.XltkWJ.Com小龙文档网:
钢筋闪光对焊规范要求)告。
4.2一般项目:
4.2.1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
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检验方法:
观察、钢尺检查。
4.2.2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对钢筋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4.2.2.1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裂纹;
4.2.2.2与电级接触处的钢筋表面,HRB235级~HRB400级钢筋焊接时不得有明显烧伤;Ⅳ级钢筋焊接时不得有烧伤;负温闪光对焊时,对于HRB335级~Ⅳ级钢筋均不得有烧伤;
4.2.2.3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4°;当超过限量时,应重新加热矫正;4.2.2.4接头处的轴线偏移,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0.1倍,且不得大于2mm;检验方法:
目测或量测。
4.2.3当受力钢筋采用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4.2.3.1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
4.2.3.2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4.2.3.3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
检验方法:
观察、钢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