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征求意见表.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28846555 上传时间:2023-07-20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20.3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西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征求意见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广西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征求意见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广西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征求意见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广西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征求意见表.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广西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征求意见表.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广西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征求意见表.docx

《广西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征求意见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西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征求意见表.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广西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征求意见表.docx

广西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征求意见表

广西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

征求意见表

提出单位(盖单位公章):

序号

章、条编号

原稿内容(概要)

修改意见

第3章术语和定义

3.5养老机构

为老人提供集中住宿、膳食、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综合性服务的全日制服务机构。

主要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荣誉军人康复院)、养老院(老人院)、老年公寓、护老院、护理院、敬老院等。

为老人提供集中住宿、膳食、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综合性服务的全日制服务机构。

主要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荣誉军人康复院)、养老院(老人院)、老年公寓、护老院、养护院、敬老院等。

第3章术语和定义

3.5养老机构

3.5.1 老年公寓

服务范围:

个人生活照料服务、老年护理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安全保护服务、环境卫生服务、休闲娱乐服务、协助医疗护理服务、医疗保健服务、家居生活照料服务、膳食服务、洗衣服务、物业管理维修服务、陪同就医服务、咨询服务、通讯服务、送餐服务、教育服务、购物服务、代办服务、交通服务共20项服务。

3.5.2养老院

服务范围:

个人生活照料服务、老年护理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安全保护服务、环境卫生服务、休闲娱乐服务、协助医疗护理服务、医疗保健服务、膳食服务、洗衣服务、物业管理维修服务、陪同就医服务、咨询服务、通讯服务、教育服务、购物服务、送餐服务、代办服务共18项服务。

3.5.3 农村敬老院

服务范围:

个人照料服务、老年护理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安全保护服务、环境卫生服务、休闲娱乐服务、协助医疗护理服务、医疗保健服务、膳食服务、洗衣服务、物业管理维修服务、购物服务共12项服务。

3.5.4老年养护院

服务范围:

老年护理服务、个人生活照料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安全保护服务、环境卫生服务、协助医疗护理服务、医疗保健服务、膳食服务、洗衣服务、物业管理维修服务、陪同就医服务、咨询服务、通讯服务、送餐服务、交通服务共15项服务。

第3章术语和定义

3.23康复服务:

3.23.1功能训练服务对截肢残疾老人装肢前进行的残肢训练以进行增大残肢肌力和活动范围的过程。

3.23.2步态训练服务对装肢后的肢残老人进行矫正行走姿势的过程。

3.23.3听力语言训练服务对聋哑残疾老人利用语言治疗和矫正训练设备进行听力训练、语言训练的过程。

3.23.4肢体训练服务对智残老人利用运动疗法、作业疗法进行肢体训练的过程。

3.23.5智力训练服务对智力残疾老人通过日常生活能力训练、手工作业训练进行智力训练的过程。

3.24送餐服务将餐饮送到老人房间的活动。

3.25教育服务有计划地对老人开展各类形式的有教育作用的活动。

3.26交通服务

对老人提供交通便利的过程。

3.27代办服务

代读、代写、帮助处理老年人的各种文书资料,受老年人委托代领各种物品。

第4章服务内容

4.1个人生活照料服务4.1.2.5

如厕包括:

定时提醒如厕、使用便器(便盆、尿壶等),协助如厕排便、排尿,实施人工排便,清洗、更换尿布。

如厕包括:

定时提醒如厕、使用便器(便盆、尿壶等),协助大小便失禁、尿潴留或便秘、腹泻的老年人排便、排尿,实施人工排便,清洗、更换尿布。

第4章服务内容

4.2护理服务4.2.2

护理服务管理应根据养老服务机构的性质、入住老人整体评估结果,对其实行分类管理,根据老人健康问题,开展护理服务,采取护理措施,实现护理目标。

护理服务管理应根据养老服务机构的性质、入住老人整体评估结果,对其实行分类管理,以满足入住机构的老年人健康和医疗照护需求为目的,开展护理服务,采取护理措施,实现护理目标。

第4章服务内容

4.2护理服务4.2.3

4.2.3.1 基础护理包括老年人的清洁护理、饮食护理、排泄护理和基础护理技术。

4.2.3.2 老年专科护理包括老年专科疾病护理及技术操作。

4.2.3.3 老年心理护理包括老年人心理卫生教育、老年人心理问题评估、实施老年心理护理干预措施。

4.2.3.4 老年康复指导包括传授老年期自我护理技术、老年病并发症康复预防和指导如何使用康复治疗技术。

4.2.3.5 老年期健康教育包括传播老年期健康知识、矫正不良健康行为。

4.2.3.6 健康咨询包括老年病的预防、康复,老年期的营养、心理卫生和社会活动等咨询服务。

4.2.3.7 院内感染控制包括采取预防性措施、监测及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4.2.3.8护理技术操作包括基础护理技术操作、老年专科护理技术操作、急救技术操作。

4.2.3.9 临终护理包括解除临终期老年人的疼痛和困难、提高临终期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做好临终期老年人的心理护理、死亡教育和家属的心理精神支持。

第4章服务内容

4.3心理/精神支持服务4.3.3

制定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工作程序。

添加到第五章质量控制5.3心理/精神支持服务5.3.10

第4章服务内容

4.3心理/精神支持服务

4.3.6根据老人特长、身体健康状况、社会参与意愿,为老人提供中介服务或给予劳动机会。

4.3.7及时掌握每个老人的情绪变化,对普遍性问题和极端的个人问题集体研究解决,保持老人的自信状态。

第4章服务内容

4.4安全保护服务

4.4.7

有为智残和患有精神病的老人佩戴写有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卡片或手腕带。

有为智残和患有精神病的老人佩戴写有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卡片、手腕带或定位智能终端。

第4章服务内容

4.4安全保护服务

4.4.8

定期对安全保护服务进行效果评估并有记录。

添加到第五章质量控制5.4安全保护服务5.4.5

第4章服务内容

4.5环境卫生服务

4.5.6服务介绍:

 环境卫生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舒适、清洁、安全的养老环境。

4.5.7服务范围 环境卫生服务包括老年人居室、室外的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4章服务内容4.7医疗保健服务

4.7.4:

添加5.7.8的内容:

每年至少为入住老人常规体检1次,记录完整。

第4章服务内容4.8膳食服务4.8.3

为老人提供个性化的订餐、送餐服务,使用必要的保温、保鲜设备及运输工具,送餐应及时、准确、保温、密闭。

使用必要的保温、保鲜设备及运输工具与质量控制中5.8.5重复

第4章服务内容4.11物业管理维修服务4.11.2

服务范围包括:

提供水、电、取暖、降温、排污、消防、通讯等项目的维修、保养。

服务范围包括:

提供水、电、物品、取暖、降温、排污、消防、通讯等项目的维修、保养。

第4章服务内容

4.17康复服务:

4.17.1功能训练服务:

利用助行架、拐杖等辅助器具,对截肢的残疾人,在装肢前进行增大肌力和活动范围的功能训练。

4.17.2步态训练服务

利用助行器、视频训练等对装肢后的残疾人,进行矫正行走姿势的步态训练。

4.17.3听力语言训练服务

4.17.3.1利用传统疗法(如针灸)、物理疗法(各种理疗设备)对聋哑人进行康复治疗。

4.17.3.2利用语言治疗和矫正训练设备进行听力训练、语言训练。

4.17.4肢体训练服务

利用运动疗法、作业疗法,对智残者进行肢体训练。

4.17.5智力训练服务

对智力残疾人员通过日常生活能力训练、手工作业训练进行智力训练的过程。

4.18送餐服务

4.18.1送餐服务以满足老年人将饮食送到房间的服务需求为目的。

4.18.2送餐服务范围包括为无法独立购物或准备膳食的老年人提供一日三餐的饮食。

4.19教育服务

4.19.1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教育服务以满足老年人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与社会交往的需求为目的。

4.19.2提供教育服务的范围包括开展各类知识讲座(健康知识、时事教育、绘画技巧、音乐常识、照相技术、运动知识、电脑知识),举办各种老年学校。

4.20交通服务

4.20.1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交通服务以方便老年人及监护人交通往来为目的。

4.20.2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交通服务范围包括定时接送老年人及监护人。

4.21代办服务

4.21.1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代办服务以是帮助老年人解除信笺、文书书写或领取物品、交纳费用的困难,满足老年人与社会交往的需求为目的。

4.21.2代办服务范围包括代读、代写书信,帮助处理老年人的各种文件,代领、代缴各种物品和费用。

4.21.3提供代办服务过程时应做到保护老年人的隐私,不向他人谈论老年人的家庭情况或钱物。

代领、代缴各种物品和费用时准确记录物品的种类、清点钱物,按照约定要求完成服务,做到当面清点核实并签字。

第5章质量控制

5.1个人生活照料服务

5.1.4 养老服务机构应向老年人及监护人用文字或图片说明提供个人生活照料服务的须知。

5.1.5 对个人生活照料服务应保留提供服务的文件或记录。

5.1.6 养老服务机构应制定个人生活照料服务检查程序和要求,保证服务质量。

5.1.7应做到每日自查、每周重点检查、每月进行效果评估。

第5章质量控制5.3心理/精神支持服务

5.3.6 养老服务机构应制定心理/精神支持服务流程或程序。

5.3.7 养老服务机构应向老年人及监护人用文字或图片说明提供心理/精神支持服务的须知。

5.3.8 对老年人提供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应保留提供服务文件或记录。

5.3.9 养老服务机构应制定心理/精神支持服务检查程序和要求,保证服务质量。

5.3.10制定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工作程序。

5.3.11应对需要心理/精神支持服务的老人定期进行评估,有记录,有防范措施。

5.3.12应制定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危机处理程序,通过评估,及时发现心理问题,有处理措施并有记录。

5.2.13提供服务完成率100%。

第5章质量控制

5.5环境卫生服务

5.5.9养老服务机构应制定环境卫生服务的流程或程序,按要求提供环境卫生服务。

第5章质量控制

5.6文化娱乐服务

5.6.5养老服务机构应制定休闲娱乐服务流程或程序。

5.6.6养老服务机构应制定休闲娱乐服务检查程序,保证服务质量。

5.6.7提供服务完成率100%,老人满意率≥80%。

第5章质量控制5.7医疗保健服务5.7.5

应在老人入住后48小时内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并定期记录。

记录应及时准确,签章完整。

养老服务机构应在老年人入住后48小时内应为其建立、填写健康档案,并按《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四章执行。

老年人个人健康档案包括以问题记录和以预防为导向的周期性健康记录,由基本资料、问题目录、问题描述、病情流程表、周期性健康检查记录组成。

根据老年人健康情况定期记录。

第5章质量控制5.7医疗保健服务

5.7.10及时完成本机构内老人慢性病、常见病的管理和院前抢救。

5.7.11药品的安全使用、验收、储存等管理工作由药剂师或医师负责,并符合《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第四、五、六章的规定。

5.7.12医疗用物定人保管、定时核对消毒、定点放置、定量供应。

毒麻药品贵重仪器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药品做到内用药和外用药分类放置、标签清楚、账卡物相符、定时清点登记,处方合格率≥90%。

5.7.13健康档案保留30年,处方保留15年。

5.7.14老人满意率≥80%。

第5章质量控制5.8膳食服务

5.8.8设备数量应满足老人基本生活需求(冰箱、冰柜、保温设备、消毒设备、必要的炊事用具和餐桌椅)。

第5章质量控制

5.10咨询服务

5.10.4 养老服务机构应制定咨询服务流程或程序。

5.10.5 养老服务机构应向老年人及监护人用文字或图片说明提供咨询服务的须知。

5.10.6 对老年人提供咨询服务应保留提供服务的文件或记录。

5.10.7 养老服务机构应制定咨询服务检查程序和要求,保证服务质量。

第5章质量控制5.11物业管理维修服务

5.11.7可采取协议外包形式提供服务。

5.11.8养老服务机构如自身不能提供物业管理维修服务,与社区物业管理部门建立服务合同,保障养老服务机构生活服务设施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5.11.9 养老服务机构设计规模配备必要的生活服务设施设备。

5.11.10 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物业管理维修服务按《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第五部分执行。

5.11.11 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物业管理维修服务应制定服务流程或程序,具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物业管理维修服务技术操作规范。

5.11.12 养老服务机构应向老年人及监护人用文字或图片说明提供物业管理维修服务的须知。

5.11.13 对老年人提供物业管理维修服务应保留提供服务文件或记录。

5.11.14 养老服务机构应制定物业管理维修服务检查程序和要求,保证服务质量。

第5章质量控制5.12协助就医服务

5.12.3养老服务机构应制定陪同就医服务的流程或程序。

5.12.4 养老服务机构应向老年人及监护人用文字或图片说明提供陪同就医服务的须知。

5.12.5 对老年人提供陪同就医服务应保留提供服务的文件或记录。

5.12.6 养老服务机构应制定实施陪同就医服务检查程序和要求,保证服务质量。

第5章质量控制5.13通讯服务

5.13.5对入住的老年人存在通讯交往困难的,养老服务机构应指定专人协助联系亲友或监护人。

5.13.6 养老服务机构提供通讯服务应制定服务流程或程序。

5.13.7 养老服务机构应向老年人及监护人用文字或图片说明提供通讯服务的须知。

5.13.8 对老年人提供通讯服务应保留提供服务的文件或记录。

5.13.9 养老服务机构应制定通讯服务检查程序和要求,保证服务质量。

第5章质量控制5.14购物服务

5.14.3 养老服务机构须制定购物一服务流程或程序。

5.14.4 养老服务机构应向老年人或监护人用文字或图片说明提供购物服务须知。

5.14.5 对老年人提供购物服务应保留提供服务的文件或记录。

5.14.6 养老服务机构应制定购物服务的检查程序,保证服务质量。

第5章质量控制

5.17康复服务:

5.17.1功能训练服务:

5.17.1.1有供残疾人康复和功能补偿的辅助器具。

5.17.1.2做到康复训练人员一对一服务,并做好训练记录。

5.17.1.3残疾人满意率≥90。

5.17.2步态训练服务

5.17.2.1有供残疾人康复和功能补偿的辅助器具。

5.17.2.2做到康复训练人员一对一服务,并做好训练记录。

5.17.2.3康复有效率达到85%以上,残疾人满意率≥90。

5.17.3听力语言训练服务

5.17.3.1有供聋哑人康复和训练的设施、设备。

5.17.3.2残疾人满意率≥90。

5.17.4肢体训练服务

5.17.4.1有智残人员康复肢体训练的辅助器具。

5.17.4.2肢体训练参训率达到90%以上。

5.17.5智力训练服务

5.17.5.1有手工作业训练设施设备。

5.17.5.2参训率达到90%以上。

5.18送餐服务

5.18.1提供送餐服务应具备必要的保温、保鲜设备及交通工具,保证及时、准确、安全地将餐饮送到老年人房间。

5.18.2养老服务机构应制定送餐服务的流程或程序。

5.18.3养老服务机构应向老年人或监护人用文字或图片说明提供送餐服务的须知。

5.18.4对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应保留提供服务的文件或记录。

5.18.5养老服务机构提供送餐服务应制定送餐服务检查程序和要求,保证服务质量。

5.18.6提供服务完成率100%,老人满意率≥80%。

5.19教育服务

5.19.1提供教育服务应具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场地、教材、教学设备)。

5.19.2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教育服务应通过评估老年人服务需求,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

5.19.3养老服务机构应制定教育服务流程或程序。

5.19.4养老服务机构应向老年人或监护人用文字或图片说明提供教育服务须知。

5.19.5对老年人提供教育服务应保留提供服务的文件或记录。

5.19.6养老服务机构应制定教育服务的检查程序,保证服务质量。

5.19.7服务完成率100%,老人满意率≥80%。

5.19.8举办老年学校应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有教学安排、教师名单、学员花名册、教学和评估教学的记录。

5.20交通服务

5.20.1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交通服务可自备车辆完成人员接送,保证服务对象得到快捷、方便、安全交通的服务。

5.20.2养老服务机构应制定交通服务流程或程序。

5.20.3养老服务机构应向老年人及监护人用文字或图片说明详细的地理位置、交通状况,提供交通服务的须知。

5.20.4养老服务机构应制定交通服务检查程序和要求,保证服务的质量。

5.20.5提供服务完成率100%,车辆完好率≥90%。

5.21代办服务

5.21.1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应制定代办服务服务流程或程序。

5.21.2养老服务机构应向老年人或监护人用文字或图片说明提供代办服务的须知。

5.21.3对老年人提供代办服务应保留提供服务的文件或记录。

5.21.4养老服务机构应制定代办服务检查程序和要求,保证服务质量。

第6章质量要求

6.2人员资质

6.12.17、功能训练服务、步态训练服务、听力语言训练服务、肢体训练服务由康复护士担任。

6.12.18智力训练服务由康复护士或社会工作者担任。

6.12.19教育服务由志愿者或各类专业人员担任。

6.12.20提供交通服务的人员应由取得国家正式驾驶执照的人员担任。

6.12.21提供代办服务由社会工作者、义工、养老护理员或指定专人担任。

6.12.22养老服务机构提供购物服务的人员由养老护理员或指定专人担任。

6.12.23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教育服务应由义工或聘请各类专业人员担任。

6.12.24送餐服务人员由取得养老护理员或家政服务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6.12.25养老服务机构协助老年人完成通讯服务的人员由社会工作者、义工、医护人员、养老护理员担任。

6.12.26洗衣服务由经过培训的洗衣员或养老护理员担任。

6.12.27养老服务机构内的环境卫生服务应由取得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6.12.28安全保护服务应由取得养老护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管理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