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图书馆空调机组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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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图书馆空调机组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国家图书馆空调机组设备采购项目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邀请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就国家图书馆空调机组设备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项目编号:

GC-HG060009

项目名称:

国家图书馆空调机组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

恒温怛湿空调机组及其附属设备  5套

每套机组包含室外风冷冷凝器1台、室内冷凝机组1台和组合式怛温恒湿空气处理机组1台

招标范围包括:

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相应规定为准,且须符合或满足本次招标采购实质目的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谈判报价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澄清程序,在适当时间提出,否则,任何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谈判报价人自行承担。

2、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10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3、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北京)。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2006年7月6日至2006年7月25日,登录“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

//www.zycg.cn/)免费下载标书。

现场集中踏勘

7月17日上午9:

30进行一次集中踏勘,逾期不候。

集合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3号国家图书馆行政办公楼门口

联系人:

王京巧 魏崇

电话:

88545043 88545065

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时间:

2006年7月26日上午9:

00至10:

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06年7月26日上午10:

00(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国谊宾馆(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院1号楼618房间

 邮政编码:

100017

电  话:

(010)83084971、(010)83084977

 传  真:

(010)83084974

 联系人:

陈伟、韦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名称

国家图书馆

2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有同类型或类似机组2台套以上项目实施经验,且项目运行2年以上

3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允许

4

代理商应提交资料

应提供主体招标货物(空调机组)生产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文件,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厂家授权参加投标的代理商不应超过一家,若超过按照本招标文件第3.8规定的规则处理。

5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

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年检章要清楚);

(4)*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资格声明

(6)*按照“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7)*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分别提供投标货物(空调机组)相应生产制造厂商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文件;

(8)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9)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10)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11)投标货物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货物提交)和产品鉴定(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货物质量和服务质量认证及环境认证(ISO9000、ISO14000系列等)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同类型项目成功案例介绍及最终用户的有效联系方式(投标人应提供至少一个在近三个年度内完成的同类型项目的案例简介和用户方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工程时间项目简单介绍并提供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标的金额所在页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

(14)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及近三年受起诉情况

(15)联合体投标/报价协议书及签署该协议的授权文件(联合体提交);

(16)商务文件偏离表;

(1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6

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

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

(3)*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4)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5)投标货物的说明书等技术文件;

(6)从项目正式启动到系统测试验收的详细项目时间进度表;

(7)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特殊工具及备件清单(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应提供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起三年期间所需的完整的备件及特种工具等清单,包括备件及特殊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8)投标货物售后培训、维修和服务计划表(货物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程序、内容及措施);

(9)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

(10)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

(11)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7

投标人自行编写的

技术文件

投标人需编写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规范

(2)详细的交货清单;

(3)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4)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5)货物的来源地;

(6)关键部件明细表(包括品牌、制造厂家名称和国别);

(7)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8)货物安装、验收标准;

(9)报价人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采购文件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的要求,如报价人对技术规格提出合理建议或更改,应在报价货物规格性能偏离表中注明。

如未附任何表示与采购文件所要求的技术规范存在偏差的偏离表,则表示提供的货物与采购文件的要求完全符合;

(10)有关资料、图纸和数据;(若需要)

(11)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8

投标保证金额

任何投标人,均须提供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9

已通过审核并进入采购中心供应商信息库的投标人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

必须提交

10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11

投标有效期

180日历天(从开标日起计算)

12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6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5份,开标一览表另需正本1份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总则

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五部分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

2.定义:

2.1“采购人”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条。

2.2“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

2.3“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投标人”指符合本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若本次招标/报价文件允许其他类型主体参加另见相关部分规定)均可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允许分公司参加的情形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投标人/报价人的特别规则如下:

(1)同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连同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或(持股50%以上的)绝对控股子公司等(非控股子公司除外),只能由一家参加投标/报价谈判,否则采购人/采购中心在开标前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其自行决定撤回部分投标人/报价人只保留其中一家,或在开标前、开标后均可径行决定对该集团、总公司、母公司等连同其下属子公司一并拒绝。

(2)某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下属的唯一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一家已经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子公司等,若其仅仅使用其自身的资质、资格及独立名义,而非凭借了其所属的某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的授权文件或承诺文件参加投标/报价的,该等情形下,仅需要按照本招标/谈判文件的要求如实、完整地披露其自身,一切相关的责任均应当由其独立承担。

(3)某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下属的唯一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一家已经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子公司等,若其并非仅仅使用其自身的资质与资格,而是凭借了其所属的某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的授权文件或承诺文件参加投标/报价的,该等情形下的授权文件/承诺文件的内容应当明确包括下列含义:

其所属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法人组织所出具的表明对该子公司参加本次投标所引起的及/或相关的任何及/或所有责任,还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合同所引起或相关的一切责任,均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承担连带责任。

对该等授权或承诺文件是否满足上述要求,采购人/采购中心有权独立地判定。

该等授权或承诺文件若被判定为不满足要求,采购人/采购中心有权对该分公司的投标/报价予以拒绝;若被接受则无论该等授权或承诺文件是否存在瑕疵均应当被视为该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应当承担上述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

该等情形下一旦其被接受参加投标/报价,应当被视为或等同于该某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的直接参加,本招标文件/谈判文件及其中标后所签订的成交合同还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文件等,均对其所属并为其出具了授权文件/承诺文件的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具有约束效力,其也可以直接利用该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的资质与业绩,同时有义务如实披露其所受处罚、不良记录及/或其违法纪录,不应当存在丝毫差别。

3.4本次招标/谈判允许制造商的分公司参加。

在分公司被允许参加投标/报价时所应当遵循的专门规则如下:

(1)若允许分公司参加投标/报价,则同一集团、总公司、母公司和/或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或(持股50%以上的)绝对控股子公司等,只能由一家参加投标/报价谈判,否则采购人/采购中心在开标前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其自行决定撤回部分投标人/报价人只保留其中一家,或在开标前、开标后均可径行决定对该集团、总公司、母公司和/或其下属的子公司、分公司一并拒绝。

(2)若允许分公司参加投标/报价,则分公司须凭其所属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法人组织所出具的授权书或承诺书方可参加,该等情形下的授权文件/承诺文件的内容应当明确包括下列含义:

其所属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法人组织所出具的表明对该分公司参加本次投标所引起的及/或相关的任何及/或所有责任,还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合同所引起或相关的一切责任,均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承担连带责任。

对该等授权或承诺文件是否满足上述要求,采购人/采购中心有权独立地判定。

该等授权或承诺文件若被判定为不满足要求,采购人/采购中心有权对该分公司的投标/报价予以拒绝;若被接受则无论该等授权或承诺文件是否存在瑕疵均应当被视为该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应当承担上述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

(3)若允许分公司参加投标/报价,则一旦其被接受参加投标/报价,应当被视为或等同于该某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的直接参加,本招标文件/谈判文件及其中标后所签订的成交合同还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文件等,均对其所属并为其出具了授权文件/承诺文件的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具有约束效力,其也可以直接利用该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的资质与业绩,同时有义务如实披露其所受处罚、不良记录及/或其违法纪录,不应当存在丝毫差别。

(4)若允许分公司参加投标/报价,则将根据到本次招标/谈判的货物最终用户对售后服务的特殊要求,对各制造商的分公司在地里距离等方面的考虑因素及相关要求,例如该分公司法定住所与该用户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的,将按照本文件中有关对于服务网点要求、分公司法定注册地址要求等相关条款的规定,评判该分公司其参加本次投标/报价在此方面是否达到了实质性响应的标准或是否符合本次采购用户的特殊要求。

若用户有上述特殊要求,将在本条款中对可参与本次投标/谈判报价分公司的区域范围等项特殊要求列出,若未列出或为空白应当被视为没有特殊要求。

3.5本次招标/谈判允许代理商(投标人/报价人提供的货物不是自己制造的,下同)参加。

在代理商被允许参加投标/报价时所应当遵循的专门规则如下:

(1)作为投标人/报价人的代理商应提交货物制造厂家同意其提供该货物的代理资格证明和参加本次投标/谈判的特别授权证明以及原品牌设备厂家的有效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声明函件。

(2)原则上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商若不授权代理商参加而亲自参加,只应当以其自己的厂商名称亲自投标/报价;或若厂商不亲自参加投标/报价而是授权代理商参加则亦只应当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报价。

否则,均属于或均将被视为违规投标/报价的情形。

该等投标人/报价人在其投标/报价时,可能尚并不知晓该等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2家或多家投标人/报价人的情形已经发生、将可能会发生、不知是否会发生甚或认为并不会发生,然而该等情形在开标时一旦实际出现,均将可能导致对其不利甚或导致对其投标/报价的拒绝,以体现对于以非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投报的其他合规投标人/报价人的公平竞争待遇。

该等不利或被拒绝,作为一种风险情形,应当通过代理商与厂商之间的相互提示、沟通与共同遵守予以避免,若仍未得以有效避免,该等风险仍应当由该等作为代理商的投标人/报价人与厂商承担或解决。

(3)若实际上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报价的,将根据合法性、合理性、竞争性以及高效节俭原则,尽力排除违规投标/报价的情形或尽力减低违规投标/报价情形所可能引起的不公平效果,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2家或多家投标人/报价人的各类情形将分别按照下述方式处理:

A.应当按照一并予以拒绝处理的情形:

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2家或多家投标人/报价人的投报,评委应当根据其他非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剩余合格投标人/报价人数量是否满足最低法定人数要求、其余货物品牌或型号的合理多样性、所余有效投报竞争的适当充分性等情况,并充分考虑本次采购中所存在的特殊情形,尽量本着高效节俭的原则,作出适当的判断。

若全体评委一致认为:

一并拒绝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2家或多家投标人/报价人后,仍可满足最低法定人数要求、未因该拒绝导致所余其它有效投报的货物成为单一品牌或单一型号进而影响货物的合理多样性及竞争的适当充分性,在该等情形下,应当决定将该等同品牌同型号的投标人/报价人一并拒绝而均不被作为有效投标人/报价人。

B.应当作为一个投标人/报价人计算的情形:

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2家或多家投标人/报价人的情形,评委应当根据前一条款项所述的判断原则作出适当的判断。

若全体评委一致认为:

按照一并予以拒绝处理将会因此导致前一条款项所述的影响出现,在此情形下,应当决定将该等同品牌同型号的2家或2家以上的投标人/报价人中投报价格在标底范围之内的投标人/报价人一并作为有效投标人/报价人,作为一个投标人/报价人计算。

当出现作为一个投标人/报价人计算的情形时,应当按照下述方法:

(a)、价格评分:

在投报价格在标底范围之内的同品牌同型号的2家或2家以上的投标人/报价人中,以其中投报价格最高的一个投标人/报价人的投报价格,作为该同品牌同型号的2家或2家以上的所有各家投标人/报价人的价格评分时所适用的共同的价格评分计算依据,以该项评分再分别与该同品牌同型号的2家或2家以上的所有各家投标人/报价人相应的其它各方面的评分项目的得分相加,得出该同品牌同型号的2家或2家以上的所有各家投标人/报价人各自的评审总分。

(b)、中标价格:

中标价格以中标人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的投报价格为准。

任何情形下,中标价格与价格评分时所实际适用的作为价格评分计算依据的价格或各方面的评分项目的得分及评审总分得分等均无关系。

C.若2种或2种以上的同品牌同型号均存在上述多家报价人的情形,则有关是否应当按照一并予以拒绝处理的判断标准,以及在不应当按照一并予以拒绝处理而作为一个投标人/报价人计算的情况下的计算方法等方面,应当均予同等处理。

D.任何报价人或/及其授权人厂商参加投标/报价,即表明其已完全接受上述规则,且等若其已经或应当承诺:

若因该等同品牌同型号情形被一并拒绝,或虽未被一并拒绝但被适用前述计算方法计算,或若因该等情形的存在而未中标,则在本次采购活动实际上完全符合上述规则的情形下,该等风险均只应由报价人或/及其授权人厂商自行承担,不应当因此提出质疑或以其它任何方式提出相关主张。

3.6本次招标/谈判 允许 联合投标/联合报价。

3.7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

否则,招标人/谈判人/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拒绝其本次投标/报价。

3.8投标人不应与“在本次招标中,为采购中心设计编制技术规格、评审方法和其他文件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和利益联系。

3.9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中心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10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登记备案。

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的,应按照要求在网上登记有关资料。

3.1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通知

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中心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形式,向投标人/报价人发出,传真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

收到通知的投标人/报价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投标人/报价人未回复或采购中心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中心知道、应当知道或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中心应当推定投标人/报价人是否收到通知。

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报价人,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中心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中心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采购中心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谈判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评标细则和评分方法;

第五部分招标货物清单、技术要求和供货;

第六部分中标合同;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报价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

澄清要求应在报价截止期15个工作日前,按报价邀请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送达到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要求澄清的潜在投标人/报价人发出。

答复中可以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2在投标截止期15日以前任何时候,采购中心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

该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7.3对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将向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报价人发出。

补充或修改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补充或修改文件。

投标人/报价人若收到该补充或修改文件则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7.4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中心可酌情决定是否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所有登记并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相关通知,同时在本次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

采购中心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7.5采购中心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

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中心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化字。

8.2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化字。

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的,但采购中心可以要求报价人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

8.4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5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采购中心有权根据本次采购投标人数量及采购人、评委的要求,决定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拒绝。

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9.2投标人技术文件规格幅面(A4)应与正文一致,使用宋体五号字,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

9.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条。

(2)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下列五种形式之一交纳:

信汇、电汇、转帐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

(3)收款单位: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东单支行,银行账号:

0124014400000086。

(4)投标保证金为信汇或电汇形式的,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并在开标前汇到采购中心指定的帐户,在投标现场凭汇款复印件领取采购中心收据。

投标保证金为转帐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保函形式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

(5)对于已经在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进行了供应商资格登记并经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本项目也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

(6)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除银行保函外,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信汇或电汇方式退还。

建议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密封(密封和签署同开标一览表的要求)提交本投标人的银行帐户资料和资金往来发票(客户名称填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往来项目填保证金,金额填本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数额,并填明开票人和开票日期,加盖本投标人财务专用章),便于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用再次到采购中心办理退还手续)。

(8)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9)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9.4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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