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823定稿.docx
《招标文件823定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招标文件823定稿.docx(12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招标文件823定稿
XX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专用本
(2015年版)
招标项目名称:
福安市富春南路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
闽建审宁招字(2017)第005号
招标人:
福安市安居房地产开发XX
招标代理机构:
XX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XX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黄晖
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
陈进斌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
2017年8月
使用说明
1.《XX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XX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XX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作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适用于XX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
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
《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
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黑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
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
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给各投标人,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核对工程量。
7.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X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1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闽建审宁招字(2017)第00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富春南路改造工程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2016]17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安市安居房地产开发XX,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安市安居房地产开发XX,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XX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XX。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X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安市;
2.2.工程建设规模:
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2463平方米,项目起于中兴西路,止于富春公园,道路全长550米,为城市次干道;
2.3.招标X围和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经财政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4372848元(含暂列金额420000元);
2.5.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无。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为保证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实施后工程施工招投标能顺利进行,投标人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及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执行。
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内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项目经理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规定执行。
(2)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执行。
(3)若项目经理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XX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XX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XX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xy.fjjs.gov.。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闽筑[2015]35号文、闽建办筑[2015]13号文的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XX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5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8月29日下午17时30分(时间)(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通过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faggzyjyzx.)进行在线购买招标文件;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XX随行软件XX,联系:
400-870-5191。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6.3.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6.3.2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XX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6.3.3根据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XX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6.3.4银行保函形式。
6.3.5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
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本省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6.3.6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
保险公司应通过XX省住建厅政务,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X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X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注: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保险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9月18日上午8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若购买或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XX随行软件XX,联系:
400-870-5191。
7.2.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
如遇网络通信、供电等因素导致平台解密故障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平台将在解密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启动补救措施,保障投标解密工作有序进行。
企业需使用XXCA进行签章,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逐页检查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是否完整。
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的损失。
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XX随行软件XX客户服务热线:
400-870-5191(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8:
30-21:
00,周六08:
30-17:
30)。
7.3.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递交数据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电子光盘(PDF格式)作为备份,若因网络、平台系统故障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电子标书加密工具失效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功能失效时(出现所有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上传或所有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成功的情况下),方可启动备份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PDF格式)数据进行开评标,并以此数据为准。
若出现电子光盘无法打开的情况,则该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应保证网络递交与电子光盘数据一致性,如因数据不一致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
在已提交的标文件界面下的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选择要导出的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或者技术文件,点击[福安]右侧的[签章]文件,在打开的CA软件页面点击右侧的[打印]按钮,将其导出为PDF文件即可。
7.4.如未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或未提交电子光盘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7.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为被委托人)应当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筑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XX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交易编号为投标人购买标书的唯一凭证,请务必谨记,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交易编号材料)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不予接收。
7.6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XX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fid.gov.)和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faggzyjyzx.)上发布。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XX招标与采购网》、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faggzyjyzx.)“公告答疑”上发布的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纪要、修改及补充通知(如有),发布的相关信息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安市安居房地产开发XX
地址:
福安市中兴东路59号,
:
,
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XX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XX
地址:
福安市城区阳头广场北路1号华兴中环一号11层1102室,
:
,
联系人:
陈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XX:
开户银行:
福安市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XX名称:
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账号:
43606
交易中心名称: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福安市棠兴路806号(秦溪洋福安游乐园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联系:
0。
监督部门名称:
福安市住建局
地址:
福安市新华中路2号:
0
第2章投标须知
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说明:
(1)本表各项应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
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
(2)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适用”。
(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1.1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
福安市安居房地产开发XX
地址:
福安市中兴东路59号
联系人:
王先生,
:
,
招标代理机构:
XX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XX
地址:
福安市城区阳头广场北路1号华兴中环一号11层1102室
联系人:
陈先生
:
,
2.
1.2
/22.2.2
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段划分(如果有)
招标项目名称:
福安市富春南路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
闽建审宁招字(2017)第005号
标段划分(如果有):
/
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
/
招标人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
/
3.
1.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到位
4.
1.4
工程建设地点
福安市;
5.
1.5
工程建设规模
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2463平方米,项目起于中兴西路,止于富春公园,道路全长550米,为城市次干道;
6.
1.6
招标X围和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经财政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7.
1.7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采用电子招投标。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
8.
2.1
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无。
9.
2.2
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合格标准
10.
2.3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11.
3.1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2.
4.1
/4.2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为保证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实施后工程施工招投标能顺利进行,投标人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及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执行。
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内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1)项目经理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规定执行。
①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XX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执行。
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若项目经理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招标项目应用XX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XX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注:
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XX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
xy.fjjs.gov.,下称“评价系统”)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投标人可以通过评价系统查询本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
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③对评价系统无法查询到企业相关信息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评价系统公布的当期行业季度平均分(根据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型,对应为房屋建筑类或市政工程类的行业季度平均分)确定。
当行业季度平均分低于60分的,以60分计取。
④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名称变更材料,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再向招标人递交一份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未如实提供名称变更材料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
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6.根据闽筑[2015]35号文、闽建办筑[2015]13号文的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XX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7.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8.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13.
9.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14.
10.1
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5.
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同前附表第20项(适用于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项目)
16.
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若澄清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7.
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
不适用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
不适用
18.
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X围和幅度:
不适用
19.
13.3
电子招标文件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
最新版本随行软件。
20.
14.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提交方式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18时00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材料提交方式为b(a、b):
a记名方式,适用于采用记名方式或持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
b无记名方式,适用于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或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
投标人应通过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进行提交或者以不署名、不盖章(但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日期)的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1.
14.2
/24.1
/25.1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9月18日8时30分
22.
14.2
/14.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通知方式为b(a、b):
a采用记名方式或持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b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或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招标人将通过该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进行发布。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方式为b(a、b):
a采用记名方式或持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招标人传真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通过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进行下载。
投标人需要原件的,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领取。
b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或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投标人应通过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进行下载。
23.
15.3.1
技术文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技术文件。
24.
18.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
25.
19.1/19.2.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拾捌万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①现金形式: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亭兜至仙岫地块道路K1+700~K2+184.18段,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本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XX:
开户名称:
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
福安市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帐号:
43606
②银行保函形式。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
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本省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
保险公司应通过XX省住建厅政务,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X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X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⑤XX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