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金融投资协议书律所修正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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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金融投资协议书律所修正版
投资协议书
投资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甲方)
投资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
投资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丙方)
投资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丁方)
投资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戊方)
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经营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司概况
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2、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号_________楼(房)。
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4、责任承担:
各共同投资人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二条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1、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
利用共同投资人自身具备的资金优势,资源优势,共同经营公司,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共同奋斗,共创辉煌!
2、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主营汽车金融,兼营汽车销售服务。
第三条 注册资本
1、各方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
甲方出资:
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乙方出资:
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丙方出资:
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丁方出资:
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戊方出资:
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各方均应以自身资金进行投资,各出资方原始持股比例不得高于20%,如出资方不足五方,由全体股东同意,委托其中一方代为持有,等新投资人进入时划转给新投资人,全部股东权利均以本协议书及工商登记中的情况为准。
2、各方投入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账户中。
第四条 出资时间
1、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2、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出资证明
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 新投资人进入,投资人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新投资人进入
1.新投资人进入、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其股权从原投资人股权中按比例划转(有代持股时,从代持股里划转)
2.新进投资人须承认并签署本投资协议;
3.除新投资协议另有约定外,新的投资人与投资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二、投资人退出
1.共同投资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壹年内,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超过一年不满三年抽回出资额,按同期银行存款支付;超过三年按公司资产负债决算;
三、出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按投资人退出执行:
①共同投资协议约定的退出事由出现;②经全体投资人书面同意退出;③发生投资人难以继续参加公司的法定事由;
2.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其他股东全部同意,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过半数股权的股东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八条 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
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 新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
2、公司不设置执行董事,直接设置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即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担任。
3、公司设置_________名监事,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监事主席/召集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执行董事聘任。
第十条 发起人(股东、投资人)的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经过半数股权的股东同意可以变更产生新的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经合法变更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经过半数股权的股东同意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上述投资人形成正式股东会,行使股权会职权,股东会的任何表决事项(包括增减资本;变更执行董事、监事;公司解散;股份对外出质;对股东贷款或担保等全部重大事项)均按照股权份额过半数股东同意即可通过决议。
与本协议书不冲突部分,股东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发起人(股东、投资人)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其他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6、维护公司财产的统一与完整;
7、分担公司经营损失的债务;
8、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9、未经全体出资方同意,禁止任何其他共同出资人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10、禁止出资各方参与经营与本公司竞争的业务;
11、除投资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出资方同意外,出资各方不得同本公司进行交易;
12、出资方不得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 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每月定期向全体财务报表,一个季度必须出具一次共同投资人的存款数、公司货物盘点单、固定财产清点单、员工工资发放清单、杂项支出清单方在处理对外事务时,如若涉及经济支出,应问询共同投资方,征得多数人一致意见后,由方全权处理。
3.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4.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执行董事审议通过。
5.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6.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7.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8.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9.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执行董事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10,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十四条 合营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
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后的财产,按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3、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4、投资协议约定或全体投资方决定,自公司解散后15日内指定全体股东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公司过半数股权的股东可以自行指定清算人;
5、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清算时公司有亏损,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法申请破产。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3、投资各方私自以其在公司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协议处理,由此给公司和其他共同投资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投资各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公司法》而导致公司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共同出资方承担赔偿责任;
5、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十六条 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七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
(2)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三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
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份,共同出资人各一份,公司留存一份,供公司登记使用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公司登记实际使用并非本版本,并与本协议书内容有冲突,则各方实际权利义务以本协议书为准。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_______年__月___日
甲方(盖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_______年__月___日
甲方(盖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_______年__月___日
甲方(盖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_______年__月___日
甲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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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_______年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