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复习资料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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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中国银行业概况
1、中国银行业由中央银行、监管机构与自律组织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组成。
2、1948年人民银行成立,自1984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
2003年央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由新设立的中国银监会行使。
3、央行的职能:
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4、央行职责:
(1)发布与履行命令和规章
(2)制定货币政策(3)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4)监管拆借和债券市场(5)管理外汇市场(6)监管黄金市场(7)持有管理和经营外汇和黄金储备(8)经理国库(9)维护支付清算系统运行(10)反洗钱(11)从事国际金融活动(12)其他职责
5、上海总部,2005年8月成立职责:
组织实施央行公开市场操作;承办在沪商业银行及票据专营机构再贴现业务;分析市场工具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影响,监测分析金融市场的发展,防范跨市场风险;密切跟踪市场,承办有关数据采集、汇总、分析定时报送报告;研究并引导金融产品的创新;承办区域交流与合作。
6、银监会成立于2003年4月,监管对象包括商业银行、城信社、农信社、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
7、监管职责:
(1)制定发布规章规则
(2)审查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3)任职资格管理(4)制定审慎经营规则(5)非现场监管,分析风险状况(6)现场检查(7)并表监督管理(8)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9)编制统计报表并公布(10)对自律组织指导和监督(11)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12)接管或促成机构重组(13)违法机构撤销(14)涉嫌账户查询冻结(15)取缔擅自设立机构或非法从事业务活动(16)日常管理工作(17)其他
8、监管理念:
管法人、管内控、管风险、提高透明度
9、监管目标:
保护存款人和消费者利益;增进市场信心;通过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努力减少金融犯罪。
10、监管措施:
市场准入(机构、高管人员、业务)、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监管谈话和信息披露监管。
11、银协会:
2000年成立,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省银行业协会、承认章程,均可申请加入协会成为准会员;协会宗旨:
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职能:
自律、维权、协调和服务;会员包括各家金融机构,各省银协会为准会员。
12、银协会组织机构:
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由协会全体会员、准会员组成;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的是理事会。
5个专业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自律工作委员会、银行业从业资格认证委员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
13、1994年成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
14、1999年,我国成立了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收购、管理和处置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部分不良资产。
第二章经营环境
1、宏观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
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稳定物价和国际收支平衡。
(1)国内生产总值:
一国或地区所有常住居民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2)失业率是指劳动力人口中失业人数所占的百分比,劳动力人口是指年龄在16岁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人的全体。
我国统计部门公布的失业率为城镇登记失业率,即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占城镇从业人数与城
镇登记失业人数之和的百分比。
(3)物价稳定与通货膨胀。
衡量物价稳定的宏观经济指标是通货膨胀率。
常用的指标有三种,即消费者物价指数、生产者物价指数和国内生产总值物价平减指数。
(4)国际收支平衡与国际收支。
经常项目主要反映一国的贸易和劳务往来状况,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如运输、旅游等)和单方面转移(如汇款、捐赠等),资本项目包括直接投资、政府和银行的借款及企业信贷等。
2、经济周期:
繁荣、衰退、萧条和复苏。
3、经济结构包括:
产业结构、地区结构、城乡结构、产品结构、所有制结构、分配结构、技术结构和消费结构。
4、国内生产总值从支出角度分消费、投资和净出口三大部分组成。
5、金融市场包括:
货币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黄金市场和保险市场。
6、金融市场的功能:
资金融通、资源配置、风险分散与风险管理、经济调节和定价功能。
7、金融市场的分类:
(1)期限分:
货币(偿还期短、流动性强和风险小)和资本
(2)交易工具类型分:
债券、票据、外汇、股票、黄金和保险(3)交易阶段:
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4)交割时间:
现货和期货(5)交易场所:
场内和场外。
8、我国货币市场包括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和票据市场。
9、直接金融工具:
国库券、债券、商业票据和公司股票;间接金融工具:
银行债券、银行承兑汇票、可转让大额存单、人寿保单。
10、债券分为:
企业债、国债和金融债。
11、股票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普通股的红利随公司的盈利的多少而增减,同时股东嫩沟参与决策。
优先股具有收益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优先权,优先取得股息一般没有参与决策的表决权,公司解散时可优先得到分配的剩余财产。
12、货币政策由货币政策目标和货币政策工具两部分组成,货币政策目标包括最终目标、中介目标和操作目标,货币政策工具包括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再贷款与再贴现、利率政策、汇率政策和窗口指导,货币政策的“三大法宝”:
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和再贴现。
13、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
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
14、现阶段我国货币政策的操作目标是基础货币,中介目标是货币供应量。
15、我国基础货币的组成:
金融机构存入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流通中的现金和金融机构的库存现金。
16、中国人民银行采用的利率工具有:
调整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包括再贷款利率、再贴现利率、存款准备金利率、超额准备金利率;调整金融机构的法定存贷款利率;制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制定相关政策对各类利率结构和档次进行调整等。
17、公定利率:
非政府的民间金融组织,如茵行业协会等所确定的利率。
即期利率:
无息债券当前得到其收益率,远期利率是从未来的某个时点开始到更远的时点的利率,也就是未来的即期利率。
18、汇率政策的内容:
一是选择相应的汇率制度;二是确定适当的汇率水平;三是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19、窗口指导:
中央银行利用自己的地位与声望,是用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金融机构通报金融形势,说明中央银行意图,劝其采取某些相应措施,贯彻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
20、财政政策可以运用的工具:
税收、政府支出和政府债券。
第三章银行主要业务
1、现汇买入价(汇买价):
银行买入外汇的价格;现钞买入价(钞买价):
银行迈入外币
现钞的价格;现汇卖出价(汇卖价):
银行卖出外汇的价格;现钞卖出价(钞卖价):
银行卖出外币现钞的价格;中间价(基准价):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
2、结汇是指客户把持有的外币储蓄存款、外币现钞按银行对外公布的现汇、现钞买入价卖给银行,由银行兑付相应的人民币。
3、售汇:
银行按照对外公布的卖出价将外汇卖给客户。
此时,从客户的角度讲,相当于用人民币向银行购买外汇,所以客户是在购汇。
4、2004年10月29日,央行决定放开人民币存款利率的下限,允许金融机构(城乡信用社除外)下浮存款利率。
金融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结合自身经营目标,具体制定本机构的存款利率。
5、存款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角分不计息;从2005年9月21口起,我国对活期存款实行按季度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付息。
6、计息方式:
银行多使用积数计息法计算活期存款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7、临时账户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两年;单位通知存款分为1天通知存款和7天通知存款。
8、贷款五级分类:
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其中后三项为不良贷款,不良贷款率是衡量银行资产质量的最重要指标。
9、银行资产保全:
催讨清收、依法收贷、资产重组、贷款重组、债权转股权、以资抵债、委托经营、抵债返租、申请破产、呆帐核销、资产置换、出售和变卖。
10、个人贷款业务:
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助学贷款和其他贷款
11、个人住房贷款最长不超过30年,住房贷款与房价款的比例最高为80%。
12、汽车消费贷款贷款人发放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发放商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70%;发放二手车贷款不得超过50%o
13、银团贷款又叫“辛迪加贷款”。
14、信用证:
是指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开证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条款情况下,凭规定的单据向第三者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或承兑;或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或授权另一银行议付。
信用证是一项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的另一种契约,信用证业务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
15、押汇,出口押汇:
在国际上也叫议付,既给付对价的行为,是指银行凭借获得货运单据质押权利有追索权地对信用证项下或出口托收项下票据进行融资的行为。
16、保理:
又称为保付代理、托收保付,是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出口方为了规避收款风险而采用的一种请求第三者(保理商)承担风险的做法。
实质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17、福费廷:
也称为包买票据或买断票据,是指银行(或包买人)对国际贸易延期付款方式中出口商持有的远期承兑汇票或本票进行无追索权的贴现。
实质:
远期票据贴现。
出口商买断票据放弃了对出售票据的一切权力。
银行买断票据,也必须放弃对出口商所贴现款项的追索权,可能承担票据拒付的风险。
18、资金业务是银行除贷款外最重要的资金运用渠道,也是银行重要的资金来源渠道,资金业务的最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资金业务包括短期资金业务、债券业务、外汇业务和衍生品业务。
19、短期资金交易包括:
中央银行票据、短期国债、回购/逆回购、同业拆借、短期融资券和货币市场基金。
20、债券业务:
国债、公司债、企业债和金融债。
21、外汇业务:
即期和远期。
22、衍生品业务:
产品类型分(远期、期货、互换和期权)基础资产分类(利率衍生品、汇率衍生品、信用衍生品)
23、央行票据分三个月、六个月和十二个月;短期国债包括三个月、六个月和十二个月;短期融资券,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65天,证券公司短期融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91天。
24、银行本票提示付款期限为两个月;汇款业务分为:
信汇、电汇和票汇。
25、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
26、银行卡是由银行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27、信用卡是指由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其客户提供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可分为准贷记卡和贷记卡。
28、信用卡非现金交易时可透支,免息还款期限最长为60天。
29、借记卡可分为转账卡(储蓄卡)、专用卡和储值卡。
30、基金托管业务:
指有托管资格的银行接受基金管理公司或其他客户的委托,安全保管所托管基金的资产,并办理有关资金清算、资产估值、会计核算、监督基金管理投资运作等业务的经营活动。
31、基金托管业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基金和其他基金托管业务。
32、担保业务:
我国银行的担保业务包括银行保函业务和备用信用证业务。
33、银行保函业务根据担保银行承担风险的不同及管理的需要,可分为融资类保函和非融资类保函o
34、备用信用证业务:
开证行应借款人的要求,以放款人作为信用证的受益人而开具的一种特殊信用证,以保证在借款人不能及时履行义务或破产的情况下,由开证行或受益人及时支付本利。
备用信用证是在法律限制开立保函的情况下出现的保函业务的替代品,其实质也是银行对借款人的一种担保行为。
35、承诺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承诺在未来某一口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的信用业务,包括贷款承诺等。
贷款承诺业务可以分为:
项目贷款承诺、开立信贷证明、客户授信额度和票据发行便利四大类。
36、咨询顾问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依靠自身在信息、人才、信誉等方面的优势,收集和整理有关信息,并通过对这些信息以及银行和客户资金运用的纪录和分析,形成系统的资料和反感,提供给客户,以满足其业务经营管理或发展需要的服务活动。
37、目前商业银行开办的咨询顾问类业务主要有企业信息咨询业务、资产管理顾问业务和财务顾问业务。
38、理财业务: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将客户关系管理、资金管理和投资组合管理等业务融合在一起,向公司、个人客户提供综合性的定制化金融产品和服务。
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主要业务种类可分为理财顾问业务和综合理财业务。
39、电子银行:
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和自助终端。
第四章银行管理
1、银行风险是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使其资产和预期收益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2、银行风险包括: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家风险、声誉奉献、法律风险和战略风险。
3、信用风险:
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从而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是银行最为复杂的风险种类,也是银行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
几乎存在于银行的所有业务中。
4、市场风险:
因市场价格(包括汇率、利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发生损失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四大类。
5、操作风险:
是指有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时间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可分为由人员、系统、流程和外部事件所引发的四类奉献。
6、流动性风险:
是指无法在不增加成本或资产价值不发生损失的条件下及时满足客户流动性需求、从而使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包括资产流动性风险和负债流动性风险。
7、国家风险:
可分为政治风险、社会风险和经济风险。
8、声誉风险:
由于意外事件、银行的政策调整、市场表现或口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负面结果,可能对银行的这种无形资产造成损失的风险。
9、银行风险管理经历了资产风险管理阶段、负债风险管理阶段和资产负债风险管理阶段和全面风险管理阶段。
10、银行风险管理组织:
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部门和其它部门组成。
银行行长是具体奉献的最终责任人。
11、银行风险管理流程包括:
风险识别、风险计量、风险监测和风险控制四个步骤。
12、银行风险识别的主要方法:
风险专家调查列举法、资产财务状况分析法、情景分析法、分解分析法和失误树分析方法。
13、银行资本从财务会计角度可定义为会计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准备、未分配利润和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六部分。
14、监管资本是银行监管当局为了满足监管要求、促进银行审慎经营、维持金融体系稳定而规定的银行必须持有的资本。
15、经济资本,也称为风险资本,用于衡量和防御银行实际承担的损失超出预计损失的那部分损失,是防止银行倒闭的最后防线,也称为风险资本。
16、银行资本的作用:
一是满足银行正常经营对长期资金的需要,二是吸收损失,三是限制银行业务过渡扩张和承担风险,四是维持市场信心,五是为银行管理尤其是风险管理提供最基本的驱动力。
17、巴塞尔委员会于2004年6月正式发表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新增了对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三大支柱”:
最低资本要求、外部监管和市场约束。
将市场风险纳入资本充足率监管框架。
规定了0、20%、50%和100%的资产风险权重系数。
并要求在2007年1月1日前到最低资本要求。
18、我国银行业的资本监管要求:
核心资本:
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少数股权等;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长期次级债券。
银行的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计入附属资本的长期次级债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o
19、银行经营的目标为股东价值最大化。
20、银行财务报表是综合反映企业一定时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情况的表格式文件,主要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及附注。
21、反映银行经营绩效的主要财务指标:
资本利润率和资产利率润率,资本利润率即净利润与资本的比率,资本利润率和资产利润率是衡量银行总体盈利程度的两个重要指标。
22、金融创新包括战略决策、制度安排、机构设置、人员准备、管理模式和金融产品等六个方面的创新。
基本原则:
合法合规、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风险可控、成本可算、信息充分披露、维护客户利益和四个认识原则(认识你的业务、认识你的风险、认识你的客户和认识你的交易对手)
23、金融创新活动中,银行要特别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保护客户利益:
审慎尽责、充分信息披露、引导理性消费、客户资产剥离、妥善处理利益冲突和客户教育。
第五章银行业监管及反洗钱法律规定
1、央行的直接检查监督权:
执行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与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代理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行为;执行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
2、建议检查监督权:
央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
应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回复。
3、全面检查监督权:
当银行业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困难,可能引发金融风险,为了维护金融稳定,央行经国务院批准有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
4、《银监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我国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5、银监的监督管理措施:
(一)对违反审慎经营原则的强制性监管措施:
一是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二是限制分配红利和其它收入;三是限制资产转让;四是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五是责令调整董事、高管人员或限制其权利;六是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
(二)对发生风险的机构进行处置的方式有接管、重组、撤销和依法宣告破产;接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重组(合并、兼并收购、购买与承接等方式)
6、银监机构有权查询涉嫌金融违法的机构、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经银监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7、违反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措施:
刑事责任、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和采取其他行政处理措施。
8、刑事责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刑罚。
行政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
行政处罚:
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
9、洗钱的过程:
处置阶段、培植阶段和融合阶段。
10、洗钱的方式:
借用金融机构、保密天堂、空壳公司、现金密集行业、伪造商业票据、走私、利用犯罪所得直接购置不动产和动产、通过证券和保险业洗钱。
11、大额交易
(1)个人账户:
单笔或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二十万元以上或外币交易等值一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o
(2)单位账户:
单笔或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20万美金以上的转账(3)个人账户间以及个人银行账户与单位银行账户间单笔或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或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交易一方为个人、单笔或当口累计等值一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12、免予报告的交易:
(1)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定期存款续存、活期存款与定期存款的互转
(2)自然人实盘外汇买卖交易过程中不同外币币种间的转换。
(3)交易一方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政协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的(不含下属务类企事业单位)(4)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5)金融机构在黄金交易所的黄金交易(6)金融机构内部调剂资金(7)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下的交易(8)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下的债务掉期交易(9)金融机构的税收、错帐冲正和利息支付。
第六章银行主要业务法律规定
1、授信原则:
合法性、诚实信用、统一授信、统一授权。
2、关系人是指:
(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以上人员投资或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
3、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4、禁止拆入资金发放I古I定资产贷款或用于投资。
5、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o
6、商业银行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7、商业银行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8、商业银行办理票据承兑、汇兑、委托付款等结算业务,应当按规定期限兑现,收付入账、不得压单、压票或违反规定退票。
应该兑现,收付入账的规定应当公布
第七章民事法律规定
1、法人成立的要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法人的分类:
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3、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1)主体间地位平等
(2)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3)是以设定、变更或终止一定民事法律行为关系为目的(4)依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5)是经法律确认和认可的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事实,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5、代理包括:
委托代理、指定代理和法定代理。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代理人无权代理;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相对人基于这个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行为。
6、合同的特征:
(1)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3)合同为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7、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8、可撤销的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显示公平的合同(3)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4)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5)乘人之危的合同
9、合同履行的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
(2)全面履行原则(3)协作履行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情势变更原则
10、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11、代位权: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券,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