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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见解报建流程打印

 

房地产报建个人见解

 

1、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要点批复阶段

2、项目公司设立、立项、环境评估、房地产开发资质

3、总平面审查阶段

4、管线综合审查、排水许可证

5、单体审查、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6、消防和人防专项审查。

7、节能审查、施工图审查

8、余泥排放许可、噪音排放许可、夜间连续施工许可

9、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审批手续

10、施工招投标、监理报建

11、施工许可证

12、放线、验线

13、预售许可证

14、规划、消防、人防、管线、质量等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交楼

 

1、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要点批复阶段

土地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证,加上规划要点批复,是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前提.

新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我们公司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我们国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我们国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2、项目公司设立、立项、环境评估、房地产开发资质

这四项几乎是每一个项目要开始的时候必须要搞的东西。

非常的公私合营特色。

不过这里也有些东西与法律的关系也比较大,比如设立项目公司。

这里要注意一下,母公司拍到的土地,转到其全资设立的项目公司名下,按我国法律,不属于交易。

因此,房地产公司可以任意设置项目子公司,在房子卖完后再把它在实体上消灭,只留下一个壳。

这种操作模式没什么法律风险可言,非常的经济实用,因此现在我国稍微有点规模的房地产公司都这么干。

再说立项,这个东西纯粹是计划经济时代留下的产物,也不知道这个东西应该算什么。

立项主要考察的是项目的投资额及可行性。

我不知道在目前的市场里,可行性这个东西,我们国家是从什么角度来管理的。

反正现在各地由于市场经济的深度不同,所以在这个事情的管理上也不同。

有些地方基本上不太管,有些地方就管得非常严。

而且立项到底需要什么材料那也是谁都说不清楚的事情。

立项与其他程序的先后关系那更是异常随便的事情。

譬如最近国家的政策,要求先把环境评估搞了,再回头来立项。

这是基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考虑。

但在很多地方,环评的一项主要前提材料就是立项批文。

立不了项根本做不了环评。

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事情都是人办出来的。

反正到目前为止,建设项目都在纷纷的上马中,我也不知道大家都是怎么在这些莫名其妙的政策中穿过来的。

反正我自己如果操办这些事情,我想直接去这些部门,譬如去计划部门,就让他们给我推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公司,去环保局,就让他们给我推荐环境评估报告的编制公司,然后让这些公司负责把这些手续办出来。

编制费用稍微给多点都没关系。

房地产开发资质就比较有技术含量一点,关键是专业技术人员难找。

3、总平面审查阶段

这个阶段各地的叫法不一样,我听得比较多的叫“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

这个阶段就是审查小区的总平面规划图纸,也就是审一个小区的建筑物都是怎么排的,每栋单体建筑有多高,有多大,各栋单体建筑之间怎么间隔,间距是多少,日照够不够,总容积率是多大,有没有超过规定的容积率,建筑密度是多少,进出小区的道路怎么安排,是不是符合消防规范,等等等等,这些东西都是非常的专业。

      

在这里我要举例说明一下,比如建筑密度,这个东西看起来很简单是吧,就是建筑物基底面积占整个小区面积的比例数。

譬如这个小区是1万平方米,有3000平方米的地面上有建筑物,那么建筑密度就是30%。

看起来这个计算应该是没有什么争议了。

但是且慢。

我这3000平方米的建筑占地里面,有2000平方米是一个大型的架空平台,架空层下是停车位,上面是空中绿化广场。

现在,争议就来了,我这个2000平方米,到底算不算建筑基底?

你之所以限制我的建筑密度,无非就是为了保证绿化嘛,保障居民的休闲空间嘛。

现在我虽然好象是在地面上建了东西,但是我这个东西顶上都是绿化啊,我的绿化没有减少啊,我的休闲空间没有减少啊,所以这个2000平方米不能算在建筑密度里面。

这种空中花园型的架空层到底要不要算建筑密度的问题,反正技术规范没有限死,有无穷的空间可以钻营。

再举个例子,容积率,总建筑面积除以净用地面积。

也是看起来很简单。

但是放到实践中一看,啥是净用地面积啊?

从哪里起算啊?

是纯粹的土地使用权证载的面积呢,还是比这个面积大那么一点,一直到周边道路的道路中线去呢?

这个东西根本说不清楚,怎么算都行。

把净用地面积一加大,总建筑面积自然就水涨船高。

这都是可以钻营的地方。

      

其他的地方,譬如消防通道的设置,高层建筑四周必须设立环形消防车道。

但是这么一搞,小区的绿化基本上就毁掉了。

怎么办?

设置那种隐形消防车道,上面种草保持绿化,就指着图纸说这就是一条消防道路。

这么搞行不行?

反正我个人不知道行不行。

消防车道的载重量那是有非常严格滴设计要求滴,反正我个人不知道这种草地能不能承载得起消防车。

审总平面是整个开发报建过程中最有技术含量的活,这个过程一般都要2到3个月。

4、管线综合审查、排水许可证

管线综合审查是规划部门的专业审查内容之一,我现在专门拿出来讲,因为这个东西实在是非常,非常的专业啊。

搞得不好的话,实在是害死人啊。

    

说了半天,管线综合是啥?

包括三大项:

小区给排水管线、强电线路、弱电线路,这三项综合起来考虑,根据各项设计规范科学统筹安排,放到同一张图纸上。

给排水不用多解释了,就是怎么引自来水进小区,然后怎么把生活污水和雨水排出小区;强电就是生活用电,线路从哪里进,怎么上楼,怎么进门;弱电的内容就多了,什么有线电视线、各类通讯线路、网线、内部监控线路,等等等等,多得要死。

上面这三样东西要科学的话,统统都得在地下走,从地下穿进各栋单体再连接进入千家万户。

这些线路啊什么的,必须要合理的安排好,不能到处乱走。

作为非专业人士,要判断一个小区的官线综合设计好不好,只需要看两个东西:

1、你就这么走进一个小区,看它里面是不是有电线搭在楼和楼之间。

只要有这个,基本上这个小区你就不用多考虑了。

2、沙井盖是不是基本沿着小区道路排布,是不是搞到到处都是。

如果什么沙井盖搞得满地都是,简直看不出走向来的,基本上这个小区你就可以考虑放弃了。

为什么我要这么强调这个管线综合呢?

如果它设计不好有什么后果呢?

首先,就是给排水会整天出问题。

一下雨小区就变池塘的事情,我实在是见得太多了;然后,对于年轻的我来说,就是网络整天出问题,小区网络运营商根本没得选,因为只埋了一条管,别的网络运营商想进来提供优质服务都不行,而现在的这家,不是这里的线路坏就是那里坏,整天修,我这正打怪呢,嘣的一下,断网了。

再然后,夏天千万别开空调,一开就断电跳闸。

家里的电器得轮着用,千万别一起开。

看电视的时候千万别开电脑,不然就得在黑暗之中耗一晚上。

这都是管线综合没搞好的标志啊。

管线综合既然如此重要,那么我们说,我们设计的时候好好的考虑,好好的研究,不就行了吗?

事实上,是不行。

为什么?

因为所有的线,你都得从外面引进来,都得跟外面有个接口。

但是接口在哪里呢?

最常见的是市政排污管线突然就重新施工,换地方了,哪怕它不换地方,就是水平抬高个几公分,这个小区的排水因为倾斜度不够,那也完蛋了。

这种事情太常见了。

大家肯定经常看到市政管线施工,把路挖开,今天搞搞这里,明天搞搞哪里。

再说到这个排水许可证。

这个东西是市政部门发的,专门针对小区的排水。

现在都是要求雨污分流了。

就是雨水和生活污水要分两条管排。

这个东西管的是管径和流量,以及连接市政管线的位置。

然后这个东西反过来又影响管线综合设计,事实上是一回事。

5、单体审查、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规划部门对单体设计的审查那也是非常严格的,单体设计是啥呢?

就是在总平面规划的基础上,落实单体建筑的设计方案。

单体方案主要是些啥内容呢?

我个人是这么总结的:

关键就是落实各空间的大小尺寸。

这个阶段有些东西也很麻烦,最烦的是车位。

目前来说,我国各大城市在车位问题上管得那都是非常严格的,要求一般是每户住宅配一个车位,商业一般是100平方米配一个车位。

大体的配置要求基本上都是这样,各城市大同小异。

车位不够,基本上都别想通过单体审查。

当然,总平面审查期间一般来说,也会审车位,不过那个阶段主要是经验值,按35平方米到45平方米平方米一个车位这样的经验值,来评估地下室面积够不够,一般来说规划部门不会很在意车位够不够,不会认真的在图纸上数。

但是单体阶段就不一样了,就开始数了。

比如所谓的子母车位,根本停不进去车的转角位也放个车位,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但是有些时候,无论怎么摆都摆不够,那也有办法,就是宣称我这里要做立体机械停车位。

立体机械停车位我相信很多人都见过,那玩意非常的不好使唤,进出一次花上半个小时那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不过无数开发商都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只要通过单体审查了,这个机械停车装置那是绝对不会安装的。

那么,为什么开发商那么不愿意建大点地下室?

因为建地下室是亏本的。

买的人也少。

事实是,停下一台车,的确只需要10个平方米不到的空间。

但是,你要把这部车停进去,你另外还需要30平方米的进车道。

所以按经验值,每个停车位所须分担的面积,基本上都是35到45平方米。

规划部门都这么掌握。

你这个车是不能垂直起降的。

这就是客观规律。

当然我这个是大概经验,在有些城市,停车位还是能赚钱的,比如广州、深圳和上海的一些黄金地段的楼盘,据说停车位都能买到40万一个。

不过这个不代表一般规律。

审完单体设计,设计公司再细化一下出建筑施工图,就可以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不过这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新的《城乡规划法》中被提到非常高的位置,反复的强调。

我个人还没钻详明白,不知道这个法是什么意思。

6、消防和人防专项审查

我直接这么下两个结论:

没有哪个小区的消防和人防设计是达标的。

没有哪个小区的消防和人防设备是合格。

先从消防说起。

我国的消防审查,在很多时候都是非常扯淡的,非常官僚的。

因为很多消防上的要求是非常影响使用的,比如电梯间和楼梯间之间设置个1级防火门,那对业主进进出出来讲,是非常不方便的。

基本上来讲,消防设计绝对不可能严格按规范做够做足。

在这个方面,审查那也是越来越严。

一般说,各发展商都是委托消防施工企业代理报建。

为什么呢?

因为这些企业长期和消防部门打交道,跟消防部门之间的关系千丝万缕源远流长,往往由他们出面才能把事情办成。

但是涉及生命安全的消防规范,基本上没人敢动手脚。

比如12层以上要设置专门的消防电梯,17层以上设置剪刀楼梯,这些强制性规范已经是铁律。

人防工程是非常神经的一样中国特色的东西。

我不知道这个东西算啥。

真要有空袭了我绝对不会呆在高层建筑的地下室里,911的那栋大楼就是前车之见。

真要被炸了楼,呆在地下室里绝对活埋掉。

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观感。

用于人防用途的那部分地下室也可以搞停车位,但是这部分要被划出来,不能发产权证。

这部分停车位只有使用权。

关于人防停车位的使用权问题,现在的争议非常大。

所有的人防用途的东西,产权都是国家所有。

国家为了鼓励大家搞人防工程,就允许你暂时用着。

但是这个产权,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归属于什么全体业主。

7、节能审查、施工图审查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设计公司在建筑施工图的基础上再次细化,完成结构施工图、水电施工图等等全部施工图及结构计算书等,完成节能设计,做一个节能计算书,就可以开始这两项审查了。

节能审查,我国现在越来越强调可持续发展,建筑节能摆上的位置也越来越高。

这么说吧:

什么360度大落地窗、全敞开式阳台、无封闭式中庭这些东西,在节能方面肯定是不达标的。

搞了这些东西,夏天空调得开到疯狂掉。

在这里南北差异非常明显:

在我的老家东北一般在节能审查上都比较能达标,老百姓在观念上也比较能接受这个,因为北方有一个取暖的问题,节能不能达标的房子,在冬天那可是要白白的花出取暖费的。

说到这里不由得想对那个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占70%以上的9070政策说两句。

建设部的官员们在政策制定上,必定带有强烈的北方特征。

北方人在考虑在冬天取暖的要求之后,的确不习惯居住大面积。

开间超过6米的客厅,在取暖上就肯定不达标了。

同时,在完全不考虑洗手间的采光和通风要求时,90平方米的套型面积的确可以设计出非常不错的三居室的户型。

这是与北方人的使用习惯及气候一致的:

空气干燥,而且洗手间的使用频率较低,一般人都不习惯每天洗澡。

但在南方,仅仅只是增加这么一个洗手间的窗户,90平方米要设计出三居室,就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这个稍微在图上画一下就知道了。

房子朝外的位置就那么几个面,几个房间一占,厕所就不知道摆在哪里了。

现在市场上的公司逼得没法子,被迫只能大量的推出两房单位。

现在开始说施工图审查。

施工图审查现在都已经在表面上市场化了,允许开发商自己找资质的施工图审查单位做审查。

施工图审查单位还必须对审查结果负责。

但是,基于我国的审查技术非常的落后,恩,怎么说呢,连设计、施工技术都非常落后,因此这个审查实在是见仁见智,根本没法子审。

    

施工图审查是收费项目,非常贵,所以一直都是名义上的市场化,事实上的垄断化。

8、余泥排放许可、噪音排放许可、夜间连续施工许可

余泥和噪音这两样东西是最扰民的。

我知道在很多城市,几乎没怎么管这两样东西:

余泥和噪音。

但现在,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加强了对这两样东西的管理。

运输施工余泥的车辆,只能在规定时间,规定道路上行驶。

但在很多时候,根本不可能这么规范。

尤其是工程赶进度的时候,那是日夜得都运泥啊,没办法,只能做做工作。

噪音排放许可,是指只能在规定时间,用规范的,噪音较轻的方式施工。

这个是环境保护部门管着的。

9、质量监督、安全监督

质量监督站和安全监督站都是建设部门下属机构。

拿施工许可证之前,必须得去两个站办审批手续。

这两个站的分工,我分不清楚。

在我看来,质量问题都是安全问题。

我就不明白为什么要搞两个站,分着管。

譬如我打桩没按规定程序打,导致桩荷载不达标,这个到底是安全问题还是质量问题?

我反正说不清楚。

总之两个机构都得好好的哄着。

当然在若干细节上这两部门还是有所区别。

比如有些安全问题的确跟建筑质量关系不大,譬如工人不戴安全头盔啦,物料堆放不按规定乱堆啦,这些。

但在我看来,安监把质监吃掉,并成一个机构,没有任何逻辑和操作上的困难。

    

在现实的操作中,但凡涉及到检测的,就由质监办;不需要检测,一般用肉眼就能发现毛病的,就属于安监的职责。

由于质监搞检测,比如桩荷载检测、水泥检测,这些东西,都是收费项目,所以质监在管理上就没那么的严。

安监基本不收费,但是他们也能想出非常多的收费服务出来,譬如安全生产培训,工人佩带平安智能卡上班等等。

现在在有些城市,质量检测的功能已经开始市场化了,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都能做检测了。

不过呢,绝大多数的城市,这个功能被质量监督站牢牢的把持着。

10、施工招投标、监理报建

首先,按照我国现行招投标法,私营房地产公司,其房地产项目不需要做建筑施工招投标,他们可以直接发包。

但在某些大城市,譬如广州,无论什么企业施工,都必须做招投标。

监理报建是完成这个监理免招标或招标手续之后的事情,做一个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交建设部门审核一番,认为OK了,发一个监理审查意见。

通过了就是下一步,施工许可证。

11、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所须材料基本上是上面全部手续一个汇总,缺一不可。

在我个人调查了解中,从来没有人能办齐上面所有的手续,再申领施工许可证的。

在我与同行的交流中,我也从来没见过老老实实的一步步完成所有手续,再来办施工许可手续的。

要这样的话,绝对没1年的时间出不来。

12、放线、验线

这个就简单的说一说吧。

图纸画出来之后,要把图纸上的建筑物在实地上落实一个具体的位置,这是个技术活,要测量,定坐标。

这个活就叫放线。

放线一般是规划部门下属的测绘院或类似的测绘机构干,不过有些发达城市也已经把这个工作半市场化了。

正式放线的前提是领取了施工许可证。

放线后,测绘院会发出一份放线册。

在工程提前施工,违章施工的场合,都需要做通这个测绘院的工作。

让他们提前来做放线。

放线完毕,施工单位照着这个边角点施工,完了之后就做验线。

一看这个建筑的确是按图纸建起来的,没超出边线,测绘院就出验线册。

13、预售许可证

预售现在的管理已经比较严格了。

我所知道的,在房地产已经成为了一个产业的城市,预售许可都要求在网上办理,全程公示。

  

预售许可最重要的条件是:

高层建筑结构完成3分之2,低层建筑结构封顶。

现在办预售许可,都要做价格公示。

交易价格必须明确到套,单价必须清晰。

但是,我们国家现在还没有对房地产交易价格进行管制。

在预售许可方面还有个值得一说的地方就是预测绘。

房管部门下属的房屋测量部门,根据开发商提供的图纸,事先算一个面积。

这个叫预测绘。

在竣工之后,到实地测量,就是实测了。

我们都知道,面积上的纠纷往往是日后客户与开发商之间的主要矛盾。

这个矛盾是怎么来的呢?

最关键的就是这个预测与实测之间的面积差异。

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很多,比如施工不规范造成的面积误差,又或者之前在图纸计算上对公用部分的统计有误差,这些都有可能。

14、关于预售中的土地解押

先从土地抵押说起。

现在关于土地抵押的规则越来越严格了。

土地必须在办理了施工许可证之后才能抵押贷款。

这也是开发商为什么这么紧张施工许可证的原因。

贷款额现在基本上都是根据施工许可证载建筑规模来确定和发放的。

在这方面,我相信全国的银行都是大同小异的。

根据现在越来越严厉的销售管理规则,办理预售许可证时,该地块不能有任何抵押。

但是,我们都知道一个事实就是:

任何开发商都必然会选择将土地抵押贷款。

这就意味着开发商在办理预售许可证时面临着很严重的资金压力:

要么还贷,要么更换抵押物,不然这个预售许可证就出不来了。

还贷是几乎不用考虑的事情,更换抵押物?

更加不可能。

哪有那么多实物可以拿去抵押啊。

现在的任务是:

即不还贷,又不更换抵押物,又能解押,还要能办出预售许可证。

我不知道其他公司的融资及报建人员是怎么处理这种事情的。

我只想到两个两个办法。

现在绝大多数的城市,国土部门和房管部门都是分离的。

在国土部门办理土地抵押登记,在房管部门办理预售许可证。

房管部门和国土部门之间是有很深刻的仇恨的。

这两个部门绝对不会主动向对方查询对方的登记资料的。

在这些地方,先做通银行工作,比较合理的,能让双方的脸面都过得去的借口,是更换抵押物。

更换抵押物的话,原抵押物要先解押,再将新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

这个解押和新抵押中间,会有一个抵押物悬空期。

这个悬空期是合理的。

无论银监还是上级什么部门来查,都可以解释过去。

那么我们就利用这个悬空期吧。

先以更换抵押物的理由非常合理的将土地解押掉,然后拿着这个注明了已解押字样的土地证,赶紧去房管部门,给他们看,我的土地证已经解押了啦。

房管部门一看,哦,的确如此,于是收材料办预售许可证了。

只要他们一收材料,立马又把这个土地证重新送进国土部门办抵押。

办得快的话,只需要悬空半个小时。

如果担心房管部门还会再看看土地证的话,可以先等个1天两天再去国土部门办抵押,也行。

国土部门与房管部门分离,实在是一项有无数空子可以钻的的制度啊。

此外,在可以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的城市(这里说明一下,在建工程抵押不是每个城市都办得了。

很多城市的房管部门不受理这种抵押登记手续),也可以试试,土地解押,换成地面上的在建工程抵押。

同样是利用悬空期来做事。

这种方法在国土与房管合并的地方也能用。

15、规划、消防、人防、管线、质量等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交楼 

规划验收主要是验收各项规划指标是否超标。

在封顶之后,竣工之前,就可以做这项验收了。

这项验收的前提是做验线,基本上验线可以通过,规划验收的时候也不会有太大的麻烦。

基本就是数下层数。

消防、人防和管线验收,都是由这几项专业的施工单位搞定。

质量验收现在非常简单了。

竣工之后,施工单位、开发商、监理单位,合在一起整个验收报告出来就行了,然后交给质监站备案。

这就完成了。

现在监理公司绝对不敢得罪甲方,乃至在绝大多数的施工过程中,监理公司都没人出现的,直接就是卖个名字给甲方。

甲方自己把监理的活给干了。

这是普遍现象。

到时候就负责签字盖章。

      

质量验收和各专业验收都完成了,规划验收也搞完了,就是最终的到建设局去搞竣工验收备案。

这个备案就没什么好多说了。

竣工验收备案完成,是法定的正式交楼条件。

没有这个竣工验收备案表,业主可以拒绝收楼。

我看到很多未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的楼盘就强迫业主收楼的报道,一直觉得比较奇怪。

也没见到记者到建设局查询竣工备案资料的情节。

各项手续基本上到这里就结束了。

接下来就是产权证办理的事情了。

先做大确权,给整个楼盘做个确权发证,然后再分户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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