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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点执业管理办法修改.docx

多点执业管理办法修改

 

永州市中医医院

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我院医师多点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促进医师多点执业健康有序推进,根据《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保监会五部委《关于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86号)和湖南省卫生计生委、湖南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卫医发〔2015〕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医师多点执业管理领导小组

成立我院医师多点执业管理领导小组(见附件1),并设立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医师资格审查、报请医院审批等工作,承担医师多点执业工作的管理,指导、办理医师多点执业注册、撤销、备案手续等工作。

二、医师多点执业申请条件

医师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临床、口腔、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医疗机构从事执业活动的行为。

我院为第一执业医疗机构。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多点执业工作;

2.完成我院(第一执业医疗机构)工作任务;

3.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申请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范围内,并与在我院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一致;

4.最近连续两个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5.所在科室在上一年度科室综合目标考核成绩合格;

6.所在科室在上一年度未发生重大医疗过失、二级及以上医疗事故或同等及以上责任医疗损害事件的;

7.所在科室完成等级医院评审创建工作任务,并完成湖南省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技术项目。

三、具体实施细则

1.医师多点执业前已执业注册的地点为第一执业地点(即我院),其他执业地点为多点执业地点。

医师执业地点是指执业的医疗机构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第一名称。

2.医师开展多点执业须事先向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履行书面知情报备手续,由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完善备案表。

3.开展多点执业医师变更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及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多点执业活动同时停止;变更后需继续开展多点执业的,重新办理知情报备及备案手续。

4.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师不得担任多点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作为多点执业地点的机构、诊疗科目、技术或设备准入,医技医院等级评审标准中的人员资质评价依据。

5.医师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明确人事(劳动)关系和权利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医师因开展多点执业,在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工作时间未达到全职的,不能领取全职薪酬,薪酬与工作时间挂钩。

6.医师与多点执业医疗机构分别签订劳务协议。

协议须约定不得有与第一执业地点执业相冲突的条款,明确执业期限、时间安排、工作任务、疗损害或纠纷责任、薪酬、相关保险等内容。

7.多点执业医师应当根据合同和协议合理安排在各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执业时间,保证履行合同和协议,确保各执业地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原则上医师在每一个多点执业医疗机构执业时间每年不得少于45天。

在特殊情况下,如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治等,多点执业医师应当服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工作安排。

8.医师多点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应当由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的当事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其他非当事医疗机构均不承担相关的医疗损害或纠纷处理责任。

医师个人购买的医疗执业保险适用于任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

9.医师在我院考核不合格的,其他执业地点的执业活动应相应停止。

医师第一注册地点因故注销的,其第二、第三执业地点依次失效,需重新变更登记注册。

10.我院退休人员若多点执业,需到我院多点执业办公室进行备案,经院务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多点执业。

11.医师开展多点执业须事先向我院履行书面知情报备手续。

12.医师在我院的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变更的,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变更后其多点执业注册同时失效。

变更后需继续开展多点执业的,重新办理知情报备及备案手续。

13.医师与我院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明确人事(劳动关系)和权利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医师因开展多点执业,在我院的工作时间未达到全职的,不能领取全职薪酬,薪酬与工作时间挂钩.

14.多点执业医师应当根据合同和协议合理安排在各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执业时间,保证履行合同和协议。

在特殊情况下,如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治等,多点执业医师应当首先服从我院的工作安排。

15.以下情况不属于本办法所指的医师多点执业范畴:

(1)参加慈善或公益性巡回医疗、义诊的;

(2)参加突发事件或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对病人实施现场紧急救治的;

(3)参与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

(4)医师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会诊、进修、对口支援(含援疆、援藏、援外等)、学术交流、晋升职称前下基层的;

(5)在签订医疗机构帮扶或托管协议、建立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医疗机构间执业的。

四、医师多点执业申请及注销流程

1.符合条件的医师本人填写《永州市中医医院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交与受聘单位协议书复印件,经本科室主任同意,报医务科审核。

2.医务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请医院医师多点执业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3.医务科将批准结果通知医师,并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

4.办理多点执业注册需提交的资料:

(1)湖南省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表(见附件3);

(2)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中级医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拟聘用申请人的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7)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同意申请人在第二或第三执业地点执业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见附件4)

(7)拟聘用申请人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聘用证明(见附件5);

(8)最近连续两个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复印件;

(9)医师与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签订执业劳务协议复印件。

5.拟申请注销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向永州市卫生计生委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湖南省医师多点执业注销申请表(见附件6);

(2)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医师多点执业规则

1.多点执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依法执业,遵守《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核定的执业地点、类别和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不得超出执业范围、执业地点、诊疗科目等开展执业活动。

2.多点执业医师应当完成我院要求的慈善或公益性巡回医疗、义诊、突发事件或灾害事故医疗救援等指令性任务。

应当根据与相关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承担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多点执业医师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合理转介患者,扰乱医疗秩序,损害患者权益。

4.多点执业医师不作为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登记校验、技术和设备准入、诊疗科目设置、重点专科评审和等级医院评审标准中的人员评价条件。

5.多点执业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损害事件时,由发生事故或事件的医疗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六、监督管理

1.申请多点执业的医师,材料准备不充分,本院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公室有权拒绝其多点执业申请;

2.申请多点执业的医师需提供与受聘医疗机构签订聘用协议,协议书应包括执业期限、时间安排、工作任务、医疗责任、医疗事故(医疗损害事件)法律责任分担、薪酬、保险等内容,内容不全者,本院医师多点执业办公室有权拒绝其多点执业申请;

3.多点执业医师应当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相关规定,接受各执业地点的定期考核。

我院负责综合各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的考核意见,并将相关材料归入医师定期考核档案。

4.多点执业医师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5.多点执业医师依法依规被处以暂停执业活动的,应当同时暂停其所有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并按规定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2016年1月21日

 

附件1:

XXX中医医院

医师多点执业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XXX(院长、主任医师)

副组长:

XXX(副院长、主任医师)

XXX(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XXX(副院长、副主任护师)

办公室主任:

XXX(医务科科长、副主任医师)

成员:

XXX(科教科科长、副主任医师)

XXX(院感科科长、副主任护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具体工作由医务科开展实施。

 

附件2:

XXXX医院

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半年内一寸

正面免冠

白底照片

身份证号码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取得时间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注册时间

执业类别

执业范围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时间

所在科室

申请多点执业

医疗机构全称

起止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承诺

保障完后第一注册执业机构工作任务,不占用第一注册执业机构工作时间,按时完成第一执业机构要求的慈善或公益性巡回医疗、义诊、突发事件或灾害事故医疗救援等指令性任务。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所在科室主任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大科主任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医院多点执业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附件3:

湖南省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书

  姓           名:

  医师资格类别: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湖南省卫生厅监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为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事项使用。

  2、一律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填写或打印,签名须为手写签名,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4、申请执业类别请选填临床、口腔、中医、公共卫生。

  5、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6、“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半身照。

医师姓名

性   别

照片

民   族

年   龄

学   历

专   业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地址及邮政编码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执业类别

执业范围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最近一次医师定期考核时间、机构及结果

何时何地因何种原因受过何种处罚或处分

已注册执业地点全称

医师执业注册日期

注册卫生行政部门

拟增加执业地点全称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医师本人意见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意见:

                                               (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拟增加执业地点医疗机构意见:

类   别:

 

聘用科目:

                                        (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拟增加执业地点医疗机构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意见:

类   别:

 

聘用科目: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湖南省医师多点执业

第一执业地点同意医师新增执业地点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湖南省医师多点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拟同意医师           多点执业,其身份证号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执业范围                    。

新增执业地点为                                ,在该机构多点执业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特此证明。

   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交新增执业地点注册卫生行政部门,一份留存第一执业地点,一份留存新增执业地点。

2、“证明”中未明事宜,新增执业地点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可要求聘用机构及医师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附件5:

湖南省医师多点执业聘用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湖南省医师多点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拟聘用         ,男/女,第一执业地点                   ,身份证号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到本机构开展相关治疗活动,拟聘用科目为                 ,拟聘用期限从     年   月日到    年    月    日。

特此证明。

  

   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新增执业地点注册卫生行政部门,一份留存聘用单位。

2、“证明”中未明事宜,新增执业地点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可要求聘用机构及医师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附件6:

湖南省医师取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表

姓           名:

医师资格类别: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湖南省卫生厅监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为医师取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事项使用。

2、一律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填写或打印,签名须为手写签名,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4、“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半身照。

医师姓名

性   别

照片

民   族

年   龄

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

身份证号码

第一注册执业地点医疗机构

全称及登记号

注册卫生行政部门

医师注册日期

已注册执业地点医疗机构

全称及登记号

注册卫生行政部门

医师注册日期

已注册执业地点医疗机构

全称及登记号

注册卫生行政部门

医师注册日期

拟取消

执业地点医疗机构

取消注册原因

医师本人意见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拟取消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意见

(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拟取消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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