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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政商粮座谈会

2011年全省财政商粮工作座谈会议精神

一、关于粮食直补家电下乡的表彰奖励。

粮食直补和家电下乡是近年来国家出台并实施的重要的民生政策,是财政经建乃至财政系统服务民生的重要窗口。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2011年,我省粮食直补和家电下乡工作双双取得了全国第一的好成绩,受到了财政部的通报表彰和奖励。

近期,省财政会同省农业厅、商务厅,在年初对各市2011年粮食直补和2010年家电下乡工作进行分项量化考评的基础上,对我省的两项工作给予了通报表彰和奖励。

(一)考核依据。

按照有关办法要求,目前,省里的考核只到市,市对县、县对乡的考核由各市县组织实施。

一是粮食直补。

考核主要依据直补期间实行的“工作进展通报情况”,结合粮食直补面积核定、数据录入与上传、补贴资金拨付与兑付以及粮食快报与粮食直补余额等日常报送、信息宣传、举报投诉等因素,给予量化评分。

二是家电下乡。

主要考核各市2011年家电下乡等工作的制度建设、补贴资金管理使用、重要指标完成、信息编报等内容,并严格把补贴兑付率作为否定指标,即兑付率低于全省平均数的市,直接取消其评选先进资格。

以上两项考核,得分前10名的,省直接确定为先进市。

(二)奖项设置及程序。

2011年,全省粮食直补和家电下乡都设立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两个奖项。

先进单位分为先进市、先进县、先进乡镇三个层次;先进个人主要向基层倾斜。

对先进市,省财政直接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先进县、先进乡镇以及先进个人,按照省确定的名额,由各市县推荐,报省确定的办法。

(三)奖励情况。

一是先进市及奖励。

粮食直补先进市共10个,分别是:

莱芜市、滨州市、威海市、聊城市、泰安市、潍坊市、济宁市、烟台市、德州市、枣庄市;家电下乡先进市10个,分别是:

泰安、莱芜、威海、淄博、聊城、济宁、潍坊、东营、德州、滨州。

每个先进市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二是先进县及奖励。

全省粮食直补先进县33个,家电下乡先进县34个,每个县给予20万元的奖励。

三是先进乡镇及奖励。

全省粮食直补先进乡镇157个,家电下乡先进乡镇156个。

对乡镇的奖励,原来的设想是,结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每个先进乡镇奖励一台新能源汽车。

但具体组织过程中情况发生了变化。

按照省政府提出“集中投放新能源汽车”的要求,省财政确定在济南都市圈等7个城市范围内,按照粮食直补及家电下乡先进单位优先、财政部及省财政先进财政所优先、省直管县优先等原则,共为410个基层财政所配备新能源汽车。

没有配备的,待明后年视情况再予考虑。

四是先进个人及奖励。

全省粮食直补先进个人406名,家电下乡先进个人265名,先进个人在全省范围内给予通报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不再给予物质奖励。

通过近两年的工作,在实行量化考核及奖励方面,大家已达成了共识。

考核奖励不是目的,而是推动工作的重要措施。

表彰和奖励,是对先进的肯定和鼓励,也对后进的推动和鞭策。

在省表彰的“双10”先进市中,莱芜、泰安、威海、聊城、潍坊、济宁、滨州、德州8个市是“双先进市”,烟台、淄博、东营、枣庄4市是“单先进市”。

各市要认真总结经验,强化争先意识并努力工作,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并从总体上推动我们的工作。

另外,借此机会强调一下配备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和管理问题。

一是要做好车辆接收工作。

10月初,省财政已完成了招标采购,根据采购合同,中标生产企业将在2个月内按采购单位要求将送车至指定交货地点。

届时各市、县要根据省财政列出的车辆分配清单和其他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车辆接收工作。

二是要加强车辆管理。

乡镇财政所要按照上级无偿拨入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资产入账和管理工作(交货企业每车开具一张发票)。

使用与维护过程中如有问题,使用单位要及时与相关经销商联系。

三是要注意车辆使用安全。

受多种因素影响,目前这批新能源汽车还不能挂牌,不能上高速,仅限于在乡镇、县域内活动,能不能上保险也要看各地情况。

因此,要特别强调使用的安全问题,务必请乡镇的同志强化安全意识,确保交通安全。

二、关于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问题。

粮食直补是不受世贸组织规则约束的“绿箱”政策,对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004年以来,我省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及农资综合补贴297亿元,充分调动和保护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清醒地认识到,粮食直补在政策执行中仍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矛盾,如农村土地情况复杂多样,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的准确率有待提高;直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行政监管成本偏高;对于实际操作中发生违反“五到户”、“六不准”等纪律的行为,责任追究困难,等等。

因此,针对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实施办法,严格操作程序,确保种粮农民满意和财政资金安全。

(一)切实提高种粮面积核定的准确度。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大监管力度。

近年来,部分地区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流于形式,责任心不强,面积核定中监管意识不强,部分造成小麦种植面积不正常增长,给政策的贯彻带来不良影响。

各级财政要会同农业部门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公示”等工作程序,提倡农民诚信申报,并要对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以及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予以重点监管,确保在1月5日前完成2012年小麦种植面积分户、分区域的核定及上报工作。

二是继续实施卫星遥感监测技术监测面积,超出面积所需补贴由市县负担。

去年以来,我省首次采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对德州、聊城、烟台、青岛4市以及济南2县等地区进行了监测试点。

从试点的情况看,部分市县核定结果与遥感结果有较大出入。

对人工核定面积超出遥感结果较多的地区,省责成其重新核实并修正有问题数据,对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部分,省视情况给予了警示,并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从今年开始,省财政将在全省普遍实施一次卫星遥感同步监测,进一步夯实粮食直补面积核定管理。

如果说对2010-2011年试点结果的处罚有所保留,从2011-2012年度开始,对人工核定面积超出卫星遥感测量结果较多的地区,仍责成其在规定时间核查落实,如不能修正或做出合理解释的,则坚决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超出面积所需补贴资金全部由市县财政负担。

(二)进一步强化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管理。

按照工作程序,小麦种植面积确定后,省财政将在第一时间制定补贴工作方案并拨付资金,各市要按有关要求做好系列工作。

一是加强补贴发放公示管理。

为保证小麦种植面积和补贴发放面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补贴资金发放前或发放的同时,由财政所会农信社予以补贴发放公示。

发现问题,再集中予以处理。

二是尽快完成补贴资金发放。

把补贴资金打入农民“一本通”,即可算是完成了补贴发放任务。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宣传,要求农民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保管好实名账户和对应的存折,自行领取国家发放的补贴资金。

三是加强“一本通”与“中国农民补贴网”的衔接工作。

数据衔接工作完成及时与否,是省财政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完成补贴发放任务但没实现数据成功衔接的,省不视为完成年度粮食直补工作。

(三)加大监管及考核奖惩力度。

一是建立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要针对粮食直补面积核定、补贴兑付等环节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并会同监察、农业等有关部门,对涉及粮食直补违纪违规案件的直接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二是进一步加强考核奖惩力度。

对组织得力、效果突出的市县继续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考核结果与财政相关专项资金分配挂钩。

三、关于粮食风险基金管理问题。

(一)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框架及演变。

一是地方配套资金全部退出。

现行粮食风险基金规模和管理框架是1999年确定的,2004年实施粮食直补后,部分县规模不足及地区间不平衡的矛盾开始集中显现。

从2009年起,中央财政实施主产省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逐步退出机制,经过3年的时间,到目前止,地方配套资金已经实现了全部退出。

二是建立了退出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按照中央财政“退出资金”要确保用于粮食方面开支的要求,2010年,我省制定了地方配套退出资金管理的意见,年度内省采用“列收列支”办法,各市退出资金继续通过财政体制上解到省,省再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付到各地。

通过这项措施,从制度上保障了退出资金用途及管理的同时,市、县粮食风险基金缺口及不平衡的矛盾得以部分缓解。

三是调整各市粮食风险基金规模。

今年8月前后,经多次争取,财政部追加我省粮食风险基金补助款19421万元,专项用于弥补现行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框架下的资金缺口,并相应将我省粮食风险基金规模调增至194851万元。

目前,省财政在调度并掌握各市、县粮食风险基金收支情况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调整粮食风险基金规模、弥补支出缺口及进一步优化管理的意见,并已下发文件贯彻实施。

应该说,通过一系列措施,全省粮食风险基金支付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粮食风险基金规模调整及有关要求。

一是调整的原则。

在稳定粮食风险基金原规模不变,2010年地方配套退出资金上解、拨付渠道不变的前提下,2011年新增粮食风险基金补助款,主要向粮食主产县(粮食产能大县)及财政困难县倾斜,并以粮食直补、落实食用油储备计划为主要依据。

综合考虑2010年省财政确定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退出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对完成粮食直补、省政府储备粮油计划等仍有缺口的县给予适当补助,超计划储备形成的缺口原则不予考虑。

二是继续实行粮食风险基金补助包干政策。

按照以上及市县规模只增不减的原则,核定各市粮食风险基金规模,同时追加粮食风险基金补助款,直接拨入各市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专户。

此次规模调整后,粮食风险基金如再有不足,各市要负责及时弥补到位,确保政策规定开支的需要;如有结余,在报省财政批准后,可用于消化粮食财务挂账等粮食方面的开支。

三是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管理。

粮食风险基金规模调整后,我省用于粮食直补的资金总体上保持现有水平不变,不随本次规模增加而增加;有关市、县财政要积极配合粮食等有关部门,做好省政府下达储备粮油计划的落实工作。

严格粮食风险基金年度决算制度,各市财政要编报年度粮食风险基金收支决算,于次年3月10日前上报省财政厅。

严格执行农业发展银行专户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粮食风险基金监管制度,确保按国家规定用途使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三)消化新增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

一是新增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情况。

今年3月31日前,我省共有1992年4月1日-1998年5月31日间形成的挂账61亿元,按照消化账过渡期内挂账贴息由中央与地方各负担50%的原则,每年需我省负担利息近1.8亿元。

12年间全省共负担利息支出20多亿元。

二是一次性消化挂账本金及2011年1季度所需利息。

经多年努力,今年初中央财政提出了一次性帮助我省等粮食主产区消化挂账本金的75%的方案,并明确提出剩余挂账中央财政不再贴息、地方财政尽快消化挂账的意见。

为深化政策效果,切实减轻粮食主产市、县的支出压力,最大程度地节约财政负担的利息开支,省财政综合考虑省级粮食风险基金支付能力,提出了“统一筹资、统一时点、统一清算”的消化方案并报经省政府批准,将近年来省级财政粮食风险基金结余,以及财政部当年新增补助款相应腾出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共计15.6亿元统筹使用,以3月31日为时点,采取一次性消化剩余挂账本息的办法,帮助各市县全面消化了25%部分的剩余挂账和2011年3月31日前需地方财政负担利息。

三是相关清算事项。

消化挂账的资金主来源是粮食风险基金,所以说消化挂账从根本上讲是粮食风险基金管理问题。

帮助市县一次性消化挂账,充分体现了中央及省对各地的关怀与支持。

2012年后,我省粮食风险基金支付保障能力将进一步增强,按照分级负担并适当照顾财政困难市县的原则,省与地方相关清算事项将在2012年粮食风险基金结算时全面完成。

四、关于家电与汽车摩托车下乡及以旧换新等问题。

自2008年以来,我省积极实施家电与汽车摩托车下乡及以旧换新政策,实现了“扩内需、惠民生”的政策效果。

截至2011年9月,我省累计投入补贴资金123.81亿元,直接拉动社会消费1256.39亿元,销售相关产品3327.68万件。

其中,销售下乡家电2204.11万件,销售额518.59亿元,兑付补贴58.05亿元;销售下乡汽车摩托车212.86万辆,销售额329.03亿元,兑付补贴33.53亿元;销售以旧换新家电904.13万台,销售额341.57亿元,兑付补贴22.55亿元;销售以旧换新汽车6.58万辆,销售额67.2亿元,兑付补贴9.68亿元。

同时,省财政积极筹集2400万元,支持全省下乡家电流通网络、下乡汽车摩托车流通和报废车辆回收网络建设,全省网点县级覆盖面达100%、乡镇覆盖面达90%。

根据中央政策要求,家电下乡与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分别将于今年11月和12月结束,此前,汽车下乡和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已于2010年底结束,只有摩托车下乡政策还将继续执行至2013年1月底。

按照工作安排,近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善始善终地做好补贴兑付工作。

2010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下大力气,狠抓补贴兑付效率,我省获得了全国第一的好成绩。

但从目前执行情况看,兑付效率下降。

对此各市要切实引起重视,要一如既往地把补贴兑付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各市、县的累计补贴兑付率都达到100%,为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一是要尽快制定提高补贴兑付率的工作方案。

各市要在深入学习泰安、莱芜、威海等先进市的做法的基础上,会商务等有关部门,发挥销售网点、系统开发商与基层组织作用,列出“应补未补”清单并逐个落实、清理、兑付,确保在2011年底系统关闭前彻底解决完“应补未补”问题。

二是科学合理地调度资金。

各市县要结合工作开展情况,科学合理地调度资金,确保补贴资金需要。

目前,省财政已筹集部分资金,同时也向厅预算处积极争取更多的资金,尽快按各市的预测拨付各地。

各市在兑付补贴时,如仍有资金缺口,则继续按照市县先行垫付、省财政优先弥补的办法处理。

三是高度重视资金清算工作。

2011年上半年,我省分别完成了汽车下乡和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清算工作。

从清算的过程看,存在一定的问题。

由于补贴资金清算由乡镇层报省财政,省、市、县、乡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最终清算结果,因此,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清算工作,从补贴信息的确认开始,提前落实好每个环节的任务,确保清算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四是要认真把握资金清算的重要时点。

以家电下乡政策为例,2012年1月6日零时起,系统将关闭我省家电下乡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及销售网点的功能权限;2012年3月1日零时起,我省财政部门在信息系统中的审核兑付功能也将关闭。

这就要求各市及相关销售网点务必在规定时点前完成全部已售下乡家电数据录入与审核兑付工作,避免发现问题时系统已关闭,数据不能修改等情况的发生。

希望各市要提前谋划、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发现异常数据提前处理,切实做好信息系统数据与实际兑付、专户拨付等情况的核对、衔接。

(二)加强销售市场监管。

今年以来,为加强家电下乡销售市场监管,严防骗补行为发生,省财政会省商务厅建立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家电下乡网络管理平台,实现了省对市、县有关部门和中标企业及销售网点的全方位监督。

截止目前,我省已通过平台考核,对无销售业绩的2172个销售网点关停,对423个填报信息虚假、有骗补嫌疑的网点予以关停,限期整改。

在相关政策即将结束之际,各级各有关部门更要加强监管,站好最后一班岗,严防骗补行为的发生。

一是加强标识卡管理。

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加强对家电下乡生产、销售企业标识卡使用情况的监管。

今年省里关停的填报虚假信息的网点中,很多存在标识卡管理的问题,各市要立即停止对这些网点的补贴兑付,并配合商务部门做好清查工作。

二是加强销售企业及其备案销售网点的监管。

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要配合商务部门督促全省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及备案销售网点妥善安排好有关后续工作,确保有关家电产品的售后服务、产品质量以及市场秩序按规定进行,并对原所属备案销售网点违反家电下乡政策的有关行为继续负连带责任。

2011年12月31日前,各市财政要配合商务部门完成本地区原备案销售网点家电下乡标识清理情况的全面核查工作。

五、关于工作重心转移及支持自主创新问题。

近年来,我省家电下乡系列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花费了我们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对大家来说,这是一个十分宝贵的经历,同志们要倍加珍惜。

按照中央要求,除摩托车下乡,家电下乡及以旧换新工作今年都将结束,明年,我们将从繁重的家电下乡工作中解脱出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加强其他领域的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支持自主创新,进一步提高业务管理层次和水平。

(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商务、供销管理力度。

近年来,财政部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支持和促进了我省商务事业发展。

如新农村流通“五大工程”、“超市+企业+基地”的农超对接、“万村千乡”,“七大工程”、城市服务业聚集区、家政服务网络体系、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和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试点,放心肉服务体系、城市肉菜可追溯服务体系、现代农业品流通服务体系试点,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新网工程建设等等。

由于项目实施大部分带有试点性质,且不是普惠制,同志们的关注度不高,尽管项目申报、实施紧张有序,但总的感觉是有点散,系统性不强。

一是要加强商务、供销领域政策研究。

工作中,要结合商务、供销行业特点,尽快熟悉行业情况及行业要求,注重研究政策,为加强管理、促进管理献计献策。

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目前,为支持我省商贸、供销流通服务业发展,并做为中央财政支持领域的重要补充,省财政分别设立了专项资金,并提出了加强管理的基本思路。

总的想法是,根据行业“十二五”规划,在注重连续性的基础上,每年确定不同的工作重点,并从总体上加快预算支出进度。

各级财政要以加强资金管理为突出口,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总体上提升组织落实能力。

(二)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工作创新。

一是要坚持把调查研究放在更突出的位置。

实践证明,调查研究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环节。

如2010年,针对小麦种植核定存在的问题,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卫星遥感监测面积的思路;在认真研究中央产粮大县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对我省未纳入中央奖励范围、但对全省粮食生产贡献较大县的情况进行了调研摸底。

在此基础上,向财政部提出了进一步落实粮食生产及奖励动态管理机制的建议并得到了认可。

新修订的《产粮(油)大县奖励办法》,实行“入围奖励、末位退出”的动态调整方式。

昌乐、费县、沂南、平邑、济宁市中区、庆云、峄城、薛城8个县纳入了2011年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范围。

今年的出台的放心粮油工程支持政策、农产品流通支持政策等,都是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形成的,并已付逐实施。

二是注重工作创新,更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

一方面,同志们要注重自身工作方式的创新,不断推动财政商粮食工作水平的提升。

如结合粮食风险基金支付能力进一步增强的实际,省拟采用财政贴息的办法,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和引导作用,争取农业发展银行为粮油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信贷支持。

另一方面,要研究探索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思路和措施。

明年,省财政拟把支持粮油精深加工、科技研发、粮油品牌建设等纳入财政粮食专项资金支持范围,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和公益性科研机构联合,加强高科技粮油精深加工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提高粮油产品附加值。

在这方面,省财政要安排一些调研任务,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思路,并提出具体支持措施,希望同志们积极参与并做好相关工作。

(三)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注重跟踪问效。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

 要进一步规范财政商粮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

按照“先建制度、后分资金,先规范、后运作”的要求,完善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提供制度保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二是加强资金绩效管理。

财政商粮工作涉及的专项资金较多。

经调度,大部分市、县项目资金都使用良好,但仍存在个别项目没有开工、资金沉淀在财政部门的情况。

今后,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和评价,督促项目承担企业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进度,强化资金监管和跟踪问效。

省财政在验收的基础上,对资金使用效率高、项目建设效果好、取得突出成绩经验的市(县),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对没有达到预期目标,效果不明显的市、县,将减少或取消支持。

另外,希望各市进行项目申报时,要结合市县乃至全省的经济发展形势和相关规划,认真研究提报建设项目,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规模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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