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厂搬迁工程监理大纲68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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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厂搬迁工程监理大纲68页

(1)、监理范围和目标

(2)、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3)、工程进度控制措施

(4)、工程投资控制措施

(5)、合同、信息管理措施

(6)、安全生产监督措施

(7)、组织协调的方法和手段

(1)、监理范围和目标

1.1监理目标:

通过严格的监控,合理地组织协调,科学的管理手段,实现:

工程质量监控目标:

达到合格

工程工期监控目标:

210日历天

工程造价监控目标:

控制在3000万元内

1.2监理范围

本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安全监理。

1.3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河南省***酒厂搬迁项目监理

2、工程概况:

建筑面积约30000㎡,投资约3000万元

3、建设地点:

南阳市

(2)、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第一节、质量控制目标

达到合格

第二节、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①以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等为依据,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实施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②质量控制坚持“事前预控、事中检查、事后把关”的方针。

③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制度落实到位。

④对参与施工的人员,建筑材料、施工机构,施工方法及环境等五大因素,进行全面控制。

⑤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执行材料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坚持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使用在工程上。

⑥实行三检交接制度,施工单位在自检、互检、专检合格后,向监理部报验,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进行工程质量初验。

⑦对重要部位和可能发生的隐患,实施跟踪检查、旁站监理、抽检、复查等监控手段。

⑧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程序办事,执行监理使用的表式,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商定都用书面文字形式,不搞口头通知。

第三节、工程原材料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3.1掌握工程原材料质量标准

衡量材料质量的尺度是材料质量标准,它也是作为验收、检验材料质量的依据,不同的材料有不同的质量标准,掌握材料的质量标准就便于可靠地控制材料和工程质量。

3.2工程原材料的选择和使用要求

材料的选择和使用不当,均会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或造成质量事故。

故必须针对工程特点,根据材料的性能、质量标准、适用范围和对施工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慎重地来选择和使用材料。

3.3工程原材料质量控制的工作内容

①材料质量检验的目的在于通过一系列的检测手段,将所取得的材料数据与材料的质量标准进行比较,从而判断材料质量的可靠性,同时还有利于掌握材料的信息。

②材料质量的检验方法一般有书面检验、外观检验、理化检验和无损检验等。

③根据材料信息和保证资料的具体情况,材料质量检验程度分为免检、抽检和全部检查。

④材料质量检验通常进行的试验为“一般检验项目”;根据需要进行的试验项目为“其它试验项目”。

⑤材料质量检验的取样必须有代表性

⑥材料抽样一般适用于对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鉴定。

⑦对于不同的材料,有不同的检验项目和不同的检验标准,而检验标准则是用以判断材料是否合格的依据。

3.4原材料质量控制的原则

①主要材料、设备及构配件在定货前,承包单位必须各监理工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定货;

②监理工程师协助承包单位合理地、科学地组织材料采购、加工、储备、运输、建立严密的计划、调度、管理体系,加快材料的周转,减少材料占用量,按质、按量、如期地满足建设需要;

③合理地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的损失,正确按定额计量使用材料,加强运输、仓库、保管工作,健全现场材料管理制度,避免材料损失、变质;

④加强材料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

⑤重视材料的使用认证,以防错用或使用不合格材料。

3.5原材料质量控制的方法

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所需要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永久性设备、器材等都将称为永久性工程的组织部分,所以它们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未来工程产品的质量,因此需要事先对其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对于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也应当是进行全过程和全面的控制,即从采购、加工制造、运输、装卸、进场、存放、使用等方面进行系统的监督与控制。

3.5.1采购质量的控制

①凡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设备等,在采购定货前应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对于重要的材料,还应提交样品,供试验或鉴定,有些材料则要求供货单位提交理化试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发出书面认可证明后,方可进行定货采购。

②供货厂家是制造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永久性设备和器材等的主体,所以优选良好的供货厂家,是保证采购、定货质量的前提。

③供货厂方应向需方(订货方)提供质量保证文件,用以表明其提供的货物能完全达到设计要求。

3.5.2材料进场的质量控制

①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并由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检验或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

②凡是无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及检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场。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供货方所提交的有关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检验和试验报告,仍不足以说明到场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再行组织复检或抽样试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允许进场。

③若检验发现材料、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不予验收,应由供货方予以更换或进行处理,合格后再进行检查验收,由于供方供货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应及时向供方索赔。

④进口的材料、设备的验收,应会同国家商检部门进行。

如在检验中发现质量问题或数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取得供货方及商检人员签署商务记录。

3.5.3材料、设备存放条件的控制

质量合格的材料、设备等进场后,到其使用或施工、安装时通常有一段时间间隔,在此期间内,如果对材料、设备等的存放、保管不良,可能导致质量状况的恶化,如损伤、变质、损坏,甚至不能使用。

因此,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对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永久性设备、器材等的存放、保管条件及时间也应实行监控。

①对于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永久性设备、器材等,应根据它们的特点、特性以及对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通风、隔热以及温度、湿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安排适宜的存放条件,以保证其存放质量。

②对于施工单位所准备的各种材料、设备等的存放条件及环境,事先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确认,如存放、保管条件不良,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其加以改善并达到要求,方予以确认。

③对于按要求存放的材料、设备,存入后每隔一定时间,监理工程师可检查一次,随时掌握它们的存放质量情况。

此外,在材料、设备、器材等使用前,也应经监理工程师对其质量再次检查确认后,方可允许使用;经检查质量不合要求者,则不准使用,或降低等级使用。

3.5.4天然材料和现场配制材料的试配

对于某些当地天然材料及现场配制的制品,一般要求施工单位事先进行试配,达到要求的标准方准施工。

除应达到规定的力学强度等指标外,还应注意以下方面的检验与控制。

①材料的化学成分。

②充分考虑到施工现场加工条件与设计、试验条件不同而可能导致的材料或半成品质量差异。

若出现此类问题,必须事先找出原因,设法妥善解决后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才能允许进行施工。

3.5.5新材料的应用

对于新材料、新型设备或装置的应用,应事先提交可靠的技术鉴定及有关试验和实际应用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和批准后,方可在工程中应用。

 

3.6原材料质量控制的工作程序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控制程序

 

 

 

3.7原材料质量控制的工作措施(组织、技术、合同、经济)

3.7.1组织措施

①组织并落实专门的监理机构人员负责材料质量控制,按有关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严格的监控。

②协助承包单位合理地、科学地组织材料采购、加工、储备、运输,建立计划、调度、管理体系。

③健全现场材料管理制度,按定额计量使用材料,加强运输、仓库、保管工作。

3.7.2技术措施

①在材料定货前,承包单位必须事先经监理工程师认证同意;

②对于工程的主要材料,监理工程师在进场时必须检查其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如不具备或对检验证明有怀疑时,应补做检验;

③监理工程师应对以下材料进行抽检:

标志不清或监理工程师认为质量有问题的材料;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一般材料;由工程重要程度决定,应进行一定比例的试验的材料;需要进行追踪检查,以控制和保证其质量的材料;

④监理工程师对进口材料设备和重要工程或关键施工部位所用的材料进行全部检验;

⑤监理工程师按《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对材料质量进行抽检和取样,对于重要构件或非匀质的材料酌情增加采样的数量;

⑥监理工程师对于现场配制的材料事先提出试配要求,经试配检验合格后方能允许承包单位使用;

⑦对于高压电缆、电压绝缘材料进行耐压试验;

⑧对新材料的应用,必须通过试验和鉴定;代用材料必须通过计量和充分的论证,并符合结构构造的要求。

⑨合理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的损失。

3.7.3经济措施

①对进口材料、设备,监理工程师应会同商检局检验,如核对中发现问题,应取得供方和商检人员签署的商务记录,按期提出索赔。

②对进场材料进行分析,严格控制材料价格。

对重要材料及贵重材料单价必须履行业主签认手续。

3.7.4合同措施

①监理工程师对材料采购合同进行统一编号管理;

②监理工程师要对材料采购合同的订立进行监督;

③监理工程师对材料采购合同的履行进行检查并分析合同的执行。

第四节、工程质量事前控制措施和方法

4.1主要工作内容

①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制度落实到位。

②对参与施工的人员,建筑材料、施工机构,施工方法及环境等五大因素,进行全面预控。

③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控制。

4.2工作原则

①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等为依据,监督承包单位全面实现工程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②以事前质量预控为工作重点,对工程施工进行全面控制;

③监督总承包单位全面落实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4.3事前控制的方法

①以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等为依据,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实施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②质量控制坚持“事前预控、事中检查、事后把关”的方针。

③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制度落实到位。

④对参与施工的人员,建筑材料、施工机构,施工方法及环境等五大因素,进行全面控制。

⑤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执行材料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坚持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使用在工程上。

4.4事前控制的措施

4.4.1对承包人在施工准备阶段的控制

4.4.1.1对施工队伍及人员质量的控制

①审查承包单位承担任务的施工队伍及人员的技术资质与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方可上岗施工;对于不合格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单位予以撤换。

②对于特殊作业、工序、检验和试验人员,有时还应进行考核或必要的考试、评审,如有必要,应对其技能进行评定,发给相应的资格证书或上岗证明。

③主承包单位选择分包施工单位时,需事先由主包单位提出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确认其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能保证按要求完成工程施工,方可允许进场承担施工任务。

其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条件,主承包单位也应在施工前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符合要求并予以认可后,方可上岗施工。

不符合要求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撤换,或经过培训合格后,经监理审查认可后方可执证上岗,审查、控制的重点一般是施工的组织者、管理者的资质与质量管理水平,以及特殊专业工种和关键的施工工艺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应用方面的操作者的素质与能力。

4.4.1.2对施工方案、方法和工艺的控制

(1)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以及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2)监理工程师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可着重抓住以下几个方面:

①组织体系特别是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②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保证施工的正常、顺利地进行,是否有利于保证质量,特别是要对场区的道路、防洪排水、器材存放、给水及供电、混凝土供应主要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布置等方面予以重视。

③认真审查工程地质特征及场区环境状况,以及它们可能在施工中对质量与安全带来不利的影响,例如现场环境因素对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的影响,有无应对方案以及有针对性的保证质量及安全的措施等。

④主要的施工组织技术措施针对性、有效性如何,对于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有无针对性措施及预控的方法;对于严冬等特殊气象条件下,某些特定对象的施工质量与安全,有无可靠而有效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3)在施工期间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之前,承包单位应提出开工申请,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相应的施工计划,详细说明为完成该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及人员配备与组织,质量保证措施以及进度安排等,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方能实施。

(4)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方案的审查。

施工方案是承包单位根据设计要求及施工图纸现场勘察调查所得信息、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查验收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施工设备性能等方面情况拟定的,施工方案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影响很大,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方案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施工程序的安排。

②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

③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

4.4.1.3审查控制承包方对施工环境与条件方面的准备工作质量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前应事先对施工环境条件及相应的准备工作质量进行检查与控制。

施工作业的环境条件的控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对施工作业的辅助技术环境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事先检查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的技术环境条件方面的有关准备工作是否已做好安排和准备妥当;当确认其准备可靠、有效后,方准许其进行施工。

(2)对施工的质量管理环境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管理环境的事先检查与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

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自检系统是否处于良好的状态;系统的组织结构、检测制度、人员配备等方面是否完善和明确;准备使用的质量检测、试验和计量等仪器、设备和仪表是否能满足使用要求,是否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有无合格的证明和率定表;仪器、设备的管理是否符合有关的法规规定;外送委托检测、试验的机构资质等级是否符合要求等。

(3)对现场自然环境条件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于未来的施工期间,自然环境条件可能出现对施工作业质量的不得影响时,是否事先已有充分的认识并已做好充足的准备和采取了有效措施与对策以保证工程质量。

4.4.1.4对测量基准点和参考标高的确认及工程测量放线的质量控制

工程测量控制可以说是施工之前事先质量控制中的一项基础工作,它是施工准备阶段的一项重要内容,监理工程师应将其作为保证工程质量的一种重要的监控手段,在质量监理中,应由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测量的复核控制工作。

其控制要点如下。

①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对于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并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施工承包单位始能以进行准确的测量放线,并应对其正确性负责。

②复测施工测量控制网。

③复核的主要内容:

场地控制测量、高程控制等。

4.4.2监理工程师应做好的事前质量保证工作

4.4.2.1做好监控准备工作

建立或完善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控体系,做好监控准备工作,使之能适应该项准备开工的施工项目质量监控的需要。

4.4.2.2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1).设计交底

设计交底应在工程施工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设计交底程序是,首先由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施工及工艺要求、技术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及关键问题;再由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疑点,以及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然后通过三方研究和商讨,拟定出解决的办法,并写出会议纪要,以作为对设计图纸的补充、修改以及施工的一种依据。

设计交底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有关的地形、地貌、水文气象、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方面;

②施工图设计依据方面:

包括初步设计文件、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的要求、采用的主要设计规范、甲方提供或市场供应的建筑材料情况等;

③设计意图方面:

诸如设计思想、设计方案比较的情况、土方开挖及处理方案、结构设计意图、管道安装和调试要求,施工进度与工期安排等;

④施工应注意事项方面

(2).图纸会审

施工图是工程施工的直接依据,所以,图纸会审是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也是使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通过审查熟悉设计图纸,了解工程特点、设计意图和关键部位的工程质量要求,发现和减少设计差错的重要方法。

施工图纸会审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代表参加进行的,先由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和设计图纸、设计特点、对施工的要求和技术关键问题。

然后,由各方面代表对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及对设计单位的要求进行讨论、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和澄清疑点,并写出会议纪要。

对于在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问题,设计单位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解释或提交设计变更通知书,若施工图是由施工单位编制和提供的,则应由该施工单位针对会审中提出的问题修改施工图纸,然后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在获得批准和确认后,才能按该施工图进行施工。

图纸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施工图纸设计者资格的认定,以及图纸审核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是否经设计的单位正式签署。

②图纸与说明书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监理大纲提出的要求。

③设计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

④图纸中有无遗漏、差错或相互矛盾之处,图纸的表示方法是否清楚和符合标准等等。

⑤地质及水文地质等基础资料是否充分、可靠。

⑥所需材料的来源有无保证,能否替代;新材料、新技术的采用有无问题。

⑦施工图或说明收中所涉及的各种标准、图册、规范、规程等,施工单位是否具备。

4.4.2.3做好施工现场场地及通道条件的保证

为了保证施工单位能够顺利的施工,监理工程师应使业主或建设单位按照施工单位施工的需要,事先划定并提供给承包商占有和使用现场有关部门的范围。

在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发出开工通知书时,建设单位或业主即应及时按计划保证质量地提供施工单位所需的场地和施工通道以及水、电供应等条件,以保证及开工。

为此,监理工程师应事先检查工程所需的场地征用、居民占地设施或堆放物的迁移是否实现,以及道路和水、电及通讯线路是否开通;否则,应敦促建设单位或业主努力实现。

4.4.2.4严把开工关

监理工程师对于与拟开工工程有关的现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发布书面的开工指令。

对于已停工程,则需有监理工程师的复工指令始能复工。

对于合同中所列工程及工程变更的项目,开工前承包商必须提交“开工申请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前述各方面条件具备并予以批准后,施工单位才能开始正式进行施工。

4.5工程质量事前控制的监理工作程序

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基本程序

 

 

第五节、工程质量的事中控制措施和方法

5.1工作内容

①监督施工单位对“质量手册”的实施工作;

②坚持实行三检交接制度,施工单位在自检、互检、专检合格后,向监理部报验,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进行工程质量初验。

③对重要部位和可能发生的隐患,跟踪检查、旁站监理、抽检、复查等。

5.2控制原则

①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

②坚持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③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认,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3控制方法

①要求项目经理部必须按认证的“质量手册”执行;

②施工测量放线的抽检或复验,要向监理部报验,经监理部抽查或复验后,方能施工。

③土方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专检合格后,向监理部报验。

④对重要部位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施工单位应编写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操作规程、质量保证措施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查同意后,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或进行必要培训。

有规定要持证上岗的岗位,还应检查操作人员的上岗证。

没有方案或未经批准,不得施工。

监理部对其实施跟踪检查、旁站监理。

⑤实施“三检制”须丛互相验收交接手续中得到落实。

5.4控制措施

(1)要求项目经理部必须按认证的“质量手册”执行,对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操作规程等实施标准化管理,并要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2)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巡视和检查。

在巡视过程中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应口头或发监理通知及时纠正;

对施工过程的重点部位和关键控制点按《监理规划》拟定的旁站计划进行旁站监理;

施工单位应将整改结果书面回复,监理部要进行复查。

(3)施工测量放线的抽检或复验。

施工单位对测量放线成果要向监理部报验,经监理部抽查或复验后,方能施工。

(4)土方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专检合格后,应向监理部报验。

监理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联合检验,检验是否符合工程地质报告,若符合报告,参验单位均要在检验记录单上签字盖单位公章。

(5)对重要部位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施工单位应编写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操作规程、质量保证措施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查同意后,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或进行必要培训。

有规定要持证上岗的岗位,还应检查操作人员的上岗证。

没有方案或未经批准,不得施工。

监理部对其实施跟踪检查、旁站监理。

(6)实施“三检交接”制:

每道工序或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完毕,施工班组必须进行自检、工序互检、并经项目部专检合格后,附三检交接手续一并向监理部报验;

监理部接报验单后,必须在24小时内对该报验资料进行审查,并到现场进行检验。

检验合格,监理部签发工程认可单,施工单位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检验不合格,监理部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复查,合格后签证认可,准予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特别是原则性质量隐患,须追查质检员责任,重大问题须给与处罚)。

(7)隐蔽工程验收。

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并附有关质量资料,报送监理部;

监理部对隐蔽工程的有关质量资料(保证资料、施工记录、隐蔽简图等)进行核查,并会同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测,核查;

对隐检不合格的工程,监理部签发“不合格工程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由监理部复查。

对隐检合格的工程,监理部签认隐检验收,并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8)给排水管道工程应检查定位,各种接口、打口、通水试压等。

管道试压实行旁站监理,试压记录须经监理部签认。

(9)电气工程的暗装管,接线盒,接线、穿线、接地等、施工单位安装完毕,自检合格,应向监理部报验,专业监理人员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检查验收。

穿线以后还应进行绝缘检查,低压部分用500伏摇表检查,高压部分必须由电业局认可的单位进行耐压试验,试验报告报监理部认可。

5.5工程质量的事中控制程序

工序交接检验基本程序

 

 

 

隐蔽工程验收基本程序

 

 

分部分项工程签认基本程序

 

第六节、工程质量的事后控制措施和方法

6.1主要工作内容

①分部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

②组织五大责任主体单位对工程验收。

③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6.2工作原则

按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发的工程验收标准和办法,进行质量事后把关工作。

6.3控制方法

(1)分部工程验收

①分部工程完成后,由监理部组织施工、业主、设计、勘察及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②根据质监中心规定,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这二个分部工程完成后,应分别邀请当地质量监督机构参加验收。

③施工单位完成分部工程施工后,应整理该分部各项技术资料,填写“分部工程验收报验单”并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向监理部报验。

(2)组织单位工程竣工初验

①当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监理部应通知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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