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眼前山矿中学部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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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眼前山矿中学部门
鞍山市眼前山矿中学2017年部门
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眼前山矿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鞍山市眼前山矿中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眼前山矿中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鞍山市眼前山矿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鞍山市眼前山矿中学归属高新区管委会教育局管理。
(一)全面负责学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议和指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根据教育规律、社会要求和学校实际,组织制定学校发展的远景规划、近期目标、学年和学期各项工作计划以及各项工作指标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学校的科学化管理,制定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培养良好校风,逐步实现管理决策的科学化,管理方法的定量化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四)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决定校内教职工的工作安排,组织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实施奖惩。
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文化业务水平和科研水平。
(五)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
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内容、方法和规律,不断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法制纪律和道德品质教育以及做好管理工作。
教育全体教职工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搞好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
(六)负责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保证教学计划的贯彻执行。
要有计划地参加教研活动,有目的地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要大力推进教学改革,加强科研工作的组织领导。
有计划地组织质量检查、分析,提出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
(七)组织制定和实施校舍建设和校园建设规划,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正确使用各项经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安全工作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改善教职工的福利生活,提高福利待遇,努力解除教职工的后顾之忧。
(八)加强与党支部的合作,主动接受学校党组织的监督,搞好领导班子的团结和协作。
(九)依靠群众办学,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负责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支持其在职权范围内所做的有关决定。
督促和检查教代会提案的办理与落实。
(十)主持学校与学生家长及社会的联系工作和外来工作。
搞好校际间的交往;做好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工作,争取各方面力量对学校的支持,为办好学校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鞍山市眼前山矿中学
第二部分鞍山市眼前山矿中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鞍山市眼前山矿中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20.9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20.95万元,其中: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0.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420.95万元,包括:
基本支出420.9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29.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5.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4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7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眼前山矿中学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20.9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20.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0.9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246.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07万元。
1.教育支出246.18万元,包括:
(1)初中教育244.98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机构运转等支出。
(2)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2万元。
主要是退休教师体检费、福利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71万元,包括:
事业单位离退休146.7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
3.住房保障支出28.07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8.07万元,主要是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与上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0,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4万元,比2016年减少23.04万元,降低59.57%,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
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五)其他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
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
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教育支出:
指财政教育经常性费用支出,可分为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三公”经费:
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