鲟鱼养殖配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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鲟鱼养殖配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鲟鱼养殖配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xx鲟鱼养殖配套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x鲟鱼养殖配套建设项目已由xx省海洋与渔业局、xx省财政厅以浙海渔计(2012)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xx水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xx水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xx区石室乡石一村,主要工程内容为320m道路、600m进排水沟渠、340m2配套建设用房;建筑工程预算价约为129.8099万元;计划工期90天。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必须完成过xx区鲟鱼养殖池及配套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衢州市xx区水产技术推广站出具的业绩证明)。

3.3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水利三级项目经理证书或衢州企业市政三级项目经理和行业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为: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聘书或任职文件)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其他要求: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及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

3.6外省单位需符合xx省水利厅浙水建[2009]51号文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xx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水利资质的外省企业提供)。

3.7投标人为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且为衢州市区(市本级、xx区、衢江区)以外企业的,应办理衢州市区(市本级、xx区、衢江区)以外企业已完成进衢备案登记(办理电话:

0),取得《衢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登记证》和《市外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手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以上资格要求作为资格审查的强制性条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任选一种:

①在衢州市xx区公共资源交易网(300元/份,在开标现场缴纳。

②在衢州市xx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不记名),纸质招标文件费用4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2500元整于2012年10月8日16:

00时前足额交纳【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交纳的票据凭证(进帐回单等,可以为复印件)递交区监管办,以便核查保证金到账情况】,保证金以专用账户实际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

交纳地点:

xx区建设局四楼区监管办(咨询电话:

0);交纳方法:

投标人可采用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也可采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限衢州市内)方式到单位开户行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该投标企业自用账户中汇出。

交开户行:

浙商银行衢州支行;帐号:

3410020010120100043227;开户单位:

衢州市xx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10日9时30

分,地点为衢州市xx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的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衢州市xx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xx区水利局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

xx水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xx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洪晟琳电话:

0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分中心  

2012年9月21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xx水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xx区石室乡西安古街333号

联系人:

汪云萍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xx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衢州市坊门街童家巷8号

联系人:

洪晟琳

电话:

0

1.1.4

项目名称

xx鲟鱼养殖配套建设项目

1.1.5

建设地点

xx区石室乡石一村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2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2年月日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企业资质条件: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水利三级项目经理证书或衢州企业市政三级项目经理和行业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财务要求:

/

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完成过xx区鲟鱼养殖池及配套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衢州市xx区水产技术推广站出具的业绩证明)

其他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为: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聘书或任职文件)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及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

(3)外省单位需符合xx省水利厅浙水建[2009]51号文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xx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水利资质的外省企业提供)。

(4)投标人为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且为衢州市区(市本级、xx区、衢江区)以外企业的,应办理衢州市区(市本级、xx区、衢江区)以外企业已完成进衢备案登记(办理电话:

0),取得《衢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登记证》和《市外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手册》。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2年9月28日12:

00时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2年9月28日17:

00时前

1.11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施工图纸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2年9月28日17:

00时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10月10日9时3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012年9月28日17:

00时前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2012年9月28日17:

00时前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2.3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预算的92%,即119.4251万元,风险控制价101.5313万元,凡低于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日内缴纳,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此款项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汇票形式缴纳,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利息)。

3.3.1

投标有效期

9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网银(电汇)、转帐支票(限衢州市内)、银行汇票两种方式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2500元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年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3.6.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4份

3.6.5

装订要求

左侧书面装订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2012年10月10日9时30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衢州市xx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开标厅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衢州市xx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开标厅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

公证处工作人检查递交的投标文件

开标顺序:

按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商务标顺序依次开启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xx区监管办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2人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衢州市xx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现金或银行履约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

合同价格(扣除暂列金后)的10%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

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

11

行贿犯罪与不良行为档案记录查询

根据浙水建[2008]13号文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对中标候选单位向有关部门进行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档案记录查询及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12

取消中标资格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天内若没有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和风险担保金(如有),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3

承包方式

1、本合同的永久工程采用单价承包,在合同执行期内,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调整。

2、施工临时工程和其他费用采用总价承包,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作调整。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传真:

3021517)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澄清。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衢州市xx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自行到网上查看,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传真:

3021517,请注明项目名称)(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4天前在衢州市xx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4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4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衢州市xx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4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四部分组成,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截止时前递交给公证处工作人员进行核验;

(2)资格审查资料

①资格审查资料;

②资格审查承诺书

③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复印件无需编入投标文件,开标时以衢州市xx区监管办出具的到账单为准。

]

④原件的复印件;(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未递交原件的作废标处理)

(3)技术标

①承诺书;

(4)商务标

①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3.4.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7日内(不含公示日)予以退还(不计息)。

3.4.4中标人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同时,招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不计息)

3.4.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作如下处理: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自动放弃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明有串标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中标人中标后无故撤回投标的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中标资格;

(5)隐瞒向招标人如实提供不良行为记录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的20%不予退还;

(6)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获奖文件(证明)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的30%不予退还;

(7)伪造身份证、企业等资质证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50%不予退还。

(8)投标人有案件在查时,涉案企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9)投标申请人在投标过程中,须向招标人如实提供不良行为记录【规定期限和范围内的,具体按照xx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2006]80号文件)规定】等情况,如有隐瞒,经查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20%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投标行为,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5资格审查资料

3.1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有效资质证书、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3.2衢州市xx区水产技术推广站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

3.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三级项目经理证书、行业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及原件;

3.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为: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聘书或任职文件)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及原件;

3.5水利资质的外省企业提供在xx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

3.6投标人为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且为衢州市区(市本级、xx区、衢江区)以外企业的《衢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登记证》和《市外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手册》。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和商务标正本均1份,副本均4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商务标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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