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理财期末复习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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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理财期末复习范文

《个人理财》课程教学复习指导

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办法

期末考试题型和题量:

(1)名词解释:

每题5分,共4题,20分;

(2)简答题:

每题10分,共2题,20分;(3)判断题:

每题2分,共15题,30分;(4)计算题:

每题10分,共1题,10分;(4)综合题:

1题,共20分。

第一章个人理财概述

第一节揭开理财的秘密

一、揭开理财的秘密

二、什么是理财:

理财:

是指个人或者专业人士以及机构根据生命周期理论,根据个人(家庭)财务和非财务状况,运用规范的、科学的方法并遵循一定和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切合实际的、可操作的某一方面或者一系列相互协调的规划方案,最终实现终身的财务安全和财务自由。

理财规划:

是指根据客户财务和非财务状况,运用规范的方法并遵循一定程序,制定的切合实际的、可操作的某一方面或者一系列相互协调的规划方案。

包括现金规划、消费支出规划、教育规划、风险管理和保险规划、税收筹划、投资规划、退休养老规划、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等。

【简称“八大规划”】

三、为什么要理财

(一)从两个理财的故事说起

(二)理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理财的好处

第二节如何理财

一、要有明确的生活态度和思维方式

态度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不同的生活态度和思维方式会导致不同的结果。

注重理财是一种积极的生活态度和思维方式。

二、确立积极的生活目标

确立积极的生活目标是具有积极的生活态度和思维方式的必然要求和具体表现。

什么时候存第一笔存款,什么时候存第一个一千元或者一万元,这是初步的生活目标。

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生小孩,什么时候买车、买房,这是下一步的生活目标。

什么时候做到摆脱债务,是进一步的生活目标。

最终,什么时候能够独立创业,结束打工的历史,成为一个真正自由的人,是更进一步的生活目标。

可以说选择什么样的生活目标,就选择了什么样的生活状况。

  

三、培养良好的理财习惯

确立积极的生活目标要落实在自觉培养良好的理财习惯上。

我们的生活是被各种各样的习惯左右着。

1、节俭的习惯。

2、计划消费的习惯。

3、记账的习惯。

4、学习理财知识的习惯。

5、投资的习惯。

6、坚持不懈的习惯。

本章基本概念:

理财、理财规划

本章思考题:

如何通过建立明确的生活态度、积极的生活目标和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而做好个人理财?

第二章个人理财的基本原则

原则一:

风险—报酬权衡原则

风险—报酬权衡原则是指风险和报酬之间存在一个对等关系,投资人必须对报酬和风险作出权衡,为追求较高报酬而承担较大风险,或者为减少风险而接受较低的报酬。

所谓对等关系”,是指高收益的投资机会必然伴随巨大风险,风险小的投资机会必然只有较低的收益。

原则二:

货币时间价值原则

货币时间价值原则,是指在进行财务计越时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

“货币的时问价值”是指货币在经过一定时期的投资和再投资所增加的价值。

货币时间价值原则的首要应用是现值概念。

货币时间价值的另一个重要应用是“早收晚付”观念。

原则三:

分散投资可以降低风险,但并非所有的风险都可以分散

投资分散化原则,是指不要把全部财富投资于个公司,而要分散投资。

投资分散化原则的理论依据是投资组合理论。

马克维茨的投资组合理论认为,若干种股票组成的投资组合,其收益是这些股票收益的加权平均数,但其风险要小于这些股票的加权平均风险;所以投资组合能降低风险。

但并非所有的风险都可以分散,只有那些公司特有的风险可以通过组合分散掉,到整个市场面临的系统风险是无法分散掉的。

原则四:

资本市场是有效的——市场是灵敏的,价格是合理的

资本市场是指证券买卖的市场。

资本市场有效原则是指在资本市场上频繁交易的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反映了所有可获得的信息,而且面对新信息完全能迅速地做出调整。

原则五:

税收影响个人理财决定

美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思想家本杰明•富兰克林说过,“人的一生有两件事是无法避免的,一件事是死亡,另一件事是纳税”。

税收筹划是在充分了解本国税收制度的前提下通过运用收入分解转移、收入延期、税负抵减等各种税务筹划策略,合法地减少税负。

原则六:

天有不测风云,购买保险和保持一定量资金的流动性很重要

人们常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有时候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这些事情会对家庭生活造成巨大的影响。

我们应该通过理财来达到转嫁风险的目的。

一个人需要买保险,就如同一个人需要穿衣服;一个没有保险的人,就如同一个人裸体,我们称之为财务裸体。

保险策划的目的是个人和家庭生活的安全和稳定。

转移风险、量力而行是保险规划的基本原则。

原则七:

最好的理财保护手段是学习财务知识

在穷爸爸和富爸爸系列丛书中,经常提到:

富爸爸在作者小的时候对他说过的最多的话是:

“如果你想发财,就要学习财务知识。

原则八: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个人理财财务计划和预算很重要

本章基本概念:

风险报酬权衡、货币时间价值、分散风险、资本市场有效

本章思考题:

个人理财的基本原则都有哪些?

第三章个人理财计划的步骤

第一节个人理财计划的步骤

第一步:

评估你的财务健康状况第二步:

确定你的财务目标第三步:

制定实施计划第四步:

实施你的计划第五步:

检查你的进程,再次评估,并修改你的计划

第二节个人财务报表和比率分析

一、个人资产负债表:

测量你的财务健康状况

二、个人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

追踪你的金钱

三、个人(家庭)财务比率分析

本章基本概念:

财务目标、个人资产负债表、个人收入指出表、财务比率

本章思考题:

个人理财的主要步骤包括那些?

第四章个人理财与税收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1、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居民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

非居民纳税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工资、薪金应纳税额的计算

1、工资、薪金的界定标准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包括: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2、计征方法:

按月计征

3、计税依据

(1)自2008年3月1日起,以每月收入额扣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在中国工作的外籍人员和在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扣除费用4800元后,为应纳税所得额。

4、税率:

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的

5

2

超过500~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2000~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过60000~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过元的部分

45

注:

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5、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月收入额-20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P132)

【例题·计算题】张某2010年3月取得工资3000元,应纳税额=(3000-2000)×10%-25=75(元)。

三、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收处理

1、全年一次性奖金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2、税收处理

纳税义务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具体计税办法如下:

①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计算公式如下:

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②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1】王某为中国公民,2006年在我国境内1~12月每月的绩效工资为1200元,12月31日又一次性领取年终奖12400元(兑现绩效工资)。

要求:

计算王某取得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

①该笔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

每月奖金平均额=[12400-(1600-1200)]÷12=1000(元)

根据工资、薪金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规定,适用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②该笔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税额=[12400-(1600-1200)]×10%一25=1175(元)

【例2】张某2009年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当月工资为4000元:

(1)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资处理,但不能扣除2000元的费用;

(2)将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2500元)确定适用税率(15%)和速算扣除数(125元);(3)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15%-125=4375(元);(4)当月4000元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2000)×10%-25=175(元);(5)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375+175=4550(元)。

【例3】张某2009年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4400元,当月工资为1200元:

(1)如果在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额2000元的,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与2000元的差额”后的余额3600元[4400-(2000-1200)],除以12个月等于300元,按照300元适用的税率为5%;

(2)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5%=180(元)。

四、劳务报酬

1、概念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

包括:

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及其他劳务。

2、计税处理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即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一次超过2万~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5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10成(见下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20

2

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

3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注:

本表所称“每次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次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时)或者减除20%的费用(每次收入额超过4000元时)后的余额。

【案例1】张某2010年4月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440(元)。

【案例2】张某2010年4月取得劳务报酬5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20%=800(元)。

【案例3】张某2010年4月取得劳务报酬5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1-20%)×30%-2000=10000(元)。

【案例4】张某2010年4月取得劳务报酬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40%-7000=25000(元。

五、稿酬

1、范围界定: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收入,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

2、计税依据: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税率:

基本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4、应纳税额的计算

(1)原始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原始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案例1】张某2010年3月取得稿酬38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800-800)×20%×(1-30%)=420(元)。

【案例2】张某2010年3月取得稿酬5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1-20%)×20%×(1-30%)=5600(元)。

5、计征方法:

按次计征(P139)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本章思考题:

计算题:

中国公民王某系国内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12月的收入情况如下:

(1)当月工资薪金收入8 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20000元。

(2)从某杂志社取得发表一篇论文的稿费收入2 000元。

(3)从某大学取得讲座收入5000元。

已知: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2)工资薪金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为2 000元/月。

 (3)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 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稿酬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劳务报酬所得、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

(4)假定王某取得的以上收入均由本人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要求:

(1)计算王某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2)计算王某一次性奖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3)计算王某当月稿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4)计算王某当月讲座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答案及解析】

(1)王某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8000-2000)×20%-375=825(元)

(2)20000/12=1666.67,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5。

王某一次性奖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0000×10%-25=1975(元)

(3)王某当月稿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000-800)×20%×(1-30%)=168(元)

(4)王某当月讲座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5000×(1-20%)×20%=800(元)

第五章个人理财与保险

 一、风险

1、定义:

风险是指未来某种事情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

2、风险的特征:

客观性、普遍性、不确定性、可测性

3、风险的构成要素:

风险因素;风险事故;风险损失;风险载体。

4、风险的种类:

(1)根据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分为:

投机风险和纯粹风险;

(2)根据风险的载体不同分为:

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

二、保险

1、保险的定义: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或者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方式,实现少数成员因约定事故所致经济损失或由此引起的经济需要进行补偿或给付的行为。

2、保险的要素:

危险存在;众人协力;损失补偿。

3、保险的分类:

(1)按照保险性质分为社会保险、商业保险、政策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

(2)按照保险的标的分为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险。

4、保险的基本原则

(1)最大诚信原则

是指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认定与承诺,否则导致保险合同无效。

第16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此项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17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2)可保利益原则

是指在签订或者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法律上的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法》第12条规定: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第31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3)近因原则

是指在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其中近因是指在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时间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

(4)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事故发生并导致被保险人经济损失时,保险人给予被保险人的经济赔偿数额,足以弥补其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这一原则包含两层含义:

一是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依保险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有权获得全部的、充分的补偿;二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赔偿数额,仅以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遭受的实际损失为限,即赔偿恰好可以使保险标的在经济上恢复到受损以前的状态。

三、保险合同

1、概念: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最大诚信合同、射悻合同、格式合同。

2、保险合同条款

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3、保险合同的解释

第三十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4、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三条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第三十四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

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

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四十四条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本章基本概念:

风险、保险、保险合同、保险利益、损失补偿

本章思考题:

1、保险的都有哪些基本原则?

2、保险按标的可以分为哪些种类?

3、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别规定有哪些?

第六章个人理财与投资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的含义:

牺牲或者放弃现在可以消费的价值,换取或者获得未来更大价值的一种活动,即处理即期消费与远期消费的关系。

2、投资的分类

(1)按照投入行为对企业的影响方式不同分为:

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

(2)按照投资者权益的不同,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

(3)按照投资所起的作用不同,分为战略性投资与战术性投资。

二、股票

(一)股票的概念: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证明其所入股份的一种有价证券。

股票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

(二)股票的分类

股票按照股东的权利可以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1)普通股。

普通股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重要最基本的一种股份,它是构成股份公司股东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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