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经济法第十四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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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经济法第十四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第十四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考试大纲

测试内容

能力等级

1.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

(1)知识产权的概念与特征

(2)知识产权的范围与分类

(3)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4)我国知识产权立法概况

2.专利法律制度

(1)专利制度的基本理论

(2)专利权的主体

(3)专利权的客体

(4)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5)专利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

(6)专利权的终止和无效

(7)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8)专利权的保护

3.商标法律制度

(1)商标制度的基本理论

(2)商标权

(3)商标注册的申请和审查核准

(4)注册商标的变更、续展和转让

(5)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和争议裁定

(6)商标使用的管理

(7)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8)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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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第一节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略)

第二节专利法律制度

一、专利权的主体(P487)

1.发明人

(1)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发明人只能是自然人。

(2003年案例分析题)

(2)由于发明创造属于“事实行为”,不属于法律行为,因此,不论从事发明创造的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只要其完成了发明创造,都可以被界定为发明人。

2.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可以是发明人,也可以不是发明人。

职务发明创造的单位、发明创造的受让人、发明人的合法继承人,均可以成为专利申请人。

【相关链接1】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相关链接2】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请专利;当事人一方放弃申请专利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专利;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二、职务发明(P488)(2007年多选题)

1.职务发明的界定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3)退休、调离原单位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4)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

【解释1】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解释2】前3条申请专利的权利肯定属于该单位;第4条先看单位与发明人是否有约定,未约定的,单位才是专利申请人。

【相关链接1】

(1)对利用法人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约定返还资金或者缴纳使用费的,不属于职务技术成果;

(2)在技术成果“完成后”利用法人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验证、测试的,不属于职务技术成果。

【相关链接2】

(1)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法人可以就该项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2)法人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例题1·单选题】某研究所的研究员王某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了一项发明,之前王某与研究所就该项发明有一份协议,约定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王某。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以下关于该项发明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研究所

B.专利申请权归研究所,专利权归王某

C.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王某

D.专利申请权归王某,专利权归研究所

【答案】C

【例题2·多选题】甲是乙公司的研发人员,经长期研究,完成单位交付的研发任务,开发出了一种抗癌新药,现欲申请专利。

以下关于该成果权利归属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2007年)

A.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均归乙公司

B.专利申请权归乙公司,专利权归甲

C.专利申请权归甲,专利权归乙公司

D.乙公司转让专利权时,甲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

【答案】AD

【解析】

(1)选项ABC:

对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2)选项D:

法人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2.对发明人的奖励措施(P496)(2010年重大调整)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可以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或者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奖励、报酬的方式和数额。

(1)奖金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奖励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

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

(2)报酬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报酬的方式和数额的,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支付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标准,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3)专利实施许可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支付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三、专利权的客体(P488)

1.发明

(1)产品发明专利权仅及于其产品本身;方法发明专利权不仅及于其方法本身,而且及于用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产品发明专利被侵权后,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在原告;方法发明专利被侵权后,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在被告。

2.实用新型(2007年单选题)

(1)实用新型仅限于产品,不包括方法。

(2)实用新型要求产品必须是具有固定的形状、构造的产品,气态、液态、凝胶状或颗粒粉末状的物质或者材料,不属于实用新型的产品范围。

【例题·单选题】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某汽车制造厂完成的下列新技术成果中,可能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是()。

(2007年)

A.汽车新燃料B.汽车防冻液

C.汽车发动机D.汽车节能方法

【答案】C

【解析】

(1)选项AB:

实用新型要求产品必须是具有固定的形状、构造的产品,气态、液态、凝胶状或颗粒粉末状的物质或者材料,不属于实用新型的产品范围;

(2)选项D:

实用新型仅限于产品,不包括方法。

3.外观设计(2009年原制度单选题)

(1)外观设计是产品的外观设计,外观设计必须以产品的外表为依托,构成产品与设计的组合。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只进行初步审查,不进行申请公开和实质审查程序。

(3)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仅限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包括外观设计。

(4)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例题1·单选题】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及专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09年原制度)

A.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与产品结合

B.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

C.外观设计专利权可以被强制许可

D.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为10年

【答案】C

【解析】

(1)选项A:

外观设计是产品的外观设计,外观设计必须以产品的外表为依托,构成产品与设计的组合;

(2)选项B: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只进行初步审查,不进行申请公开和实质审查程序;(3)选项C: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仅限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包括外观设计;(4)选项D: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例题2·多选题】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应当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的有()。

A.产品发明专利权申请

B.方法发明专利权申请

C.实用新型专利权申请

D.外观设计专利权申请

【答案】CD

【解析】

(1)选项AB:

发明专利权采取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

(2)选项CD:

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只采取初步审查。

表14-1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区别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范围

产品\方法

固态产品

产品

授予条件

新颖性

创造性

实用性

新颖性

创造性

实用性

新颖性

审查程序

初步审查

实质审查

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

保护期限

20年

10年

10年

保护范围

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以图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外国优先权

12个月

12个月

6个月

本国优先权

12个月

12个月

×

强制许可

×

专利侵权的范围

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

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

职务发明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金

不少于3000元

不少于1000元

不少于1000元

职务发明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报酬

不低于2%

不低于2%

不低于0.2%

职务发明单位许可他人实施时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报酬

不低于10%

不低于10%

不低于10%

四、授予专利权的条件(P490)

1.新颖性的地域标准

我国采用的是“世界性标准”。

(2009年调整)

2.新颖性的时间标准

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2011年新增)

【解释】判断发明创造是否具备新颖性,我国未采用“发明日标准”,而采用“申请日标准”,即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先后日期为标准。

(2003年案例分析题)

3.抵触申请

(1)由于在先申请的存在,使得在后申请的同一发明创造不具备新颖性。

(2)如果先申请在被公布以前撤回、放弃,则不能构成抵触申请。

【解释】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专利申请被撤回后,该申请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如果专利申请的撤回是在专利公开以前提出的,在撤回之后,申请人可以重新提出申请,其他人也可以就相同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

如果撤回是在专利公开以后提出的,则该发明创造已丧失新颖性,任何人就此发明创造提出申请都会被驳回。

4.丧失新颖性的例外(2008年多选题)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泄露其内容的。

【例题·多选题】甲于2008年8月1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一个关于吸尘器的发明专利申请。

在甲申请专利之前发生的下列事实中,不会影响甲专利申请新颖性的有()。

(2008年)

A.2008年3月15日,甲在中国政府主办的一个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了这种吸尘器

B.2008年4月10日,应当承担保密义务的工作人员乙,未经甲同意擅自在一个学术会议上公布了该发明

C.2008年5月12日,甲在国家商务部组织召开的一个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了介绍该发明的演讲

D.2008年6月18日,甲在某国际性学术刊物上首次刊登了介绍该发明的学术论文

【答案】ABC

【解析】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选项A);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选项C);(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泄露其内容的(选项B)。

五、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P492)(2010年多选题)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进行智力活动的设备、装置或者根据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而设计制造的仪器,可以授予专利权。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1)对于脱离了人体的物质(血液、毛发等)的化验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2)用于诊断或者治疗疾病的仪器设备,可以授予专利权。

4.动植物品种

对动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权。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授予专利权。

7.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并不违法,但其实施可以破坏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如万能钥匙),不能授予专利权。

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9.专用于伪造货币的方法或者工具的发明创造,不得授予专利权。

【例题1·多选题】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能授予专利权的有()。

(2010年)

A.医疗器械

B.主要起标识作用的平面设计

C.动植物新品种的培育方法

D.智力活动的规则

【答案】BD

【例题2·多选题】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授予专利权的有()。

A.甲发明了仿真伪钞机

B.乙发明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

C.丙发现了某植物新品种

D.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

【答案】ABC

【解析】选项D:

对动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六、专利申请原则(P492~494)

1.先申请原则

(1)先申请的判断标准是专利“申请日”。

(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明外,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为申请日。

(3)如果两个申请人在同一日就相同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例题·单选题】2011年6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了甲公司递交的一项方法发明专利申请,6月5日收到乙公司相同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乙公司的申请是邮寄的,邮戳日为6月1日。

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该项专利应授予()。

A.首先完成该方法的当事人

B.首先使用该方法的当事人

C.甲公司

D.由甲、乙公司协商确定的申请人

【答案】D

【解析】

(1)选项A:

判断发明创造是否具备新颖性,我国未采用发明日标准,而采用“申请日标准”,与当事人实际完成发明创造的时间无关;

(2)选项C: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在本题中,甲、乙公司的申请日均为6月1日,甲公司没有优先权;(3)选项BD:

如果两个申请人在同一日就相同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与“使用在先”无关;只有注册商标的申请涉及“使用在先”的原则。

2.单一性原则

(1)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而非必须)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2)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但是,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而非必须)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2010年新增】将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的,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的相似外观设计不得超过10项。

(3)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从一家跨国公司购进一套生产速溶咖啡的技术资料,因技术力量薄弱,无法生产出合格产品,遂与乙科研所签订技术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提供技术开发所需要的科研经费100万元,但对开发出来的研究成果如何申请专利,合同未进行约定。

乙研究所经过不懈努力,成功开发出速溶咖啡新产品的生产方法。

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如果申请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和乙研究所

B.如果申请专利,申请权属于乙研究所

C.如果申请专利,对于速溶咖啡新产品与生产该产品的方法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D.如果申请专利,对于速溶咖啡新产品与生产该产品的方法可以作为两件申请提出

【答案】BCD

【解析】

(1)选项AB: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在本题中,由于双方在技术开发合同中对专利申请权未予以明确,因此,专利申请权属于完成人乙研究所;

(2)选项CD:

一件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申请文件仅限于一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实用新型,“可以”(而非必须)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3.优先权原则(2004年多选题)

申请人首次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视为后来一定期限内就相同主题在他国或者本国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享有优先权的首次申请日称为优先权日。

(1)外国优先权

①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12个月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享有优先权。

②外观设计专利:

6个月

申请人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享有优先权。

【案例】专利申请人甲于2009年1月1日在美国提出“发明”专利申请,2009年9月1日,甲就相同主题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2009年8月20日,当事人乙就相同主题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

根据优先权原则,当事人甲享有优先权,甲在美国申请发明专利的时间视为其在中国的申请时间。

(2)本国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解释】本国优先权仅限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谈不上本国优先权。

表14-2

外国优先权

本国优先权

发明

12个月

12个月

实用新型

12个月

12个月

外观设计

6个月

×

商标

6个月

6个月

(3)(2010年新增)申请人在一件专利申请中,可以要求一项或多项优先权。

要求多项优先权的,该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从最早的优先权日起计算。

【解释】甲公司在埃及的首次申请要求保护的是技术方案A(申请日为2009年6月8日),在叙利亚的首次申请要求保护的是技术方案B(申请日为2010年2月6日)。

如果甲公司在中国提出的申请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A+B,则甲公司可以依法要求享有两份外国首次申请的优先权(对于多项优先权,优先权的期限从最早的优先权日起计算),其最后截止期限为2010年6月8日,超过此日的,则不能享有A的优先权。

(4)(2010年新增)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申请。

但是,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①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本国优先权的;

②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

③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

七、发明专利的审查批准程序(P495)

1.初步审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应当进行初步审查。

2.公布

经初步审查合格的,自申请之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3.实质审查

自申请之日起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要求,对其进行实质审查。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4.授予

经实质审查合格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相关链接】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5.复审

专利申请人对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对复审决定还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例题1·单选题】某人于2006年1月1日向专利局提出一份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后,2007年7月1日予以公布。

2008年4月1日申请人请求进行实质审查,2008年8月1日被授予发明专利权。

该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自()起计算。

A.2006年1月1日B.2007年7月1日

C.2008年4月1日D.2008年8月1日

【答案】A

【解析】

(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2)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例题2·单选题】美国某公司于2004年12月1日在美国就某口服药品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2005年5月9日就同一药品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要求享有优先权并及时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

中国专利局于2008年4月1日授予其专利。

关于该中国专利,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保护期从2004年12月1日起计算

B.保护期从2005年5月9日起计算

C.保护期从2008年4月1日起计算

D.该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

【答案】A

【解析】

(1)口服药品的专利权应为发明专利权(不可能是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其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2)发明专利权的优先权为12个月,当事人于2004年12月1日在美国提出申请并被受理,于2005年5月9日就同一发明向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并未超过12个月,享有优先权;(3)优先权原则是指专利申请人首次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视为后来一定期限内就相同主题在他国或者本国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

在本题中,当事人在中国获得的专利权的申请日视为2004年12月1日,其20年的保护期限应当从2004年12月1日开始计算。

第二节专利法律制度

八、专利权的行使(2009年新增)

1.共有(P496)

(1)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不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但收取的专利权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此之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解释】甲、乙共有一项发明专利权,但二人对专利权的行使事先没有约定。

(1)甲可以不经乙的同意,单独实施该项专利,甲获利100万元,不需要向乙分配;

(2)甲可以不经乙的同意,给予第三人丙普通使用许可,但甲向丙收取的20万元的专利权使用费,甲应当和乙合理分配;(3)如果甲将该专利权整个转让给丁,或者给丁独占使用许可(只有丁自己可以使用)、排他使用许可(只有甲和丁可以使用),由于侵犯了共有人乙的合法权利,则必须经过乙的同意。

【相关链接】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包括当事人均有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或者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并“独占”由此所获利益的权利。

当事人一方将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他人,或者以“独占或者排他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追认的,应当认定该让与或者许可行为无效。

2.专利权的转让(P497)(2009年新制度案例分析题)

(1)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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