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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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号LYJS/GLZD/AQ-001
制度名称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修订日期2003年6月5日
解释部门安全科
企业管理制度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
一、安全教育管理办法
二、安全生产检查、检验办法
三、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办法
四、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办法
五、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六、员工劳动保护与职业病防治管理
七、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管理办法
八、安全管理台帐编制说明
九、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十、施工现场安全常识
十一、易燃易爆、油品及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十二、现场消防管理规定
十三、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管理办法
十四、附表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教育管理办法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必须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颁发的规程、规定,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各施工现场都要设置公司统一制订的“八牌二图”和安全生产的警告、提示标志。
利用宣传工具(广播、黑板报、图片、电视录象)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
3、坚持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进场“三级”教育制度,然后上岗工作。
1)公司要进行法律法制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基本知识教育。
2)项目经理部进行安全常规知识的教育。
3)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
4、经常进行严格遵守施工程序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把好安全关,施工人员要组织班组工人对施工安全技术操作方法的学习讨论,对于特殊工种(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起重工、人货电梯司机、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并且规定每二年进行一次复审,对变换工种和工作岗位的、采用新工艺、使用新设备和新产品的工人都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5、加强在施工高峰阶段、高空、洞库、地下作业、冬雨季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教育。
要根据不同时期职工思想情绪的特点,要做好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开展百日无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活动,比学习、赛安全、比进步,赛贡献、树典型。
分公司、项目部每年进行一次总结交流活动。
在公司通讯刊物上报道表扬典型先进项目部,批评差劣的工地。
7、坚持“三上岗、一讲评”和班前安全教育制度,防治受表扬时产生骄傲忽视安全,受批评时产生急躁不顾安全;施工条件好时麻痹大意马虎安全;施工条件差时消极畏难迁就安全的现象。
8、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干部都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学习,提高政策思想水平,熟悉安全技术劳动卫生、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安全工作。
二、安全生产检查、检验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精神,确保职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经公司有关部门讨论研究、制定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管理原则
1、各个施工项目工地,由安全员负责经常检查安全生产,帮助各班组及时解决生产上各种安全问题,每十天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防火、卫生检查。
2、各项目部由项目经理组织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
查安全意识、查生产纪律、查各项安全设施落实情况。
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3、公司安监科主管公司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按抓二头、保中间的原则,对所属项目部坚持不定期的检查、指导、督促,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按“三定”要求,狠抓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安监科进行复查,直至合格为止。
4、公司每半年由主管领导带领安监科,基层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执行情况。
抓好典型总结交流。
表扬好人好事,对于不遵守安全生产制度的职工要批评教育,对不负责任的管理人员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5、检查要有重点,讲究实效,不能流于形式,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做到“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对重点整改项目,要进行复查。
对较大的事故隐患,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与建设单位联系协商,以求共同研究解决。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实责任、杜绝违章”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为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而努力。
1、各工程项目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由工地专职安全员负责经常检查督促,帮助班组及时解决生产上的各种安全问题。
对食堂、木工间、施工现场生活区每十天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定期检查。
、
2、脚手架、施工用电、临边洞口、中小型机械、大型设备、井架等施工机具和安全设施一般每月应作一次全面性的安全大检查,对照JGJ59-99标准要求打分记录,作为管理记录归档。
对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和结果以书面记录归档备查。
在平时亦应时刻注意各种隐患的出现,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处理。
3、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并进行复查。
对整改不善者应复查整改,直至经复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
4、对于公司及有关主管部门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及时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反馈。
三、安全生产检验制度
为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及材料进行检验,以确保所提供的设施、设备及安全防护用材达到有关标准要求,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项目工程部施工过程控制。
项目部必须成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材料负责人组成的检查检验小组。
验评要符合JGJ59—99。
1.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验收要参照JGJ46--88,要分阶段验收,可分为桩基阶段、基础阶段、主体阶段和装饰阶段;
2.现场脚手架的验收(JGJ130-2001),要分阶段验收,可分为结构阶段和装饰阶段,对脚手架基础必须分开独立验收,对洞口、临边、管弄井、电梯井等防护设施验收也必须分阶段随施工进度变化而验收,验收资料归入脚手架验收范围之后;
3.对模板排架工程的验收,必须每次搭设每次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对现场中小型机械、井架必须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而且必须指定验收专人操作,验收标准JGJ33-2001;
5.对大型机械验收制度另单独列出;
6.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和各类防护设施的接地电阻的检验必须在现场专业电工的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做好检验台帐;
7.高空作业,操作平台、安全防护材料进场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对大型、专业的材料要会同技术部门材料部门和有关专业人员共同进行,执行标准JGJ80-91;
三、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办法
一、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建筑施工全局,统筹建筑施工全过程,在建筑施工管理工作中起核心作用的重要经济技术文件。
为了择优选定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尽量采用先进技术提高劳动安全防护效率,实施现场文明施工,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在了解工程规模、特点、技术要求和施工期限,技术条件的基础上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设计。
三、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的施工部署和方案,总进度计划、总平面图的安排,制定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对施工中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提出预防措施。
四、对于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要制定针对性的、行之有效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以确保安全。
五、预防自然灾害的措施(防台风、雷击、洪水、地震;防暑降温,防寒冻防滑等)。
六、高空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和保护措施。
七、防火防毒防爆措施,控制及处理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物的措施以及防止与减少噪声、震动、弃土外运、强光等对环境污染与危害的措施。
八、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原则及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施组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应当遵循的第一项技术性原则。
“施组”内容,参照JGJ46-88要求。
九、各项形式的特殊脚手架、制作、搭设,都必须要有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包括:
设计依据、设计图纸、计算式,文字说明及其安全操作规程。
悬挑式脚手架必须采用型钢作悬挑梁。
十、操作平台的制作、安装,要有专项设计,包括结构承载负荷的计算书、制作图纸。
大型机具的装拆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都必须要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十一、对大型群体工程或面积较大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总设计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总体措施外,还应编制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详细地制订出有关的安全防护要求和措施,确保单位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如:
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
十二、各种不同气候条件和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十三、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危害或损失的安全防护措施;
十四、控制和处理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措施,以及防止和减少
十四、各种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都应经过审批手续。
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审批后,送交公司总工程师室及有关科室审批。
未经审批的“施组”一律无效。
四、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在建设工程建筑施工作业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生产安全,保护生产力,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消除不安全因素,提高职工安全意识,防止和杜绝各类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安全员必须对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作安全技术教育和综合性安全技术交底。
三、项目部在施工前辨别本项目的危险源和具体情况,根据施工大纲和规范的要求,编制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技术和管理方案。
四、在多工种交叉作业时应向各有关作业工种交底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防护要求及安全防护措施。
五、分部分项作业(各工种),根据其不同作业部位、作业条件、作业环境作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
六、对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着重要有针对性、适用性与可操作性,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字手续,各执一份备查。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可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示范文本,在所交底的条文前作一记号,以示显要。
八、各种安全技术交底原件,均要附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中,作为施工安全活动管理资料台帐档案保存。
五、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机械设备的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及施工安全,特定此规定。
2)本公司下属各项目部必须按此规定执行。
3)项目部必须健全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网络。
4)施工组织设计中心必须有主要施工设备的平面布置图,施工计划必须保证必要的设备维修保养时间,严禁盲目追求施工进度而滥用设备的现象。
二、机械人员:
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经考试合格,中小型机械取得公司颁发的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市劳动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市经委劳动监察部门颁发的“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3)实习机操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导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4)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5)机管和操作人员队伍应相对稳定。
三、机械管理:
1)新购或改装的机械设备应由公司设备科鉴定验收,方可投入运行。
2)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经主管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拆装(塔吊、升降机等大型设备)须有专业资格证书的拆装队拆装。
应编制拆装方案,经公司各科室及总工审核后,方可进行作业。
4)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的制度;建立机长制的专业机组(塔吊及升降机)。
5)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和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并做好运行例保记录。
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作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6)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7)机械设备的报废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严禁使用报废的机械设备。
8)机械设备在转场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损坏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
9)以上各条要求分公司及项目部严格执行,作为综合考评的依据。
六、员工劳动保护与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
1目的
本办法规定了员工劳动保护与职业病防治的规定和要求,以切实保护员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员工劳动保护与职业病防治的管理。
3定义
3.1劳动保护
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包括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保护等。
3.2职业病
指国家规定的在劳动过程中接触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化学、物理、生物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如中毒、尘肺、中暑、电光性眼炎等。
4职责与权限
本程序由生产副总经理负责,人力资源部、办公室主管,安全科、材料科相关,基层单位和项目部相关。
4.1人力资源部
a)负责对本程序运行的指导、监督,汇总分析相关信息;
b)组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
4.2办公室(医务室)
a)负责对本办法运行的指导、监督,汇总分析相关信息;
b)组织员工的定期体检;
c)负责职业病预防、治疗和管理。
4.3安全科
a)对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b)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组织编制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c)参与劳动防护设施的验收。
4.4材料部
负责组织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管理。
4.5项目部
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和职业病预防措施。
5工作程序
5.1劳动保护规划
由公司安全科编制公司年度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5.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5.2.1重要劳动防护用品
5.2.1.1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范围
a)安全网:
水平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b)安全带:
常用安全带、防坠器;
c)安全帽;
d)漏电断路器(漏电开关);
e)电焊机防触电保护装置。
5.1.1.2重要防护用品采取定点厂家认定产品的管理,公司安全科每年发布《认定厂家认定产品的推荐信息》。
5.2.1.3基层单位或分包方按照《认定厂家认定产品的推荐信息》进行采购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发放使用。
5.2.1.4项目经理部对分包方购买的重要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并记录。
5.2.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5.2.2.1范围:
a)电焊护目镜和面罩;
b)防冲击眼护镜;
c)防噪声护具;
d)防尘口罩;
e)绝缘皮鞋。
f)绝缘手套。
5.2.2.2采购:
劳动防护用品由基层单位或分包商自行购买,购买特种防护用品时,要求向提供以下证件的单位购买:
a)厂家的营业执照;
b)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c)有效的检测报告。
5.2.2.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建立发放登记台帐。
5.2.2.4项目经理部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5.3女职工劳动保护
5.3.1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特点,在法规允许范围内,按排适宜的工作岗位,控制劳动时间,保证享受”四期”休假与待遇。
5.3.2每两年对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检查。
5.3.3公司工会监督检查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工作执行情况。
5.4劳动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执行。
5.5安全防护设施
按《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办法》执行。
5.6职业病防治
5.6.1对有粉尘、毒物、噪声、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劳动场所和高强度的体力劳动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改善劳动条件,配备必要的个人劳防用品,使其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
5.6.2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后果应预先告知员工,要求其严格执行劳动卫生操作规范。
严禁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人员从事与该禁忌症相关的有害作业。
分包劳务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5.6.3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两年定期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对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人员应及时安排治疗或者疗养,并定期复查。
5.7检查监督
5.7.1公司各级部门和项目部按《绩效测量和监视程序》对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情况开展经常性、季节性和专业性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及时整改。
5.7.2公司工会对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开展监督检查,实行群众监督,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对违反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纠正意见和改进建议。
6记录
6.1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
7相关文件
7.1《安全施工文明管理办法》
7.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程序》
7.3《绩效测量和监视程序》
7.4《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七、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1、认真执行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所有工伤事故都必须进行调查,处理、登记、统计、报告,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或拖延不报告。
2、职工发生事故(包括未遂大事故)应按规定及时上报。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休息未满八小时者或发生未遂事故,由安全人员做好事故登记分析留底,定时上报。
2)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休息八小时以上,单位的直接领导(施工员)填写事故登记表,经项目经理部主管生产的领导和质安员签字,在三日内报工程部。
3)发生多人事故(三人以上),重伤或死亡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用快速方法向上级逐级报告,如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破坏现场,要依据情况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公司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及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5)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6)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在九十日内结案,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3、公司工程部应建立健全事故档案,对发生事故的现场,应拍摄照片,并汇同医疗诊断证明书等资料归档保管,不得遗失。
4、项目经理部对职工发生工伤的考勤,应有班组长证明,有施工员和安全员签字,方可成为工伤考勤依据,任何人不得假报工伤事故。
八、安全管理台帐编制说明
第一章、安全管理台账编制说明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以下简称“体系台账”)是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的要求制定的适用于建筑施工现场内业管理的资料。
本体系台账共分八大类,三十小类,其中提供记录表式三十二种,本填制说明对一般要求不作说明,仅对难以理解的地方作必要解释。
一、管理资料填写与编制的一般要求
1、对单位、地区、物品等名称必须用全称,不宜用简称。
2、对无法填写或暂不掌握的情况,可以空着暂不填写,但在了解掌握后必须及时补填。
3、必须由专人负责填写,并做到字迹清楚、不潦草、不污损、不涂改。
4、表式和资料分三大类。
第一类为固定式,项目部只能按表填写,不得更改栏目。
第二类为可部分变更栏目,项目部可根据本工程实际变更部分填写内容。
第三类为自行设计编制表式,只要有这部分记录或归类记录即可。
5、本台账采用活页形式,是为了方便装订其他相关资料。
在一册装订不下时,可按照先后不同内容分别装订成册。
同一样式表格不够用时,可另购单页或复印。
6、本台账应在认真学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标准正文及条文说明的基础上,进行记录填写。
二、管理资料的填写与编制的具体要求
(一)安1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根据订立说明,安1共有四小资料需填写及订立,其中安1-1、安1-3表格已有。
1、安1-1为固定表式。
填写人员应按内容逐项填写清楚。
本表中的“工程安全管理目标”在“保证体系”3.1.1条款中,共有四方面内容,但主要的是“实现重大伤亡事故为零”。
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条文说明》(以下简称“条文说明”)3.1.1条中也有详细要求,请按照执行。
2、安1-2为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图。
该图由工程项目部(工地)自行绘制,按照条文说明3.1.2要求,标明安全管理中各部门、岗位、人员的职责及相互关系。
3、安1-3为可部分变更栏目的表式。
即竖向的十一个安全保证体系要素是固定的,而横向为要素分配对象,从项目经理等主要工地负责人一直到各职能部位或岗位。
当工地人员及部门设置与表式不同时,如较大的工地其部门及负责岗位设置较多;再如有些部门名称设置不一致,可根据本工地实际另外设计表式,将有关人员及部门(或岗位)全部标明,以便按照实际岗位进行要素分配。
所谓对十一个要素进行分配,就是将这十一个安全保证体系中的要素按职责、权限,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中。
对要素的分配,按照“★、●、▲”分别填写。
如“3.1管理职责”,项目经理应当填“★”,而主要的牵头管理部门如为“综合办”应当填“●”,其他部门及个人均为相关部门(个人),可填写“▲”。
再如“3.6检查、检验和标识”,主管领导如是项目副经理,则填“★”,如果没有主管领导,只有主管部门的,也应如实填写。
总之,项目经理应为关键要素,如3.1、3.2、3.5、3.11等的主管领导。
4、安1-4“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应将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打印清楚,装订到资料中。
在责任制的右下方,应当由相关责任人欠上本人姓名、日期,以说明本责任制已明确落实了责任人。
(二)安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
安2-1-4均为按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规定需收集和编制的文件资料。
1、安2-1主要为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素,而制定的各职能部门和个人的安全保证计划,其他有关文件。
2、安2-2为工程项目部(工地)上级部门(公司一级的法人单位)所制定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各项管理制度。
3、安2-3为工程项目部与企业上级之间签订的“经济承包责任制”,其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要求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规定。
4、安2-4为支持性文件,其含义是最高级的安全管理文件,既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行业标准、规范,地方法规、标准、规章等有关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等相关文件。
因此,安2-4可以是相关的文件汇编、书籍或合订本文件等。
5、安2-5内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核记录,是工程项目部的上级(公司)有关人员对保证体系审核后的记录,应由上级有关审核人员填写,交工程项目部保存,归类到本台账中。
对保证体系的审核,应按保证体系3.2条及条文说明3.2条要求组织进行。
安2-5记录表一般按个人、职能部门进行要素审核,也可按要素分配进行审核。
(三)安三采购(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
1、安3-1合格供应商名录由公司材料科提供,只要在其右上角编上“安3-1”字样后,即可归入本册使用,原有活页可撤除。
2、安3-2安全用品验收记录,在填写完空格的内容后,同时粘贴在安3-2-1的专用表式上该产品的质保书、合格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后装订入册。
3、安3-3不合格处理记录,由工程项目部填写,并按要求通知相关单位。
(四)安4分包管理
1、安4-1合格分包方名录由公司工程部提供。
2、安4-2本工程分包方名录,承包性质指“双包”、“清包”等。
(五)安5安全技术交底及动火审批
1、安5-1总包对分包进场安全总交底,共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