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质量标准起草技术要求.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28608045 上传时间:2023-07-19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28.8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西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质量标准起草技术要求.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广西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质量标准起草技术要求.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广西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质量标准起草技术要求.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广西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质量标准起草技术要求.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广西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质量标准起草技术要求.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广西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质量标准起草技术要求.docx

《广西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质量标准起草技术要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西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质量标准起草技术要求.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广西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质量标准起草技术要求.docx

广西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质量标准起草技术要求

广西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

质量标准起草技术要求

一、概述

制剂标准是衡量制剂质量的尺度和准则,是对制剂质量和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是在正常配制条件下配制的制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的判断标准,是制剂配制、贮存、使用和检验部门共同遵守的法定依据。

二、总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提高药品质量,维护公众健康的原则

制剂标准应贯彻落实科学监管理念,支持广西药品监督管理发展的需要,保障制剂质量与用药安全,维护人民健康,促进我区中药民族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2.坚持继承、发展、创新的原则

坚持继承与发展相结合,鼓励自主创新,提高我区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质量标准中自主创新技术含量,提高制剂质量标准水平。

3.坚持科学、实用、规范的原则

制定制剂标准时,应充分考虑来源、配制、贮存及使用等各个环节影响制剂质量的因素,设置科学的检测项目、建立可靠的检测方法、规定合理的判断标准;在确保能准确控制质量的前提下,应倡导简单实用;制剂标准的体例格式、文字术语、计量单位、数字符号以及通用检测方法等应统一规范。

4.坚持质量可控性原则

制定的制剂标准适用于对合法配制的制剂质量进行控制。

所建立的检测方法应专属、准确、精密。

(二)供起草用样品及对照物质的要求

一般至少应有6批以上样品供研究用。

样品量应能满足起草研究、留样观察的需要。

样品保存应符合各品种项下的贮藏要求。

质量标准制定应使用国家法定部门认可的对照物质(包括对照品、对照提取物和对照药材)。

若使用的对照物质是自行研制的,应按照相关的要求申报相应的鉴定研究资料和对照物质,经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所标定或鉴定后方可使用,同时向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所申请备案。

(三)检测方法和检测指标的制定

质量标准的制定要体现中药民族药制剂的特点,其检测方法和检测指标的制定要体现复杂体系整体控制的设计思想,以建立符合中药民族药制剂特点的质量标准体系,要提高检测方法的专属性,建立科学合理的控制指标。

要注重中药民族药制剂安全性检测方法和指标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对重金属及有害元素、残留农药、残留溶剂、残留二氧化硫、微生物、真菌毒素等外源污染物的检测。

实验中应注重绿色环保要求,尽量采用毒害小、污染少的试剂、试药,避免使用苯等毒性大的溶剂;并尽量采用现行版《中国药典》附录中已收载的试剂与试液。

1.鉴别试验

鉴别试验应符合重现性、专属性和耐用性的验证要求,根据制剂的性质可分别采用显微鉴别、理化鉴别与色谱鉴别等方法,制定的色谱鉴别方法应能反映该药的整体特性。

(1)显微鉴别

系指利用显微镜对含有药材粉末的制剂进行观察,并根据组织、细胞或内含物等特征进行相应药材鉴别的一种方法。

显微鉴别应按照一定的收录原则、书写顺序和文法进行规范描述,以使标准简洁明了,可操作性强。

应选择容易观察、具有鉴别意义的专属特征列入标准。

凡有下列情况的药材,应尽量规定显微鉴别:

药材组织构造特殊或有明显特征,可以区别外形相似或破碎不易识别的类似品、伪品;或某些常以粉末入药、而又无专属性理化鉴别方法的药材,尤其是毒性或贵重药材。

原则上应对制剂处方中所有以粉末投料的药材逐一进行研究,选择特征性强、与处方中其它药味无交叉干扰的显微特征作为鉴别依据,所收载的特征应明显、易于检出。

(2)理化鉴别

理化鉴别包括一般理化鉴别,荧光鉴别及光谱鉴别等方法,中药民族药成分复杂,应根据所含成分的化学性质选择适宜的专属性方法。

对于不易达到专属性要求的一般理化鉴别、荧光鉴别及光谱鉴别,一般不宜采用。

(3)薄层色谱鉴别

薄层色谱可将中药民族药制剂内含成分通过分离达到直观、可视化,具有承载信息大、专属性强、快速、经济、操作简便等优点,可作为中药民族药制剂鉴别的首选方法。

①在建立方法时,尽量采用以对照品和对照药材或对照提取物同时进行对照。

当对照品不易获得时,采用以对照药材为对照;某些鉴别被测物为单一成分的,可以只采用对照品进行对照,不宜采用Rf值表述色谱行为。

②供试品溶液的制备应尽可能除去干扰色谱的杂质,同时方法要尽量简便,应视被测物的特性来选择适宜的溶剂和方法进行提取、分离。

③为了使图谱清晰,斑点明显,分离度与重现性符合要求,应根据被测物的特性选择合适的固定相、展开剂及显色方法等色谱条件。

确定供试品取样量、提取和纯化方法、点样量等条件;选择合适的对照物质,确定对照物质用量、浓度、溶剂、点样量等。

④由于实验时的温度、湿度常会影响薄层色谱结果,因此,建立方法时应对上述因素进行考察。

如有必要,应在标准正文中注明温、湿度要求。

⑤除需要改性,一般应采用预制的商品薄层板。

不同品牌的薄层板或自制薄层板的薄层色谱结果有一定的差异,因此应对其进行考察选择适宜的薄层板。

(4)液相色谱鉴别

①应根据被测物的性质选用适宜的色谱柱、流动相(注意流动相的pH值与色谱柱的pH值范围相适应,尽量避免使用缓冲溶液)、检测器等,进行系统适用性试验,考察分离度、重复性、理论板数等参数,选择最佳色谱条件。

②确定供试品取样量,提取和纯化方法,稀释度、进样量;对照物质用量、浓度、溶剂、进样量等。

(5)气相色谱鉴别

①应根据被测物的性质,选用合适的色谱柱、填料、固定相、涂布浓度、检测器等进行系统适应性试验,确定进样口温度、柱温、检测器温度、考察色谱分离的效果、分离度等参数。

②确定供试品取样量,提取和纯化方法,稀释度、进样量;对照物质用量、浓度、溶剂、进样量等。

2.检查

检查项主要包括安全性、有效性、均一性与纯度要求四个方面,应根据中药民族药制剂的具体情况,研究建立合理的检查项目。

现行版《中国药典》附录收载的检查方法根据药品的不同情况有的会按序排列多个方法,制定各品种质量标准时,应考察每种方法对所测品种的适用性,一般应明确规定使用第几法并说明使用该方法的理由。

对于需要根据品种情况制定检查限度的项目,应按要求收集足够量有代表性的样品,根据实测数据制定限度。

3.含量测定

(1)测定成分的选择

一般应根据制剂的功能主治或活性试验结果来选择相应的专属性成分、活性成分作为含量测定的指标;避免选择无专属性的指标成分或低活性的微量成分,同时应首选样品中原含成分,避免选用水解成分作为测定指标。

当单一成分不能反映该药的整体活性时,应采用多成分或多组分的检测方法。

(2)供试品溶液制备方法选择

①提取条件的确定,应对不同溶剂、不同提取方式、不同时间及不同温度等条件进行比较,确定最佳条件,并提供研究数据。

②分离纯化条件的确定,根据被测成分的性质,对样品溶液可进行适当的分离纯化以排除干扰物质,如采用液一液萃取及聚酰胺、氧化铝、硅胶、大孔吸附树脂等色谱纯化方法,并提供方法选择的依据及相应的研究数据。

(3)含量测定方法的选择及研究内容要求

含量测定方法应具有专属性,如测定方法无法做到专属性而采用了某一种非专属性的方法,则应用其他的分析方法来达到总体的专属性。

选用的分析方法应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一部附录中《中药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的要求。

①容量法

主要用于含矿物类药材的含量测定,常用中和法、碘量法、银量法、络合量法等。

应注意对样品必要的处理、破坏,取样量应满足精度要求,消耗滴定液控制在lO~20ml;确定滴定液、滴定度及指示剂等,指示剂对终点变色应敏锐、易观察、无其他颜色干扰。

②重量法

选择供试品用量、提取、分离、纯化及干燥等条件,必要时提供换算因子(四位有效数字)。

③氮测定法

主要用于含较多蛋白质或氨基酸中药民族药的含量测定。

根据品种情况确定使用常量法或半微量法,照现行版《中国药典》附录收载的氮测定法测定并规定限度。

④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用于在特定波长处对光有吸收或通过加入一定的显色剂后有吸收的单一成分或类别成分的含量测定,常用方法有对照品比较法和比色法。

中药民族药制剂成分复杂、干扰因素不易排除,成分含量变化幅度大,因此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中的吸收系数法一般不宜采用。

建立方法时应确定供试品溶液及对照品溶液的制备方法,选择最佳的测定波长,配制供试品溶液时,提取、转移、稀释次数应尽量少;取样量应适宜,一般吸光度应在0.3~0.7之间。

注意,采用比色法测定时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的最大吸收波长也应一致;制备标准曲线时至少应取5个浓度对照品溶液进行测定。

⑤薄层色谱扫描法

薄层色谱扫描法用于中药民族药含量测定时,应选择在一定条件下能产生荧光的化学成分,需要显色后进行扫描测定的成分一般不提倡使用该方法。

应采用预制的商品薄层板:

扫描方式一般选用反射方式,采用吸收法或荧光法;扫描方法可采用单波长扫描或双波长扫描。

a.应优化选择供试品提取与纯化方法:

供试品取样量应能使被测成分的含量在对照品高低浓度的范围内,并注意避免点样量超载。

b.应优化选择薄层色谱条件,如薄层板型号(注意对不同厂家及不同批号的薄层板进行分离效果比较)、薄层板的预处理、展开溶剂、展开条件、检视条件、扫描条件等。

c.要关注实验环境(例如,温度、湿度)对结果的影响,对温、湿度敏感的品种应将温、湿度要求列入标准正文。

d.计算方法一般采用线性回归二点法或多点法校正多项式回归计算。

⑥高效液相色谱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具有分离性能高、分析速度快、灵敏、操作简便等特点,已成为中药民族药制剂含量测定的首选方法。

测定方法有内标法和外标法,一般首选外标法。

流动相组成可采用固定比例(等梯度洗脱)或按程序改变比例(梯度洗脱)。

常用的检测器为紫外检测器(UV)、荧光检测器、示差折光检测器、蒸法光散射检测器(ELSD)、质谱检测器等。

建立方法时应以二极管阵列检测或质谱检测对所测定的样品峰进行单一性验证,并将验证结果列入起草说明中。

a.根据被测成分的性质选用适宜的色谱柱,一般首选C18柱,注意色谱柱的性能、适用范围、适宜的pH值范围等。

b.优化色谱条件,如色谱柱、流动相组成及比例(尽量避免使用缓冲溶液)、洗脱程序、检测波长等;确定系统适用性试验参数(理论板数、分离度等)。

c.选定供试品取用量、提取及纯化方法(采用超声处理时,应规定超声功率、频率,必要时注明超声温度),稀释体积、定容体积等:

选定对照品溶液配制用溶媒、配制浓度、配制方法等。

d.利用蒸发光散射检测器(ELSD)检测时,应根据供试品中被测成分的峰面积积分值或响应值进行数学转换后进行计算。

⑦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法用于含挥发性成分的含量测定,测定方法有内标法、外标法,中药民族药制剂含量测定首选外标法。

检测器有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热导检测器(TCD)、质谱检测器(MS)等。

a.建立方法时可选择填充柱或毛细管柱,一般中药测定宜选用毛细管柱,选用毛细管柱时应考察确定毛细管柱种类、柱长、内径、膜厚度等,选用填充柱应考察确定固定相种类及涂布浓度。

b.选择进样口温度、柱温(若为程序升温应确定初始温度、程序升温速度、达到温度、保持时间等)、检测器温度、分流比、理论板数等有关参数。

c.采用内标法时,应选定适宜的内标物质及校正因子的测定方法,内标物质的峰应能与样品中的被测成分及杂质峰达到较好的分离。

d.采用外标法定量时,为保证进样误差符合规定,宣采用自动进样,提高进样重复性。

e.选定供试品取量、提取及纯化方法(采用超声处理时,应规定超声功率、频率,必要时注明超声温度),稀释体积、进样体积等:

选定对照品溶液配制用溶媒、配制浓度、配制方法等。

⑧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用于测定原子态的金属元素和部分非金属元素,按照原子化方式的不同分为火焰原子吸收、石墨炉原子吸收、氢化物原子吸收和冷蒸汽发生原子吸收4种。

应针对样品中元素含量高低和所测元素的特性选择合适的原子化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法一般测定元素的含量为ppm级,少数元素可达ppb级;石墨炉原子吸收法主要可用于铅、镉等元素的测定其检测元素的含量一般为ppb级;氢化物原子吸收法多用于砷、硒、锡、锑、汞的测定,可测定溶液浓度为ppb级;冷蒸汽发生原子吸收也用于汞的测定,其测定浓度可达ppb级。

测定方法有标准曲线法、标准加入法。

a.分析方法的选择:

应针对测定元素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析,一般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的测定中铅、镉采用石墨炉原子吸收法;砷和汞采用氢化物原子吸收法(汞一般用冷原子吸收法);铜采用火焰原子吸收法。

b.分析条件的选择

测定前应对仪器灵敏度和基质干扰等因素进行优化,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测定。

Ⅰ.分析线:

原子吸收法中常选择待测元素的共振作分析线,但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应使用共振线,例如As、Se、Hg的共振线在远紫外区,该区域火焰吸收强烈,不宜选用共振线作分析线。

在选择分析线时,一般选用不受干扰且吸收最强的谱线作为分析线。

Ⅱ.狭缝宽度的选择:

选择不引起吸光度减小的最大狭缝宽度。

Ⅲ.原子化条件的选择:

对于火焰原子化法,火焰的种类和燃助比的选择是很重要的。

当燃气和助燃气选择好后,可通过下述方法选择燃助比:

固定助燃气流量,改变燃气流量,测量标准溶液在不同燃助比时的吸光度,绘制吸光度一燃助比关系曲线,以确定最佳燃助比;对于石墨炉原子化器的使用,应注意干燥是一个低温去溶剂的过程,可在稍低于溶剂沸点的温度下进行。

灰化是为了破坏和去除试样基体,可根据样品实际添加基改剂,在保证试样无明显损失的前提下,将试样加热到尽可能高的温度。

原子化阶段应选择最大吸收信号的最低温度。

总之,根据试样的性质确定各阶段所选定的温度与加热时间。

c.选择合适的定量方法,一般采用标准曲线法,并考察工作曲线的线性浓度范围,相关系数不得小于0.995。

但如果基体效应较强,无合适基体匹配时可考虑标准加入法,其优点是能够更好地消除样品中其它成分对测定的影响。

d.一般原予吸收每份样品测定时至少读数2次或以上,并比较几次读数结果,若有偏离太大(正常测定浓度范围内RSD>30%)应重新测定或检查仪器及工作条件是否适当。

e.实验用器皿以免被污染,均应事先洗干净并用10%硝酸浸泡过夜后再用去离子水冲洗干净备用。

f.实验用试剂应选择优级纯或更纯级别,水为去离子水(电阻率应大于18MΩ)。

可将洗净的器皿、试剂在仪器给定条件测试元素本底,满足要求后方可使用。

g.供试品溶液的制备方法取样量、消化试剂、消化方法(推荐使用微波消解方法,该方法不易污染,样品消解过程元素不易损失,亦可采用干法消解或湿法消解,但应对消解方法和温度进行方法考察)等。

上机溶液应澄清,酸度一般不大于10%。

供试品溶液中元素的浓度应在工作曲线的浓度范围之内,否则应调整取样量或稀释倍数,并同法制备空白溶液作为试样空白。

(4)含量测定结果的精密度要求

试验结果的精密度要求如下:

①容量法:

两份测定结果的相对平均偏差不得大于2%;

②重量法:

两份测定结果的相对平均偏差不得大于3%;

③氮测定法:

两份测定结果的相对平均偏差不得大于3%;

④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

对照品比较法,两份测定结果的相对平均偏差不得大于2%;比色法不得大于3%;

⑤薄层色谱扫描法:

两份测定结果的相对平均偏差不得大于5%;

⑥高效液相色谱法:

两份测定结果的相对平均偏差不得大于2%;采用蒸发光散射检测器测定时相对平均偏差不得大于5%;

⑦气相色谱法:

两份测定结果的相对平均偏差不得大于2%;

⑧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两份测定结果的相对平均偏差一般不得大于20%,检测限附近可放宽至50%或以上。

(四)方法验证

制定的检测方法应按现行版《中国药典》一部附录收载的《中药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方法学验证。

验证的全部数据与照片及图谱应附在质量标准起草说明中,己进行研究但未列入标准的项目也应附有研究资料及照片和图谱。

验证结果要求如下:

1.准确度实验,其回收率的测定结果应在95%~105%范围内,其中对于一些前处理较复杂的方法,其回收率的测定结果可在90%~110%范围内:

准确度实验的相对标准偏差(RSD%)应小于5%;

2.精密度实验的相对标准偏差(RSD%)应小于3%;

3.专属性实验以不含被测成分的供试品试验,其含量测定数值应小于同样条件下供试品测定数值的5%。

三.标准起草

质量标准正文按名称、处方、制法、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注意、规格、贮藏等顺序编写,其各项书写格式均按现行版《中国药典》(一部)的格式执行,有关项目内容的技术要求如下:

(一)基本要求

l.供起草标准用样品的要求

(1)制定标准所用样品应有代表性,至少收集6批以上样品。

(2)试验用样品应是采用合格药材配制的样品。

(3)阴性对照系指配制单位按处方除去被测定的药味,按制法制备的样品,注意应包括所有的辅料和工艺步骤,制成量应与原标准相符。

2.起草内容要求

(1)起草单位应严格按照本技术要求规定的进行研究。

(2)制剂质量标准的项目,应根据不同品种的特性确定。

一个完善的质量标准既要设置通用性项目,又要设置体现产品自身特点的针对性项目;对于方法不够成熟而不能收入正文的须将研究情况在起草说明中写明(包括提供相应试验图谱),但要注明理由,以使质量研究的内容能充分地反应产品的特性及质量标准变化的情况。

(二)技术要求

1.名称

中药民族药制剂名称原则上应符合《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中药通用名称命名细则的要求。

⑴中药民族药制剂中文名

①剂型应放在名称之后。

②不应采用人名、地名、配制单位名称。

如:

同仁乌鸡白凤丸、云南红药等。

③不应采用固有特定含义名词的谐音。

如:

名人名字的谐音等。

④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

如“宝”、“灵”、“精”、“强力”、“速效”、等。

如飞龙夺命丸、嫦娥加丽丸、防衰益寿丸、男宝胶囊、心舒宝片、软脉灵口服液、治糜灵栓、感特灵胶囊、雏凤精;强力感冒片、速效牛黄丸、中华跌打丸、中华肝灵胶囊、东方活血膏。

名称中没有明确剂型,如紫雪、一捻金、龟龄集、健延龄。

名称含有“御制”、“秘制”、“精制”等溢美之词,如御制平安丸、秘制舒肝丸、精制银翘解毒片。

不应采用受保护动物命名。

⑤不应采用封建迷信色彩及不健康内容的用语。

如媚灵丸、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

⑥一般不采用“复方”二字命名。

如:

复方丹参片等。

⑦一般字数不超过8个字。

⑵单味制剂一般应采用中药民族药材、饮片或提取物加剂型命名。

⑶复方制剂根据处方组成的不同情况可酌情采用下列方法命名。

①由中药民族药材、饮片及中药民族药提取物制成的复方制剂的命名。

可采用处方中的药味数、中药民族药材名称、药性、功能等并加剂型命名。

鼓励在遵照命名原则条件下采用具有中医民族医文化内涵的名称。

如:

六味地黄(滋阴)丸。

②源自古方的品种,如不违反命名原则,可采用古方名称。

如:

四逆汤(口服液)。

③某一类成分或单一成分的复方制剂的命名。

应采用成分加剂型命名。

如:

丹参口服液、蛹虫草菌粉胶囊;云芝糖肽胶囊、西红花多苷片等。

单味制剂(含提取物)的命名,必要时可用药材拉丁名或其缩写命名,如康莱特注射液。

④采用处方主要药材名称的缩写并结合剂型命名。

如香连丸由木香、黄连二味药材组成;桂附地黄丸由肉桂、附子、熟地黄、山药、山茱萸、茯苓、丹皮、泽泻等八味药组成;葛根芩连片由葛根、黄芩、黄连、甘草等四味药材组成。

⑤注意药材名称的缩写应选主要药材,其缩写不能组合成违反其它命名要求的含义。

⑥采用主要功能加剂型命名。

如:

补中益气合剂、除痰止嗽丸、大补阴丸。

⑦采用主要药材名和功能结合并加剂型命名。

如牛黄清心丸、龙胆泻肝丸、琥珀安神丸等。

⑧采用药味数与主要药材名或药味数与功能并结合剂型命名。

如:

六味地黄丸、十全大补丸等。

 

⑨由两味药材组方者,可采用方内药物剂量比例加剂型命名。

如:

六一散,由滑石粉、甘草组成,药材剂量比例为6:

1;九一散,由石膏(煅)、红粉组成,药材剂量比例为9:

1。

 

⑩采用象形比喻结合剂型命名。

如:

玉屏风散,本方治表虚自汗,形容固表作用象一扇屏风。

⑪采用主要药材和药引结合并加剂型命名。

如川芎茶调散,以茶水调服。

⑫必要时可加该药临床所用的科名,如小儿消食片、妇科千金片、伤科七味片。

⑬必要时可在命名中加该药的用法,如小儿敷脐止泻散、含化上清片、外用紫金锭。

2.处方

(1)制剂中含有现行版药典未收载的药材均应在起草说明中注明所执行的标准,如中药材部颁标准、进口药材标准、民族药标准、地方药材标准等并附标准复印件。

无药材标准的应制定地方药材标准一并申报。

药材标准内容原则上应符合上述中药材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要求,具体申报资料项目如下。

①药材使用情况的综述。

②药材来源及鉴定依据。

③药材生态环境、生长特征、形态描述、加工和炮制方法等。

④贮藏条件及稳定性研究资料。

⑤与理化性质有关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

⑥药材标准草案及起草说明(附有关图谱),并提供标准物质及有关资料。

⑦三批样品的检验报告。

⑧药材标本。

(2)属于药典分列的品种或易混淆品种应注意核对和明确所用药材品种。

(3)处方药味以提取物(浸膏)表述的,其制法如与药典已收载的提取物标准相同,则应使用药典提取物名称,执行该提取物标准:

若与药典标准不同或药典未收载,则应将该提取物标准列于标准正文之下。

3.制法

制法项下按实际生产情况简要表述工艺流程的主要步骤、主要技术参数与规定的制成量(以1000个制剂单位计)。

但在起草说明中应详细列出完整的生产工艺和全部技术参数。

制法内容应符合药典附录制剂通则各剂型有关规定。

一般应明确提取溶剂的名称、提取方法、分离、浓缩、干燥的方法与主要参数。

(1)水煮醇沉工艺应规定醇沉前药液的相对密度,乙醇用量或含醇量(%)。

(2)醇提工艺应规定所用乙醇的浓度。

(3)渗漉法提取工艺应规定渗漉所用溶剂种类、浓度、渗漉液收集量等。

(4)浸渍提取工艺应规定浸渍溶剂的名称、浓度、用量与浸渍的方法与时间。

(5)活性炭处理提取液时应规定处理的次数与每次的用量;采用澄清剂处理时应规定澄清剂的名称和处理方法;使用吸附树脂进行分离纯化工艺的品种,应写明吸附树脂的名称与型号,洗脱溶剂的种类与洗脱方法。

(6)应规定成型工艺中各种制剂辅料的名称与用量,仅用于调整制成量的淀粉、糊精等辅料可不固定用量。

辅料及添加剂应使用标准规定的名称,药典未收入标准的请附相应的质量标准。

(7)蜜丸中蜂蜜加入量可以规定为一定范围。

大蜜丸、小蜜丸、水蜜丸、水丸等通常可作为同一丸剂的不同规格列入同一品种项下。

4.性状

(1)外观性状是对药品的颜色和外表感官的描述。

性状项下一般应写明品种的外观形状、色、嗅、味等。

(2)对制剂颜色的描述可根据样品的情况规定一定的色度范围。

(3)注意按照丸剂通则的规定,根据制法和规格对蜜丸、水蜜丸、水丸、糊丸、蜡丸、浓缩丸(蜜丸、水丸、水蜜丸)等准确分类并在性状中明确。

5.鉴别

(1)制剂中各药味的鉴别方法应尽量与其药材质量标准的鉴别方法相对应,如因其他成分干扰或制剂的提取方法不同,不能采用与药材相同的鉴别方法时可采用其他鉴别方法,应在起草说明中予以阐明。

(2)同方不同剂型的制剂其鉴别方法应尽量保持一致。

(3)处方中含多来源植物药味的,其鉴别用对照药材必须明确来源,应考察不同来源对照药材的色谱图。

若不同来源的对照药材图谱差异较大,则不适合采用该对照药材作鉴别对照,除非处方中该药味固定药材来源。

(4)显微鉴别首选现行版药典成方制剂中已有规定的该药味的显微特征,如果确有干扰,可选用其他显微特征或改用其他鉴别方法。

①标准所列的显微特征应易于检出,对镜检出现概率低于60%的(制片5张,可检出规定特征的应不少于3张),或镜检难度大的,且已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教育 > 幼儿读物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