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及综合人行天桥和地道等市属市政桥梁设施养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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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及综合人行天桥和地道等市属市政桥梁设施养护

 

隧道及综合人行天桥和地道等市属市政桥梁设施养护

招标文件

 

招标人:

杭州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

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第四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关于印发杭州市市属市政桥梁、隧道设施养护服务政府分散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相关细则,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受杭州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的委托,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现对隧道及综合人行天桥和地道等市属市政桥梁设施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

隧道及综合人行天桥和地道等市属市政桥梁设施养护项目。

3、招标内容:

(养护内容详细工程量清单附后)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对投标主体的要求,能够满足本次采购项目所有要求和服务,相应的资质证明齐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的企业。

5、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6、获取标书:

本项目招标文件需前往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紫花路48号2楼南,每份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购买时需携带本公告第7条第(3)点要求的相关证件。

(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本招标公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7、购买标书:

(1)时间:

2012年月日至2012年月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

30-12:

00,下午13:

30-17:

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杭州市上城区紫花路48号2楼南

(3)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或公司介绍信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8、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月日上午9时30分,地点:

杭州市上城区紫花路48号2楼南

9、开标时间:

2013年月日上午9时30分,地点:

杭州市上城区紫花路48号2楼南

10、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领取标书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伍万元(人民币)

12、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杭州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

联系人:

陈思敏联系电话:

85808218

采购代理单位:

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韦波维联系电话:

87986325

采购单位:

杭州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

采购代理单位:

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

第二部分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

前附表

条款

内容规定

1

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

隧道及综合人行天桥和地道等市属市政桥梁设施养护项目

二、项目的实施规模、范围:

(养护内容详细工程量清单附后)。

三、项目实施地点:

四、服务期限:

三年。

五、投资规模(最高限价):

本项目年养护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782.2563万元(即本项目最高限价)。

2

合同名称

《隧道及综合人行天桥和地道等市属市政桥梁设施养护服务采购合同》

3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30天。

如采购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60天。

4

投标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伍万元整(采用现金、支票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前缴至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名称:

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开元支行建中分理处,帐号:

800141712508091001)。

5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伍份,WORD/WPS格式电子文档壹份(光盘)。

6

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月日时分

7

投标文件递交至单位:

杭州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

投标文件递交至地点:

杭州市上城区紫花路48号2楼南

8

开标时间:

2013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

杭州市上城区紫花路48号2楼南

9

投标方案讲解安排:

(本项目不采用)

10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需自行对规划区域和周边环境进行踏勘,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1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2

其他说明:

本项目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有投标方(中标方)承担,未中标单位不设补偿费。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源,投标人在此基础上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

各投标人的本次投标成果,无论是否中标,均归招标人所有。

投标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予以承诺。

投标人应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一切知识产权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单位的利益不受损害,一切由于侵权引起的法律、诉讼、裁决和所发生的费用均与采购单位无关。

一、总则

1.项目说明

1.1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

1.2采购单位杭州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合同中的甲方),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市政府采购办为监督管理部门,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公司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服务商(合同中的乙方)。

1.3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以及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内容应承担保密义务,维护采购人的权益,发生窃、泄密事件潜在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1.5投标人须对所投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

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服务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

服务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2.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定义

3.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4条。

3.2养护服务

养护的涵义:

指的是设施日常巡查、养护维修、常规定期检测、大中修、保洁、绿化养护、应急保障(如防汛、抗台、抗雪)、节日保障及甲方要求的临时性养护任务等。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

4.2投标报价应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应包括前期沟通、后期服务、人员的相关费用、税金等所有费用。

4.3招标代理费用

本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杭州市物价局杭价费〔2003〕148号文件规定的招标费率标准,由中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

●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第四部分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

●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5.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

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采购机构拒绝。

6.招标文件的解释

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年月日时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至采购代理单位,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6.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服务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和答复。

6.3不论采购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日期,采购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书面形式同时发给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7.2若有必要,采购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8.投标报价

8.1服务期限:

隧道及综合人行天桥和地道等市属市政桥梁设施养护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

详见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8.2报价

投标单位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结合作业地段实际和企业自身实力自主报价并将涉及到的费用按单项列出清单。

费用包括:

(1)作业成本经费。

含材料、人员工资、车辆运行成本等。

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必须落实职工劳保福利待遇,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等,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

(2)合理利润及法规要求涉及的保障费用。

防汛、防台、抗雪防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重大活动保障等涉及应急抢险和管理的相关费用。

(3)《投标(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人应在《投标(开标)一览表》上写明投标的综合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

8.3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8.4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

报价应是唯一的,采购机构将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若投标人在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说明,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商务报价文件[投标响应函和投标(开标)一览表],技术文件(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技术偏离说明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商务文件(证明其为合格服务商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偏离说明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以及电子文档(WORD/WPS格式)组成。

10.1投标人的商务报价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章):

(1)投标响应函;

(2)投标(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明细清单。

10.2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应至少包括:

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技术偏离说明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均需加盖公章)。

(1)投标人应提供针对项目的完整技术(养护)服务方案;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逐条逐项的答复、说明和解释。

首先对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作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等应答,然后作出具体、详细的说明。

回答“满足”应说明如何满足,回答“部分满足”要明确哪部分满足和哪部分不满足。

同时明确满足的程度。

若采用“详见”、“参见”方式说明的,应指明所指文档(应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的具体章节及页码。

任何含糊不清的表示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将是投标人的责任;

(3)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完整准确地表述服务承诺(范围、标准及期限等)、投标人可能增加的服务承诺等,并明示服务承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否则将被认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

(4)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工作小组名单,每个专业人员的情况和在杭州人员数应该明确表示,在提交的标书中安排的人员,须为公司的固定职员;每个参加项目人员的履历表应随标书一并提交,主要内容包括学历(学院、大学和其他职业教育,列出大学的名称)、工作特长(特长领域、能力取向等)、经验与业绩(包括从事相关详细规划的经验,该人员参与的时间以及在项目中的责任),资质情况(包括项目组人员的资质)等;

(5)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

(6)技术偏离说明表;

(7)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

(8)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注:

上述内容包括的相关表格及附件资料: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资质证书(复印件);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3、主要养护人员花名册;4、行业培训情况;5、社会保险费等;

10.3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应包括:

证明其为合格服务商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偏离说明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均需加盖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声明书及投标人一般情况;

(3)通过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企业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证书(提供复印件);非本地投标人在杭州的分公司(需提供本地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办事处(需提供本地国内经济合作办注册资料)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

(4)2011年上半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收入支出表)(复印件);

(5)所有资质文件。

包括投标人银行资信、政府部门(企业)或第三方权威鉴定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如果有);

(6)公司介绍及相关的主要业绩证明,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获奖证书等(1、近三年在市政养护管理检查考核中获得的成绩证明;2、公司近三年来获得国家、省、市、区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荣誉证书3、公司相关行业从业经历证明),[参考合同或用户验收报告等项目实例证明,是否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等情况,原件备查];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等实施项目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或与其无关,评标委员会将进行技术扣分直至认定投标无效;

(7)商务偏离说明表;

(8)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

(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

10.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制作电子文档(光盘)。

电子文档内容为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相关表格(商务报价部分、技术文件部分)。

11.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第3项所列的日期内有效。

11.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提供前附表中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2.2投标保证金可以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的形式缴纳。

12.3采购机构将拒绝未能按规定时间和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

12.4中标人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经采购机构鉴证,并报市政府采购办备案后,投标保证金直接退还。

12.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布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全额无息退还。

12.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2.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

12.6.2投标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或转让中标的。

13.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3.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的语言和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开标)一览表及反映企业资质和经营情况的资料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13.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机构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所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13.4投标文件宜采用A4或A3幅面,必须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

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打印。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4.1投标文件分正本和副本,其中商务报价文件[投标响应函、投标(开标)一览表和相关的报价明细清单]、技术文件(技术和服务方案等)、商务文件(商务资格等)分别装订并密封包装。

其中电子文档(光盘)一份(含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相关表格)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密封包装。

没有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将被当场拒绝,不予受理。

14.2包装封面物的正面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与地址、邮政编码,封口处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4.3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7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15.投标截止期

15.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6、7两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15.2采购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16.投标文件的修改

1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修改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修改、补充投标文件。

16.2投标人的修改文件,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如果一份投标文件有几份函件时,应注明哪一份有效,否则所作修改视为无效。

16.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均要加以说明,否则其修改将被视为无效。

16.4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

17.开标

17.1采购机构将于年月日时分,会议室开标,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证件,非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同时在投标文件中仍然按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如不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评标过程及结果提出任何异议。

17.2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其他实质内容等,投标人应当及时声明或提请采购机构宣读,否则可能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由此带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7.3开标时,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开标)一览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8.投标文件鉴定

18.1开标时,采购机构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检查投标书内容是否完整、编排是否有序、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规范以及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等。

如投标文件被确认为无效,采购机构将及时通知该投标人。

18.2在评标前,采购机构可组织审标小组对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投标人资格和条件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8.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细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采购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影响评标时投标人之间的相对排序。

18.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18.5经开标后递交至评标委员会的投标文件,仍需接受相关符合性的检查,并有可能在评标过程中被判断为无效。

六、评标

19.评标组织

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由7人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政府采购咨询专家组成,其中政府采购咨询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0.评标原则

20.1竞争优选;

20.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20.3价格合理,方案、产品先进可行;

20.4反对不正当竞争。

21.投标文件审查

21.1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3修正原则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21.3.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1.3.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1.3.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3.4以修正后的总价作为投标报价。

22.评标办法

22.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和服务方案、投标人的综合实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各评委独立记名打分。

经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评审分,按最终评审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形成评标意见。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

投标价格得分+技术和服务方案得分+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得分之和,总分为100分,其中:

投标价格得分20分,技术和服务方案50分,投标人的综合实力30分。

各投标人的技术和服务方案、投标人的综合实力(评标委员会统一打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去除最高、最低分后的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各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按投标价格评分公式计算。

根据上述评标原则,分值安排如下:

▲投标价格(A=20分):

(1)报价的合理性:

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出现异常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报价的详细组成和投标的服务渠道等事项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确认其投标报价是否有效。

报价分计算方法:

根据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的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20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由采购机构当场统一计算)。

(2)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总投资则为无效标。

▲技术和服务方案(B=50分):

主要包含方案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完整性,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维护人员和机构服务优劣程度以及承诺和优惠等方面的因素。

评审要点为:

(1)本项目技术力量(18分)

●项目负责人:

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专业素质、技术能力、经验、资质等情况,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国家注册二级(含)以上建造师(市政)职业资格,并有从事杭州市市政设施养护或施工连续3年(含)及以上经历,是否具有调动投标人各项资源能力,确保100%到位所采取的措施情况(参考履历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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