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中发包方要求赶工期增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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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中发包方要求赶工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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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中发包方要求赶工期增加

  篇一:

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区域: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

  2、本工程工期预计天,如遇到下列情况,工期顺延。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天,不能交将承包方施工场地、施工用水、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行施工的。

  

(2)发包方要求变更设计方案,使施工方法与设计方案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的。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3小时以上。

  (4)发包方现场监理、甲方工程师代表因其它原因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的。

  (5)未按合同规定拔付款、工程进度款的。

  (6)因不可抗力(如雨天、台风、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注:

如果经甲乙双方同意,在施工中增加了新项目,或施工方法有变更,合

  同价格作相应调整。

施工方法及工艺以双方确认之方案为准。

  第四条:

选材

  第五条:

工程质量承诺及验收

  1、乙方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建设部的晋祠保证费保修二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责任从甲方付清就会的工程款后开始履行,如人为损坏或整体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渗漏,乙方在二年内保证上门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

  2、乙方完工后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三日内不组织验收,视为该工程验收合格。

  3、施工区域已投入使用的,视为本工程已事实验收。

  4、本工程只作为单项专业工程验收,与甲方的其它工程无关,不与整体工程或其他工程做捆绑验收和结算。

第六条:

工程付款及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

以包工包料计算,合同签订后,乙方设备进入施工场地,甲方预付工程款的%;工程按进度付款,完工后付总工程的60%,余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三天内一次性付至95%,余款留作留证金,保持期满一次付清。

  第七条:

甲乙双方义务

  

(1)甲方指派蔡春华为本项目负责人,负责对乙方施工进度过程中进行质量监控和把关,并协助乙方解决施工现场的各种问题,以便顺利保质地完成工程。

  

(2)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垂直运输工具。

  (3)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合适的材料堆放仓库,并协助监督材料进出工地。

(4)甲方提供的施工基面必须符合施工要求(参见本工程施工方案),如需进行处理或维护,则施工费用另计。

  (5)甲方应提供合理施工及养护时间,如因甲方赶工期而未按规范程序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不在免费保修之列,亦不以藉此影响对乙方的付款。

  (6)乙方竣工后,施工面需进行24小时的养护,甲方须措施对禁止甲方或其他施工人员进入正在完工区域。

急需提前搬物或进行其它施工时,亦须在确认不施工面的前提下在施工层面上铺垫保护。

  2、乙方义务

  

(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方案施工,确保工程工期和质量。

(2)按国家有关元宝施工,保证施工安全。

  (3)遵守甲方施工现场有关规定及制度,搞好文明施工。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支付工程款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面,除顺延工期外,还应赔偿乙方误工、停工所造成的损失。

  2、工程未经验收,而甲方提前使用或不当使用所产生的质量及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概不负责。

  3、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及时返工处理并自负费用。

4、甲、乙双方若一方违约就会给对方总工程款的10%违约金。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节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通知条款

  依本合同所为之书面通知,以对方经办签收或邮政递寄交对方本合同所列明地址即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地址:

代表人:

电话:

  年月日乙方:

地址:

代表人:

电话:

  年月日

  篇二:

施工合同1111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城实信用的原则,

  鉴于我公司施工的要求,确定本工程由乙方施工,决定将工程交由乙方劳务施工,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施工合同,双方共

  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

  2、

  3、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主体结构工程劳务综合承包施工范围

  

(1)主体工程包含结构建筑施工图纸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含

  变更部分。

不包括防水、保温、水、电暖安装、内外精装

  工程及相应的周转材料人工费.

  

(2)施工现场、办公、临时厕所,所有的场地道路硬化及临

  时水电设施等劳务人工费,由乙方承担施工及生活区、水、

  电费由甲方承担。

  (3)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当地文明施工

  标准,提供各工种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上岗证,包含所有

  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

  (4)主体结构从清槽、铺设垫层起到主体结构到峰顶(不包

  含冷接头原材料及竖向焊接材料、人工费和挖土方、做防

  水)。

含砌砖保护墙,二次结构所有工序(不包括门窗安装,

  保温及外墙漆、外墙砖和内墙砖粘贴、涂料楼梯和阳台铁

  艺和安装、楼地面结构找平层以外的部分)。

  二、乙方进场时间及人员组成

  1、

  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人员必须按照甲方指定时间进场。

乙方应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塔吊指挥员(信号工)、电工、

  电焊工、机械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程人员、各工种配备必须符合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并能够随时按照甲方指令进行调换,特殊专业工程必须由安检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和上岗证。

  3、乙方进场人员必须符合建筑施工的要求,必须具备身体健

  康、技术熟练、思想素质好等条件,年龄控制在18-50岁之间,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及其他不符合甲方规定的成员,如有违反,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给予处罚。

  4、乙方进场后十日内将全部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

  务用合同报甲方有关部门,办理暂住证,个人劳务合同等当地政府规定的手续办理,甲方予以协助,费用乙方自理,杜绝使用不明身份人员。

  5、

  劳动力计划:

  

(1)、乙方保证正式施工前进场人,进行临建施工完毕,施工人员逐渐进场,各工种人员全部进场(具体以甲方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其中管理人员:

生产负责人人,根据施工情况,人员随时进场施工,达到合理人员安排。

  

(2)、其组织的人员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到位,施工过程中管理人员、工人人数的调整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必须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或减员,否则甲方有权对施工人员进行调整,由此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三、承包方式及费用

  1、承包方式:

水电暖、防水工程除外。

其余分项由乙方负责包人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限额用料,周转用料(含模板、钢管架、木材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农膜、pvc管和机械设备,工人用具及劳保用品)、包特种作业人员。

  2、材料:

甲方提供钢筋、混凝土、水泥、沙子、石子、红砖、加气混凝土块、钢筋垫块、水泥撑子、止水拉丝杆、钢板止水片、止水螺栓等主材及一次性辅助用材。

  3、机械:

塔吊、地泵设备机具周转材料均由乙方提供并含维修费用。

  4、承包费用

  工程按图纸之间面积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元/m2。

主楼基础和层面按标准层增加一层的面积(按图纸面积计算)。

不能在扣除楼顶的实际建筑面积。

  面房、人防及车库基础按相应层面积增加一半计算,总建筑面积约6048m2。

乙方不开任何税票及负担相应税费。

  四、工程劳务费结算及支付

  1、付款方式:

出±0付完成工程量的65%,以上按大合同。

  分层付款65%,主体封顶,砼浇完一周内,付款完成工程量75%。

发放人工工资款。

  2、工程结算:

各项工程付款基准价:

主体230.00元/m2,后

  期工程90.00元/m2。

拨款方式按总承包合同条款及施工节点按比例支付。

后期工程以此类推结算付款,主体砌筑粉刷全部交工后,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量款的95%,余款5%三个月内付清。

  3、乙方进场施工,甲方按约定进度,根据甲方项目签订《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及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每月组织甲乙双方相关人员对当月完成的工作内容进行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机械维修、保养、保洁、限额领用耗料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约定进度工程结算书五日内审核完毕,十五日内付约定劳务费。

乙方积极做好施工人员工作,保证将劳务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禁发生因劳务费影响施工及上访事件,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违约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4、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费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办

  理支付手续,其他人无权办理。

乙方提供普通收据,不提供建

  筑劳务发票。

  五、工程安全质量及工程进度

  1、质量标准

  

(1)乙方要严格按照工程施工图、甲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

  及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所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优良以上质量标准。

如达不到优质结构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推诿,必须返工达到质量标准,返工费和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材料浪费的,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并视情节,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如乙方返工仍达不到质量标准或无视甲方要求不进行返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2)工程质量等级:

分部分项工程为合格工程,严格遵照施

  工规范验收制度,施工确保各项工程验收合格。

乙方施工主体必须保证验收合格。

  (3)安装模板一定要严格控制模板的轴线、标高及尺寸,接

  缝严密不漏浆,垂直度、平整度达到施工规范要求。

  (4)拆除模板必须征得施工技术人员认可后方可拆除。

  (5)乙方在每天的工作收工时,应做到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材料的浪费费用及200每处的违约金。

违约金经公示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内扣。

  篇三:

施工合同范本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名称:

  发包方:

  承包方:

  签定时间:

年月日

  合同编号: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或乙方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本工程地点:

  2、本工程面积:

  3、本工程内容:

按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通过的本项目施工图纸以预算报价表内容施工。

  4、本工程承包方式:

  5、本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期为日。

  6、本工程合同价款:

工程价款为(人民币)元正。

金额大写: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委派为甲方代表(职责及权利)。

  ①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

  ②负责为乙方施工队伍安排入场施工并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③负责协调装饰公司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2、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并承担其费用。

  3、施工现场如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4、施工期间甲方仍需使用的部分房间,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5、负责按合同支付乙方款项。

6、负责空调(含中央空调)、新排风、消防设备器材及消防手续办理等。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委派为乙方代表(职责及权利)

  ①负责合同履行及与甲方接洽,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②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③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垃圾堆放在指定处以便清运。

2、严格执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并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防火安全、环境保护的规定。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若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规定而受到罚款和引起的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工程变更及增项费用的约定1、以下内容为增加项目计费;

  ①施工中遇甲方临时增加的工程量。

  ②施工中设计单位变更的施工内容所增加的工程量。

(经甲乙双方或代表人书面或口头认可的设计变更)③本项目预算报价表内容中未包含的项目。

2、本项目增项付款方式及时间;

  ①增项费用在本项目主体工程完工时或具备竣工验收前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②增加工程量的单价参照本项目预算报价表单价或市场价格。

报价表上没有的项目参照市场价格。

  3、本项目施工中遇工程项目变更时,原则上须甲方代表和乙方代表签定书面变更单及确定相关费用后再施工,如是本项目赶工期,乙方所增加的工程量,甲方或代表人需根据现场所增加的工程量补签书面变更单及确定增加费用,同时延长相应的工期。

  4、本项目甲方临时变更或设计单位变更后增加的工程量所产生的增项费用,乙方如未得到甲方或代表人的书面认可及口头认可时,乙方拒绝做增加的工程量。

若甲方或代表人私自要求乙方工人更改的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五条:

材料供应约定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损失。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供应到施工现场后,由甲方代表人进行现场确认。

第六条:

工期约定

  1、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期,工期相应顺延:

①本项目工程量发生变化;

  ②本项目设计发生变更所增加的工程量;③不可抗力;

  ④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并确认支付乙方赶工费,签定工期变更协议。

3、因甲方未按合同完  

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价款,本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工期不顺延;第七条:

质量标准

  1、施工质量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第八条:

工程验收约定

  1、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验收:

①②③

  2、本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及时电话或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如果甲方不能及时到现场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并承认乙方竣工日期。

  3、工程竣工验收,本项目主体工程合格,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

若在竣工验收中,存在须由乙方整改返工的部分,乙方原则上在五日内完成(特殊项目由双方代表人另行商定完成时间)。

第九条:

保修约定

  1、本项目自验收合格双方代表人签字之日起,保修期约定为()。

2、本项目竣工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整改,甲方不得使用,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3、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尾款,乙方不负责保修。

  第十条: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条款,任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2、因任一方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协商合同终止,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因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在该工程进行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4、甲方责任

  ①甲方强行要求乙方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承担损失。

②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③甲方未按期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款项,每逾期一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及损失()元。

5、乙方责任

  ①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它物品,如有损坏,应赔偿。

  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承担损失。

③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

造成延期,每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④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及损失()元。

⑤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乙方自身原因所发生的一切安全及人生伤亡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1、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共肆页,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项目施工图、预算报价表及其他现场签证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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