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28590269 上传时间:2023-07-19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1.6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瓦斯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瓦斯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瓦斯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瓦斯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瓦斯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瓦斯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docx

《瓦斯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瓦斯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瓦斯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docx

瓦斯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

瓦斯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

为加强瓦斯检查,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制定瓦检员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

一、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按照每月制定的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和编制的巡回检查路线检查瓦斯。

4小

二、瓦斯巡回检查点检查的间隔时间为3〜5小时,一般情况下每间隔时检查一次。

三、正常生产的采掘工作面每班检查两次,备用工作面或正常通风但无人工作的掘进头,每班检查一次。

四、矿井总回风、一翼回采、采区回风、机电硐室、绞车房或其他独立通风的硐室,正常情况下每班检查一次。

五、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检查地点,开始巡回检查。

凡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检查地点的,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理。

六、瓦斯检查手册上必须注明检查时间,否则按漏检处理。

七、瓦斯检查员在巡回检查中,若发现瓦斯积聚或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时,要立即汇报调度室和通防工区,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八、井下检查点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调整巡回检查路线,并通知瓦检员,防止漏检。

九、瓦斯检查员在瓦斯检查过程中,遇到气体超限、局部通风机停电、瓦斯积聚、通风系统出现问题等情况时,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请示报告,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十、当采掘工作面出现瓦斯超限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工作人员立即撤离工作地点,并揭示警标,立即向调度室和通防工区汇报

十一、瓦斯检查员在巡回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75%时,瓦斯检查员必须立即报告矿总工程师,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十二、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都必须先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报告矿总工程师,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十三、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先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汇报调度室,查明原因,制定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十四、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

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调度室请示报告。

十五、各工区当班电工作为局部通风机兼职司机,并挂牌上岗,现场当局部通风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再请示报告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局部通风机运转声音异常时;

2、局部通风机高压部位出现焦臭味;

3、局部通风机剧烈振动;

4、局部通风机掉落或悬挂部位松动有掉落危险时。

十六、瓦斯检查员在巡回检查过程中,发现局部瓦斯积聚时,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十七、当发现通风系统出现问题:

风量不足、通风设施被破坏、风流短路、风流反向等现象时,必须立即请示报告调度室。

十八、当发现矿井火灾或其他意外事故时,要立即请示报告调度室,并现场采取措施进行抢救

十九、瓦斯检查员发现隐患,及时请示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避免了事故

的发生或减少损失,有突出贡献的,矿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二十、瓦斯检查员发现隐患后,既不请示也不报告,使矿井造成重大损失

的,矿将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一、违反上述规定的,对有关责任人处罚50~100元,符合严重“三

违”条件的,按矿规定处理。

普安县楼下镇水箐村福安煤矿

瓦斯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

普安县楼下镇水箐村福安煤矿

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

检查制度

第一条瓦斯检查地点和检查次数符合下列规定

一、检查地点:

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

二、检查次数及内容:

1.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3次,且必须配备专职瓦检员,实行定点检查。

2.其它需要检查瓦斯的地点,执行巡回检查。

⑴总回风、总进风、处于回风系统中的机电设备检查点、有人工作的地点执行巡回检查,每班检查三次;

⑵处于进风系统中机电设备检查点、有人工作地点、井下硐室、每班检查一次;

⑶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备用工作面每班检查一次;

⑷火区密闭内外气体每天检查一次;普通密闭每七天检查一次。

⑸被串联采煤作面进风侧,被串联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每班检查三次,

⑹井下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瓦斯浓度每天检查一次,挡风墙外瓦斯浓度每周检查一次。

⑺根据井下实际情况,每月由通风队制定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报通风科、总工程师审批。

3.检查内容

1.总回进、总回风、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流、掘进工作面迎头、回风流应检查:

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温度等。

2.大巷中机电设备设置地点、硐室、变电所等地点应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温度等。

3.密闭内外检查:

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温度(空气温度、水温)

氧气等;

4.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应检查:

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气等。

5.处于回风系统中机电设备检查点、有人工作地点应检查:

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温度等。

6.井下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应检查:

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温度等。

7.根据井下实际情况,随时增减检查内容。

第二条瓦斯检查管理一、瓦检员必须持证上岗,每年年初进行一次瓦检员数量的核定,必须由矿长审鉴,保证瓦检员配备数量充足,核定资料存档备查。

二、矿长、总工程师、负责生产安全的副矿长、爆破工、采掘队长、通风科(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重点瓦斯管理区瓦检员,除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还应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随时检测瓦斯变化情况。

三、瓦检员应认真履行检查职责,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等违章行为,要做到井下记录牌板、瓦检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

瓦斯超限要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应按空班漏检处理:

应设检查点,但没有进行瓦斯检查或缺设瓦斯记录牌板;虽设检查点,但瓦检员未检查瓦斯或未按规定次数和内容完成检查任务;瓦检员接班后两小时未到工作地点检查瓦斯。

五、瓦检员应认真执行班中请示汇报制度。

班前要明确当班检查区域地点、任务及瓦斯情况。

无论定点或井下巡回瓦检员每一遍检查任务完成后,都要及时向通风调度电话汇报。

瓦斯变化异常、超限,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汇报。

班后要将全部检查情况进行汇报。

各点瓦斯检查数据取最高值按规定次数填写瓦斯台帐。

产、建立对瓦检员进行查岗的制度。

通风科队当班值班干部应深入现场对瓦检员工作质量进行抽查。

瓦检班长除对重点地方完成检查和隐患处理外,也要对巡回检查的瓦检员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发现瓦检员脱岗、睡觉、不按规定执行检查瓦斯的要向通风科队领导汇报,对违章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七、瓦斯检查员应认真填写检查手册和现场牌板,做到内容齐全,字迹清楚。

八、瓦斯检查牌板的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掘进工作面距迎头:

煤巷30米,岩巷50米。

2.采煤工作面:

距上出口30米,距回采工作面下出口3-5米处。

3.局部通风机10米以内。

4.所有检查牌板必须设在巷道一侧容易被人看见醒目的地点。

九、检查路线:

每月月初由通风队制定所辖范围内瓦斯、二氧化碳检查循环路线计划表,并且在生产中要根据采掘队组的变化及时更改;瓦检员必须按规定的检查路线,进行正规检查,不得逆着检查路线检查。

同时在月初制定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必须由矿总工师审签后执行。

十、瓦检员严格执行在井下面对面、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的交接班制度。

十一、定点瓦斯检查员应在本作业地点瓦斯牌板处进行交接。

巡回瓦检员

应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

十二、班中三次检查时间规定:

对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或作业地点第一次检查汇报在接班后的一个半小时内完成;第二次检查汇报在班中前后一小时内完成;第三次检查汇报在本班到点前一个小时内完成,对无人工作的工作面的检查,按设计循环路线进行。

十三、交接班时,交接双方应在瓦检手册上认真签字,需要交接的内容应填写清楚。

十四、交接内容包括:

1.检查地点当班瓦斯及变化情况,以及存在的隐患和处理情况。

2.检查地点及瓦斯记录牌板变化、移动情况。

3.领导指示及对下班检查应注意的有关问题。

4.管辖区域内的通风、局部通风、监测、防尘、隔爆设施、防灭火等设施完好及损坏情况等,以上内容必须填写在交接班手册上,由交接人鉴字。

十五、每个矿井和独立采区,都要建立《瓦斯日报表》和《通风调度日报表》,两种报表均由通风科长每日填报,报矿长、总工程师审阅。

对报表反映出的问题,要明确批示处理意见,并及时反馈到通风科队或有关部门,处理结果要有记录可查。

报表数据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十六、矿长因故不在岗时,应指定代理矿长审阅瓦斯日报表和调度日报表,总工程师因故不在岗时,由代理副总工程师代其审阅,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十七、瓦斯日报要全面反映当班的所有瓦斯检查地点规定检查次数的瓦斯浓度的最高值,瓦斯超限、积聚情况及处理结果。

十八、瓦斯日报要全面反映当日存在的通风、瓦斯、防尘、抽放、防灭火等方面的事故隐患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

十九、矿井应建立瓦斯超限与处理记录,其主要内容:

汇报人姓名、现场

主要负责人、超限地点、超限时间、超限原因,瓦斯浓度、通风科(队)管理人员的处理安排、采取的主要措施,处理时间、处理结果。

瓦斯超限与处理记录由通风科长根据井下瓦检员的检查汇报、通风队的安排处理结果随时记录,矿长、总工程师班后审阅签字。

二十、坚持“三检查”、“三汇报”、“三对口”相互制约制度

1.瓦斯检查员下井要带好瓦斯检查手册,瓦斯检查员在进行第一次检查前,先要将瓦斯检查牌板上的上个班的检查时间及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抄写到自己背面相应的栏目内。

2.瓦斯检查员每检查完一次,都要及时在检查手册上填写检查时间和相应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及通风设施、监测设施和防尘、隔爆设施使用管理情况,同时向通风科长进行汇报,并在指定的“瓦斯检查牌板”上填写检查时间、各检查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及瓦斯传感器示值。

3.瓦斯检查员要按规定进行检查、填写、汇报,不得推迟,不得两次或三次一起汇报,也不得虚报、谎报数据。

通风调度员在接听瓦斯检查员的汇报时必须听清、问清,及时将汇报时间、检查时间、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及通风设施、监测设施和防尘、隔爆设施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记录在“通风调度台帐”或调度日志上,要求记录清晰、完好,以防数据虚假。

4.通风队值班干部,不定期审查“瓦斯检查手册”,并在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名,若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后,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5.通风科管理人员检查过程中遇到瓦斯检查员应审查瓦检员是否按计划巡回路线进行检查;同时检查现场的“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执行情况。

-

二十一、瓦斯临界状态的处理

1.采掘工作面检查点瓦斯浓度达到规定安全值的90%时,称为瓦斯临界状

态。

2.各种瓦斯测量仪器中有一种测得瓦斯浓度达到规定安全值的90%,即称

此点达到瓦斯临界状态。

3.采掘工作面的测点中有一点达到瓦斯临界状态,该工作面就必须停止生产,切断电源。

4.通风科队必须及时查明达到临界值的原因并组织处理,处理完毕后,采掘工作面方可恢复生产。

第三条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校验制度

1.本制度中的仪器包括:

光学瓦斯检查仪、?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瓦斯氧气两用仪化等。

2.通风队设置瓦斯检查仪器发放室、仪器维修室、?

保管库房等场所。

所有仪器要分类统一编号,集中管理。

上架仪器必须完好,待修、待充电仪器必须分置于各自区域内。

3.在使用仪器装备前,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仪器管理规定,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4.通风科负责仪器的配备及维修、通风队负责仪器收发、充电、日常维护、使用、管理责任。

5.发放人员每班提前半个小时,对使用的仪器进行一次全面详细的完好检查,对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报警值、仪器的电压进行检查,不完好或误差超标仪器不得发放。

使用人员领取仪器后,要检查其完好情况,不合

格仪器要立即更换。

6.井下使用人员不得私自调校和拆开仪器,仪器使用后必须及时送回发放室,发放人员必须及时检查,丢失或损坏仪器要照价赔偿。

7.标校仪器必须采用有资质的生产厂家所生产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类瓦斯标准气样。

8.备用装置的数量不小于20%,并应配备零配件和维修校正用的仪表。

9.仪器的报废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有关细则执行。

第四条临时停风地点瓦斯检查与管理

1.凡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导致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造成所供风区域无风的,统称为临时性停风。

2.恢复临时性停风区的通风前,首先必须检查停风区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

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可直接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条排放瓦斯时的检查严格按瓦斯排放审批措施执行。

1.排放瓦斯开启局部通风机前,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的风流瓦斯情况,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所处巷道通风正常,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开始排放工作。

2.破壁排放瓦斯前,瓦检员或救护队员首先检查闭前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不超过1.0%时,方可进行破闭工作。

3.严格控制瓦斯排放量,确保其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都不超过1.5%。

4.当整个独头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

时,通风科现场跟班干部及瓦斯检查员进入排放巷道,全面检查通风瓦斯情况。

只有在证实整个巷道空间通风正常,无局部瓦斯积聚,其它条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且稳定半小时后,瓦斯排放方可结束。

5•排放停风时间较长或密闭巷道、连通采空区巷道瓦斯时,必须携带测氧仪或瓦斯、氧气两用仪。

第六条井下爆炮作业的瓦斯检查

1•井下爆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2.“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必须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m

范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不准放炮。

3•放炮后,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确认放炮地点以

及回风流瓦斯浓度低于1.0%时,方可发出命令恢复送电。

简历

姓名:

简历模板http:

//

性另U:

出生日期:

1989年2月

年龄:

37岁

户口所在地:

上海

政治面貌:

党员

毕业生院校:

专业:

地址:

电话:

E-mail:

•教育背景•

1983/08--1988/06华东理工大学生产过程自动化学士

-个人能力这里展示自己有什么的特长及能力

-专业课程

《课程名称(只写一些核心的)》:

简短介绍《课程名称》:

简短介绍

-培训经历

2002/06--2002/10某培训机构计算机系统和维护上海市劳动局颁发的初级证书

1998/06--1998/08某建筑工程学校建筑电气及定额预算上海建筑工程学校颁发

-实习经历

2011年5月一一现在某(上海)有限公司XX职位

【公司简单描述】

属外资制造加工企业,职工1000人,年产值6000万美金以上。

主要产品有:

五金制品、设备制造、零部件加工、绕管器

【工作职责】

【工作业绩】

•语言能力

英语:

熟练

英语等级:

大学英语考试四级

•IT技能•

WindowsNTV2000VXP

36个月经验

水平:

精通

LAN

36个月经验

水平:

熟练

Office

84个月经验

水平:

精通

自我评价这里写自我评价的内容可以访问http:

//

-获得的证书与奖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中医中药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