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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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近年来,XX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机制创新、注重实效、分类指导、因地制宜,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紧紧围绕牛果菜等农村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完善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综合配套服务机制,拓展服务领域,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进程,有力促进了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一、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做法和成效

  坚持多管齐下,创优发展环境。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强化了乡镇和涉农部门工作力量,把加强基地建设、扶持龙头企业、建立协会组织等工作,纳入乡镇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制度,督促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了抓农业产业化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

二是强化政策引导。

先后制订出台了《关于扶持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及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等文件,明确规定了各有关部门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在登记注册、引进人才、建设用地、生产用电、经营税收等方面实行重点倾斜政策。

三是强化财政奖补。

县财政每年支出XX万元用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并安排专项资金专门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

近年来,全县各级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信贷投入累计达300多万元。

  

(二)坚持多措并举,夯实发展后劲。

一是做强龙头。

按照“重点抓龙头、抓重点龙头”的思路,培育出了鑫源果品气调库等一批规模化程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示范辐射广、带动农民增收明显、发展前景好、发展后劲较足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家。

大力发展自主产品,认证了芹菜、甘蓝两个无公害蔬菜产品,培育了XX胡萝卜、芹菜、大白菜等名优蔬菜品牌,走出了一条具有XX特色的“龙头企业带动型”的农业产业化路子。

二是做大基地。

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的思路,通过建立健全企业和农户的利益联接机制,促进了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建设。

鼓励龙头企业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组织,通过专业合作社组织生产和收购。

全县有60多家农民大户和骨干企业建立专业合作社58个。

促进了结构调整。

三是做活流通。

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70多个,全县80%的大宗农产品通过民间购销队伍营销,大大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

充分利用洽谈会、农博会等各种商机,积极组织企业大力推介拳头产品。

在周边十多个大中城市设立了营销站点,不断将农产品打进大中城市,扩大市场份额。

  (三)坚持多方共建,健全发展体系。

积极采取企业带动、示范推动、部门联动等,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企业带动。

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产销协议或合同,用订单的形式,与农户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联合体,带动农民增收。

目前,全县龙头企业联结群众达到3000多户,落实订单面积3万多亩。

二是示范推动。

积极扶持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合作组织领办、创办农业示范基地,起到了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同时,广大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在乡镇积极创办了粮食、油菜、蔬菜、水果等各类示范片(点),并在农业农村工作现场会上大力推介,以点带面,示范推广。

全县农口单位创办高标准农业示范样板10多个,推动发展农业生产订单基地5万亩。

三是部门联动。

广大农技推广机构和相关部门积极加强协调配合,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加强技术示范和推广,有效确保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产前、产中、产后发挥了重要作用。

结合“千名干部下基层”、群众路线教育等活动,在锦屏镇、黄花乡、新窑镇和铜城工业园区建立蔬菜基地质量检测点4个,组建“五有”统防统治专业组织5个,设立农业推广机构27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153人。

同时,制定出台了非公职技术人员财政补贴政策,成立乡镇果产业技术服务队9个,人员150多人,大力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农机专业化服务等农业科技服务,逐步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农技推广络。

县农口部门每年选派近10名科技特派员进驻龙头企业及生产基地,深入一线开设“田间课堂”、巡回指导,培养了一大批懂技术、善经营的乡土科技带头人。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健全。

公共服务机构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受到削弱,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队伍不稳、保障不足等方面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有的地方破、线断、人散,服务功能弱化。

乡镇机构改革强调减人、减事、减支,政府公益性监管服务机构被简单撤并,专业人员被大量分流或安排从事其他工作,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受到削弱。

特别是农业科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经营管理等现代农业必须的公共监管服务机构难以适应发展需要。

  二是服务内容与农民的需求差距大。

随着大量农村青壮劳动力外出打工,以及农业生产逐步向市场化、专业化发展,农民对农业社会化服务需要逐渐由单纯的生产环节服务向资金、技术、信息、金融、保险、经营管理等综合性服务扩展,但目前多数服务组织功能比较单一,往往注重产前、产中服务,忽视产后服务,农产品保鲜、贮运、加工、销售以及农业金融、保险、信息等服务仍然比较缺乏。

特别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缓慢甚至出现萎缩状况。

一般行政村已无任何金融点,乡镇一级唯有信用社一家金融机构。

由于农业保险高风险、低收益的特性,商业保险机构对涉足农业领域积极性不高,农村保险服务体系发展长期滞后。

  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水平不高。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总量较多,但规模普遍较小,管理水平不高,入股合作社的农户间联系还不紧密,真正由农户均等成立和按股分红的合作社还不多,真正有效带动农户,为农户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服务的合作社甚少。

  四是经营性服务组织发展还需加快。

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尤其是缺乏大型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

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完善,辐射带动能力不强。

农业保险理赔环节过多,保险品种、覆盖范围还需扩大。

农村金融机构主体仍然较少,政府主导的区域性为农服务担保机构发展不快。

  三、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着力创新组织载体,提高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

一是在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上实现新突破。

围绕赋予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明晰产权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的目标,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和措施,完善《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条例》。

探索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和法人登记办法,开展清产核资、量化集体资产,推进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制定股权配置方案,理顺党支部、村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关系,凸显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和发展职能,在统一经营层次的有效管理和全方位服务中为巩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和维护农民基本经济权益奠定基础。

二是在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上实现新突破。

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民主管理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带动农户能力为目标,落实完善各项扶持政策措施,优化合作社发展环境。

深入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健全生产记录制度,加强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提高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强化合作社市场营销服务,推进“农超”、“农校”、“农企”、“社企”、“农市”等产销对接,建设冷链物流和信息络系统,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加强合作社人才培训和现场教学基地建设,提高人才培养服务范围和水平,促使合作社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三是在集约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实现新突破。

围绕实现做大龙头企业、农业生产基地、农产品品牌、农产品流通和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建立新型利益联结机制的目标,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发挥龙头企业集群集聚优势,集成利用资源要素,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在基地内建设技术创新、质量检测、品牌培育推介、融资服务等四大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物流建设和络交易平台建设。

加大对示范基地财政投入,研究设立示范基地专项基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技术、融资、营销和物流信息等方面服务载体建设,研究出台示范基地税收优惠政策和用水、用电等相关支持政策。

探索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接机制,推动龙头企业建立为农户服务的专门机构,集群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和提供信贷担保,以农业产业化促进生产标准化。

四是在强化其他社会化服务机构上实现新突破。

以促进农科教有机结合和农业科技成果有效转化为目标,加强在政府引导下的生产经营组织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对其应用性研究、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和农科教有机结合予以资金支持。

出台扶持政策,大力推进“三农”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构建“三农”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促进农户小生产和社会大市场有效对接。

加强对农业机械、农产品物流等服务组织建设,注重培养提高农村经纪人,为合法经营创造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完善提高专业技术协会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服务水平。

  着力创新金融制度,进一步解决发展现代农业的瓶颈问题。

一是在支持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上实现新突破。

以适应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金融需求,扩大成员融资的担保范围、融资渠道和提高融资效率、提高管理水平为目标,与金融部门联合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领导机构,指导扶持示范社开展内部资金互助和合作社间资金互助,探索成立农村资金互助社,加强对筹集资金额度、互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

建立健全《农村资金互助管理暂行规定》,完善充实《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内部资金互助活动管理办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示范章程》,研究制定资本金扩充、贴息补助、贷款担保及所得税减免等环节的具体扶持政策。

二是在进一步拓展农业信贷担保上实现新突破。

围绕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和提升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用等级、扩大农村信贷供给的目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成立由政府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股的担保基金或担保公司,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和信贷供给,带动各种担保机构发展。

研究政府注资农业信用担保机构,对风险损失给予补助。

对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进行公开授信,适当放宽担保抵押条件,简化贷款手续。

鼓励龙头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参与组建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小额贷款银行。

探索龙头企业为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入社成员担保开展“层贷层还”的信贷担保机制。

三是在持续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上实现新突破。

围绕大力发展惠及农业发展、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事业的目标,探索农业保险经营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联办模式,通过建立多部门分工协作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机构,支持农村经管等部门拓展农业保险代理职能。

各级农村经济管理系统向乡村延伸,与专业保险机构共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保险队伍和展业络,建立和完善宣传引导机制、工作推动机制、市场竞争机制、运行监督机制和组织保障机制,探索农经部门在保险政策审核、保险活动实施、保险定损赔付和政策性保险补贴标准确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工作机制,扩大农业保险覆盖农村的范围,提高保障能力。

加快农业保险立法进程,编制农业保险品种基本目录。

研究建立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基金,完善再保险和经办费用补贴制度。

促进银保结合,试点开展惠农补贴限额垫付保费,提高农业保险工作质量。

鼓励地方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降低保险定损理赔门槛。

  着力创新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现代农业公共监管服务体系。

一是在公共监管服务能力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围绕建立健全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和农村经营管理公共监管服务机构的要求,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和农村经营管理等乡镇或区域性农业公共监管服务机构。

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置公共服务机构,既可以分别设置,也可以综合设置,切实保证财政投入,充实公共服务人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工作条件。

创新基层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用人制度、健全考评制度、完善分配制度。

乡镇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机构按照已部署的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主要依托现有农技推广和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联合建设,也可以单独建设乡镇站或区域站;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按照确保行政管理职能履行、理顺机构设置、完善运行机制的要求,强化公共监管,探索由县级农技机构在乡镇设置派出机构承担农技服务工作模式。

二是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服务上实现新突破。

以确保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利为目标,完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全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逐步健全村有站点、乡镇有中心、县市有市场的流转服务体系。

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加快仲裁机构、队伍和设施建设,依法设立仲裁委员会,保障人员编制,加强能力建设,推进纠纷仲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服务上实现新突破。

为实现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的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督,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立法进程,抓紧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章制度。

部署开展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理工作,建立农村集体资产数据库。

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受集体经济组织委托,通过开展清产核资、建立管理台账、制定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等方式,运用会计监督、代理监督和审计监督等方式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和村级重大事项的监管。

以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或“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为依托,探索构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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