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第3版习题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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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第3版习题答案

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习题答案

第一章答案

一、单选题1.A2.D3.B4.D

5.D解析:

现代企业具有生存权、发展权、自主权和自保权,其中自保权就包含了企业对自己经济利益的保护。

纳税关系到企业的重大利益,享受法律的保护并进行合法的税收筹划,是企业的正当权利。

二、多选题1.ABCD2.BCD3.ABD4.ABCD5.ABCD6.BD

三、判断题

1.错解析:

会计主体是财务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会计处理的数据和提供的财务信息,被严格限制在一个特定的、独立的或相对独立的经营单位之内,典型的会计主体是企业。

纳税主体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在一般情况下,会计主体应是纳税主体。

但在特殊或特定情况下,会计主体不一定就是纳税主体,纳税主体也不一定就是会计主体。

2.对

3.错解析:

避税是纳税人应享有的权利,即纳税人有权依据法律的“非不允许”进行选择和决策,是一种合法行为。

4.错解析:

税负转嫁是纳税人通过价格的调整与变动,将应纳税款转嫁给他人负担的过程。

因此税负转嫁不适用于所得税,只适用于流转税。

四.案例分析题

提示:

可以扣押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而不是”等于”.

第二章答案

一、单选题1.C2.A3.A4.C5.B6.C

二、多选题1.ABCD

2.ABC解析:

大型机器设备、电力、热力三项属于有型动产范围,应计算缴纳增值税。

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在增值税范围之内。

3.AB解析:

生产免税产品没有销项税,不能抵扣进项税。

装修办公室属于将外购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不能抵扣进项税。

转售给其他企业、用于对外投资的货物可以抵扣进项税,也需要计算销项税。

4.CD解析:

进口货物适用税率为17%或13%,与纳税人规模无关。

5.BC解析:

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和营业税劳务,不涉及其他。

6.ACD7.ABCD8.ACD9.ABC10.BD

三、判断题

1.错解析:

增值税只就增值额征税,如果相同税率的商品的最终售价相同,其总税负就必然相同,而与其经过多少个流转环节无关。

2.对

3.错解析:

2009年1月1日实施增值税转型,我国全面实施消费型增值税。

4.错解析:

已经抵扣了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如果投资给其他单位,应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5.对6.对

四、计算题

1.

(1)当期销项税额=

[480*150+(50+60)*300+120000+14*450*(1+10%)]*17%+(69000+1130/1.13)*13%

=[72000+33000+120000+6390]*17%+9100=231930*17%+9100=39428.1+9100

=48528.1(元)

(2)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5200*(1-25%)+13600+800*7%+6870

=11400+13600+56+6870=31926(元)

(3)本月应纳增值税=48528.1-31926=16602.1(元)

2.

(1)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700+5100+(15000+15000*6%)*17%=1700+5100+2703=9503

(2)当期销项税额

=23400/1.17*17%+234/1.17*17%*5+2340/1.17*17%+35100/1.17*17%

=3400+170+340+5100=9010

(3)应缴纳增值税=9010-9503=-493

3.

(1)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7000+120=17120元

(2)当期销项税额=30*200*17%+2340/1.17*17%+120000*13%=1020+340+15600=16960元

(3)本月应纳增值税=16960-17120+104000/1.04*4%*50%=1840元

4.

(1)不能免征和抵扣税额=(40-20*3/4)*(17%-13%)=1万元

(2)计算应纳税额

全部进项税额=17++1.7+0.91+0.88=20.49(万元)

销项税额=7÷1.17×17%+60×17%=11.22(万元)

应纳税额=11.22-(20.49-1)-2=-10.27(万元)

(3)计算企业免抵退税总额

免抵退税额=(40-20*3/4)×13%=3.25(万元)

(4)比大小确定当期应退和应抵免的税款

11.27>3.25;应退税款3.25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退税额=0

下期留抵税额=10.27-3.25=7.02(万元)

五、分录题

1.会计分录:

(1)借:

应收账款2340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20000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0

借:

主营业务成本1600000

贷:

库存商品1600000

借:

银行存款2320000

财务费用20000

贷:

应收账款2340000

(2)借:

应收账款585000(红字)

贷:

主营业务收入500000(红字)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0(红字)

(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先开发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100×17%=17万元。

借:

银行存款300000

应收账款870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10000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

(4)销售增值税转型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10.4/(1+4%)×50%=0.2万元

借:

固定资产清理320000

累计折旧180000

贷:

固定资产500000

借:

银行存款104000

贷:

固定资产104000

借:

固定资产清理2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000

借:

营业外支出218000

贷:

固定资产清理218000

(5)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只有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等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才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他混用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

可抵扣进项税额=8.5+10×7%=9.2万元

借:

固定资产6130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2000

贷:

银行存款705000

(6)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可以不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借:

应收账款732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6000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0

银行存款30000

借:

主营业务成本450000

贷:

库存商品450000

(7)月末,增值税计算

增值税销项税额=34-8.5+17+10.2=52.7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30+9.2=39.2万元

按照适用税率应缴纳增值税=52.7-39.2=13.5万元

简易办法征税应纳增值税=0.2万元

借: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350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2000

贷:

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137000

2.

(1)借: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234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4000

借:

主营业务成本180000

贷:

库存商品180000

(2)借: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250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4000

银行存款16000

借:

主营业务成本180000

贷:

库存商品180000

(3)借: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224000

银行存款10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

借:

主营业务成本180000

贷:

库存商品180000

六.筹划题

1.提示:

运用价格折让临界点,计算临界点价格,比较后决策.

2.A企业采取经销方式:

应纳增值税=500×210×17%-50×1250×3%-1600=17850-1875-1600=14375(元)

收益额=500×210-50×1250-14375=105000-62500-14375=28125

A企业采取来料加工方式:

应纳增值税=41000×17%-1600=6970-1600=5370(元)

收益额=41000-5370=35630(元)

来料加工方式少交增值税9005元,多获得收益7505元。

对于B企业来说:

采取经销方式:

应纳增值税=50×1250×3%=1875(元)

货物成本=500×210×(1+17%)=122850(元)

采取来料加工方式:

应纳增值税=0

货物成本=50×1250×41000×(1+17%)=110470(元)

来料加工方式下,B企业的加工货物的成本降低12380元,增值税少交1875元。

第三章答案

一、单选题

1.A解析:

啤酒屋销售的自制扎啤应缴纳消费税;土杂商店出售的烟火鞭炮在生产出厂环节交纳消费税,商业零售环节不缴;卡车不是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使用过的小轿车不交消费税,只交增值税。

2.A解析:

征收消费税的汽车包括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

电动汽车、沙滩车、大客车都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3.D解析:

高档手表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珍珠饰品不缴纳消费税;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酒类产品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

4.D解析:

只有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税的自用消费品,才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5.D解析:

外购已税产品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自制应税消费品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均于出厂销售时缴纳消费税,移送连续加工环节不视同销售,但自制应税消费品用于向外单位投资的移送环节应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

二、多选题

1.AC解析:

啤酒、黄酒、汽油、柴油采用定额税率征收消费税。

葡萄酒、烟丝采用比例税率计算消费税。

2.ABC解析:

AB属于视同销售应缴纳消费税;C在出厂环节计算缴纳消费税;D直接销售时不必缴纳消费税。

3.ACD解析:

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在移送环节缴纳消费税;金银首饰、钻石及饰品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卷烟在货物批发环节缴纳消费税;不动产转让不是消费税征税范围。

4.ABD解析:

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其营业额还应当征收营业税,按消费税额与营业税额计征城建税。

5.BCD解析:

A属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C属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BD属于视同销售。

6.AD解析:

一般应税消费品都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在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纳税,而卷烟除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外,在批发环节还要再缴纳消费税。

三、判断题

1.对解析:

对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产品押金,不论到期与否,发出时均应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2.对3.错

4.错解析:

化妆品在生产、批发、零售环节均要缴纳增值税,但消费税仅在出厂销售环节缴纳。

5.对

四、计算题

1.

(1)进口原材料应纳关税=(120+8+10+13)×10%=151×10%=15.1(万元)

进口原材料应纳增值税=(151+15.1)×17%=28.237(万元)

(2)进口机器设备应纳关税=(60+3+6+2)×10%=71×10%=7.1(万元)

进口机器设备应纳增值税=(71+7.1)×17%=13.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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