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交通运输系统.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28556014 上传时间:2023-07-19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0.1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阆中市交通运输系统.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阆中市交通运输系统.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阆中市交通运输系统.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阆中市交通运输系统.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阆中市交通运输系统.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阆中市交通运输系统.docx

《阆中市交通运输系统.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阆中市交通运输系统.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阆中市交通运输系统.docx

阆中市交通运输系统

阆中市交通运输出台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交通运输行业恐怖袭击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恐怖事件对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确保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根据南充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处置或者参与处置恐怖袭击事件的应对工作。

主要包括:

1.重点场所。

车站、码头,危险品运输货场、收费站、公交场站等。

2.重点车船。

客运车船、公交交通和危险品运输车船,特别是开往北京、上海、成都、重庆等大城市和重要目的地车辆。

3.重点工程。

桥梁、隧道、国省干线等重点基础设施;

4.重点物品。

涉燃、涉爆、涉毒、化学、生化和放射性毒剂等物品。

(三)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在市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反恐部门的具体领导和指挥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2.减少损失原则。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交通运输秩序,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

3.遵循法律原则。

在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时,依照国家法律,维护法律尊严。

(四)事件分级

恐怖袭击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可分为四级:

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

1.特别重大(I级):

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利用核爆炸、核辐射、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恐怖袭击,或利用其他危险方法,造成交通工具和设施严重损毁、建筑物大面积坍塌与毁损、人员大量伤亡的恐怖袭击事件。

2.重大(II级):

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利用爆炸、放火、投放危险物品、砍杀无辜群众、劫持人质或交通工具等手段,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公众心理恐慌的恐怖事件。

3.较大(III级):

局反恐领导小组获得情报预警或上级指示,表明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具体策划对我市交通运输车船、站点、码头、公路等进行恐怖袭击(破坏),对袭击的目标有明确的指向性和时间紧迫性,其犯罪行为已进入实施阶段,但最终危害后果尚未发生的恐情事件。

4.一般(IV级):

恐怖活动范围小,造成损失较轻,影响较小,事态容易控制的一般恐怖事件。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反恐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公路管理、道路运输、水上交通的副局长、安全总监为副组长,局党委成员和市公路、运管、海事、航道路政、收费所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局人秘股、运管股、建管股、行政审批股、财务股、安监股等负责人和市公交公司、南运集团阆中分公司、当代集团阆中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监股,安全总监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任务

1.局反恐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上级有关反恐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协调交通系统反恐工作。

(2)启动相应的反恐应急预案,统一组织、指挥相应类型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

(3)负责组织协调反恐怖救援力量、救援车辆和物资、疏散转移和安置旅客、公路抢通保通等工作。

(4)根据需要,在事发地点设立现场指挥组,一般性事件由局分管领导任现场协调指挥组组长,行业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人员参与组织协调现场反恐怖应急工作。

2.反恐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局反恐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局反恐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

联系电话:

白天:

6304600.6304181(传真);夜间和双休日:

6304166。

其职责是:

(1)执行局反恐领导小组的决定,及时了解、汇总、上报交通运输系统的反恐工作动态。

(2)督导成员单位制定反恐预案和履行反恐职责。

(3)督导成员单位开展恐怖袭击事件的预防和宣传教育工作。

(4)组织编制、评估、修订局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各类专业预案的具体工作。

(5)局反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反恐工作的主要任务

(1)制订反恐应急预案,做好反恐人员,物资运输和车船通行的保障工作。

(2)参与应急处置劫持交通工具、破坏公路和收费站设施的恐怖事件,充分发挥公路、运管、海事监管队伍的作用,开展反恐怖、反劫车(船)的实战演练。

(3)提出遭受恐怖袭击后车站、码头、受阻公路和公共交通的疏通方案,组织力量做好疏散安置乘客和恢复交通秩序等工作。

(4)做好反恐信息的沟通工作,加强与港航、公安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互通信息和情报。

(5)在车站、码头、渡口、收费站、公交站点等为反恐设点检查提供方便。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防范重点

(一)国、省道及主要县道干线公路、桥梁、隧道。

(二)危险品运输车(船)。

(三)车站、码头、公交场站、收费站、物流集散中心等交通运输重要场所。

(四)客运车辆、客运船舶、城市公交。

四、工作分工

(一)市运管局: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客运站点等反恐救援工作;做好反恐抢险救援车辆的准备和运输保障工作;及时协调组织疏散、转移乘客;加强对危化运输企业的严格监管;指导运输企业的反恐防范工作。

督导邮政公司和物流公司的反恐防范和救援工作。

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严禁收寄危险物品和违禁品。

加强物流集散地的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重要时段的保安(职工)的执勤巡逻制度,确保邮件、物品免遭破坏。

(二)市公路局(路政、收费所):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国、省道及主要县道干线公路、桥梁、隧道、收费站的反恐工作,加强路面巡查,保护重要桥梁、隧道免遭破坏,对遭受袭击的受损交通设施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修,最大限度保障公路畅通。

(三)市海事处(航道段):

主要负责督导各有船乡镇加强对渡口、渡船、码头、客渡运经营企业的反恐救援工作;加强对管船员、签单员和船员(船主)的反恐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做好危险品查堵工作,杜绝携带危险品上船;加强日常性检查、巡查,强化反恐演练,有效阻止和防范恐怖分子的破坏活动。

(四)运输企业:

主要负责重要客运场站的反恐怖、维稳、安全、救援防范工作,建立保安(职工)执勤、领导带班制度,完善工作台账。

要重点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和司乘人员持证上岗,确保GPS监控平台24小时正常使用。

客运站(点)要实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要认真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加强三品检查,旅客和行包安检率必须达到100%,特别要对旅客行包携带液体可疑物进行开包检查,予以确认。

加强对公交车和出租车的实时电子监控,驾驶员(乘务员)要强化对乘客行李的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停车开包检查,排除可疑分子和危险物品。

公交公司要加强对公交站点和车辆的集中停放点的巡查,防止恐怖分子搞破坏。

五、应急措施

(一)加强涉恐情报的搜集上报工作。

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反恐怖、维稳、安全、救援防范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充分发动并依靠群众,密切关注辖区内恐怖组织、恐怖分子的活动情况以及社会各界的反应,努力获取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的情况信息,将一切可能危及社会稳定的涉恐情报线索纳入视线,及时梳理、汇总并上报涉恐情报信息,确保情报信息传递渠道畅通,提高情报信息的传递效率,确保遇有重大紧急情况或获得暴力恐怖线索后,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二)建立健全各项反恐安保责任制。

建立起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职能部门和运输企业具体抓落实的反恐安保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制。

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强化对重点目标、重点人员、重点线路、大型交通工具、危险运输企业和车船的管理控制为重点,全面加强反恐怖基础防范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制度。

开展反恐安保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如汽车客运站点、渡口、码头、公路、桥梁隧道、收费站、公共交通、施工作业现场等重点领域的监控,定期进行排查和巡查,做到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四)加强交通运输反恐应急演练。

建立健全反恐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制作)反恐器材,特别是要建立汽车客运站、收费站和港口码头管船站等反恐小组,定期组织开展对反恐应急救援队伍、应急保障队伍的反恐演练,切实建立一支反应灵敏、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高素质反恐救援队伍。

(五)加强反恐教育培训,确保车船技术状况良好。

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反恐怖、维稳、安全、救援防范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及安全防范意识。

特别是要加强对司乘人员和船员的反恐怖、维稳、安全、救援防范的教育,增加从业人员预防爆炸恐怖袭击的常识,增强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防范能力。

(六)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

把公路桥梁、收费站、治超站场、客货站场、货运仓储和货运配载场所做为要害部位,进行重点监管,落实专人驻站管理。

客、货运输站场要加强自身安全隐患的排查,查找不足,堵塞漏洞,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禁“三品”和其它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做到逢包必查。

(七)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反恐怖、维稳、安全、救援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及客运站要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时刻保持临战状态,保证通信联络、应急车辆、人员等工作落到实处,遇有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安、应急反恐等部门并上报主管部门,不得延误。

六、值班备勤

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和值班记录。

接到反恐工作的紧急警报后,反恐应急工作组应当进入戒备状态,精心指挥;有关人员应当立即进入反恐工作岗位,坚持24小时值班。

应急人员和车、船进入待命状态,随时听候调遣。

有关部门、单位应迅速通知车站、码头、渡口、船舶、车辆等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加大巡逻检查力度,采取积极有效应对措施,避免遭受袭击。

七、应急处置

(一)当车辆、船舶、场站、公路、桥梁、隧道、收费站等交通运输领域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后,事发单位必须立即向公安部门(110)、反恐部门和局反恐领导小组等有关部门报告,并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迅速启动本级反恐应急预案,迅速做好先期的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态扩大。

(二)局反恐领导小组接到恐怖袭击报告后,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及反恐部门报告,启动反恐应急预案,并指派现场指挥组立即赶赴事发地协助当地政府开展反恐应急救援工作,采取防控措施,组织抢险队伍、应急保障队伍、专家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物资,配合公安、卫生、消防等部门积极抢救、运输伤员,转移疏散旅客,抢修损毁车、船等交通设施设备,抢通保通损毁公路、疏散车辆。

(三)要根据掌握的相关信息,迅速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根据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向市政府提出交通管制、局部戒严等建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四)要根据恐怖性事件的具体情况,公路、海事、运管和交通运输企业要组织力量,对本行业采取各种预防性措施,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措施包括:

加强对车辆场站、码头、公共交通、重要公路、桥梁、隧道及货物集散地等重要目标的控制和保卫;加大事发地重要部位的检查、巡逻、控制力度;加大乘客配合公安、武警等力量,全力维护事件发生地的社会稳定。

(五)局反恐领导小组要在上级安排部署下,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恢复交通运输秩序和工作秩序,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反恐怖专业力量建设。

各企事业单位要按规定建立一支反应迅速、业务精湛、处置有效的反恐应急救援队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队伍反恐应急处置能力。

(二)装备建设和物资准备。

各反恐应急组织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配齐指挥和抢险救援车辆,配足抢险救援物资,储备抢险救援经费,确保应急时拿得出、用得上、救得了。

(三)人员防护。

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人员紧急疏散预案,确保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疏散人员能在最短时间内疏散至安全区域,并确保疏散人员得到生活上的妥善安置。

(四)加强值班和信息反馈工作。

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确保有足够的人员应对处置各种突出事件。

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对发生的恐怖事件和其他重要信息要及时、准确、如实地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参考,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公共行政管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