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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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大连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
为加强大连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辽宁省卫生厅《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实施细则》及大连市卫生局、人事局《大连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分类及项目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
㈠Ⅰ类学分及项目: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⑴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卫生部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⑵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卫生部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⑴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评审,由省卫生厅认可、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⑵经省卫生厅同意或授权,由市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学术团体和高等医学院校等举办的专项备案项目。
⑶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
㈡Ⅱ类学分及项目
1.经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评审,由市卫生局认可、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经市卫生局认可批准,由各区(市)县卫生局或市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学术团体和医学院校等举办,面向全市的继续医学教育专项备案项目。
3.经单位批准的进修或到国外研修。
4.参加国家承认学历的函授、刊授、业大、夜大、电大、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及研究生教育。
5.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会议论文交流;在杂志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出版著作。
6.科研立项、科研成果获奖、技术准入项目及新技术应用获奖等。
7.参加住院医师、全科医师及社区护士等规范化岗位技能培训。
8.承担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教学人员。
9.市卫生局批准开展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项目。
10.经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各区(市)县卫生局或市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举办的内部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11.参加市卫生局认可批准的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学分按该项目所属等级及规定授予。
编制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课件的脚本,按该项目所属级别标准授分。
12.撰写国内外专题考察、调研报告及文献综述等。
13.其它经市卫生局认可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二、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要求获得的最低学分如下:
人员职称类别
Ⅰ类学分
Ⅱ类学分
累计合格学分
备注
初级(士)人员
15
15
初级(师)
集、个体诊所卫技人员
15
15
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
15
15
护理人员
15
15
其他人员
20
20
中级
集、个体诊所卫技人员(中药、中医护理、中西医结合专业除外)
20
20
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中药、中医护理、中西医结合专业除外)
20
20
护理人员
(中医护理除外)
20
20
中药、中医护理、中西医结合人员
5
15
25
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中拟晋升副高级技术资格人员,5年内必须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获得国家级Ⅰ类学分10学分以上。
其他人员
25
25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含县级)要求5年内必须获得Ⅰ类学分10学分以上。
副高级
5
15
25
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中拟晋升正高级技术资格人员,5年内必须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获得国家级Ⅰ类学分10学分以上。
正高级
25
25
三、授分标准
具体授分标准详见附件:
《大连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标准》。
四、管理与考核
㈠大连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继续教育证书》或《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登记手册》和《学分证书》双证登记制度。
中药、中西医结合、中医护理专业的中级职称人员及所有副高级职称人员,须使用《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登记手册》。
《学分证书》由各单位主管继续医学教育工作部门保存并按要求登记到《继续教育证书》或《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登记手册》上,于年终审核合格后,加盖单位印章,报相应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验证。
㈡大连市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将逐步实行计算机数据化管理。
市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在年度注册时,由单位统一到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中心办理继续医学教育学术活动卡。
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市卫生局认可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时,应在数据刷卡机上刷卡入出场。
对于尚未开展使用学术活动卡管理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地区或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须凭《继续教育证书》参加项目活动,并采取出入签名考勤的办法进行考核。
学员出勤不足应参加学时总数70%或未参加考试考核者,不授予学分。
㈣各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卫生技术人员技术资格晋升、执业再注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需要,负责审查所辖医疗卫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和有关学分证明,并办理《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
拟晋升正高级及中药、中西医结合、中医护理副高级职称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须经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省卫生厅科教处办理。
㈤各地区、各单位应加强学术活动的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提倡推行学术活动卡管理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做法,并做好与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中心有关继续医学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对接工作,以加快我市继续医学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化的进程。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连市卫生局、大连市人事局《大连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分办法》(大卫发[1999]176号)同时废止。
六、本办法由大连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大连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标准
类别
形式
内容
授分标准
授分说明
Ⅰ类学分
项目
授课类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
授课对象:
每3小时授予1学分。
主讲人员:
每小时授予2学分。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
授课对象:
每6小时授予1学分。
主讲人员:
每小时授予1学分。
远程类
国家、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
按项目所属等级及规定学分授予。
远程类含网络、函授、刊授等,年度累计不超过5学分。
Ⅱ类学分
项目
授课类
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
授课对象:
每2学时授予1学分。
主讲人员:
每学时授予1学分。
远程类
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
按项目所属等级及规定学分授予。
远程类含网络、函授、刊授等,年度累计不超过5学分;县及县级以下卫生机构人员不超过10学分。
培训进修
进修与出国研修
6个月以上(含6个月),当年继续医学教育免于考核;不足6个月,按每月4学分授予。
凭进修与出国研修证明。
经市卫生局认可批准的规范化培训班
按每6学时1学分授予。
凭主办单位教学计划和结业证书。
参加全国执业医师、执业护士、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成绩合格者,考试当年可授予15学分。
凭考试成绩合格证。
大连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标准
类别
形式
内容
授分标准
授分说明
Ⅱ类学分
学历教育
国家承认学历的函授、刊授、业大、夜大、电大及远程教育
规定学年内每年授予25学分。
凭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
国家承认学历的自学考试
每科授予4学分。
凭当年单科合格证。
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攻读学位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免于考核。
凭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
学术论文
学术会议
国际会议
作者名次:
123
授予学分:
252015
会议宣读
作者名次:
123
授予学分:
201510
论文摘要
全国性会议
作者名次:
123
授予学分:
15105
会议宣读
作者名次:
12
授予学分:
105
论文摘要
地区性会议(含跨省会议)
作者名次:
123
授予学分:
1272
会议宣读
作者名次:
12
授予学分:
84
论文摘要
省级会议
作者名次:
12
授予学分:
84
会议宣读
作者名次:
1
授予学分:
5
论文摘要
大连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标准
类别
形式
内容
授分标准
授分说明
Ⅱ类学分
学术论文
期刊发表
国外期刊
作者名次:
123
授予学分:
252525
⒈国外期刊指任何一个国家级医学类学术期刊杂志;
⒉国内期刊指有ISSN和CN双刊号期刊杂志。
国内期刊
作者名次:
123
授予学分:
252015
著作
出版著作
每编写1000字授予1学分。
专著指5万字以上出版物。
科学研究
科研立项
与获
奖
国家级课题
人员名次:
123456789
授予学分:
252525252525201510
立项与获奖当年授予学分。
省部级课题
人员名次:
1234567
授予学分:
25252525201510
市(厅)级课题
人员名次:
12345
授予学分:
2525201510
市卫生局级课题
人员名次:
123
授予学分:
252015
成果鉴定
课题鉴定
人员名次:
1234
授予学分:
8642
课题通过成果鉴定当年授予学分。
国家专利
获得国家专利证书当年授予10学分
成果推广
参加由市卫生局批准开展的科研成果推广应用项目培训班学习。
授课对象:
每2学时授予1学分。
主讲人员:
每学时授予1学分。
大连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标准
类别
形式
内容
授分标准
授分说明
Ⅱ类学分
技术准入及应用
大连市医药卫生新技术准入项目
人员名次:
123
授予学分:
15105
准入当年授予学分。
大连市医药卫生新技术应用奖
一等奖
人员名次:
123
授予学分:
252015
获奖当年授予学分。
二等奖
人员名次:
123
授予学分:
201510
三等奖
人员名次:
123
授予学分:
15105
其它
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范、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临床病理大讨论、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等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学习人员:
每次授予0.5学分。
⒈此类学分累计不超过
5学分。
⒉此类项目由各区(市)县卫生局、市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举办和考核。
主讲人员:
每次可授予1学分。
国内外专题调研考察报告及文献综述
作者:
每3000字授1分,最多授予2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