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柜员日常业务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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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柜员日常业务操作指南
转账支票业务
产品名称:
转账支票业务
产品定义:
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使用围:
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批准办理支票结算业务的银行机构开立可以使用支票的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可以使用支票。
审查要点:
支票是否真实、凭证基本要素是否齐全、是否涂改。
风险提示: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操作流程:
一、审核容:
1、柜员收到持票人提交的转账支票及进账单时,应认真审查:
(1)是否本行出售的支票,是否真实,是否超过提示付款期限;
(2)支票填明的持票人是否在本行开户,持票人的名称是否为该持票人,与进账单上的收款人名称是否一致;
(3)出票人账户是否有足够可以支付的款项;
(4)出票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
(5)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与进账单的金额是否相符;
(6)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7)背书转让的支票是否按规定的围转让,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
(8)持票人递交的支票,支票背面是否作委托收款背书,签章是否符合规定;
(9)支票的出票日期是否使用中文大写,书写是否规;
(10)支票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是否背书转让;
(11)支票是否已办理挂失止付。
2、柜员审查并验印无误,启动“1103单位活期存款支取”交易,功能选择“录入”,交易类别选择“2-转账”,录入相关信息。
支票作借方记账凭证,进账单第二联作贷方记账凭证,
3、柜员复核启动“1103单位活期存款支取”交易,功能选择“复核”,交易类别选择“2-转账”,录入相关要素,提交主机成功后,在支票反面打印对公支取认证。
二、出票人开户营业机构受理出票人或持票人提示付款
1、操作流程
(1)柜员收到出票人或持票人交来的转账支票和进账单时,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查。
(2)柜员审核无误后,启动“1103单位活期存款支取”交易,根据收款人是否在本系统开户在交易类别栏选择“2-转账、3-交换提出”,录入支票信息。
(3)柜员复核启动“1103单位活期存款支取”交易,功能选择“复核”,录入支票信息。
2、注意事项
(1)有交换席位的机构,审核票据无误后,柜员启动“1103单位活期存款支取”交易,类别栏选择“2-转账”,收款人账号输“001同城票据交换清算户”或“232同城票据交换待提出挂账户”。
(2)无交换席位的机构,审核票据无误后,柜员启动“1103单位活期存款支取”交易,类别栏选择“2-转账”,收款人账号输入“233同城票据交换转销挂账户”,通过部传递方式将进账单第二联通过部传递给有交换席位的机构。
三、持票人开户营业机构受理出票人为本系统转账支票
1、操作流程
柜员收到持票人交来的出票人为本系统的转账支票和两联进账单,经审查无误后,在进账单第一联加盖“受理他行票据专用章”退持票人,启动相应交易办理。
2、注意事项
属不同交换机构间的,柜员启动“7002传票录入”、“7003传票复核”交易,借记:
“001同城票据交换清算户”,贷记:
“233同城票据交换转销挂账户”。
隔场未退的,启动“1102单位活期存款存入”交易录入单位户,部账号输“233同城票据交换转销挂账户”,凭证种类为“特种转账贷方凭证”。
四、出票人开户行收到同城票据交换提入转账支票
1、出票人开户行收到同城票据交换提入转账支票时,应按照规定进行审查是否需要退票。
2、审核无误后,比照上述流程处理。
3.注意事项
(1)如复核过程中出现余额不足提示的,复核人员须作记录,以便及时通知客户或将其作退票处理。
(2)由于非透支原因需要退票的,柜员启动“4603退票确认”交易,录入支票、金额及提入行号、退票理由等,根据系统提示打印退票理由书,由交换人员提出交换。
(3)所有的退票,必须在“4614”场次切换之前完成。
五、持票人开户行受理持票人送交他行支票
1、操作流程
(1)柜员收到持票人送交的他行支票和两联进账单时,按规定审查无误后,第一联进账单加盖“受理他行票据专用章”交持票人。
(2)柜员启动“1102单位活期存款存入”交易,交易类别选择“3-交换提出”,录入支票信息。
(3)柜员复核启动“1102单位活期存款存入”交易,录入相关信息进行复核。
(4)柜员复核提交主机成功后,比照“同城票据清算”操作流程进行转销处理。
2、注意事项
采用转账交换模式,分以下两种情况:
(1)有交换席位的机构,审核票据无误后,柜员启动“7002传票录入”、“7003传票复核”交易,借记:
“001同城票据交换清算户”,贷记:
“233同城票据交换转销挂账户”。
隔场未退的,启动“1102单位活期存款存入”录入单位存款户,部账号输“233同城票据交换转销挂账户”,凭证种类为“特种转账贷方凭证”。
(2)无交换席位的机构,审核票据无误后,不作账务处理,仅将票据和进账单第二联通过部传递给有交换席位的机构,隔场未退的,有交换席位的机构柜员启动“1102单位活期存款存入”交易记入无交换席位机构单位存款户。
六、收款人为本行储蓄或信用卡个人存款户
比照上述操作流程进行处理。
现金支票业务
产品名称:
现金支票业务
产品定义:
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使用围:
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批准办理支票结算业务的银行机构开立可以使用支票的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可以使用支票。
审查要点:
支票是否真实、凭证基本要素是否齐全、是否涂改。
风险提示:
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操作流程:
一、审核容:
1、柜员收到现金支票后,应首先审查以下容:
(1)是否本行出售的支票,是否真实,是否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但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2)支票填明的持票人是否在本行开户,持票人的名称是否为该持票人,与进账单上的收款人名称是否一致;
(3)出票人账户是否有足够可以支付的款项;
(4)出票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
(5)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与进账单的金额是否相符;
(6)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7)持票人递交的支票,支票背面是否作委托收款背书,签章是否符合规定;
(8)支票的出票日期是否使用中文大写,书写是否规;
(9)支票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是否背书转让;
(10)支票是否已办理挂失止付。
2、如收款人持现金支票支取现金时,还应审查以下容:
(1)是否在本行开立可支取现金的账户,是否本行出售的支票,是否真实,是否挂失;
(2)收款人是否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其签章是否与收款人名称一致;
(3)是否符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
(4)收款人为个人的,还应审查其有效件,是否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注明有效件名称、及发证机关;
二、柜员审核并验印无误后,启动“1103单位活期存款支取”交易,交易类别选择“1-现金”,输入付款金额,系统联动“9993现金出纳主交易”,柜员在收付别栏选择“1-付”后,系统返回“1103单位活期存款支取”交易,继续录入相关信息。
三、另一柜员审核无误后,启动“1103单位活期存款支取”交易,录入相关信息,复核提交主机成功后,在现金支票上打印出交易流水号,将现金支票交录入柜员。
四、系统再次联动“9993现金出纳主交易”,柜员按支票金额进行配款,将现金交收款人。
五、注意事项
1、如为一笔多单交易,系统根据对应业务交易的金额自动累加并与“9993现金出纳主交易”中输入金额进行核对,如金额不等系统自动做出提示,直至交易处理全部完成。
系统支持多单交易最多不超过5笔。
2、收款人为个人的,若款项为小额劳务报酬或其他合法收入的,需提供合法证明,如完税证明等)。
3、属提取大额现金的,需填制“大额现金支取登记审批表”,并根据金额大小由相关人员审核签字。
银行汇票
产品名称:
银行汇票业务
产品定义: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使用围:
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审查要点:
解付银行汇票时应注意审核汇票专用章是否清晰、密押编制是否有误、收款人账号户名是否相符等。
风险提示:
对出票金额较大、疑点较多的汇票,应注意进行查询。
操作流程:
一、银行汇票出票
银行汇票签发分为本机构自行签发银行汇票、跨机构签发银行汇票和代理其它商业银行签发汇票。
(一)汇票机构出票
1、转账方式签发银行汇票
(1)单位签发汇票
①柜员收到申请人递交的汇票申请书第二、三联,经审核、验印无误后,启动“4110银行汇票出票”交易,功能选择“1-录入”,交易类别选择“2-转账”,交易方式选择“1-自行签发”,凭证种类按收款人兑付地点选择“1-全国汇票”,支取类别选择“2-转账”,费用收取标志栏按是否属于系统自动计算,选择“1-系统自动计算、2-柜员输入”(如费用收取标志选择“2-柜员”时,柜员应按收费标准输入手续费、邮电费),费用支取栏选择“2-转账”,申请人、收款人信息按汇票申请书上填列进行录入,录入成功,柜员在汇票申请书加盖验印、记账员名章,并在银行汇票第一联加盖经办人名章后,将一式两联汇票申请书及一式四联空行汇票凭证一并交复核柜员。
②换人审核验印无误后,启动“4110银行汇票出票”交易,功能选择“5-复核”,根据汇票申请书上填列的容输入要素,提交主机成功后依次打印银行汇票、业务收费凭证、交易流水号(汇票申请书第二联背面)、销账挂账资料。
③若汇票打印不清或格式有问题,由录入柜员启动“4112银行汇票重打”交易重新打印,系统自动销记表外账。
柜员在作废的汇票上加盖作废章,作汇票申请书的附件。
需要编押的全国银行汇票,交编押人员编押后,柜员启动“4113银行汇票密押打印”交易,在汇票第一、二、三联“多余金额栏”上方打印密押。
④柜员将打印的银行汇票一式四联及汇票申请书交压数机保管人员,压数机保管人员审核无误后,在汇票第二联“实际结算金额栏”小写金额上端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
⑤印章管理人员在汇票第二联加盖汇票专用章并由授权的经办人盖章。
⑥柜员复核汇票无误后,将汇票第二联和第三联交给申请人,并由申请人在申请书第三联备注处签收。
⑦银行汇票第一、四联交指定柜员专夹保管。
(2)个人签发汇票
①使用个人活期储蓄存款或银行卡存款办理转账签发汇票的,柜员收到申请人递交的汇票申请书、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审核无误后,启动“4110银行汇票出票”交易,功能选择“1-录入”,交易类别选择“K-对私结算业务”,账号类别按客户提供的活期存折、银行卡或个人支票户进行选择,交易方式选择“1-自行签发”,凭证种类按收款人兑付地点选择“1-全国汇票”,支取类别按是否办理现金汇票选择“1-现金、2-转账”,输入申请人名称、申请人账号等需输入的要素后,系统自动读取客户数据,在费用收取标志栏按是否属于系统自动计算,选择“1-系统自动计算、2-柜员输入”(如费用收取标志选择2-柜员输入时,柜员应按收费标准输入手续费、邮电费),费用支取栏选择“2-转账”,申请人、收款人信息按汇票申请书上所填列进行录入。
②打印储蓄取款凭条,联动“1162补登存折”打印存折页。
③其他操作流程同单位账户转账签发银行汇票出票。
(3)注意事项
①汇票作废重打必须为非系统、非人为原因导致打印不符(如打印机故障),并由原录入柜员启动“4112”交易。
如果汇票签发错误,需要进行“0088”交易冲正的,必须在“0034”或“4112”交易前进行,否则只能对该汇票作“未用退回”处理。
②全国汇票须在汇票右上方加盖“请划付*****行(代理清算行联行行号)”戳记(目前系统不自动打印)。
③对于集中收费的客户(通存通兑的客户在其他机构办理的除外),交易中费用支取别只能选“转账”。
2、现金方式签发银行汇票
(1)柜员收妥客户办理银行汇票现金(包括出票金额、手续费、工本费、邮电费)并审核汇票申请书无误后,启动“4110银行汇票出票”交易,选择功能“1-录入”;交易类别选择“1-现金”;支取类别按是否办理现金汇票选择“1-现金、2-转账”;交易方式选择“1-自行签发”;凭证种类按收款人兑付地点选择“1-全国汇票”;费用收取标志栏选择“1-柜员输入费用”或“2-系统自动计算”(如柜员选择1,则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输入手续费、邮电费);费用支取栏按手续费、邮电费选择“1-现金”;如办理现金汇票的还须在代理付款行行号栏录入代理付款行行号;申请人、收款人信息按汇票申请书上填列容进行录入,成功后柜员在汇票申请书上加盖录入柜员名章,并在银行汇票第一联加盖名章后,将一式两联汇票申请书及一式四联空行汇票凭证一起交复核柜员。
(2)柜员复核启动“4110银行汇票出票”交易,选择“5-复核”功能,根据汇票申请书上填列的容按交易界面的提示输入复核要素,提交主机成功后,依次打印银行汇票、业务收费凭证、交易流水号(汇票申请书第二联背面)、销账挂账资料。
(3)对需要编押的全国银行汇票,交编押人员编押后,柜员启动“4113银行汇票密押打印”交易,在汇票第一、二、三联“多余金额栏”上方打印密押。
(4)柜员将打印完毕的银行汇票一式四联及汇票申请书交压数机保管员。
压数机保管员审核无误后,在汇票第二联“实际结算金额栏”的小写金额上端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
(5)印章管理人员在汇票第二联加盖汇票专用章并由授权的经办人盖章。
(6)柜员复核汇票无误后,将汇票第二联和第三联交给申请人,并由申请人在申请书第三联备注处签收。
(7)银行汇票第一、四联交指定柜员专夹保管。
(8)注意事项
①个人通兑签发银行汇票的,系统自动实时收取手续费、邮电费,并打印一式三联收费凭证,加盖“转讫章”,第一、二联分别作借、贷方记账凭证,第三联交客户。
②签发现金银行汇票时支取类别选择“1-现金”,交易类型不能选择对公活期存款账户,系统支持个人支票户、存折、银行卡转账方式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3、银行汇票冲正
(1)当柜员发现已签发的银行汇票要素有误时,启动“0088交易”,输入交易流水号,系统调出该笔汇票信息,柜员核对后进行冲正。
(2)冲正交易成功后,柜员启动“0034重要单证作废”交易,将该银行汇票剪角后,在金额栏加盖“作废”戳记。
(3)柜员重新启动“4110银行汇票出票”交易,办理汇票出票。
(4)注意事项
①启动0088交易进行冲正时,需A、B柜员同时授权。
②录入信息有误时使用本交易,区别于“4112银行汇票重打”交易。
③作废的汇票与“作废清单”一并作汇票申请书的附件。
4、跨机构出票
(1)非全国汇票机构柜员收到并审核申请人递交的汇票申请书无误后,启动“4110银行汇票出票”交易,交易方式选择“2-跨机构签发”,对方机构栏录入指定签发行机构号,其余同全国汇票机构办理银行汇票出票手续。
(2)柜员录入、复核相关信息成功后,产生销账编号,在汇票申请书第二联背面打印流水号,第三联背面打印销账编号。
(3)柜员将打印认证后的汇票申请书第三联,登记“部凭证交接登记簿”,按部凭证传递要求由专人提交代理签发机构。
(4)代理签发机构柜员收到汇票申请书第三联并审核无误后,启动“4110银行汇票出票”交易,功能选择“6-确认”,录入销账编号后,系统自动读取该汇票申请书信息,核对相符后打印银行汇票。
(5)其余操作同全国汇票机构出票处理。
(6)注意事项:
①非汇票签发机构必须指定代理签发机构签发汇票。
②交易方式选择“跨机构签发”时,“汇票”栏应跳过不输入;代理签发机构柜员启“4110银行汇票出票”交易,功能为“3-跨机构确认”,“汇票”为必输项,同时系统检查该机构有无签发权。
③如代理签发机构柜员在确认时,发现录入信息错误,应按部凭证传递要求将该汇票申请书第三联退原录入机构进行冲正处理;如汇票签发后,当日发现录入信息错误,由代理签发机构柜员启动“0088冲正交易”,冲正后,再按部凭证传递要求将该汇票申请书第三联退原录入机构启动“0088冲正交易”进行冲正处理。
隔日发现录入信息错误,按未用退回处理。
④汇票申请书的第三联必须由部人员进行传递,并做好部凭证的交接登记。
二、银行汇票付款
(一)受理本系统签发的银行汇票付款
1、审核容
柜员受理持票人直接交来汇票二、三联及进账单或通过同城交换提回的汇票二、三联后,应认真审查:
(1)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其和记载的容是否一致;
(2)汇票是否为统一规定印制的凭证,是否真实,是否超过提示付款期限;
(3)汇票填明的持票人与进账单上的收款人名称是否相符;持票人是否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盖预留银行印鉴;
(4)出票行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加盖的“汇票专用章”是否与印模相符;
(5)密押是否正确,压数机压印的金额是否由统一制作的压数机压印,与大写的出票金额是否一致;
(6)汇票实际结算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是否在出票金额以,与进账单或交换票据所填金额是否一致,多余金额结计是否正确。
如果全额结清,必须在汇票二、三联实际结算金额栏填入全部金额,多余金额栏填写“-0-”;
(7)汇票必须记载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8)持票人是否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背书转让的汇票是否按规定的围转让,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
持票人为个人未在本行开户的,还应审查持票人的有效件,持票人是否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是否注明证件名称、及发证机关,并要求持票人提交有效件复印件留存备查。
现金汇票还应审查是否符合现金汇票的有关规定,持票人委托他人向代理付款行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行必须查验持票人和被委托人有效件,是否在汇票背面作成委托收款背书以及是否注明持票人和被委托人有效件名称、及发证机关,并要求提交持票人和被委托人有效件复印件留存备查。
2、现金银行汇票的解付
持票人提交现金银行汇票的,柜员启动“4114银行汇票付款”交易。
(1)交易方式选择“1-代理付款”(出票行为外省的);
交易方式选择“2-结清”(出票行为同省的);
(2)交易类别选择“1-现金”;
(3)支取类别选择“1-现金”,录入实际结算金额后,联动“9993现金出纳主交易”,柜员录入付款金额,交易成功后,交复核员复核正确提交主机后,系统返回“9993现金出纳主交易”,柜员根据汇票付款金额配款,完成后将现金交给客户。
3、收款人在本行开户的转账银行汇票的解付
(1)对存款人送来省分行签发的全国银行汇票转账存入时
柜员审核无误后应启“1102单位活期存入”交易,交易类别选“2-转账”,金额栏录入实际结算的金额,凭证种类选“0701进账单”后,会联动出现“进账单处理”画面,由柜员录入汇票上的各项要素(其中出票银行号输入:
55039,汇票输入:
4100+8位汇票,出票金额:
汇票出票金额,实际结算金额:
汇票实际结算金额,出票行名称:
录入11位全国汇票机构号),录入完毕后,光标在“用途”栏处按ESC键(“转汇标志”、“用途”两个栏位也须输),继续录入进账单的凭证等要素,录入成功后,由柜员进行复核,提交主机成功后,自动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提示在进账单反面打印“对公存款认证”,在汇票第三联反面打印“收妥认证”,柜员在进账单、汇票及解讫通知联相应位置上加盖个人名章,汇票及解讫通知联作进账单的附件。
(2)对存款人送来省分行外签发的全国银行汇票转账存入时
柜员启“1102单位活期存入”交易,交易类别选“4-电子汇划”,凭证种类为0701进账单时,进入进账单处理画面后,由柜员录入汇票上的各项要素
出票银行号输入:
出票行5位联行号,汇票栏:
录入8位实际汇票,出票人账号栏:
输入26200001,出票人名称栏:
按实际汇票票面录入,出票行名称:
全国汇票录入11位全国汇票机构号并换人复核提交主机成功后,在进账单上打印存款认证。
4、收款人在同城他行(跨系统)开户的转账银行汇票的解付
(1)提出贷方银行汇票的解付
提出贷方银行汇票是指:
在他行开户的客户直接将汇票提交我行解付并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划转他行;他行提入我行的银行汇票但当场人民银行不清算资金的的情况。
①同城票据交换为提出提入控制模式
a.对于票据为省分行签发的全国银行汇票时
启4114交易,处理方式选“结清”,交易类别选“转账”,凭证种类选择“0201全国银行汇票”,汇票输入:
4100+8位汇票,申请人名称栏:
输入汇票上的申请人名称,申请人账号栏:
输入汇票上的申请人账号,收款人账号输入“003其他待结算款项”,出票银行名称栏录入11位全国汇票机构号。
再启7002交易,交易类别选“交换提出”,账号输入“003其他待结算款项”,借贷别选“借”,输入交换行号,将该票据的进账单提往它行。
b.对于票据为省分行外签发的全国银行汇票时
启7002交易,第一屏:
账号输入“003其他待结算款项”,借贷别选“贷”,交易类别选“05传票电子汇划”;第二屏:
汇划途径选“行汇划”、清算业务选“借记业务”,下面付款人账号录入26200001,付款人名称按照实际汇票票面录入,付款行名称栏录入11位全国汇票机构号,收款人账号、收款人名称、收款行名称按照实际票面录入,原凭证种类输入“0201全国银行汇票”,凭证录入00+8位汇票。
再启7002交易,交易类别选“交换提出”,账号输入“003其他待结算款项”,借贷别选“借”,输入交换行号,将该票据的进账单提往它行。
②同城票据交换为转账模式
a.票据为省分行签发的全国银行汇票时
柜员启4114交易,处理方式选“结清”,交易类别选“转账”,付款人账号输入汇票上的申请人账号,凭证种类选择“0201全国银行汇票”,汇票输入:
4100+8位汇票,根据能否参加人民银行当日交换,收款人账号分别输入“001同城票据交换清算户”或“232同城票据交换待提出挂账户”,出票银行名称栏录入11位全国汇票机构号。
b.票据为省分行外签发的全国银行汇票时
启7002交易,第一屏:
根据能否参加人民银行当日交换,收款人账号分别输入“001同城票据交换清算户”或“232同城票据交换待提出挂账户”,借贷别选“贷”,交易类别选“05传票电子汇划”;第二屏:
汇划途径选“行汇划”、清算业务选“借记业务”,下面付款人账号录入26200001,付款人名称按照实际汇票票面录入,付款行名称栏录入11位全国汇票机构号,收款人账号、收款人名称、收款行名称按照实际票面录入,原凭证种类输入“0201全国银行汇票”,凭证录入00+8位汇票。
(2)提入借方银行汇票的解付
提入借方银行汇票是指收款人在他行的转账银行汇票通过同城票据交换提入的,人民银行当场清算资金的
①同城票据交换为提出提入控制模式
首先用“4601”登记,登记时,账号输入在他行开户的收款人账号,借贷别:
D借。
a.对于票据为省分行签发的全国银行汇票时
启4114交易,处理方式选“结清”,交易类别选“交换提入”,凭证种类选择“0201全国银行汇票”,汇票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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