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价合同的概念和特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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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单价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篇一:
合同造价复习题doc
合同造价部分
1.简述人工费的概念,包括哪些内容。
答:
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
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
内容包括:
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工程量清单主要由哪几部分组成?
(GB50500-20XX)
答: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和
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3.规费项目清单应按照哪些内容列项?
(GB50500-20XX)
1)社会保险费;2)住房公积金;3)工程排污费
4.社会保险费由哪些费组成?
(GB50500-20XX)
答:
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5.清单计价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有哪些内容组成?
答:
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6.材料费包括哪些内容?
(建标[20XX]44号)
答:
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
费、仓储损耗)。
7.施工机具使用费的概念?
答:
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或其租赁费。
8.税金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建标[20XX]44号)
答:
税金=税前造价×综合税率(%)
9.什么是综合单价?
(GB50500-20XX)
答: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10.措施项目中的什么费用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GB50500-20XX)
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
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11.建设工程定额按照反映的生产要素消耗内容分类,分为哪些?
答:
建设工程定额按照反映的生产要素消耗内容,分为人工定额(也称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和机械台班定额。
12.建设工程定额按照编制程序和用途分类,分为哪些?
答:
建设工程定额按照编制程序和用途,分为施工定额、预算定额(基础定额)、
概算定额、投资估算指标。
13.建设工程定额按照投资的费用性质分类,分为哪些?
答:
建设工程定额按照投资的费用性质分为建筑工程定额、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建
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工器具定额以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等。
14.什么是索赔?
(GB50500-20XX)
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己方的原因而遭受损失,按
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对方承担责任,从而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
15.简述企业管理费用的构成。
(建标[20XX]44号)
答:
企业管理费:
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
内容包
括:
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
16.简述工程定额的分类。
答:
1)按照反映的物质消耗的内容,可将定额分为人工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定额
和机械消耗定额。
2)按照建设程序,可将定额分为基础定额或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
标。
3)按照建设工程的特点,可将定额分为建筑工程定额、安装工程定额、铁路工程定
额、公路工程定额、水利工程定额等。
4)按照定额的适用范围分为国家定额、行业定额、地区定额和企业定额。
5)按照构成工程的成本和费用,可将定额分为构成直接工程成本的定额、构成间
接费的定额以及构成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定额。
17.简述企业定额的作用。
答:
1)企业定额是施工企业计算和确定工程施工成本的依据,是施工企业进行成
本管理、经济核算的基础。
2)企业定额是施工企业进行工程投标、编制工程投标报价的基础和主要依据。
3)企业定额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计划和作业计划的依据。
18.简述索赔费用的一般构成和计算方法。
答:
索赔费用一般由以下几项构成:
(1)人工费;
(2)材料费;(3)施工机械
使用费;(4)分包费用;(5)工地管理费;(6)利息;(7)总部管理费;(8)利润;(9)其他费用等。
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1)实际费用法;
(2)总费用法,即总成本法;(3)修
正的总费用法。
19.《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XX]44号)中规定措施项目费包括哪些内容?
答:
措施项目费包括:
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定位复测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脚手架工程费。
20.施工合同中,可以约定合同价款的方式有哪几种?
答:
1、按固定价格合同约定;2、按可调价格合同约定;3、按成本加酬金合同约定;4、按采用综合单价合同约定。
2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中的辅助设施费用应计入哪项费用中?
(建标【20XX】44号文件)
答:
应计入措施费中。
22.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要求做到哪五统一?
答:
1、统一项目编码;2、统一项目名称;3、统一项目特征;4、统一计量单位;
5、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23.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建设项目投标报价的计算基础是什么?
答:
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②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③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④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⑤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⑥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⑦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⑧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⑨其他的相关资料。
24.当投标人对现场考察后向招标人提出问题质疑,而招标人书面回答的问题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不一致时,应以何为准?
答:
以书面回函解答为准。
25.企业定额编制应遵循的原则?
答:
1、平均先进性;2、简明适用性;3、独立自主。
26.承包工程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有哪几种?
答:
承包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主要有:
按月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分段结算、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27.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对有关工程预付款有何约定?
答:
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至迟应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支付。
预付款应当用于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的采购及修建临时工程、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同比例扣回。
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提前解除合同的,尚未扣完的预付款应与合同价款一并结算。
发包人逾期支付预付款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
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8.工程成本管理的主要任务包括什么?
答:
成本管理、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考核。
29.简述定额在现代化管理中的地位?
答:
定额在现代管理中的地位有:
(1)定额是节约社会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
(2)定额是组织和协调社会化大生产的工具。
(3)定额是宏观调控的依据。
(4)定额在实现分配,兼顾效率与社会公平方面有巨大的作用。
30.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如何处理?
(GB50500-20XX)
答:
应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天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31.综合单价中是否应考虑风险费用?
答:
综合单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当出现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幅度)内时,综合单价不得变动,工程价款不作调整。
32.招标人是否可以采用由投标人承担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
篇二:
单价合同结算工程量纠纷
单价合同结算工程量纠纷处理原则研究处理原则研究
——基于重新计量属性
引言
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由于现行工程量结算办法和原则未得到发承包双方的一致共识,单价合同工程量确定纠纷频发。
在单价合同中,由于重新计量造成工程量的动态变化,承包人为了得到应有补偿,以履行合同义务为由尽量争取结算工程量增加,与此同时,发包人一方为了避免因技术信息劣势而遭受损失,会将工程量清单缺项等风险转嫁于承包人,从而减少最终的结算工程量。
由于合同法内规定的纠纷处理原则,无法有效解决结算过程中重新计量导致的承发包双方对于结算工程量确定的分歧,亟需结合工程量清单计价原理、建筑产品市场化和过程结算的推广,确定一套适用于单价合同结算纠纷处理的原则,提高工程项目工程量结算纠纷处理效率。
1.单价合同重新计量导致工程量确定纠纷
目前,在人民法院审理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纠纷案件中,承发包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工程量问题产生争议的占有相当大比例,由于单价合同具有重新计量的属性,导致结算工程量的不确定性,同时重新计量也影响最终合同价格的形成。
因此,重新计量导致发承包双方对于结算工程量确定产生争议。
单价合同的本质属性是重新计量
单价合同的定义主要强调合同价格的可调整性。
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369号文)对单价合同的定义同时明确了单价合同具有综合单价风险范围内包干的属性,但实质上单价合同价格的可调整性由其工程量的可变性直接导致。
其中,以工程量清单招标形成的单价合同结合了工程量清单子目量价分离及单价合同工程量变化、单价在风险范围内包干的特性,具有工程量据实结算、单价优先的特点,该合同价格确定形式对建设工程重新计量产生直接需求。
重新计量引起结算工程量变化导致争议
单价合同下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量是估算工程量,进度款结算与竣工结算要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
由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可预见性,合同中的估算工程量并不是结算确认的工程量,承包人就正确履行合同义务的工程量据实结算,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重新计量的结果进行确认。
然而,发包人依据合同中风险包干条款将工程量偏差风险转嫁于承包人,因此,发承包双方对结算工程量产生纠纷。
重新计量影响最终合同价格导致争议
重新计量允许发包人就合同内容发生变更,在相应合同内容完成后,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履行合同义务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进行进度款的结算,形成与合同状态动态变化相对应的合同价格。
由此可见,以重新计量为基础的进度款结算连续地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实现了对单价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再谈判,并形成最终合同价格。
合同价格的动态性对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完成的工程量产生了重新计量的需求,发承包双方需要根据工程量及重新计量的结果确定部分工程的适宜单价,确定期中付款及竣工付款的额度,最终确定最终合同价格。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单价合同最本质的特点可定义为一种重新计量合同,其特性可以从设计深度、综合单价、工程量、量价整体性、量价优先性、合同性质综合性等分别进行分析,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必然随着工程的实施做出调整。
由此,发承包双方对结算工程量的确定方法及原则未达成一致共识,成为导致发承包双方结算工程量纠纷的主要原因。
由此,本文对现行解决工程量纠纷的三大原则进行分析,并提出一贯性原则以及从量支付原则。
2.现行单价合同结算工程量纠纷处理的
三大原则
现行建设工程结算工程量纠纷处理遵从法院最终确定的处理意见,主要从工程质量合格及当事人真实合意为平衡出发,形成从约原则、程序原则和证据原则。
从约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应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内容、方式结算工程价款。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369号文第三条规定,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据此,建设工程结算工程量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一个思路,即合同价款结算涉及的结算工程量的确定纠纷应遵从合同约定执行,按照约定有效结算工程量。
程序原则
在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合同示范文本及计价规范中,规定结算工程量确定的程序,为发承包双方解决工程量纠纷提供程序证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变更时限、工程计量时限、签证时限、发承包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所规定,才能保证结算工程量确定的准确合理。
由此,适时、按程序履行是发承包双方在重新计量过程中对工程量确认的前提条件。
证据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4号)中的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
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由此可鉴,承包商能够提供签证及其他证据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产生的工程量应予以计算。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法规中对工程项目结算工程量的确定原则可归结为三大原则,即从约原则、程序原则、证据原则,主要集中在合同约定的明确性、程序的规范性和证据的效力性上。
3.重新计量导致结算工程量纠纷的处理
原则
鲜有研究从单价合同重新计量的本质出发,研究基于法律分析有效结算工程量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本文在分析单价合同结算工程量纠纷现有原则基础上,试图从工程量清单计价原理、建筑产品市场化的轨迹与过程结算推广方面分析过程结算纠纷处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即一贯性原则和从量支付原则,为单价合同结算工程量纠纷的解决提供理论参考。
一贯性原则
一贯性原则的系统相似性
模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及合同范本等的类型条款、其他类似合同中相关条款及建设工程实践中关于单价合同结算工程量纠纷的处理方式制定单价合同结算工程量纠纷处理的一般做法。
对于因工程变更、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偏差、工程量清单缺项、签证、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结算工程纠纷,合同及建设工程实践中会存在类似的情况。
因此,将合同看成是一个系统,根据系统的相似性,对重新计量时结算量发生变化的风险进行合理分担,以合理解决结算工程量纠纷。
一贯性原则的合同法解释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法释
(二)”第七条中也提到“交易习惯”的概念。
由此,遵循一贯性原则可以对合同的不完备性进行补救,也可以从行业、从双方当事人常用的交易习惯出发,寻求对合同不完备性进行补救的措施或方案。
一贯性原则的激励与约束
考虑到激励与约束的双重影响,一贯性原则能有效避免发承包双方的长期多次博弈,促进双方合作关系避免发承包双方的长期多次博弈,促进双方合作关系。
在工程实践中,长期合作能促进双方理解交易习惯,因此将长期效益作为追求的目
标,基于一贯性原则对全作双方实激励与约束反而促进双方互帮互助,建筑市场的稳定,有利于解决发承包双方结算工程量纠纷。
综上,一贯性原则根据类似事件的处理、交易习惯以及激励约束机制对合同中出现不可的风险进行发承包双方合理风险分担提供支持。
从量支付原则
工程量清单因量裁价
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首先考虑了各种同自然的风险,综合单价的报价包含了部分市场物价漕运的风险,在风险包干范围内的物价波动综合单价不调整;发包人应全部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人工费调整、政府富人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发生了调整,综合单价在工程量变动超过一定幅度后相应做出调整。
因此单价合同结算在合同不完备和自然状态无法预期的基础上,综合单价因量裁定,工程量据实结算。
计价方法与合同模式匹配
根据实际用量结算的做法,在99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得到了较好的实践,合同条款与计价模式、计价活动相匹配。
计价方法和合同模式相统一,对发承包双方生新计量达成共识。
扎实结算
56号令、13版清单计价规范强化了“据实结算”,在实践操作中,发承包双方往往根据扎实结算原则设定某一合同条款的文字表述,但扎实结算绝不仅仅是量的问题。
当发生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量变化幅度过大,单价仍不调整显然有失公平、公正,尤其不排队发包人恶意变更的行为。
由此,扎实结算实际上可理解为建设工程结算“从量支付”,价由量裁,即清单计价模式下单价合同结算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对于量的准确性合理性是结算工和量纠纷解决的关键。
综上,从量支付原则根据工程量清单因量裁价的特点,为我国结算方式与清
单计价方式不匹配的问题提供处理依据,加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历次计量与支付的来之不易,强化重新计量成果文件的法律竞争力,实施过程结算,为解决发承包双方结算工程量纠纷的处理原则白提供借鉴。
4结语
针对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对结算工程量争议的处理原则进行研究,分析了生新计量对结算工程纠纷生产的影响,并梳理现行发承包双方结算工程量纠纷处理的“三大原则”,从单价合同
篇三:
20XX级造价管理思考题
工程造价管理思考题
1.在项目建设周期的不同阶段分别要编制哪些经济文件,且各阶段的投资控制目标是什
么?
答:
投资估算、设计概算、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价、结算价及竣工决算。
投资决策——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业主投资决策提供支持。
一般来说投资
估算和经济评价这两项工作是由造价工程师来完成的。
机会研究阶段,精
确度为+30%。
初步决策阶段,投资估算的误差率控制在+20%左右;而详细
可行性研究阶段是最终决策阶段,投资估算误差率在+10%以内。
设计阶段——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通过设计招标或者方案竞选等帮助业主选
择合适的设计单位,并且要编制或审查设计概算和预算使得概算不突破投
资估算,预算不突破概算。
控制造价的有效手段是价值工程、限额设计
等。
招投标阶段——编制招标程序、招标文件、标底(原则、方法)开标、评标和授予合同。
通过招标来帮助业主选择合适的工程、设备、材料的承包商,使与承包商
签订的合同价不突破预算。
对于承包商来说要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评
价、投标程序、投标文件、投标价格、合同价(确定方法、投标策略与技
巧)。
施工阶段——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工程款支付和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投资偏差、进度
偏差分析)。
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算、编制竣工结算、资产核算等。
答:
项目建设周期:
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
1>编制的经济文件:
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招投标阶段:
招标文件,授予合同
施工阶段:
工程变更,工程索赔,资金使用计划
竣工阶段:
竣工结算报告,资产核算报告
2>控制目标:
投资决策阶段:
投资估算
设计阶段:
设计概算
施工阶段:
承包合同价
竣工阶段:
结算价,竣工决算
2.简述预算定额与施工定额的联系与区别。
答:
预算定额和施工定额属于工程定额按定额的用途分为的2类
施工定额:
施工定额是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组织生产和加强管理在企业内部使用的一种定额,属于企业定额的性质。
预算定额:
预算定额是在编制施工图预算阶段,以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和结构构件为对象编制,用来计算工程造价和计算工程中的劳动、机械台班、材料需要量的定额。
预算定额是一种计价性定额。
从编制程序上看,预算定额是以施工定额为基础综合扩大编制的。
3.简述司法解释中施工合同无效的价款纠纷处理原则及方法。
答:
原则:
a)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
付合同价款的,应予支持。
b)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方法:
和解(协商和解、监理或造价工程师暂定),调解(管理机构的解释和认定、双方约定争议调解人进行调解),仲裁和诉讼
4.简述质量保证金的含义及预留规定
答: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
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即质量保修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质量保证金的预留: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比例从结算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
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证金。
5.编制招标控制价在确定其综合单价时应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答:
编制招标控制价在确定其综合单价时,应考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因素。
在招标文件中应通过预留一定的风险费用,或明确说明风险所包括的范围及超出该范围的价格调整方法。
对于招标文件中未作要求的可按以下原则确定:
1)对于技术难度较大和管理复杂的项目,可考虑一定的风险费用,并纳入到综合单价
中。
2)对于工程设备、材料价格的市场风险,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工程所在地或行业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价格趋势考虑一定率值的风险费用,纳入到综合单价中。
3)税金、规费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和人工单价等风险费用不应纳入
综合单价。
招标工程发布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对应的综合单价,应按照招标人发布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工程量、项目特征描述,依据工程所在地区颁发的计价定额和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信息等进行组价确定,并应编制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6.简述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的概念。
答:
(1)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对已交付使用的合同工程承担合同约定的缺陷修复责任的期限,其实质上就是指预留质保金(即保证金)的一个期限,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保修期。
保修期是发承包双方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期限。
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期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
7.简述竣工决算的概念及内容
答:
竣工决算:
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映竣工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投资效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内容:
1>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2>竣工财务决算报表3>建设工程竣工图4>工程造价对比分析
8.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