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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会报
第十九号(总第一百零二号)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目录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1)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议程……………………………………(3)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士宽
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的讲话………………………(4)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召开池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7)
关于召开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连旺(8)
池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选工委主任叶福华(11)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2)
关于《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的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唐媛(13)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草案)》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16)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秘书长程国清(20)
关于2014年市直财政预算增加财力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建议安排情况报告……………………………………………市财政局局长李建华(30)
关于2014年市直预算超收收入等安排使用情况初审意见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32)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天湖区域旧城改造等项目融资计划的决议………………………………………(34)
关于平天湖区域旧城改造等项目融资计划初审意见的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35)
关于平天湖区域旧城改造等项目融资计划的报告…………………………
………………………………………………市财政局局长李建华(37)
关于池州市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40)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关于批准《平天湖和清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的决议…………………………………………………………(48)
关于《平天湖和清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初审意见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49)
关于提请审议《池州市平天湖和清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报告………
…………………………………………市住房城乡建委主任贾瑄(50)
关于对常委会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徐发展(56)
关于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66)
关于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72)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83)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84)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大事记(2014年7月-12月)……(85)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12月29日至30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市委九楼会议室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士宽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国庆、董宏业、朱燕云、汪方应、张瑞中、秘书长王连旺及常委会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金鑫,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国庆,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徐华兵,市人大代表谢天明、汪晓林、汪文良、王花红、葛美娇、檀根深、宁向康,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九华山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第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报告》,通过了《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池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决定2015年1月20日召开池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池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的说明》,书面审议了《关于〈池州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草案)〉的说明》,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池州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天湖区域旧城改造等项目融资计划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平天湖区域旧城改造等项目融资计划初审意见的报告》,通过了《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天湖区域旧城改造等项目融资计划的决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池州市平天湖和清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关于〈池州市平天湖和清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初审意见的报告》,通过了《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平天湖和清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的决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报告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的说明》,并对市人民政府办理该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市直预算超收收入等建议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2014年市直预算超收收入等安排使用情况初审意见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关于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结束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士宽作重要讲话。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议程
(2014年12月29日池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关于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
四、审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草案)》(书面);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市直预算超收收入等安排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天湖区域旧城改造等项目融资计划的报告;
八、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池州市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天湖和清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
十、对常委会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十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十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关于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十三、任免事项;
十四、其他。
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的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士宽
(2014年12月30日)
同志们: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本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全部进行完毕。
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批准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市本级超收收入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的报告,以及融资计划的报告。
审议中,组成成员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2015年工作要点,提出了一些很好的修改意见,请起草组认真吸纳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丰富报告和要点的内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大家在审议中认为,市政府把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作为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及常委会监督的重要途径,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狠抓工作落实,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大多得到较好解决。
根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总体评价为“基本满意”。
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一府两院”为民履职的应有之义。
希望市政府和“两院”要继续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继续加大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检查,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会议审议了池州市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办理情况的报告。
大家在审议中认为,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希望市政府坚持源头治理,注重标本兼治,严格预算执行约束力;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和规范财政预算执行长效机制。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天湖和清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的报告,并作出了批准规划的决议。
大家在审议中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听取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意见和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后,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使《规划》更加科学,更加可行。
希望市政府,认真落实决议要求,严格组织《规划》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对决议执行情况,将适时跟踪督查。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委员们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建设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的重要内容,加大办理力度,增强办理实效;常委会加强议案建议跟踪督办工作,强化办理责任,提高办理质量。
希望市政府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提高办结率和满意度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把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因工作调整,会议决定免去程国清的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国清同志在担任政府秘书长期间,牢记职责使命,不断开拓创新,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向国清同志表示感谢!
会议决定任命张泽民同志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希望泽民同志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加强法律特别是宪法知识的学习,严格依法办事,勤勉敬业清廉,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会议决定,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15年1月20日至23日召开,这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开好这次会议,对于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动员全市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依法治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履行好代表职责。
这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是神圣的使命。
常委会组成人员是代表中的代表,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把思想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一次全会精神上来,切实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和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
要多做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工作,团结和带动全体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开好这次大会。
要切实做好代表服务工作。
代表大会是代表行使权利、发挥作用最重要的方式。
要组织代表开展好会前视察调研,深入基层、深入到群众中去,更多地了解民情民意,为审议各项报告、提出议案建议做好准备。
要精心组织,增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职责意识,提高议案建议的水平,使本次人代会议案建议的数量和质量都有明显提升。
市人大机关全体同志和各筹备机构要以高昂的精神状态、高效的工作作风,投入到各项筹备工作中来,倒排时间,明确任务,细化分工,抓好落实。
同志们,后天就是2015年元旦了。
在即将过去的一年,常委会圆满完成了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人大工作在创新中有了新的发展,这是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履职尽责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主任会议成员,向同志们表示真诚的感谢,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池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4年12月30日池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池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
2015年1月20日召开池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会期三天半。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听取和审议池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审查和批准池州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池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听取、审查和批准池州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其他。
关于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连旺
(2014年12月2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研究,现将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建议本次大会召开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至23日,正式会期三天半。
1月19日上午报到,下午召开预备会。
二、会议议程
建议本次大会议程主要为:
1、听取和审议池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听取、审查和批准池州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池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听取、审查和批准池州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市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事项;8、其他。
三、主席团的组成和秘书长人选建议名单(草案)
(一)大会主席团33人左右,由以下六个方面人员组成:
1、市委常委(12人):
陈强、赵馨群、王强、施建华、张夏林、王贵杰、金庆丰、张权发、朱有华、聂爱国、刘礼生、晁新;
2、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7人):
陈士宽、刘国庆、董宏业、朱燕云、汪方应、张瑞中、王连旺;
3、市政协主席(1人):
方志恒;
4、拟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选(1人);
5、各代表团团长(5人);
6、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爱国人士、工人、农民、少数民族、宗教界、人民团体、部队武警代表(7人):
何满莲、汪晓林、徐中友、黄心葵、赵冰、林芳、余建苗。
(二)建议大会秘书长由王连旺担任。
四、大会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草案)
建议大会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共19人。
1、主任委员(1人):
汪方应;
2、副主任委员(6人):
包善来、曹叶发、宁代苏、朱霖、江建平、徐发展;
3、委员(12人):
王斌、杨积刚、张卫东、林芳、黄文明、黄学良、章务江,以及每个代表团各1名代表担任。
五、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建议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共18人。
1、主任委员(1人):
张瑞中;
2、副主任委员(6人):
水从斌、王家莹、夏吉富、汪啸平、叶福华、王安民;
3、委员(11人):
石兴江、刘屹、江光月、李荣、吴照宪、金新华、施正生、姚成玉、陶旭临、曹三九、释慧深。
六、列席、特邀、旁听人员范围
(一)列席人员
1、出席市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的委员。
列席第一次大会,参加开幕式、听取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列席第二次大会,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不是市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第一、二次大会和第三次大会闭幕式:
(1)市委督查组副组长;
(2)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
(3)市委副秘书长,市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常委,市委各部门及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
(4)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九华山人大工委负责人;
(5)市政府组成人员,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直属机构、驻外机构及处级行政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6)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7)江南集中区党工委副书记、九华山风景区党工委副书记;
(8)中央、省驻池单位、高校主要负责人;
(9)在池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20人);
(10)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11)在池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
(二)特邀人员
曾担任过市政协主席、市人大常委会主持工作副主任职务的退休老同志:
巩志均、鲍观华、程铭义、朱永能参加第一次大会和第三次大会闭幕式;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仉贻壬、王绍根、朱四德、何剑钊、程根茂、王本年参加第一次大会。
(三)旁听人员
建议本次会议安排10名在池公民代表旁听第一次大会。
以上关于大会时间、议程、主席团等有关人选建议名单(草案),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池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
审查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人选工委主任
(2014年12月29日)
市人大常委会:
池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301名,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实选代表295名。
截止到2013年12月,实有代表293名,另有2名代表名额空缺。
2014年1月以来,终止代表资格6名:
贵池区代表严琛、王迎春、王晓平,石台县代表张兵,驻池部队代表朱红良调离本市;贵池区代表徐新东辞去代表职务。
最近,贵池区依法补选聂爱国、黄家胜、黄颐,东至县依法补选胡琼瑶,石台县依法补选徐华兵、高彩琴,驻池部队依法补选董井岗为市人大代表(共7名)。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上述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确认他们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池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4名。
特此报告。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2014年12月30日池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池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301名,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实选代表295名。
截止到2013年12月,实有代表293名,另有2名代表名额空缺。
2014年1月以来,终止代表资格6名:
贵池区代表严琛、王迎春、王晓平,石台县代表张兵,驻池部队代表朱红良调离本市;贵池区代表徐新东辞去代表职务。
最近,贵池区依法补选聂爱国、黄家胜、黄颐,东至县依法补选胡琼瑶,石台县依法补选徐华兵、高彩琴,驻池部队依法补选董井岗为市人大代表(共7名)。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上述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确认他们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池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4名。
特此公告。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12月30日
关于《池州市人大常委会
工作报告(审议稿)》的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唐媛
(2014年12月2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以下简称报告)作如下说明。
一、报告起草过程
按照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安排,常委会办公室10月底,向“一府两院”征集2015年监督、重大事项议题;11月初向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收集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初步工作安排;11月26日全市人大工作座谈会召开,初步明确了2015年主要工作安排。
在此基础上,11月底完成了报告初稿,分送常委会领导审阅,同时征求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意见。
根据12月8日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提出的总体框架修改意见,并综合大家反馈回来的建议,形成了初稿修改稿。
12月15日,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就初稿修改稿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经全面修改,形成了报告征求意见稿,于12月18日由四位副秘书长带队征求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
12月19日,汇总各县区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再次送常委会领导和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征求意见。
12月24日,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召集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进一步讨论。
根据各位领导和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意见,经过修改、充实,形成了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报告(审议稿)。
二、报告(审议稿)的主要内容
报告(审议稿)由“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和“今年的主要任务”两个部分组成。
(一)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这一部分按照突出重点、把握特点、反映亮点、兼顾平衡的原则,主要从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代表工作、自身建设四个方面,全面总结了2014年的工作。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履行监督职能有实效。
在总结监督工作时,注重抓住重点,体现监督的力度和实效。
着重对市长首次在年中报告《政府工作报告》执行情况、首次开展国有资产管理调研、水法执法检查、听取商贸活市报告基础上延伸开展评议、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监督、跟踪检查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等工作,进行了阐述。
二是增强责任意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有突破。
就首次批准市本级政府性投资计划等2014年作出的决议决定,开展的湿地森林公园规划执行情况调研等进行了总结,反映了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上取得的新突破、新进展。
此外,还概括了人事任免工作。
三是提高履职能力,发挥代表作用有创新。
突出创新性,对常委会推出的一些新举措、新活动,如组织代表问政;开展代表小组建设年系列活动、发挥代表小组、专业小组作用;探索加强代表同群众联系;出台代表建议跟踪督办办法、提高办理实效等进行了重点阐述。
四是着力夯实基础,自身能力建设有提升。
着重总结了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民主法制宣传、加强人大工作宣传、强化全市各级人大组织建设、高度重视机关建设等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报告中总结2014年工作的有关数据如任免人数、通过决定决议数等,待本次常委会结束后,根据本次常委会审议报告、作出决议决定、任免等情况,还将一并予以补充。
(二)今年的主要任务
对2015年工作的安排,力求紧扣改革发展大局,做到契合时代要求、工作目标明确、履职重点突出。
一是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在这一部分,体现时代发展要求,从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切实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等方面作出部署,着力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主要包括:
1、坚持依法行使监督权,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询问。
围绕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履行监督职责,促进我市经济在新常态下提质增效。
加强计划预决算审查监督。
开展《城乡规划法》、《禁毒法》2项执法检查,进行执法调研和工作调研。
组织对2014年发出的主任会议议事意见通知书、审议意见书,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1号议案的跟踪检查。
开展池州环保世纪行、食品安全江淮行、江淮普法行。
2、坚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计划对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2014年市本级决算等作出决议决定,并加强对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3、坚持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试行“一府两院”被任命人员向常委会述职、法官检察官任前向社会公示、由人大及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等。
三是坚持代表主体地位,积极发挥代表作用。
2015年,常委会将完善办理答复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议案建议跟踪督办。
增加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数,确保基层代表一届内至少列席一次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