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在市安监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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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在市安监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局长在市安监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市局徐副局长就全市金属矿山、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以上意见我完全同意,希望全市安监系统和各相关企业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全面抓好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安全生产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精心指导下,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以“最到位的认识,最明确的责任,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监管,最有效的治理”的重要批示和市人民政府的相关会议及文件要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查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1-11月,全市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4201起(处),其中:

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建设、生产、经营的4078起,关闭取缔后又擅自建设、生产、经营的2起,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的75起,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52起,其他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的9994起。

共对7074家企业单位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0125项、重大安全隐患496项,隐患整改率均达80%以上。

全市各级各部门共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420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悬挂横幅、粘贴标语870余张,播放宣传片180余场次,组织安全讲座195场次,举办各类安全教育培训338期次,培训人员17994人。

1-11月,全市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33起,与去年同比减少19起、下降%;受伤人数118人,与去年同比减少25人、下降%;死亡人数61人,与去年同比减少21人、下降%。

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期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2人、下降%,受伤人数同比减少31人、下降74%,总体上呈现出安全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三个下降”和较大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有效控制的态势。

各类事故死亡比进度控制指标低22人。

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是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有各有关企业的积极努力。

特别是我们全市安监部门明确目标,居安思危,强化措施,改进监管,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确保了“安全生产年”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安监局,向全市安监系统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广大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二、当前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形势不容乐观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和较好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当前,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呈上升趋势。

今年1-9月,全市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02起,与去年同比下降%;死亡43人,同比下降%;受伤100人,同比下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同比下降%,其中:

工矿商贸事故2起,与去年同比下降%;死亡2人,同比下降%;受伤1人,同比上升100%;煤矿事故1起,死亡3人,去年同期未发生事故;道路交通事故67起,与去年同比下降%;死亡38人,同比下降%;受伤98人,同比下降%;消防火灾事故32起,与去年同比上升%;其它事故1起,死亡1人。

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民航飞行、农业机械未接报事故。

1-9月,全市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3起,死亡9人,受伤11人,其中:

煤矿事故1起,死亡3人;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6人,受伤11人。

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重大事故。

1-10月,全市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16起,比1—9月增加14起,上升%;死亡49人,比1—9月增加6人,上升14%;受伤112人,比今年1—9月增加12人,上升12%;直接经济损失万元,比今年1—9月增加万元。

其中: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8起,比1—9月增加11起、上升%,死亡44人,比1—9月增加6人、上升%;受伤110人,比1—9月增加10人、上升10%;发生消防火灾事故35起,比1—9月增加3起、上升%。

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民航飞行、农业机械未接报事故。

工矿商贸、煤矿本月未发生事故。

10月份,全市未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和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重大事故。

1-11月,全市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33起,比1—10月增加17起、上升15%;死亡61人,比1—10月增加12人、上升25%;受伤119人,比1—10月增加7人、上升6%。

其中:

发生工矿商贸事故5起,比1—10月增加3起,死亡5人,比1—10月增加3人、上升150%;发生煤矿事故2起,比1—10月增加1起、上升100%,死亡4人,比1—10月增加1人、上升33%;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9起,比1—10月增加11起、上升14%,死亡52人,比1—10月增加8人、上升18%;发生消防火灾事故37起,比1—10月增加2起、上升6%。

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民航飞行、农业机械未接报事故。

11月份,全市未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和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重大事故。

从以上各项指标上看,全市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和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重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但是生产安全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指标呈逐月上升趋势。

(二)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不平衡。

从统计的情况看,煤矿、道路交通、火灾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道路交通、消防等行业领域仍是事故高发区。

煤矿行业去年未发生事故,今年却发生了较大死亡事故,死亡人数并已突破2016年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1—11月,全市各类事故死亡61人,与控制考核指标进度比、低22人,其中:

工矿商贸死亡5人、低7人,煤矿死亡4人、超3人,道路交通死亡52人、低18人;较大事故起数3起持平。

(三)各县(区)安全生产与控制指标进展不平衡。

今年1—11月,全市七县一区和孟定片区的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与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数相比,各县(区)的进展极不平衡,其中,临翔区各类事故死亡17人,比控制考核指标14人超3人;耿马县各类事故死亡7人,占控制考核指标的100%;凤庆县各类事故死亡8人,占下达控制考核指标数10人的80%;云县各类事故死亡11人,占下达控制考核指标数16人的69%;永德县各类事故死亡8人,占下达控制考核指标数9人的89%;镇康县各类事故死亡3人,占下达控制考核指标数8人的%;双江县各类事故死亡4人,占下达控制考核指标数6人的67%;沧源县各类事故死亡3人,占下达控制考核指标数6人的50%;孟定片区下达控制考核指标4人,目前未接报死亡事故。

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县(区)安监局、各有关生产企业必须认真研究,制定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和落实。

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心理,警钟长鸣,攻坚克难,以认真扎实的工作态度,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善始善终抓好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国庆安保”、“四个百分之百安全检查”和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非法行动,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趋于好转,但在形势趋于好转的时候,极易产生麻痹思想和厌战心理。

今年仅有24天时间就即将结束,这个时期既是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第三阶段的攻坚阶段,也是“安全生产年”活动关键的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新的严峻考验。

特别是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6月份以来,我市境内也连续发生了几起事故。

6月21日,临翔区章驮乡采花坝安坑煤矿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9月1日,永德县××积成矿业有限公司渔新塘金场洞勘探点发生顶板黑色页岩冒落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11月7日,镇康南华勐堆糖业有限公司压榨车间发生一起生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人死亡。

11月9日,临翔区章驮乡邦卖村中寨朝相煤矿矿井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人失踪。

11月18日,永德县永康水泥厂立窖车间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12月2日,云县祥临二级公路K203+000M处发生一起货车与中巴车尾追交通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18人受伤。

这些事故给社会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极大损失,同时,也给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

当前,正值年终岁末,元旦、春节将至,烟花爆竹销售、储运进入高峰期,交通运输、市场、电力、建筑等行业压力增大,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警觉,以认真扎实的工作态度,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使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落到实处。

(一)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一岗双责”。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监管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实施主体是各企业。

因此,各县(区)安监局必须及时向县(区)人民政府请示汇报,认真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决定》(临政发〔2016〕5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6〕52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2016年度市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临政发〔2016〕92号)等重要文件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并强化政府的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力度。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

同时,各县(区)安监局要认真抓好年初与各个重点企业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项措施的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要开展自检自查,切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使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横向到底、纵向到边、落实到户、责任到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必须要继续抓好“三项行动”第三阶段的工作,扩大“三项行动”成果。

从今年“三项行动”前两个阶段的工作情况看,部分县(区)、部分行业和领域的工作落实尚有差距,生产安全事故在个别县(区)、行业频发,事故控制压力较大。

因此,各县(区)要按照省政府、省安委会和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三项行动”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好近期市安委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第三阶段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认真抓好今年最后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实现的通知》两个文件精神,在认真总结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采取的有效措施,在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协调各有关部门,把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第三阶段工作任务认真分解和落实,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加大重大隐患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今年最后近一个月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当前,要突出抓好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煤矿要以“一通三防”、防治水、防冲击地压为重点,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非煤矿山要以地下开采矿山和尾矿库、采空区治理为重点,实施分类治理;危险化学品要以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为整治重点;烟花爆竹要以销售、运输、燃放环节为整治重点,严查烟花爆竹企业“三违”行为;道路交通要以危险路段、高速公路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长途客车、大型货车、小型客车、农用车为整治重点;农业机械要以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和不参加检验为整治重点;消防安全要以宾馆、饭店、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为整治重点;民用爆破器材要以强化现场管理,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为重点;建筑施工要以防范工地脚手架、起重机械倒塌、施工坍塌、工地模版构件垮落和高处坠落事故为整治重点;特种设备要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为整治重点;电力、通信、建材、轻工、机械等行业领域,要通过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整治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全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必须坚决把生产安全事故控制住。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当前经济复苏,企业逐步开工、复工和岁末年初的生产经营特点,以防止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回潮”为重点,超前预防,加强监管,坚决把生产安全事故控制住。

凡有重大安全隐患一律停产整改,凡证照不全一律停产,同时,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考核考评工作,及时查找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及时加以弥补和改进。

(四)必须切实抓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

11月25日,省安监局在玉溪市江川县召开了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暨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部署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交流了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及“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落实情况,研究部署了下阶段烟花爆竹监管工作任务和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

会上,省安监局局长段丽元同志和副局长龙宇辉同志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当前,正值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使用高峰期,是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时期,务必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会上,龙宇辉副局长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要严格审查,把好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生产安全经营条件的企业,不再换发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凡发生3人以上较大责任事故的企业一律淘汰出局;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烟花爆竹产品购买和燃放知识,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消费意识,提高消费者拒绝非法产品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四是安监、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切实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

省安监局段局长作了特别强调,要求与会同志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真抓、细抓、用心抓,为实现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做出贡献。

当前,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存在超量储存现象。

多数经营企业仓储设施安全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规范要求,但部分零售点布置不合理、专店销售困难,批发企业超量储存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二是经营许可证管理不够严,人情证、关系证普遍存在。

三是假冒伪劣产品时有出现。

由于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法人及管理人员对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各个环节的管理失控,存在进货渠道混乱、多头批发等现象,导致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冲击市场,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针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要认真按照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暨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部署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敢于吹响围剿“烟花爆竹非法批发经营”的号角,剑指烟花爆竹非法批发经营,通过积极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务必做到惩前毖后、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确保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11月27日至12月1日,省安监局在红河州弥勒县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调度统计工作培训会。

各州、市安监局分管领导和调度统计工作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这次培训会的总体要求是: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及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压减下来这一目标,不断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调度统计工作,确保调度统计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着力提高调度统计信息的准确性、科学性和时效性,使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更具前瞻性和指导性,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和科学的决策依据,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健康发展。

会上,省安监局汤忠明副局长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期间,国家安监总局统计司司长支同祥、调度统计处处长丁昆、统计司统计处副处长朱新秋到会指导。

会议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强对调度统计工作的领导,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组织做、具体事务有人干的完善的安全生产调度统计工作格局。

二是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值守制度。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不间断值班值守制度,确保每天24小时都有人在岗值班值守,及时地接报、处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启动相应类型、级别的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展开应急响应、有效应对事故灾难。

三是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统计工作。

四是要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统计分析质量。

五是要努力提升调度统计人员的履职能力。

四、2016年工作重点

(一)强力推进“一岗双责”、“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巩固“安全生产年”取得的成果。

各县(区)要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认真总结今年推进“一岗双责”、“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工作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政府、企业各自的主体责任,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继续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巩固安全生产年工作成果。

开展“三项行动”,在执法行动上,要针对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坚决把生产安全事故压制下来。

在治理行动上,要以治理“三超”等严重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隐患为重点,严肃处理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的行为,认真治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加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治理力度,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在宣传教育行动上,要以开展警示教育、加强舆论宣传为重点,充分运用宣传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作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宣教行动,促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得到提高,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提升,企业新进人员和重点行业(领域)农民工得到全面培训,使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

同时,要着力推进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安监队伍“三项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规定制度,逐步加大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

(二)强力推行标准化建设工作。

安全标准化是指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有效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安全投入,提高企业效益,对企业来说是有益无害。

我市安全标准化建设至今已开展了3年,关于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今年9月份市安监局已专门召开了全市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推进会,会上市安监局徐副局长作了重要讲话,就如何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目前此项工作推进速度仍有差距,推行的质量仍不太理想。

推行安全标准化,关键在企业,核心是企业领导的重视程度,重点全员参与。

刚才,徐副局长就全市部分行业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作了部署,今天,根据省局的要求,我再强调两点,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各县(区)安监局必须向政府汇报好,引起政府的足够重视,争取政府的大力支持;二是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结合各企业的实际特点制定安全标准。

(三)切实抓好非煤矿山换证工作。

目前,我市42户金属矿山企业有33户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无法换发证。

换不了证的主要原因是无开采设计方案。

国家安监总局第19号令《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

作业单位在采石场开采前,应有建设主管部门认定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者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资质的采矿工程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开采方案,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审查。

采石场的布置和开采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编制开采方案并审查。

在当前的换证工作中,我们只是在补充第一轮取证时不完善的资料。

也请各相关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9号令》、《国家安监总局第19号令》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在明年1月份责任状考核时请各县区局将不履行手续的企业进行认真梳理,上报市局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推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家查隐患制度。

目前市局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企业中筛选了36名各类专家,2016年,将研究出台由专家组成的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基本原则是在企业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定期抽查,对事故多发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五)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是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之一,必须高度重视,加大培训力度。

据市安局掌握的2016年培训工作情况,截止11月底,全市共培训、复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3100人,换发证3100人,其中,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1900人,特种作业人员1200人。

从各县(区)开展培训工作的情况看,极不平衡,开展得较好的是云县和凤庆,目前仍未开展培训工作的县(区)是临翔区和沧源县,其他县正在陆续组织开展中。

因此,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力度,特别是临翔区和沧源县要迅速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同志们,目前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已经取得了总体稳定的阶段性成果,但是当前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我们必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居安思危,恪尽职守,再接再厉,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2016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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