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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措施

 

福建将乐安信煤业有限公司

石林煤矿

 

 

目录

1、保障安全可靠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1

2、供电系统安全保障技术措施--------------------2

3、防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技术措施------------------3

4、井下用火制度和预防措施---------------------4

5、防治矿井火灾的安全技术措施-------------------5

6、防治地面洪水的安全技术措施-------------------6

7、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7

8、防治井下突水、涌水的安全技术措施----------------8

9、井巷维修施工安全技术要求和安全措施---------------9

10、斜井清理维修安全技术措施--------------------11

11、裸体半圆拱巷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2

12、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13

13、与采空区贯通时的安全预防措施------------------14

14、预防冒顶、片帮安全技术措施-------------------1515、瓦斯防治安全技术措施----------------------17

16、排除矿井瓦斯积聚的安全技术措施-----------------1817、爆破器材加工、储存安全技术措施-----------------19

18、爆破安全技术措施------------------------20

19、采煤工作面过断层安全技术措施------------------24

20、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安全技术措施-----------------2521、采煤工作面收尾时安全技术措施------------------26

22、防倒柱安全技术措施-----------------------27

23、采煤工作面开工安全检查---------------------28

24、掘进工作面开工前的安全检查-------------------29

25、回风巷、通风切眼和安全出口巡查及维修安全技术措施--------30

26、提升、运输及机械设备防护装置和安全运行保障技术措施-------31

27、三角煤、残留煤柱安全技术措施------------------35

 

保障安全可靠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

1、矿井通风以分区式机械抽出全负压式进行,九采风井(300m)配备两台型号为4-72-NO12C、功率为7.5kw的主通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七采风井(236m)配备两台型号为4-72-NO12C、功率为7.5kw的主通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2、对主通风机电机实行双回路供电。

3、合理选择开拓、开采方式、方法,尽量缩短通风线路、降低通风阻力。

4、加强通风管理,及时充填塌陷区,及时封闭老采区及有可能连通老采区的巷道,减少漏风,保证充足的新鲜风流供给井下。

5、加强通风设施管理,提高通风设施的可靠性,减少通风设施漏风。

6、加强通风设备的日常检查、管理、维护,确保通风设备安全可靠。

7、每5年对主通风机进行一次性能测定,掌握和及时调整主通风机运行情况和时间。

8、每旬对全矿井进行一次风量测定,及时掌握井下风量变化情况,分析通风系统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排除。

 

供电系统安全保障技术措施

1、采用双回路供电,一回路出现故障时,另一回路能保证矿井的正常全部用电负荷。

2、加强巡查,及时抓住事故苗头,采取相应措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地面变电所装设防雷装置。

4、加强管理,制定各项操作规程,并对所有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杜绝因误操作而引起供电事故。

5、供电设备装置选择、整定按有关规范进行,并满足防火要求。

6、加强变电所防火检查,保障变电所消防安全。

 

防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技术措施

1、保证主井口周围20米范围无杂草、可燃物、烟火等。

2、井口周围严禁采用可燃材料搭建临时操作间、休息室等,严禁使用灯泡或电炉取暖。

3、当井口周围出现火灾隐患时应及时消灭,预防火灾发生。

4、当井口周围发生火灾时,要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将火源扑灭,当火灾较大或出现浓烟,可能危机井下安全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

5、调度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井下所有作业人员迅速撤离井下,并立即向矿部汇报。

6、当井口发生火灾接近井口或浓烟即将从主斜井进入井下时,调度值班人员应立即发出反风命令,并立即实施,使火灾和浓烟不会进入井下。

7、矿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矿山临时救护队成员投入灭火战斗,调集所有人员、物料尽最大可能迅速将火灾扑灭,在灭火战斗时矿领导必须亲临现场指挥,以防灾情扩大。

 

 

井下用火制度和预防安全措施

1、井下所有用火作业必须先填写申请单,再经机电部门主管和矿安全领导审批。

2、井下用火作业办理好审批手续后,用火前必须经瓦检员在附近20M范围内检测瓦斯等气体浓度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后方可作业。

3、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将相关设备撤回地面并入库保管。

4、井下用火作业禁止单人进行,应有机电人员配合或监督进行,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防治矿井火灾的安全技术措施

1、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以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暧。

3、严禁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及井下严禁使用电炉灯泡取暧。

4、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的喷灯焊接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每次必须制定相应安全措施。

5、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大镜盖严的铁桶内。

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

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6、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7、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8、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及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矿部及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9、矿值班调度和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

10、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

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1、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它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防治地面洪水的安全技术措施

1、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并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2、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下时,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修筑沟渠时,应避开煤层露头、裂隙和导水断层,特别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排水时,应填平压实;如果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要建排洪站排水。

3、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等情况;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4、保持排水沟通畅,保证山洪和矸石淋溶水顺利排出场外。

5、保持矿井工业场地及地面建筑物排水系统完善通畅。

 

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1、矿井必须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2、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4)接近其他柯能出水地区时。

经探水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方可前进。

3、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

(3)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4)测量和防探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钻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的数目。

4、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

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工或矿山救护队员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

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6、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

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7、本措施未尽之处,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2006版)执行,或另行补充。

防治井下突水、涌水的安全技术措施

1、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昭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

2、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并制订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

3、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并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4、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下时,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

修筑沟渠时,应避开煤层露头、裂隙和导水断层;特别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排水时,应填平压实;如果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可建排洪站排水。

5、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座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等情况;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6、严禁在各种防隔水煤柱中采掘。

7、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及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向矿调度室报告。

8、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9、主要排水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水泵:

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

水管:

必须有工作和备用水管;

配电设备:

应同工作备用及检修水泵相适应,并能同时开动工作和备用水泵。

10、水仓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条规定。

11、必须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井巷维修施工安全技术要求和安全措施

1、首先对维修的井巷通风30分钟以上,经瓦检员测气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维修点进行维修作业。

2、维修巷道应尽量保持原有巷道或小眼断面,不得随意缩小,以保证运输、行人、通风,特殊地段另行要求。

3、作好维修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切断有关已铺设电缆的电源,并做好电缆的维护工作,做好有关设施、设备的保护或撤离工作,防止因维修面破损。

4、维修前,必须由外往里,逐架进行修复,严禁人员进入维修点以内。

5、备料充足,各种口径坑木及木板均需常备,并存放于不影响行人、运输、通风的巷道中。

6、撤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支架,架设或撤除支架时,不得中途中止工作,应连续进行,要遵守由外往里逐架撤逐架修的原则,禁止一次性撤除多架;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安全。

7、清碴修巷时,必须打超前穿杆或木契方法控制顶部及侧面矸石。

8、工作时,作业人员必须站于牢靠支架下作业,严禁空顶作业。

9、作业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师傅观察巷道顶帮及侧面压力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发出警报,人员立即撤至安全地点。

10、撤除支架应随撤随运走,严禁堆放在作业地点附近。

11、为防止上方顶部及前方松动煤岩体的突然冒落冲垮修复好的支架,应于距工作地点最近的两付架间打横撑或斜撑。

12、全煤巷或压力大的岩巷,每架间距0.5米,压力较永小处可支成棚间距0.8米,坑木柱径不小于14cm。

13、对巷道上部较宽较高区域,局部较稳定的顶板、底板可采用打点柱处理,排柱距0.6m×0.6m,顶底板较破碎的可采用架木垛,总之,支架必须牢固,背板背严背实。

14、维修作业的所有棚腿、顶柱必须挖到实底,如确实挖不到底的必须采用“穿鞋”垫底。

15、支架顶采用木垛或点柱处理时,应从外到内,上巷顶操作时,须首先留好退路,并认真观察顶帮情况,确认顶底板稳定安全时方可上去从事作业。

16、若有较大的岩石须放炮时,应采用放小炮的方法,严禁多装药,以防较大震动;打眼须在安全地点处;放炮时要严格按《规程》中的放炮制度执行。

17、出煤渣时,矿车必须离迎头3m以上,不得太近,迎头有煤、矸、水突然涌出危险时,矿车须推离迎头进行处理。

18、巷道维修好后必须清理浮碴、浮煤等。

19、工作面情况有较大危险时,要及时撤离人员并向值班员或矿部领导汇报。

20、推车必须按《井下推车操作规程》执行。

21、未尽之处按2006年版《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斜井清理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1、斜井清理维修前,必须与绞车司机、井上把钩工等人员联系,待斜井停止行车后,施工人员方可进入斜井,沿斜井从上往下进行清理维修作业。

2、清理斜井浮煤、矸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矿车上部的斜井中施工,严禁任何人员在矿车下部的斜井中从事其他任何工作。

3、斜井清理维修作业时,原则上不得多点作业。

防止矸石、铁轨等滚落伤人。

4、若需分段作业,则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滚落伤人措施,即:

在分段处至少设两道排柱,每道至少设排柱三根,柱径大于14厘米,两排柱上再用三至五条枕木叠高成栏,阻止矸石滚落或铁轨下滑伤人。

5、斜井行车前,斜井内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到躲避硐内后,方可发送行车信号。

6、发送行车信号必须清楚准确,信号不清严禁开车。

7、斜井清理维修时,严禁其他无关人员发送行车信号。

8、斜井行车时,严禁在斜井内作业和行人。

严禁蹬钩、搭车。

9、斜井施工作业时,下部车场严禁人员作业和停留。

10、本规程未尽之处,严禁按《煤矿安全规程》(2006年版)执行。

 

裸体半圆拱巷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根据地质提供资料和巷道布置确定裸体巷道施工方案。

2、巷道的施工必须布置在坚硬的岩层中,可采用裸体不支护巷道。

3、施工过程中,经常性进行敲帮问顶,排除巷道顶帮活矸和易脱落危岩。

4、工作面配备3米长撬棍等器具二根,进行沿途井巷的敲帮问顶。

5、裸巷施工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的规格质量进行施工,要求墙拱分明,严禁超挖欠掘,确保施工工程质量。

6、如遇岩层变软或较破碎时,必须及时进行控顶支护,保证施工安全。

 

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1、巷道贯通由生产副矿长统一指挥,组织地测、通风、机电、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队共同做好巷道贯通工作。

2、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施工,贯通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

3、地测人员对贯通的巷道做到及时测量,并在两个工作面距离接近20米时向技术负责人报告。

4、通风管理和现场作业人员在巷道贯通前做好通风工作,保证被贯通的巷道正常通风。

5、机电人员做好在贯通前对贯通巷道的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处理。

6、施工队在贯通前坚持先探后贯,保证贯通无误;贯通前及时检查贯通地点的支护情况,如有损坏支架、支护不牢,应及时处理;每次放炮前必须坚持检查通风、瓦斯,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而后再放炮。

7、巷道贯通时,要安排专人设置安全警戒线,防止人员进入。

8、巷道贯通时,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做到跟班、带班。

 

与采空区贯通时的安全预防措施

采准顺槽、切眼或巷道与采空区贯通时,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1、工作面作业人员应保持一定的警惕意识。

2、临贯通前要做好工作面迎头的支护,用棚架支护、背好煤帮和顶板。

3、贯通时要做好通风工作,可适当缩小风筒口的出风量,并且人员及时撤离工作面迎头,以新鲜风逐步将空区里的有毒有害气体冲淡、吹散,一般要通风30分钟以上,直至确认有毒有害气体被吹散为止,以防止作业人员中毒或被有毒有害气体灼伤等。

4、如发现其它异常情况,必须先撤退所有人员下班出井,并及时报告有关管理人员和矿相关部门或矿领导。

 

预防冒顶、片帮安全技术措施

1、掘进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设计的规格进行支护,确保巷道断面的支护的牢靠,满足安全、运输、行人、通风的要求。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上班前、放炮后进入掘进工作面,必须先敲帮问顶,发现危石、浮石、悬矸须及时处理,并经常检查工作地点顶帮围岩和支架受力情况,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

3、严禁空顶作业,掘进工作面迎头最大空顶距离不得超过1米,未经生技部批准,不准裸巷掘进。

4、靠近掘进工作面10米长度内的支架,在放炮前必须加固。

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先行修复,修复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修复支架时必须先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

5、在松软的煤、岩层中掘进巷道时,必须采用前探支护。

6、支架间应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支架和顶板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接顶和背实。

巷道冒顶空顶部分必须采用木垛接顶或采用点柱处理并将顶部背严。

7、每一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保持两个以上的畅通无阻的安全出口。

8、采煤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设计的规格进行支护,确保巷道断面的支护的牢靠,满足安全、行人、通风的要求。

所有支架都必须架设牢固。

严禁在浮煤、浮矸上架设支架,底板松软时必须穿鞋,支柱必须支到硬底,并要打上麻点,防止支柱打滑。

所有揭露的煤壁、顶、底板应穿严背实。

9、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衔接处的20米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米,采面回收的坑木必须及时撤离工作面,不得堆放在顺槽内,确保安全出口的安全畅通。

10、施工开口时,加固支护并抬棚后再开口,同时注意装药量,应减少装药量,以防塌方。

11、小眼掘进时,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施工,搞好施工工程质量。

12、经常性进行进入工作面沿途井巷检查维护,排除安全隐患,去除安全隐患,去除堆积物或矸石,保证行人上下安全畅通。

13、回采工作面打眼前须先加固退路,并控制好采空区,以防掉矸伤人。

14、工作面放炮前必须进行封闭采空区。

15、出煤时,人员严禁进入采空区内作业,如空区内有煤须用长柄耙子耙出。

16、临近上空区或积水区垂高5-10米范围时,须进行深孔探明,先探后掘,探明工作面前方情况,加强防水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17、靠近工作面10米长度内的支架,在放炮前必须加固。

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先行修复,修复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修复支架时必须先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

18、在松软的煤、岩层中掘进采准巷时,必须采用前探支护。

19、支架间应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支架和顶板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接顶和背实。

巷道冒顶空顶部分必须采用木垛接顶或采用点柱处理并将顶部背严。

20、每一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保持两个以上的畅通无阻的安全出口。

21、采煤工作面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工作面迎头最大空顶距离不得超过1米。

所有支架都必须架设牢固。

严禁在浮煤、浮矸上架设支架,底板松软时必须穿鞋,支柱必须支到硬底,并要打上麻点,防止支柱打滑。

所有揭露的煤壁、顶、底板应穿严背实。

22、采准巷施工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严禁以掘带采宽面作业。

23、采煤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在开工前,班组长和安全员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工人进入工作面。

每个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工作地点的顶底板、煤壁、支架等情况,当发现险情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隐患未排除之前,班组长和安全检查员不得离开现场。

24、回采工作面回采告一段落时,应采用排柱或其它有效方式隔离采空区,防止采空区矸石冲入采面。

25、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或充填,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禁止采煤。

采用陷落法管理顶板,如果回柱后顶板仍不冒落,超过规定的悬顶距离时必须停止采煤,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它措施进行处理。

26、严禁进入采空区耙煤。

26、采准巷施工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严禁以掘带采宽面作业。

27、每一小眼必须系有安全绳。

28、经常检查沿途巷道支护情况,发现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

 

瓦斯防治安全技术措施

本矿井属无煤层爆炸、无煤层自然发火、低瓦斯矿井。

但目前属于斜井开采,为确保安全生产,因此瓦斯防治仍为重要,特制定相关的安全措施。

一、建立健全矿井瓦斯、CO2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1、每班必须有瓦检员对采掘工作面检测1—2次;

2、每次检测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测班报手册和井下瓦斯记录牌上,出井后应及时填写记录报表,并及送矿井值班领导审阅;

3、如检测时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限时,应责令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撤离到安全地点。

二、制定矿井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治制度

1、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封钉栅栏,挂警示牌,禁止人员进入;

2、采掘工作面局扇因故停止运转时,必须及时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送风前,必须重新检查瓦斯等气体浓度,在局扇和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重新送电开启局扇;

3、恢复已封闭停工区和采掘工作面接近地点通风时,应该先由矿安全员或瓦斯检测人员检查测定,瓦斯浓度低于1%和CO2浓度低于1.5%时,方可送电通风;

4、矿井主扇因停电或检修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时,必须及时派专人到井下各作业地点,将人员撤出并带出井,恢复主扇通风后,井下所有安装机电设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的巷道内,必须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开启。

所有受停风影响的地点经安全员或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作业;

5、如遇有因主扇或局扇停开和停工区瓦斯积聚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排除,请专业救护队和通风人员配合进行;

6、如遇有因主扇或局扇停开和停工区瓦斯积聚时,应该及时请救护队专业人员检测估算瓦斯浓度,根据矿井通风能力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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