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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城管

合同工城管

  篇一:

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工公告

  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

  编制外合同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工。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名额

  编制外合同工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履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招聘名额10名(根据报名情况,可调整招聘名额),其中女性2名,具体分类见下表。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二)台州市常住户口人员;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83年5月6日以后出生);

  (四)男性身高米以上,女性米以上;

  (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协管员、会驾驶汽车者、具有体育或文艺特长的可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5月6日至5月22日(工作日上午8:

30-12:

00,下午2:

30-5:

30)。

  2、报名地点:

台州市行政执法局310室(台州经济开发区星云路218号北幢大楼),咨询电话:

88511715。

  3、报名要求:

报考者需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制外合同工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核对报考者的有关证件资料,审查报考资格。

  (三)体能测试:

男性1000米跑步、俯卧撑,女性800米跑步、仰卧起坐。

通过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侧重考应聘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辩论说服能力等。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并结合个人特长情况,按职位数的1:

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招聘录用:

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

  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人事关系

  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录用待遇

  各种待遇与本局现有合同工相同,享受五险一金。

  附件:

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制外合同工报名登记表。

  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XX年5月6日

  附件

  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制外合同工报名登记表

  编号:

报考岗位:

填表时间:

年月日

  篇二:

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暴力执法与临时工现象

  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暴力执法与临

  时工现象

  导语:

临时工曾是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种用工形式,实际上,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法律意义上已经不存在这样一种用工形态。

但由于一些单位的确需要短期、临时劳动力,一些辅助性工作使用劳务派遣工效率更好,因此,临时工仍大量存在。

与此同时,在征地拆迁、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食药安全、卫生教育、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基层部门,因大量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导致的粗暴执法、滥施处罚等现象的频频发生,将临时工这一群体推上了风口浪尖。

  【背景链接】

  一、政策背景

  广东省试行指标体系核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及执法行为

  广东省在试行的《指标体系》中,把“核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及执法行为”视为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重要尺度。

而这一“量化考核”的重要表现,就在于能够有效地杜绝“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现象。

广东杜绝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

  XX年6月1日,《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正是实施,该文件中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杜绝“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这意味着,为社会所诟病的“临时工”执法现象有望在广东销声匿迹。

与此同时,南京市也决定要全面清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工”。

  昆明取得执法资格方能上岗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已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将于XX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中提出,执法人员要经过统一培训、考核并取得执法资格后才可上岗,这条规定可有效杜绝临时工、协勤人员执法,保障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甘肃明确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临时工不得单独执法

  XX年6月,甘肃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甘肃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近日联合印发《XX年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继续打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攻坚战重点工作安排》,其中明确,在甘肃省内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人员,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必须参加政府法制机构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和申领省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行政执法机关聘用的合同工、临时工,只能从事与行政执法有关的辅助工作,不得单独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各级政府和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将执法人员信息在政府和部门的门户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热点透视

  近年来,在各类引人关注的新闻事件中,总是不乏临时工的身影,他们是打人或者吸毒的城管、发飙骂人的警察、捐赠劣质自行车的慈善组织“过期”官员、辽宁省开豪车套军牌的司机、暴力拆迁的受雇人员。

  XX年5月,延安城管队员执法时双脚跳起猛跺倒地商户被曝光后引发舆论哗然,当地城管局回应,脚踩商户者属临时聘用人员。

  【百姓怎么看】

  危害:

临时工影响政府公信力

  民“此刻无语l”:

临时工人一声吼,地球也要抖三抖,临时工人本领强,敢为中华造脊梁,临时工人胆子大,刀山火海都不怕,临时工人会表演,扮过警察和城管,临时工人是块砖,哪里用来哪里搬!

民“佘宗明”:

城管执法,不可“粗痞化”。

一句“临时工做的”,非但难以取信于公众,恐怕还会招致更多质疑。

它包含的卸责心态,负面效应同样不可小觑。

  民“上善若水”:

暴力执法的是临时工,强制拆迁的是临时工,上班打牌的是临时工“临时工现象”一再发生,不仅人民群众的忍耐到了极限,而且更使政府部门、机关单位的形象一落千丈。

用临时工推脱卸责现象当休矣!

  无名卒子:

怎么又是“临时工”这个词已经成了中国官场的遮羞布了吗既然“临时工”素质如此低劣,频频丢政府的人,在民众中造成极坏影响,为什么还不在人员遴选环节下大功夫,力争在短期内

  改善局面任由“临时工”长期败坏党和政府形象,是官场腐败的具体表现。

  质疑:

中国城管谁来管

  盘古搜索官方微博:

【地球人无法阻止城管了】延安城管与小摊贩开战。

十几个城管与势单力薄的小贩一番“血战”之后,小贩被打进医院,城管的形象也又一次被打翻在地。

城管作为政府管理市容街貌的执法者,如同地痞流氓式的执法方式,又如何能让百姓安居乐业,如何让城市更加美好

  友“唯一”:

又是临时工那么多执法管理者在现场,为何不制止!

  措施:

城管管理体制须改革

  民“平原真君”:

城管这个部门,早该撤销了。

按着不同的管理内容,管理城市的功能可以分给公安、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

民“李榜勇”:

城市管理应该首先是服务,不能为了领导的面子工程而“强管”。

不能以全体市民的名义去管理流动商贩。

委员胡明伟(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副院长,北京政协委员):

#该好好规范城管队伍了#近日南有广州城管被人抓住小头哀嚎,北有延安城管双脚跳起跺人头。

是该好好反思了。

应该明确城管的权力、责任以及招考标准。

  民“子在渊”:

非法定的人员本来就不具有执法权,这是法治题中应有之义,禁止临时工执法,是法治建设的必然,是进步的表现。

由于临时工执法现象存之久矣,且受到一些执法部门的欢迎,禁止起

  来并非易事。

从善治角度,窃以为应该给公众赋权,明确告诉公众,可以对临时工执法说不,并开辟通道,接受投诉并及时处理。

  【专家怎么说】

  每次发生冲突事件,人们都会调侃:

是否又是“临时工”在惹事。

就算是“临时工”真闯了祸,也会怀疑是不是政府部门在“丢卒保车”。

长此以往,政府的公信力将被消磨。

  ——暨南大学教授胡刚

  城管在城市运转中扮演了多重角色,他们在努力满足社会对城管职业目标的期待时,由于角色定位、管理规则的混乱以及实践操作的不当,城管在经受角色冲突煎熬的同时,常常饱受社会的指责,徘徊于种种矛盾之中。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沈阳

  作为改革开放后新组建的机构,城管职责大量增加,编制却卡得很严。

因此,大量使用临时工作人员继而导致违规现象的出现是必然的。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

  篇三:

城管中队管理制度

  城管中队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镇建设与管理,结合河口城镇发展实际,成立河口镇城管中队,并制定相关管理细则如下:

  一、人员配备

  1、河口镇城管中队隶属镇城建环保服务中心,配备固定人员2---3名,中队负责人由城建中心主任兼任。

  2、中队一般工作人员为临时性工作岗位(合同工),一律实行聘用制,面试通过后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半年一签,到期可续签。

  3、中队一般工作人员工资按月发放,月工资800元。

  二、行为规范

  1、中队工作人员上班(上岗)和执行任务期间,一律着制式服装。

  2、严格作息时间。

每天上午7:

00点---11:

00点执勤,下午13:

30分---16:

30分执勤;节假日或临时性执行任务时,按照行动需要和统一部署,确保时间安排。

  3、建立考勤制度。

严格实行上下班签到制,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脱岗,不得无故旷工;队员有事请假一天以内向队长申请,一天以上向分管领导申请。

半年迟到10次、脱岗5次、旷工3次或旷工长达5

  天的,视为自动解除合同(停职),停职期间停发工资。

  4、执勤时间内,不得饮酒、打牌,不得闲聊、品茶、看报,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通讯工具不得无故关机,特殊情况须提前说明,并告知其它联系方式。

  5、带头讲文明、讲卫生、讲形象,坚持文明执法、依法执法,不得酒后执法、酒后驾车,不得态度粗暴、行蛮斗狠。

  6、中队工作人员作为临时聘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镇政府机关的日常管理规定,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可以无条件辞退;更不得利用职务(执法)之便,进行非法(违反规定)行为,由此引发的后果自负。

  三、岗位职责

  1、认真宣传国家、省、市、县、镇关于城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依规建设、文明经商、遵守公共秩序和保持公共环境的意识。

  2、加强镇区环境卫生监管,积极宣传、引导、督促、教育城镇居民树立卫生意识,引导城区居民的生活垃圾、污水固定倾倒,建筑垃圾运送城外妥善处理,及时制止居民垃圾乱丢乱倒、电线(电话线、晒衣绳)乱搭乱牵、广告(商标、横幅)乱贴乱画等不讲文明卫生的行为,督促管片环卫职工全天候保洁,积极配

  合环卫职工维护环境卫生。

  3、加强街道市场秩序整顿,坚持每天街道巡逻检查,督促执法,及时制止商户出店经营、广告箱(广告牌、篷布)占道摆放、商品货物超店铺摆放、流动商贩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靠等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不良行为,使座商归其店、行商归其点,菜摊、地摊、车摊、水果摊按指定位置经营,切实保障街面整洁、市场井然有序。

  4、加强城镇规划的管理和落实,在城镇规划范围内(老城区、河口、陈楼、烟墩新区、工业园规划区),坚决杜绝一切违反城镇规划、超规划、无规划的建设行为,对无合法建设手续的建设行为要及时制止,对违建的建筑物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进行拆除,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刚性约束力。

  5、切实维护和管理好城镇道路(人行道)、路灯、花坛、公厕、绿化带(树木)、垃圾箱(垃圾池)等公共设施,对偷窃、毁损、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配合依法进行处罚。

  6、发挥城镇环境卫生和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的主体作用,带头整顿、带头执法。

  篇四:

当前城管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

  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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