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版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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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版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修订版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全面贯彻执行本公司各项监理工作制度,按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制度的要求开展监理工作。

(一)、工程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的重点及须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

根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的特点,拟定本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及需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如下:

⑴、土石方与边坡支护工程监理细则

⑵、地下室桩基及基坑监理细则;

⑶、地下室工程监理细则;

⑷、主体工程监理细则;

⑸、地下室防水工程监理细则;

⑹、屋面防水工程监理细则;

⑺、给、排水工程监理细则;

⑻、强电工程施工方案监理细则;

⑼、智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细则;

⑽、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监理细则。

⑾、建筑节能监理细则

2、质量控制的要求和方法:

⑴、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要求:

①坚持以预防为主,重点进行事前控制,防患于未然,把质量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②既应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又应热情帮助承包人改进工作,健全制度,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现场质量管理制度等工作。

对于技术困难、质量要求高的工程或部位,还可以为承包人出主意,提出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供其参考。

监理人员还可以将其它工程上发现的质量通病和采取的技术措施向承包人提出建议等;

③在处理质量问题的过程中,应尊重科学,立场公正、谦虚谨慎、以理服人,做好协调工作。

⑵、工序质量控制要求:

①、要求施工单位执行有关的建筑安装作业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工艺规程和施工验收规范;

②、凡属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工程,事前应进行试验,在此基础上制定施工工艺规程,并应进行必要的技术鉴定。

⑶、质量控制的内容与方法: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中,主要通过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和直接进行现场检查或必要的平行检验等方式。

①、审核有关的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

A、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技术资质证明文件;

B、审核承包人的正式开工报告,并经现场核实后,下达开工指令;

C、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确保工程质量有可靠的技术措施;

D、审核有关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验报告;

E、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反映工序质量动态的估计资料或管理图表;

F、审核设计变更,修改图纸和技术核定书;

G、审核有关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H、审核有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技术鉴定书;

I、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报告;

J、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质量签证、文件等;

K、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施工顺序、进度和监理计划及时审核签署有关质量文件、报表。

②、质量检查的内容:

本项目监理办监理人员、项目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均常驻现场,执行质量监督与检查,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A、工前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能否保证工程质量,能否连续地进行正常施工;

B、工序交接检查,对于重要的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在承包人自检、互检的基础上,还要经监理人员进行工序交接检查;

C、隐蔽工程检查。

凡是隐蔽工程需经监理人员检查认证后方可掩盖;

D、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

当承包人严重违规施工,监理经与业主报告后下达停工令令其停工,或工程因某种原因停工后需要复工时,均应检查认可后监理方可下达复工令;

E、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应经监理人员检查认可后,签署验收记录。

F、随班或跟班检查,对于施工难度较大和重要的工程结构或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监理要安排人员进行随班跟踪检查即旁站监理,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理。

G、检查的方法:

现场进行质量检查的方法,有目测法、实测法和试验法三种,监理工程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采用检查的方法;

H、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检查时,如对质量文件产生怀疑,则要求承包人加以澄清;如发现工程可能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时,一般首先要立即告知业主并下达停工指令,通知承包人停止该项施工,然后要承包人提出报告,说明质量缺陷情况及其严重程度,产生缺陷的原因和处理方法,以及今后的质量保证措施,待质量缺陷处理后经监理检查认可,方可下达复工指令。

③、平行检验是利用监理工程师现有的条件,对建筑工程实体单独进行检验。

本工程拟对主体结构的混凝土强度和砌体工程的砌筑质量进行平行检验:

④、施工过程中质量预控内容。

A、监督承包人的施工作业准备质量;

B、严格控制设备、材料、构件、半成品、机具的质量。

包括:

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订货、加工、采购、包装与运输、验收、检验、堆放、储存、保管、加工配套进场。

C、检查承包人对承包合同质量承诺的履行情况,监督其质量计划的执行,质量目标的展开,质量体系的运转等。

D、对洽商变更进行签证;

E、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承建单位按质量标准、图纸、计划、目标加强工序控制,按工艺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进行工程的隐检、预检、复检中间检查和验收,进行记录、质量分析、签证。

不经监理验收认可,不允许承包人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F、审定处理重大的技术问题,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核定施工试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G、积极与质监站联系,按照质监站的要求及时通知他们参加工程的监督和检验,取得他们的配合和支持。

H、坚持推广样板分项工程制度,特别是在工程进入装修施工阶段,要求承包人先做好样板,经监理组织各方(设计、业主)共同检查认可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⑤、质量缺陷的处理。

A、在各项工程的施工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或不能与公认的良好工程质量相匹配时,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序,按如下方式处理:

a)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包人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b)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立刻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满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在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c)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对下道工序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拒绝检查验收或工程计量,并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处理。

B、质量缺陷的判定方法

a)首先是凭经验进行目测检查,而且目测的结论能被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所接收;

b)如果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陷作出准确的判断,或目测的判断不能使承包人施工人员所接收,立即通知材料、测量或试验等有关专业监理人员并会同承包人的自检及试验人员,进行实际的检验测试,并依据检测结果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

c)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序将影响工程安全时,通过业主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诊断或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

C、认可质量缺陷的修补,先由承包人提出修改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D、质量事故的处理,须召开有关专家参加的会议,进行论证,经业主审批后方可进行。

3、旁站监理方案:

⑴、旁站监理的依椐:

①建设部文件{建市[2002]189号}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②广东省建设厅文件{粤建管字[2002]97号}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③深圳市建设局文件{深建字[2002]106号}《关于实行施工旁站监理的通知》。

⑵、旁站监理的范围

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的范围(试行)》的要求,根据本工程的设计特点,确定本工程旁站监理的范围如下:

①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

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

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关键部位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②在安装工程方面包括:

接地电阻测试过程;水管接口压力测漏过程;风管测漏过程;单机与联机试车过程。

③在安全方面包括:

土方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脚手架工程、高处作业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等。

⑶旁站监理的职责:

①、检查承包商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②、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③、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在现场监督承包商进行检验或抽样送检;

④、如实准确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⑷旁站监理的实施

①包商根据本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我监理办。

监理办即安排监理人员按时进行旁站监理。

②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记录。

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③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时,发现施工单位有违犯工程强制性标准行为的,应责令立即整改,发现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危及施工安全的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指令采取其它相应措施。

④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椐。

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⑤监理记录由监理办旁站人员填写,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在旁站记录上签字。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办将旁站记录整理报公司存档备查。

4、对质量通病采取预防措施:

(1)、土方工程:

①回填土应按规定每层取样测量夯实后的干容重,在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回填上一层。

②严格控制每层回填厚度,禁止汽车直接卸土入槽。

③严格选用回填土料质量,控制含水量、夯实遍数等是防止回填土下沉的重要环节。

④机械夯填的边角位置及墙与地坪,散水的交接处,应仔细夯实,并应使用细粒土料回填。

⑤雨天不应进行填方的施工。

如必须施工时,应分段尽快完成,且宜采用碎石类土和砂土、石屑等填料。

现场应有防雨和排水排施,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槽)内。

(二)、工程进度控制:

1、做好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

⑴、要求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前按照合同约定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应包括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

⑵、监理工程师应对进度计划进行认真的审查:

①、项目的划分的合理性和施工顺序安排的逻辑性;

②、工期目标和时间安排与施工合同的一致性;

③、材料、物资供应的可行性;

④、劳动力、材料、机具设备供应计划协调性;

⑤、进度安排与业主资金提供能力的适应性;

⑥、承包商与分包商的进度计划及专业分工的衔接性。

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承包商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各种详细的进度计划(年、季、月、周),并对原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⑷、各种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可通过工程例会或专业会议的形式,进行审查,对施工进度计划中不妥之处提出修改和完善,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交承包商实施。

2、施工过程中进度计划跟踪与调整

⑴、进度计划检查记录

本工程要求承包商定期提供进度检查记录,按分部、分项工程对实际进度进行记录,并定期(周、月)汇总报告,并作为对工程进度进行决策的依据。

定期进度检查记录主要记录并报告以下事项:

①当期实际完成及累计完成的工程量;

②当期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

③当期施工停滞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

④当期承包人的主管及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的情况;

②当期发生的影响工程进度的特殊事件或原因;

③当期的天气情况等。

⑵、每月的工程进度报告,

本工程要求现场监理人员作好定期的施工进度记录,及时进行统计和标记,并通过分析和整理,监理工程师每月向业主提交工程进度报告,

⑶、进度控制图表

监理工程师应编制和建立各种用于记录、统计、标记、反映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工程进度差距的进度控制图及进度统计表,以便随时对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并作为要求承包人加快工程进度、调整进度计划或采取其他合同措施的依据。

⑷、进度计划的调整

①、进度符合计划

在工程实施期间,如果实际进度(尤其是关键工程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相符时,监理工程师不应干预承包人对进度计划的执行,应提供和创造各种外部条件,及时调查处理影响和妨碍工程进度的不利条件,促进工程按计划进行。

②、进度计划的调整

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顺序或人力和设备与进度计划上的方案有较大不一致时,应要求承包人对原工程进展计划及工程用款计划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应符合工程现场实际,并应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

③、加快工程进度

承包人在无任何理由取得合理延期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照进度计划预定的竣工期完成工程时,应要求承包人采取加快的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目标,承包人提出和采取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批准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只要承包人提出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符合施工程序并能确保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应予以批准;

B、因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而增加施工费用应由承包人自负;

C、因增加夜间施工或当地公认的休息日施工而涉及的附加费用,应由承包人自负。

④、进度计划的延期

由于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或承包人在实施工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因而使工程进度延误时,监理工程师应提请业主依据合同的规定批准承包人延长工期。

批准延期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对原来的工程进度计划及工程用款计划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工程。

⑤、对承包人延误的处理

由于承包人的责任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而且承包人拒绝接受监理工程师加快工程进度指令,或虽采取了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但仍然不能赶上预期的工程进度并将使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时,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价,必要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建议对工程的一部分实行指令分包或考虑更换承包人。

⑸、组织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检查上周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布置下周的作业计划,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工程顺利、协调的进展。

(三)、投资控制:

1、做好现场经济签证工作

⑵、熟悉施工合同,现场经济签证必须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范围内;

⑶、现场经济签证必须符合施工合同时限的要求;

⑷、施工单位进行签证项目施工前应向监理报告,经监理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监理认为有必要请业主知悉时,应及时通知业主代表。

施工完成后要及时通知监理验收并进行签证;

⑸、现场经济签证要实行双签制,并且宜事先与业主代表沟通;

⑹、现场经济签证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做好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审定工作

⑾、按施工合同的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数量和价值,报业主审批;

⑿、按合同规定审查并初签中期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报业主审批终签。

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施工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活动,有权暂拒支付,直到上述项目实施活动达到要求;

⒀、工程进度款的审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额度内。

(四)、安全控制

为使工程项目施工能够顺利进行,必须减少施工中的人员、机械、设备、材料和环境等方面的隐患,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安全生产是提高建筑产品质量的前提,是为工程质量服务的,是工程项目正常进行的基本条件。

现场施工安全控制与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一样,在监理工作中占有同等重要的地位。

施工阶段安全控制的的主要工作是:

1、事前控制:

⑴、协助施工单位从组织上、管理上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安全管理政策和法规,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设立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机构。

⑵、协助施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验收制度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控制措施;

⑶、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保证施工安全防护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⑷、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现场文明施工组织设计”,并督促实施。

2、事中控制:

⑴、配合施工单位实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如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分析和处理安全事故等;

⑵、审核现场施工的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性、稳定性,并对有关强度、使用年限、操作要求等指标进行调查和分析;

⑶、经常检查施工人员的各种上岗证件,对于任何违章操作的行为坚决给予制止和惩罚;

⑷、协助施工单位对现场的不安全因素进行研究,及时排除施工隐患;

⑸、参与或协助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⑹、坚持日常的现场安全巡视,例会、检查和验收等制度,严格把好工程项目的安全关;

⑺、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坚持做好现场消防宣传工作,提高现场火灾防范能力;

⑻、对井字架等的安装、拆除,脚手架、模板工程支撑体系的安装与拆除,焊接工程的现场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等要进行旁站监理。

⑼、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大检查,对现场安全生产、雨污水排放、现场噪音防治、现场卫生、现场消防、安全防护用品和有效劳动保护等进行有效地督促,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⑽、督促施工单位坚持文明施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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