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国美奖惩制度及补充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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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国美奖惩制度及补充规定

奖惩管理规定V1.0

版本号:

V1.0

附件数:

4

密级:

机密

撰写人:

李晶

审核人:

魏秋立

审批人:

黄光裕

5.6《鹏润/国美奖励项目规定》

5.6.1奖励分为日常奖励、阶段性奖励以及特别奖励。

5.6.2日常奖励是公司对团队、员工个人在日常工作中优秀表现的肯定和鼓励。

奖项包括:

团队优秀表现奖和个人优秀表现奖。

5.6.3.团队优秀表现奖:

5.6.3.1目的:

奖励在一定时期表现优秀或对公司某项专项任务完成出色的团队

5.6.3.2范围: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公司及下属公司的部门、门店。

5.6.3.3标准:

该团队或部门在一定时间内业绩或服务达到较高水平,取得较好成绩,或者在执行公司专项任务时,表现出色,成绩优秀。

5.6.3.4评委:

该团队所属公司的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或上级管理部门。

5.6.3.5评选时间:

定期或不定期。

5.6.3.6评选流程:

见公司奖励流程。

5.6.3.7奖励:

5.6.3.7.1授予锦旗、荣誉证书;

5.6.3.7.2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5.6.3.7.3该团队员工代表可与所属公司高层领导共进晚餐。

5.6.3.8积分:

5.6.4个人优秀表现奖:

5.6.4.1目的:

奖励在一定时期内,表现优秀或对公司某项专项任务完成出色的员工个人。

5.6.4.2范围: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公司及下属公司所有员工。

5.6.4.3标准:

5.6.4.3.1员工个人在一定时间内工作业绩突出;

5.6.4.3.2临时或专项任务完成出色;

5.6.4.3.3日常工作表现优秀、敬业精神强;

5.6.4.3.4为保卫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见义勇为;

5.6.4.3.5勇于举报公司内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机密、违法违纪等行为经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

5.6.4.3.6好人好事或个人行为提高了公司美誉度的。

(注:

以上标准不必同时具备。

5.6.4.4评委:

该员工所属部门主管领导或上级管理部门。

5.6.4.5评选时间:

定期或不定期。

5.6.4.6评选流程:

见公司奖励流程。

5.6.4.7奖励:

5.6.4.7.1授予荣誉证书;

5.6.4.7.2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5.6.4.7.3该员工可有机会与所属公司高层领导共进晚餐。

5.6.4.8积分:

根据该员工优秀事迹,具体积分等级由所属人力资源部确认。

5.6.5阶段性奖励是在一定考核期内,公司给予表现优秀的团队及员工个人的鼓励。

阶段性奖励包括团队奖和个人奖。

5.6.6团体奖包括年度优秀大区、分部(子公司)、优秀部门、优秀门店。

5.6.7优秀大区、分部(子公司)奖:

根据单位的年终量化评估成绩,包括:

综合管理、销售业绩、团队建设、顾客服务、公共关系等项目,达标的分部,可获优秀分部(子公司)奖。

5.6.7.1目的:

奖励一年中公司内最优的大区、分部(子公司)。

5.6.7.2范围: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及下属所有子公司。

5.6.7.3标准:

综合评估分公司销售额、利润、行政管理等项目(采取加权平均方式计算)。

5.6.7.4评委:

优秀分部(子公司)由总部各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部各职能部门经理评定。

5.6.7.5评选时间:

每年年初。

5.6.7.6评选流程:

公司总部年度奖项评选委员会设定优秀(公司)分部评选标准,并汇总各公司(分部)考核数据,总部各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职能部门经理综合评定选出。

5.6.7.7奖励:

5.6.7.7.1授予奖状、牌匾或奖杯;

5.6.7.7.2奖金或物质奖励;

5.6.7.7.3在公司年会上,由公司总裁/副总裁亲自颁奖。

5.6.7.8积分:

5.6.8优秀部门奖:

根据单位的年终量化评估成绩,包括:

综合管理、销售业绩、团队建设、团队协作、顾客服务等项目,达标的部门可获优秀部门奖。

5.6.8.1目的:

奖励一年中公司各系统内最优秀的部门。

5.6.8.2范围: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及下属所有子公司(大区、分部)的各职能部门。

5.6.8.3标准:

综合评估部门工作业绩、员工管理、协调服务等项(采取加权平均方式计算)。

5.6.8.4评委:

由各公司(大区、分部)推荐,总部各中心总经理、各职能部门经理评定。

5.6.8.5评选时间:

每年年初。

5.6.8.6评选流程:

公司总部年度奖项评选委员会设定优秀部门评选标准,各公司(大区、分部)根据标准推荐,总部各中心总经理、各职能部门经理综合评定选出。

5.6.8.7奖励:

5.6.8.7.1授予奖状、牌匾;

5.6.8.7.2奖金或物质奖励;

5.6.8.7.3在公司年会上,由公司各中心总经理亲自颁奖。

5.6.8.8积分:

5.6.9优秀门店奖:

根据单位的年终量化评估成绩,包括:

综合管理、销售业绩、团队建设、顾客服务、公共关系等项目,达标的门店,可获优秀门店奖。

5.6.9.1目的:

奖励一年中公司内最优秀的门店。

5.6.9.2范围:

国美电器公司各门店。

5.6.9.3标准:

综合评估门店销售、卖场管理、顾客服务、售后处理等(采取加权平均方式计算)

5.6.9.4评委:

由各分部推荐,大区审核,总部各中心总经理、各职能部门经理评定。

5.6.9.5评选时间:

每年年初。

5.6.9.6评选流程:

公司总部年度奖项评选委员会设定优秀部门评选标准,各分部根据标准推荐,总部各中心总经理、各职能部门经理综合评定选出。

5.6.9.7奖励:

5.6.9.7.1授予奖状、牌匾;

5.6.9.7.2奖金或物质奖励;

5.6.9.7.3在公司年会上,由公司总裁/副总裁亲自向门店经理颁奖。

5.6.9.8积分:

5.6.10个人奖包括:

杰出管理者奖、优秀员工奖、微笑服务明星奖、明星主任奖、长期服务奖、委屈奖。

5.6.11杰出管理者奖(杰出店长、杰出经理)

5.6.11.1杰出店长奖

5.6.11.1.1目的:

奖励一年中在门店综合经营管理、顾客服务方面做得最优秀的门店经理。

5.6.11.1.2范围:

国美电器各分部的所有门店经理。

5.6.11.1.3标准:

A.综合评估门店的销售额、利润、缺货状况、卫生状况、卖场布置、员工精神面貌和整体服务水平等(采取加权平均的方式计算)。

B.分部各职能部门主管级(含)以上职位的人员参与评选,将所有人的评估成绩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得分最高者获奖。

5.6.11.1.4评委:

分部各职能部门主管级(含)以上职位的人员

5.6.11.1.5评选时间:

每年年初。

5.6.11.1.6评选流程:

公司总部年度奖项评选委员会设定杰出店长评选标准,各分部根据标准评选推荐,总部各中心总经理审批。

5.6.11.1.7奖励:

A.参加总部年会;

B.在总部开年会时由总裁亲自授予“杰出店长”荣誉证书;

C.奖励一定额度的奖金;

D.与总部中心副总经理(含)以上高管人员合影留念。

5.6.11.1.8积分:

每获奖一次积10分

5.6.11.2杰出经理奖

5.6.11.2.1目的:

奖励一年中在部门管理中极具领导魅力、带领出一支优秀团队、所在部门业绩突出的管理者。

5.6.11.2.2范围: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及下属所有子公司所有经理级人员(不含副经理),门店经理不参选。

5.6.11.2.3评选:

A.每年年终评选一次。

B.参选评委无记名投票。

5.6.11.2.4评委:

总部各中心部门经理/部长级(含)以上人员;分部经理级(含)以上人员。

5.6.11.2.5评选时间:

每年年初。

5.6.11.2.6评选流程:

公司总部年度奖项评选委员会设定杰出经理评选标准,各分部根据标准评选推荐,总部各中心部门经理/部长级审核,总部各中心总经理审批。

5.6.11.2.7奖励:

A.参加总部年会;

B.在总部开年会时由总裁亲自授予“杰出经理”荣誉证书;

C.获得一定额度的奖金;

D.与总部中心副总经理(含)以上高管人员合影留念.

5.6.11.2.8积分:

每获奖一次积10分

5.6.12优秀员工奖(年度公司级、部门级):

根据员工工作业绩,完成各项指标,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贡献突出者,年终参评优秀员工,授予“优秀员工奖”。

5.6.12.1总公司级年度优秀员工奖

5.6.12.1.1目的:

奖励在一年中勤奋工作、业绩突出的员工。

5.6.12.1.2范围: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理级(不含)以下的全体员工,“微笑服务明星”可参选。

5.6.12.1.3评选时间:

每年年初。

5.6.12.1.4评选流程:

公司总部年度奖项评选委员会设定优秀员工评选标准,各分部根据标准评选推荐,总部各中心总经理审批。

5.6.12.1.5评选:

5.6.12.1.5.1每年年终评选一次

5.6.12.1.5.2各公司、各大区、各分部评选推荐

5.6.12.1.5.3总部评定

5.6.12.1.6评委:

由总部(分部)经理级(含)以上人员评选推荐,总部各中心总经理评定。

5.6.12.1.7奖励:

5.6.12.1.7.1授予“总公司级优秀员工”证书;

5.6.12.1.7.2奖金或物质奖励;

5.6.12.1.7.3参加公司年会,由各中心总经理亲自颁奖。

5.6.12.1.8积分:

10分。

5.6.12.2部门年度优秀员工奖

5.6.12.2.1目的:

奖励在一年中勤奋工作、业绩突出的员工。

5.6.12.2.2范围: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及下属所有子公司经理级(不含)以下的全体员工,“微笑服务明星”可参选。

5.6.12.2.3评选:

5.6.12.2.3.1总部、大区、分部职能部门和各门店各有一名优秀员工的名额

5.6.12.2.3.2各部门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

5.6.12.2.4评委:

5.6.12.2.4.1各部门(门店)评选上报

5.6.12.2.4.2所属公司、分部(大区)总经理(总部为各中心总经理)审核确认。

5.6.12.2.5评选时间:

每年年初。

5.6.12.2.6评选流程:

各公司各分部经理级以上人员设定本部优秀员工评选标准,各部门根据标准评选推荐,各部总经理(总部为各中心总经理)审批。

5.6.12.2.7奖励:

5.6.12.2.7.1授予“部门级优秀员工”证书;

5.6.12.2.7.2奖金或物质奖励;

5.6.12.2.7.3由分部(大区)总经理(总部由中心总经理)亲自在员工大会上颁发证书。

5.6.12.2.8积分:

5分

5.6.13微笑服务明星奖

5.6.13.1目的:

激励员工为顾客提供最佳的服务。

5.6.13.2范围:

国美电器所有门店的全体一线员工。

5.6.13.3评选:

每月由门店各科推选候选人一名,由全体员工无记名投票产生一名“微笑服务明星”;

5.6.13.4评委:

门店全体员工。

5.6.13.5评选时间:

每月定期

5.6.13.6奖励:

5.6.13.6.1员工照片贴于评选表格上,并公示于商场醒目处;

5.6.13.6.2获奖章一枚;

5.6.13.6.3一年内获得五次“微笑服务明星奖”的员工可获得参加总部年会的资格。

5.6.13.7积分:

每获奖一次积2分。

5.6.14明星主任奖

5.6.14.1目的:

奖励综合业绩突出的商品部主任。

5.6.14.2范围:

国美电器各分部所有门店的商品部主任。

5.6.14.3评选:

5.6.14.3.1参照“杰出店长奖”的评选方法;

5.6.14.3.2每月评选一名。

5.6.14.4评委:

门店经理、副经理、分部采购、销售各科(部)主管人员、职能部门经理级人员。

5.6.14.5评选时间:

每月定期

5.6.14.6评选流程:

根据公司各部月度工作综合考核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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