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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渠道团购服务合同

**广场项目渠道团购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乙方:

**传媒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鉴于乙方在销售渠道及资源方面的优势,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及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同意乙方作为甲方“****广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指定商品房(以下简称“合作房源”,具体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五)的渠道服务商,特签订本合同,就相关具体事宜约定如下:

一、合作内容及期限

1.1合作范围:

**广场ABCDEF区商铺(共计96套,其中室外步行街55套,底商41套,具体详见房源明细表)。

1.2合作内容:

甲方同意乙方作为甲方本项目合作房源渠道服务商,为甲方提供线下销售服务,并负责组织购房者(下称“客户”)到现场参与本项目的房源销售,并配合甲方完成客户的团购活动工作。

1.3合作期限:

自2017年10月15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止(具体以甲方流程审批时间为准)。

合作期限届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另行协商续约事宜,并签署续约合同。

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下,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二、合作方式:

2.1合作期限内,本项目合作房源统一按照甲方公示的价格销售,乙方团购客户可按本合同约定享受购买合作房源的优惠。

2.2合作期限内,乙方应向参与乙方团购客户收取团购服务费,团购服务费标准及团购优惠为:

2.2.1合作房源(商铺)团购服务费标准,以商铺总价划分以下三类:

1)商铺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存3万服务费抵5万专项优惠;

2)商铺总价100-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

存5万服务费抵10万专项优惠;

3)商铺总价200万元以上:

存10万服务费抵20万专项优惠。

2.2.2团购服务费收费要求:

合作期限内,乙方负责及时向客户开具团购服务费发票/收据(团购服务费不抵扣购房款),乙方渠道导入的客户不得减免团购服务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且甲方有权没收该套房源团购服务费。

2.2.3指标考核及处罚措施:

合作期间内,电商渠道按月考核,以5套增量作为考核指标,若未完成考核指标,视为乙方违约,且本合同自动终止。

2.2.4共管账户的监管方案:

设立独立资金监管账户,由双方财务共同监管,每周进出账明细由甲方营销及财务部共同核查。

2.2.5电商保证金: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缴纳保证金30万元,用以保证全部且无瑕疵地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若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直接没收该笔保证金;若经甲方书面确认未出现违约行为的,甲方无息退还该笔保证金。

2.2.6电商推广费用要求:

乙方根据实际完成销售额,扣除经纪人佣金后,按50%比例用于相关拓客推广费用(如派报、路演巡展、圈层活动、客户随手礼品、宣传物料等)。

2.2.7经纪人结佣要求:

签订合同前,乙方需明确经纪人发放佣金比例标准,并在客户成功缴纳电商平台服务费后,三天内发起结佣流程及时发放经纪人佣金。

2.3客户保护期:

合作期限内参加乙方团购并经签订本合同附件一《客户确认单》确认的乙方团购客户,在本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后1个月内,若客户有意愿购买合作房源,并另行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团购服务费后,经甲方审核同意可继续享有以本合同约定的团购优惠政策购买本项目合作房源的权利。

2.4合作期限内,甲方仍有权自行销售合作房源,甲乙双方销售价格保持一致,优惠措施统一执行。

2.5双方明确,乙方仅为本项目合作房源的渠道销售合作单位,其不得亦无权向购房人销售本项目房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得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类似相关材料,除本合同约定的团购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向客户及购房人收取意向金、定金、押金、诚意金、保证金、购房款等任何款项。

若乙方违反本项约定,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对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6双方均应安排专人进行工作对接,并应共同确认每日乙方团队客户的接待安排与数据统计工作。

三、乙方业绩考核

3.1甲方与乙方团购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严格查验购房客户与乙方签订的团购协议、POS机小票并作相应统计记录相应契据编号。

3.2甲、乙双方应于每月7日之前,对上月乙方团购客户已签约合作房源明细进行统计并进行书面确认,甲方应对乙方每月提交的本项目乙方团购客户成交房源对账单(对账单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三)进行核对确认,确认后加盖双方公司公章或合同章,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项下所称“成交”系指乙方团购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3.3甲方确认的最终成交合作房源客户名称与乙方团购协议载明的客户名称(包括在团购协议中客户授权的主体姓名)不一致时,若乙方认为该客户为乙方团购客户,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客户直系亲戚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及乙方团购客户授权书原件供甲方查验,经甲方核实确认为乙方团购客户授权的其直系亲戚作为购房主体的,该套房屋计入乙方销售业绩。

3.4乙方团购客户与甲方就合作房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甲方协助乙方与客户签订《团购服务费使用确认函》(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3.5团购服务费退还:

乙方收取团购服务费的客户未在合作期限内与甲方签署合作房源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乙方应在甲方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将团购服务费退还购房客户。

若乙方客户与甲方签署合作房源《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退房的,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乙方须于甲方出具的《退房确认单》后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返还向客户收取的该套房屋的团购服务费。

如乙方未按照规定时间将团购费用退还给客户,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于项目销售现场收取团购服务费,同时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6鉴于团购服务费系由乙方与购房人自行协商确认与甲方无关,故乙方应妥善处理与购房人之间的团购服务费收、退等事宜,若因乙方原因而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

同时,乙方已充分考量关于给予购房人优惠内容所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并保证不会让甲方承担任何的税务及其他风险,若因此使甲方承担相关责任的,则乙方同意无条件予以承担。

3.7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损失、行政罚款、甲方商誉损失等),乙方还应据实赔偿;若因乙方原因产生退房或相关追诉问题,乙方须承担所有相关损失,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3.8双方应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税款或费用。

四、甲方权利与职责

4.1甲方承诺合作房源权属清楚,具有销售许可证等法定的上市销售所需的所有证照;所发布的房源信息符合法律规定,手续完备。

4.2甲方应真实、合法提供房源、企业服务的相关信息(文字、图片)等,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房源信息不合法或者甲方违规操作而产生纠纷或受到有关机构处罚时,甲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及法律责任。

4.3甲方同意合作期限内,乙方团购客户购买合作房源与甲方正常销售合作房源享受同样的服务与保障,以上条款及其他有关情况以购买人与甲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4.4甲方应在合作期内根据项目实际合作房源销售情况,为乙方提供适合项目销售宣传版本(如含文字图片、海报等)。

五、乙方权利与职责

5.1乙方确保使用的推广渠道,是合法、正规的,推广期间不得产生有损甲方的任何事宜,若由此产生的纠纷,由乙方全权承担。

5.2乙方在合作期限内,执行甲方《案场制度》(甲方另行提供乙方),在合作期限内的乙方客户资源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5.3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制作相关印刷资料、工作道具等销售或推广物料时,需提前报备甲方,经甲方审批核准后方可执行。

5.4乙方通过各种渠道方式为合作房源导入客户资源,且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及奖励。

5.5乙方将客户成功导入到甲方项目之后,乙方需继续协助甲方进行客户的沟通及销售工作。

5.6乙方应为甲方保守所有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商业机密,遵守职业道德。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业务活动,不得将原本确定为甲方客户推荐给其他任何开发商或代理机构,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人民币10万元/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支付律师委托代理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调查费等,本损失赔偿范围适应与于本合同项下所有因乙方违约后应由乙方承担的赔偿范围)。

5.7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在宣传物料、推广现场布置等适当位置以“渠道服务商”名义署名。

5.8因乙方向客户提供导入服务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

如甲方被有权机关判令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5.9乙方不得允许乙方工作人员以外人员办理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业务。

5.10乙方须按照甲方提供的该项目资料进行宣传及推广,所有拓展、导入行为、宣传资料及对外说辞均需经甲方确认通过后方可执行。

5.11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在合作过程中对外所作的承诺或信息发布均应以甲方书面认可的内容为准;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应按该项目的实际状况对客户进行介绍,不得有任何欺骗、虚假或误导性宣传等行为,不得损害甲方声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甲方或“万达”的名义从事宣传或其他行为;若有违反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若因乙方违反上述要求造成客户退定或成交后退房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且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损失、行政罚款和甲方商誉损失(商誉损失赔偿额不低于10万元),乙方应予以赔偿。

5.1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汇报,根据该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营销策略调整。

5.13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应当维护和提升甲方的企业形象,不得以任何方式实施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行为。

5.1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工作人员不得经手客户交纳的购房款项,所有的销售款项必须由甲方指派的财务人员收取,并由甲方出具收据或者正式的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

若乙方违反本款约定,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且对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15乙方派驻甲方销售现场的工作人员应服从甲方管理并遵守甲方的案场规章制度。

乙方派驻甲方销售现场的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差旅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16为免疑义,双方明确,乙方派驻甲方销售现场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甲方员工,甲方亦不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和责任。

非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直接造成乙方工作人员发生人身、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乙方承担客户到项目现场看房的交通、食宿等全部费用;客户在乙方组织看房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17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相关约定据实结算相关费用;甲方解除合同的,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若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5.18乙方承诺,其向甲方提供的与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相关之所有数据、图片、图样及其它文件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均独自归属于甲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及泄露。

5.19乙方承诺,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提供给甲方的所有数据、图片、文件、软件等均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如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5.20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均持续具备从事本合同项下工作的资格、资质及能力。

5.21乙方除向客户收取团购服务费外,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或形式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报酬,甲方无需就本合同的合作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和报酬。

5.2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与责任转移给第三方。

5.23甲方提供乙方有关本项目(工程等信息)的任何信息,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人展示或泄露,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法律责任

6.1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2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共同履行、共同遵守,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均属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赔偿。

6.3甲乙双方为本项目派驻的工作人员,系各自的合法工作人员。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包括中途终止)后一年内,未经对方许可,不得以入股、合作、建立劳动关系、代理、聘为顾问等形式与对方工作人员建立联系,否则应按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对方亦有权解除本合同。

6.4本合同双方应诚信合作,严格监督双方员工的行为,防止员工互相串通飞单、违规收受财物和款项、虚报业绩等损害双方利益的行为出现。

双方若发现有任何交易异常状况,应积极沟通交换意见并作出相应处理,以营造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

6.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客户收取本合同约定的团购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并对甲方遭受的全部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损失、行政罚款和甲方商誉损失等,其中商誉损失赔偿额不低于10万元)进行赔偿。

6.6乙方与团购客户产生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解决,与甲方无关,甲方若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且甲方有权立即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其他约定

7.1合同期内乙方驻场工作人员须遵守甲方案场管理制度,乙方应确保乙方驻场工作人员已经熟悉并同意遵守甲方相关制度。

甲方有权按照案场制度对于乙方的渠道服务人员进行惩罚。

7.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双方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7.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如有需要,双方可另立补充协议。

7.4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立即生效,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附件进行签字或盖章。

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7.5甲方和乙方的通信联系地址见合同尾页的下端。

如有变更,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合同各方确认各自的联系方式均为正确并可以有效送达。

倘若任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对方签收确认后方为有效。

如联系方式不准确或无法有效送达或任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未按前述约定有效通知对方的,则由此而引发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该方自行承担,且对方的所有通知均视为已合法送达。

7.6甲方授权指定授权签字人签字效力等同于甲方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

(手签);

7.7本合同约定之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违约金计算标准及违约责任承担事由均系双方自愿协商确定,故双方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对此标准均不做任何调整,包括放弃《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关于“申请调整违约金”的权利。

7.8附件为合同分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附件有:

附件一《客户确认单》

附件二《团购服务费使用确认函》

附件三《成交房源对账单》

附件四《廉政合作协议》

附件五《合作房源》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2017年月日签约日期:

2017年月日

 

附件一《客户确认单》

NO:

00000001

客户确认单

推荐项目

到访时间

年月日

客户基本信息

客户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到访确认

客户来源

经纪人

□公司经纪人推荐人:

所属公司:

电话:

□个人经纪人推荐人:

电话:

□call客推荐人:

电话:

□老带新推荐人:

所购房号:

合同编号:

电话:

通信地址:

□企业团购所属公司:

职位:

□活动派单活动主题:

□其他

推荐人确认

联系电话

到访时间

时分

案场确认

联系电话

确认时间

时分

开发商确认

联系电话

确认时间

时分

项目经理确认

联系电话

客户签字

签约确认

签约人姓名

签约房号

签约时间

签约金额

合同编号

团购收据号

本表单一式三联:

第一联:

乙方保存(白);

第二联:

甲方保存(黄);第三联:

其他保存(红)。

 

附件二《团购服务费使用确认函》

团购服务费使用确认函

尊敬的XX客户:

恭喜您通过参加XXXX就XXX项目组织的的团购活动成功购得XXXX物业并与XXX开发商签订了《XXX市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享受了XXXX下列第X项团购服务:

1、“交XX万元抵XX万元团购专享优惠”。

2、“交XX万元享XX专项一口价团购优惠”。

3、“交XX万元享原价XX折扣团购优惠”。

您已交纳给我司的团购服务费计人民币xx万元整,作为我司提供团购服务平台之使用费用,不抵扣购房款,特此告知!

XXX公司

XXX年XX月XX日

客户确认回执

上述确认函本人已收到并同意上述相关内容,对本人就XX项目缴纳的团购服务费计人民币XX元,使用情况予以认可。

购房人:

XXXX

xxx年xx月xx日

本确认函及客户确认回执一式贰份,XX市XXX公司执一份,购房客户执一份。

 

附件三《成交房源对账单》

成交房源对账单

序号

房源

成交时间

成交客户

成交金额

甲方确认

乙方确认

附件四《廉政合作协议》

廉政合作协议

甲方:

**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传媒有限公司

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廉政管理,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期竣工,各方经协商签订本协议,并作为各方共同遵守的廉政行为准则。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

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甲方、乙方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

4、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乙方人员向甲方人员有任何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乙方领导。

5、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政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6、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甲方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

2、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3、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领导。

4、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政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5、乙方单位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单位领导举报;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甲方酌情对乙方进行处罚,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处罚。

6、如因乙方单位及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协议的履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

**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乙方:

**传媒有限公司

日期:

2017年月日日期:

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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