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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选举工作手册

换届选举工作手册

 

靖远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

换届选举

 

 

靖远县人大常委会代联工委编印

二0一一年八月

 

换届选举的时间

2011年8月18日为全县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日。

其他时限依此按照法律规定推定。

各乡镇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必须于2011年8月20日前召开完毕。

计划靖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5日前在县城召开。

特别提示:

1.2011年7月21日发出换届选举公告;

2.2011年7月24日完成选区划分;

3.2011年7月30日前公布选民名单;

4.2011年8月4日前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

5.2011年8月11日前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6.2011年8月18日全县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日;

7.2011年8月18日至19日县(乡镇)选举委员会公布并上报选举结果;

8.2011年8月19日至20日召开新一届乡镇人大一次会议。

选区划分

为便于组织选举,建议各乡镇划分选区时,在上次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基础上进行。

先划分乡(镇)人大代表选区,然后根据本乡镇应选的县人大代表名额,按照每一选区选1—3名代表的规定,结合行政村或自然村区划,将若干个乡(镇)人大代表选区合并为一个县人大代表选区。

切记:

在划分县人大代表选区时,不宜将已划分的乡(镇)人大代表选区分割开来。

工作参考:

一、乡(镇)县人大代表选举选区划分和应选

代表名额分配表

选区

名称

选区范围(包括的村或单位)

人口数

应选县人大代表名额

分配数

推荐数

*县、乡两级同时换届选举,此表应按县级、乡级分列。

二、乡(镇)人大代表选举选区划分和应选代表名额分配表

(将上表县级代表换成乡级代表即可)

选民名单的公告

选区在完成选民登记后应依法公告选民名单,并应当发给选民证。

公告选民名单,以选区或选民小组进行:

1.要严格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以选举委员会的名义,并按选举委员会的统一要求公告选民名单。

2.张贴选民名单公告。

张贴公告应选择在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字迹要工整清晰,布置要庄严隆重。

3.选民名单公告后,要及时组织选民阅看、审议,如发现有错登、漏登、重登情况的,要及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纠正,然后再以选民名单补正公告的形式在选举日两天前予以公告。

4.在选举日前,对选民名单要再进行一次核查,如有迁入、迁出、死亡情况的等,予以补登或除名;如因特殊情况将原定选举日期推迟的,对推迟期间的增减变动的选民应予以补登或除名。

特别提示:

1.选民登记以选区进行。

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选区内进行登记。

2.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具体为:

(1)不应该登记而登记的、登记不规范的叫错登。

(2)应该登记而没有登记的叫漏登。

(3)一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登记了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叫重登。

3.下列人员暂缓登记。

对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员,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员暂缓登记。

4.下列人员不予登记。

具体为:

(1)依法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员。

(2)因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刑事犯罪被判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

(3)下落不明、被公安部门宣布除名的人员。

工作参考:

一、选民登记表(统一印制)

二、选民名单公告式样

靖远县乡(镇)县人大代表(或乡人大代表)选区选民名单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现将本选区选民名单列表公告如下。

如有不同意见,可依照选举法第28条的规定,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选区选民名单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选区领导小组

2011年7月30日

*乡(镇)选举委员会关于选区选民名单的公告参照此式样。

提名确定候选人

一、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

县、乡两级人大初步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在选民名单公告后进行。

(一)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应遵循的原则

1.初步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推荐产生。

2.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为主的原则。

3.选民联名补充推荐的原则。

4.按不超过应选名额推荐的原则。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或者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县、乡两级人大初步代表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5.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原则。

(二)推荐初步候选人的程序和方法

1.推荐代表候选人的程序。

(1)搞好宣传引导工作。

(2)按选区推荐产生代表候选人。

(3)采取书面形式推荐代表候选人。

(4)选区集中上报名单及相关材料。

(5)汇总形成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

2.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的公告。

在公告初步代表候选人时,应把握好以下两点:

(1)按姓名笔划公告。

在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中,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初步代表候选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均应列入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并予以公告。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调换或增减。

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要在汇总、审查各方面的情况后,按姓名笔划排列,以选举委员会的名义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按选区分别公告初步代表候选人。

(2)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截止时间。

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告之时,即为初步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截止时间。

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应再推荐新的代表候选人。

二、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一)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应遵循的原则

1.差额确定原则。

如果某选区要选1名代表,代表候选人名额应为2名;如果要选2名代表,代表候选人可以为3名或4名;如果要选3名代表,代表候选人可以为4名、5名或6名。

2.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确定程序和方法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方式有两种:

1.反复协商确定法。

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是一个充分发扬民主的重要程序,一般要经过几下几上,反复酝酿协商的过程。

其方法是:

(1)反复酝酿讨论。

选举委员会将全部初步候选人名单,交由各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直到按本选区较多数选民的意见,产生出本选区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上报选举委员会予以审查和确定。

(2)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应注意的问题。

在酝酿、讨论、协商和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的过程中,应注意:

第一,要注意协商、讨论的范围。

酝酿、讨论代表候选人,必须限定在本选区汇总公布的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范围之内。

第二,要注意代表的构成。

第三,必须充分发扬民主。

第四,正确理解较多数选民意见的含义。

对较多数选民的意见,不能理解为只是过半数选民的意见,或者只是推荐较多那部分人的意见,而应当理解为通过酝酿协商,结合结构比例要求,在相同情况下获得相对多数选民同意的代表候选人,也即属于较多数选民的意见,也可以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

第五,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条件应旗鼓相当。

协商时,要注意正式代表候选人之间的条件应基本一致,不能相差太悬殊,更不能把明显不够条件的所谓“差额对象”列为代表候选人用来当“陪衬”。

2.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报批。

县、乡两级人大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后,选区要将人员名单分别呈报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审批,并要及时组织填写代表正式候选人登记表(县上下发)。

(三)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公告

1.公告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与内容。

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确定后,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按选区予以公告。

在公告正式候选人名单的同时公告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其他情况,包括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党派关系、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等。

2.公告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注意事项。

公告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时应注意,一是正式代表候选人姓名的排列顺序一般按姓名笔划的顺序排列;二是要同时公告投票选举的时间和地点及投票方式。

3.代表候选人的登统工作。

正式代表候选人产生后,选举委员会要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和情况统计,为介绍代表候选人做好基础性准备。

三、介绍代表候选人

(一)向选举委员会介绍提名推荐候选人

选举法第33条规定,推荐代表候选人的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应向选举委员会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这是初步代表候选人产生前推荐程序必须要做的工作。

介绍的主要内容有提名所推荐候选人的个人经历、工作表现、议政水平和履职能力等。

(二)向选民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

1.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应掌握的原则。

(1)平等原则。

法律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2)客观原则。

对每位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介绍,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一视同仁。

(3)公开原则。

要重视新闻媒体的公开宣传形式,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等形式,将正式代表候选人简历与现实表现等资料作公开的宣传报道,以便使选民对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了解更客观、更全面和更深入。

2.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时间安排。

在乡(镇),最好统一规定一个代表候选人的介绍日期,以便使县、乡两级选举工作机构进行统一协调、指导。

3.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方法。

一般是:

(1)选举委员会的介绍。

选举委员会对所有的正式代表候选人都要进行介绍。

(2)其他推荐者的介绍。

推荐代表候选人的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对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其内容、方式与选举委员会的介绍基本相同。

工作参考:

一、选举委员会关于推荐代表候选人的通知式样

选区领导小组:

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经县选举委员会研究,同意推荐×××为靖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到你乡(镇)(选区)参加选举,请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向选民如实介绍该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附:

×××同志基本情况

靖远县选举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

籍贯学历职称工作简历

*乡(镇)选举委员会关于推荐代表候选人的通知参照此式样。

二、代表候选人提名汇总表

选区

候选人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党派

文化程度

单位

职务

推荐者

党派团体提名

选民10人提名

选区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三、关于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告式样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经靖远县(或乡、镇)选举委员会审查,现将选区政党、人民团体推荐和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县(或乡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划为序公告如下。

请选民依法进行酝酿讨论,以便协商确定本选区的代表正式候选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党派

文化程度

单位及职务

靖远县(或乡、镇)选举委员会

2011年8月4日

*关于乡(镇)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公告参照此式样。

四、关于确定县级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的报告式样

靖远县选举委员会:

现将我选区酝酿确定的靖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呈上,请审批。

附:

代表正式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选区选举领导小组

2011年8月9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

程度

单位及职务

*选区向乡(镇)选举委员会呈送的关于确定乡(镇)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的报告参照此式样。

五、县选举委员会关于县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的批复

选举委员会:

你选区报来的关于县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的报告情况,经县选举委员会审查,同意你选区××××××同志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式候选人,请以选举委员会的名义予以公告。

此复

靖远县选举委员会

2011年8月10日

*乡(镇)选举委员会的批复参照此样式。

 

六、县(或乡镇)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册

选区

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党派

文化

程度

工作单位及职务

代表

界别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乡(镇)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册参照此式样。

七、正式代表候选人登记表式样

县(乡、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式候选人登记表。

(统一印制)

八、关于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的公告式样

××(乡镇)××选区县十六届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经××选区选民酝酿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下列人员为××选区靖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式候选人。

现以姓名笔划为序公告如下: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党派

文化程度

单位及职务

××选区的选举大会定于2011年8月18日上午×时,在××召开。

请全体选民认真做好投票准备,按时参加选举大会,并到指定地点投票。

××乡(镇)选举委员会

2011年8月11日

*乡(镇)选举委员会关于选区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告参照此式样。

 

组织投票选举

一、投票选举的准备

(一)搞好选举宣传工作;

(二)摸清参选人底数;

(三)印发选举规范性文件;

主要是按照选举大会、投票站和流动票箱投票程序,拟写好投票选举主持词、代表选举办法草案等选举规范性文件。

(四)确定选举工作人员;

(五)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由选举委员会或者选区领导小组组织,对选举大会主持人、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和流动票箱负责人进行培训。

(六)印制、分发选票及各类选举报告表;

各选区正式代表候选人的选票,由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人数统一印制,连同各种选举报告表一并交各选区严格保管。

(七)布置会场并准备票箱

在便于选民参加选举的地方设立选举大会会场或投票站。

横标上书写“靖远县或乡(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区选举大会”,有条件的选区可悬挂国旗、彩旗、横幅标语。

投票站应悬挂“××选区第×投票站”字样的横标。

二、组织选民投票

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时,投票方式有三种:

一是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

二是设若干个投票站进行投票。

三是设立流动票箱进行投票。

三种投票方式的工作程序及方法分别是:

(一)选举大会投票

选举大会的投票程序一般是:

1.选民进入选举大会会场后,按照划分的区域或位置就坐。

选举工作人员清点到会人数。

2.选区负责人向选民简要介绍本选区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情况,宣读选举大会注意事项,宣读选举委员会委派选区投票选举主持人的通知。

3.选区投票选举主持人(以下简称主持人)开始主持会议。

4.清点、核实到会选民人数,统计委托投票的选民人数,报告主持人。

5.主持人向选民报告本选区实有人口数、选民数,今天实际到会的选民人数、委托投票的人数,以及在投票站和流动票箱投票的人数(大会召开前已进行了清点),宣布本选区应参加投票的选民人数,实际参加投票的选民人数,参加人数超过全体选民的半数,符合法律规定,宣布选举大会开始。

6.举手表决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7.举手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

8.宣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宣布时,要按选票上代表候选人姓名排列的顺序。

'

9.选举工作人员上岗工作:

进一步清点、核实参加选举大会的选民人数。

10.总监票人向选民介绍选票式样并作填写选票的方法说明。

11.选民填写完选票后,按照先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后选区选举领导小组成员,再选民的顺序,在选举工作人员的引领下,依次进行投票。

12.投票结束后,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人开箱检票,将检票结果由总监票人签字后报主持人。

13.主持人宣布本次大会选举有效后,在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的监督下,将会场选票暂时封存,等待统一计票。

(二)投票站投票

投票站的投票程序一般为:

1.负责投票站的监票、计票等工作人员上岗,部分选民到指定的投票站参加投票。

2.投票站负责人向到站投票的选民宣读代表选举办法和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说明投票选举的注意事项等。

3.选举工作人员清点到站投票的选民人数向选民分发选票。

4.投票站负责人向选民介绍选票式样、填写选票的方法等,并回答选民的询问。

5.选民填写毕选票后,按预定顺序进行投票。

投票时按照先监票人、计票人,再选民投票的顺序依次进行。

6.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清点收回的选票数。

并当场密封选票,在监票人的监护下,连同检票记录一并送达选区选举大会会场,统一开封计票。

(三)流动票箱投票

设立流动票箱须经选举委员会批准,由三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

流动票箱数量要严格控制。

1.选举工作人员携带流动票箱,按照指定的区域登门入户接受选民投票。

2.选民投票结束后,流动票箱负责人应随即将票箱密封,并与选民领取选票记录一并送达选区选举大会,统一开封计票。

三、宣布选举结果

(一)填写选举结果报告表

计票结束后,经唱票人、计票人、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算并核对每一被选人的得票数准确无误后,以选区为单位分别填写选举结果报告表,以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名义上报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

(二)宣布选举结果

由主持人当场宣布所有被选人的姓名及其得票情况,当日或次日向选民公告。

(三)审核选举结果

1.选举结果由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审核。

2.审核的内容:

一是代表候选人的推荐与确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二是选民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是否都列入了代表候选人名单;三是代表候选人的名额是否符合法定的差额比例;四是参加投票的选民是否超过了本选区全体选民的半数以上;五是代表候选人是否获得了参加投票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六是投票选举是否符合选举法的有关规定。

3.根据审核情况,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进而确定哪些代表候选人的依法当选,并填写代表当选登记表、进行造册登记。

(四)公告选举结果

公告要体现以选举结果为准的原则,要在公告所有代表候选人和另选人得票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哪些候选人依法当选。

不能只公告当选人的名单而不公告得票情况。

 

工作参考:

一、代表选举办法

××选区××县

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第一条根据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甘肃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结合本选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县选举委员会的安排,本选区应选县、(乡镇)人大代表×名,其中县直参选的×名。

人大代表候选人应比应选代表名额多×人,实行差额选举。

选举工作由县选举委员会派员主持。

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方可进行选举。

第三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

选民如果不能写票,可以委托自己信任的人代写,代写者必须按委托人的意愿填写。

选举时,选民应亲自到大会会场或投票站投票。

因故不能到选举大会会场或投票站投票的选民,可在流动票箱就选。

流动票箱必须有三人以上负责,并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就选。

选民在选举期问外出或因故不能参加投票的,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

受委托人凭委托书和委托人的选民证(或身份证)领取选票。

选民对代表候选人可以投票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

选民写票时,对候选人赞成的,就在其候选人姓名上面的空格内划“○”;不同意某一候选人时,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上面的空格里划“×”。

如另选他人,就在不赞成的某一候选人姓名上面的空格内划“×”,在下面的大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面的小空格内划“○”。

在候选人姓名上面的空格内既不划“○”,又不划“×”的为弃权。

写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

对选票上字迹、符号书写不清,无法辨认的为废票;部分辨认不清的,其辨认不清的部分为废票。

第四条选举设总监票人一名、监票人×名,总计票人一名、计票人×名。

代表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和计票人。

第五条投票结束后,本选区主会场票箱、投票站票箱及流动票箱的选票统一计票,由计票工作人员清点选票,作出记录,并由总监票人签字后,报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审核。

投票张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每一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少于或等于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第六条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代表候选人中依照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

第七条选举结果应及时上报县选举委员会办公室。

第八条选举过程中如遇本办法未作规定的其他事项由选区选举领导小组报请县选举委员会依法决定。

第九条本办法由选区选举大会通过后施行。

第十条本办法由县选举委员会负责解释。

*乡(镇)人大代表的选举办法(草案)参照此式样。

 

二、选区选举大会主持词

选区选举大会主持词

(2011年8月18日)

选民同志们:

××选区应参加投票的选民××××人,今天实际参加投票的选民××××人,参加投票的选民人数超过全体选民的半数,符合法定人数。

现在选举大会开始。

这次县(或乡、镇)选举委员会分配我选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组织和选民10人以上联名共同推荐了县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并在8月4日进行了公告。

公告后,经过几下几上的反复酝酿协商,按照较多数选民的意见(或预选),确定了县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已于8月11日进行了公告,介绍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表现。

今天在这里召开选区全体选民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进行差额选举。

各位选民要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将自己神圣的一票投给你所赞成的人。

为了确保这次选举的依法顺利进行,下面,表决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现在请×××同志宣读《××选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宣读毕)

下面,进行举手表决。

同意这个选举办法草案的请举手(稍停),请放下。

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弃权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通过(如有个别反对或弃权的,则讲,已过半数,通过)。

根据选民的推选,选区选举领导小组提出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和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

下面,请×××同志宣读这个名单草案。

(宣读毕)

下面,进行举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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