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幕墙工程技术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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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幕墙工程技术要求
第一章总则
1.1基本要求
1.1.1本工程总承包方质量要求确保钱江杯。
1.1.2本工程外立面主要为铝板幕墙、玻璃幕墙及石材幕墙,立面转进阳台部分为面砖,具体参看立面图及立面效果图。
1.1.3所有材料、配件以及工程施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行业标准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
1.1.4投标者如发现招标图纸和招标文件中存在不合理或不符合规范规定的问题,在招标答疑之前须以显著方式提出。
1.1.5本技术要求与随招标文件发出的招标图纸等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一致时,以本技术要求为准。
本技术要求未明确的部分,按招标图纸、招标文件或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执行。
1.1.6投标者如采用本技术要求中未提及,且相关规范未明确规定的技术或做法,应提交发包方审核认可。
1.2规范标准
投标单位必须承诺在本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中全部达到以下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幕墙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与标书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标准及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1.2.1幕墙工程技术规范、规程
建筑幕墙》JG3035-1996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94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
1.2.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建筑及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9-2001
GBJ16-87(2001年版)
GB50057-94(2000年版)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9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716-93绝热用岩棉、矿棉及其制品》GB/T11835-98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9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
1.2.3材料标准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GB3880-2006
《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1-2000-5237.5-2000《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薄阳极氧化膜的总规范》GB8013-87《钢化玻璃》GB9963-1998
《夹层玻璃》GB9962-1999
《浮法玻璃》GB11614-1999
《连续热镀锌薄板和钢带》GB2518-2004
《中空玻璃》GB11944-2002
《吸热玻璃》JC/T536-94
《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优质碳素结构钢》GB669-1999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GB/T699-99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1591-94
《不锈钢棒》GB1220-2007
《不锈钢冷加工钢棒》GB4226-84
《不锈钢冷轧钢板》GB3280-92
《不锈钢热轧钢板》GB4237-92
《建筑用硅酮结构胶》GB16776-1997
《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683-2003
《聚硫建筑密封胶》JC483-92
《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剂》JC486-2001
《建筑窗用弹性密封剂》JC485-92
《建筑橡胶密封垫预成芯硫化的结构密封垫用材料》HB/T3099-2004
《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GB17841-1999
1.2.4性能检测方法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
《建筑幕墙空气渗透性能检测方法》GB/T15226-94
《建筑幕墙风压变形性能检测方法》GB/T15227-94
《建筑幕墙雨水渗透性能检测方法》GB/T15228-94
《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94《建筑幕墙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方法》GBT18250-2000
1.2.5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玻璃幕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外墙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JGJ26-2000《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GB50221-95《碳钢焊条》GB/T5117-85
《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85
《钢架质量标准》JGJ741-91
《钢架检验及验收标准》JGJ742-91《幕墙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广东省标准)DBJ15-30-2002
1.2.6施工图中涉及到的规范、规程和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
1.2.7发包方或监理工程师依据本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以及国家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制定的本工程特定适用的有关补充规定或要求。
1.2.8上述标准、规范及规程仅是本工程设计及施工的最基本依据,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标准、规范和规程。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相关主管部门对上述的规范、规程、标准等进行了修订或更新,或者发包方(或监理工程师)对其制定的相关补充规定或要求进行了修订,则承包人应以更新或修订后的版本为准,并予以执行。
1.2.9若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在本技术标书的规定外,投标方应明确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或规范,并提供所使用的标准,该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的同等或更高级的标准,如投标人所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发包方将有权不予接受。
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点详细说明。
1.3工期要求
1.3.1以下计划进度,仅作为投标参考使用,实际进度将根据当时的情况进行调整。
序号
施工节点
预计开始时间
预计结束时间
1
地下室结构
2007-09
2007-11
2
1~15层主体结构
2007-11
2008-01
3
16~30层主体结构
2008-02
2008-05
4
31~主体结构封顶
2008-05
2008-08
5
样板房精装修
2008-01
2008-04
6
1~15层外立面装饰
2008-05
2008-07
7
16~30层外立面装饰
2008-07
2008-09
8
31~顶层外立面装饰
2008-10
2008-12
9
1~15层精装修
2008-07
2008-11
10
16~30层精装修
2008-08
2008-12
11
31~46层精装修
2008-11
2009-03
12
竣工验收
2009-05
1.3.2投标时各投标方必须提交工期计划、主要施工节点计划和设备材料采购计划,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2.1工程范围和内容
2.1.1工程范围
屋顶轻
华润新鸿基钱江新城住宅项目的幕墙工程指除系统门窗外的所有外立面装修。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三幢超高层住宅所有立面中的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首层外露柱饰面、玻璃雨篷、铝合金百叶及百叶窗、阳台栏杆、首层玻璃门窗、北立面编号为C0617的外窗、顶层空中别墅外围护结构(含幕墙及门窗)钢构架及附属装饰、采光井,以及会所的所有立面中的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玻璃天棚、金属屋面、首层外露柱饰面、玻璃雨篷、铝合金百叶及百叶窗、铝合金外门窗。
2.1.2工作内容
按照招标图纸、工料规范所绘画及描述之工程内容及范围完成幕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上述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室外幕墙的设计与施工,包括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玻璃天棚、金属屋面、玻璃雨篷、铝合金百叶及百叶窗、外门窗、栏杆、屋顶轻钢构架等所有招标图纸反映的工作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所需的其他所有必要辅助工作;
-上述所有外围幕墙的外保温、防水处理、防火封堵、内墙隔板以及相关幕墙构配件;
-所有位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玻璃、石材、铝板、铝合金窗、铝型材、钢型材、钢连接件、不锈钢连接件、不锈钢紧固件、密封材料、防火、保温隔热、隔声、防水、防锈防腐、防雷接地、通风换气材料以及各种配套五金件的选用、采购、加工、供应等;
-本工程所涉及的幕墙线条、装饰物、封头、收口等所有相关工作的安装施工,包括安装所需的各种设备、机具、测量仪器配备等,以及为预防建筑材料及工程受损所需的保护工作;
-与总承包或其他专业分包的配合,在幕墙上开孔、留洞、其他专业分包的相关设施在外墙面的配套装饰、招标建筑图所示的外装饰物以及与其他专业交接处的施工配合和装饰处理等。
第三章工程施工界面
3.1幕墙工程指定分包的一般责任
3.1.1服从总承包方对幕墙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管理。
3.1.2于投标时提出幕墙工程所需的用电量和用水量,施工前提供临时用电、用水方案给总承包方和发包方审核。
3.1.3中标单位应使用训练有素的安装人员,持证上岗,按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规范施工。
3.1.4幕墙安装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总承包、监理批准。
3.1.5幕墙工程施工期间,及时将垃圾、废料运送到工地内由总承包方指定的地点。
幕墙工程完成时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后,才能交付给总承包方,进行竣工验收。
3.1.6幕墙分包单位负责安装的材料、配件到工地后,幕墙分包单位按总承包方的安排负责安放、固定和检查。
因安放、固定和检查不善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幕墙分包单位负责,并承担材料、配件运输时的一切后果及损失。
3.1.7原则上幕墙分包单位应按招标图纸施工,但幕墙分包在进场3天内必须现场测量和复核所有招标设计图中的尺寸,若有现场实测尺寸同招标设计图纸不同的,必须通知现场监理和发包方,按现场监理工程师和发包方同意的调整尺寸进行施工。
3.1.8在砖墙砌筑前,告知总承包方幕墙分包工程可能对土建产生影响的事项,并预先提交图纸绘述上述影响,如预埋件的位置、尺寸等。
一切因幕墙分包单位未能遵守此条款而对总承包方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包括拆除及修补费用),幕墙分包单位须予以补偿。
3.1.9在总承包方的统一安排下,负责幕墙工程竣工验收,并承担未通过竣工验收的责任和后果。
3.2总承包方的一般责任
3.2.1按照发包方认可的施工方案向幕墙分包单位提供工地内现成的办公室、宿舍、辅助及仓储设施给幕墙分包单位,幕墙分包单位须向总承包方交纳房租费及水电费。
总承包方收费标准为:
宿舍、办公室及仓库按每月每平米18元交纳房租费,食堂、浴室、厕所及其他公共设施免费提供给分报单位使用;生活用水包含于上述房租费中,不另计费;生活用电装表按实计量。
3.2.2提供合理的施工空间及通道给幕墙分包单位使用。
幕墙分包单位不能阻碍通道及他人的施工场地,并负责修补由其引致的对施工场地及通道所造成的损坏。
3.2.3除另有说明外,总承包方应预先安排提供任何属于总承包方在施工场地上架设而仍未拆除的爬梯及脚手架给幕墙分包单位使用。
但总承包方可因施工程序未能迁就幕墙分包单位而拒绝或要求幕墙分包单位提前或押后使用爬梯及脚手架,总承包方亦无责任保留此等爬梯及脚手架较总承包方所须用的时间长。
另:
总承包方目前脚手架施工方案为爬升式脚手架。
3.2.4提供工地上的现成的卫生设施及其它设施共同使用。
至少在塔楼10F、20F、30F、
40F各设置2个蹲位的临时厕所,至少在塔楼5F、15F、25F、35F、45F各设置1个小便池。
3.2.5总承包方将负责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测量统一管理、测量控制网的建立与定期复核,在幕墙分包单位进场第一次见面会时将整个现场测量控制网平面图及各点参数提交给幕墙分包单位,如果测量控制网数据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幕墙分包单位。
3.2.6提供工地上现成的围网、围板、安全栏杆等以保障场地安全。
幕墙分包单位因自己施工而进行的拆卸改动,须负责继后的修复工作。
3.2.7提供幕墙工程施工所需临时照明、动力及调试所需的电力供应(相应电费由幕墙分包单位负责);提供临时用水的供应(相应水费由幕墙分包单位负责)。
施工用
总水表、总电表由总承包方负责管理。
总承包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给幕墙分包单位安装分水表、电表,根据相关收费标准按幕墙分包单位实际用水、用电量收取相应费用。
在无法安装分水表、分电表的情况下,总承包方将按照幕墙分包工程合同总价的1%收取施工用水电费。
3.2.8现场雨污废水的排放均由总承包方负责管理,总承包方将在工地设置雨污水系统,统一规划生活区、施工区的雨污水排放。
幕墙分包单位不得随意排放污、废水。
3.2.9提供工地上现成的防水、防风及防雨保护的措施供幕墙分包单位使用,保护已完成的幕墙工程以防损坏。
幕墙分包单位因施工而进行拆卸改动,须负责继后的修复工作。
3.2.10提供已在施工场地的机械及设备包括机械操作人员给幕墙分包单位使用(方案须
经发包方认可),以便卸下幕墙分包单位的物料及起吊至不同位置。
提供工地上其他现成的设施,共同使用。
与幕墙分包单位联系协调,了解他们关于上述设施的详细需要,在适当时候提供配合。
3.2.11清理幕墙分包单位工程的废料(幕墙分包单位须遵循总承包单位的指示,把废料存放于指定的地点)。
在工程交付给发包方前,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验收前的清洁仍由幕墙分包单位负责)。
此等总承包方的清洁工作并不减低幕墙分包单位按其分包合同须负担的清洁责任。
3.2.12提供工地统一的守卫及现场巡逻,要求工人佩戴胸卡出入。
对工地作全面的看管,并看管幕墙分包单位的设备、材料以防损坏、遗失(此看管责任是一般性的,幕墙分包单位须对其存放的设备、材料自行负责看管义务)。
3.2.13在工程未施工前,幕墙分包单位须向总承包方提交工程细则,尤其是施工程序及施工计划。
总承包方将在每个工序开始前及浇筑混凝土前,通知幕墙分包单位并给予足够的时间去核对预埋件埋设位置等。
3.2.14负责工程的整体进度,负责与幕墙分包单位协调幕墙工程的进度。
幕墙分包单位应积极主动地向总承包方汇报幕墙工程情况,尤其是将影响土建工程进度的有关项目。
并主动向总承包方提供施工程序及进度表,以便总承包方协调工程整体进度。
同时,幕墙分包单位应根据总承包方要求调整与工程总体进度不符的幕墙工程的进度。
3.2.15负责工程的整体质量,与幕墙分包单位共同控制幕墙工程的质量。
幕墙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方对幕墙工程质量情况及幕墙工程质量管理文件的管理,并按照总承包方要求整改与工程质量要求不符的幕墙工程。
3.2.16总体协调工程局部及整体竣工验收,并承担未通过竣工验收的责任和后果。
幕墙分包单位配合总承包方的验收安排。
3.2.17对不同单位施工出现矛盾的地方作出协调,主动地找出解决办法。
幕墙分包单位应主动配合总承包方做出的调整方案。
3.3
总承包方在主体混凝土浇注时
与总承包方的工程界面幕墙指定分包提供经计算后加工好的预埋件给总承包方,予以预埋,并及时通知幕墙指定分包现场核实位置;住宅外墙剪力墙,由总承包方按垂直度要求完成结构面后交给幕墙指定分包;外墙砖墙由总承包方完成砌筑及防水砂浆施工后交给幕墙指定分包。
3.4与铝合金门窗工程指定分包的工程界面幕墙指定分包须完成幕墙与铝合金门窗交接位置的节点施工;幕墙指定分包须为铝合金门窗分包单位提供外墙基准面,铝合金门窗分包单位以此基准面为参照进行施工。
3.5与精装修工程指定分包的工程界面
户内阳台铝板、玻璃、阳台栏杆等幕墙构件与精装修收口位置由幕墙指定分包负责收口处理;
住宅首层及会所幕墙与精装修收口位置由精装修指定分包负责收口处理。
3.6与室外泛光照明工程指定分包的工程界面室外泛光照明工程如需在幕墙立面或其它幕墙相关部位开孔、预留管线等,须于幕墙相关部位施工前提供节点要求,幕墙分包予以配合。
3.7与室外绿化景观工程指定分包的工程界面幕墙与室外园林及硬铺装间的收口处由室外绿化景观指定分包处理,但幕墙指定分包须就节点处理合理性提出意见,并在施工中予以配合。
第四章设计要求
4.1设计责任
4.1.1投标方应根据建筑设计的要求进行深化设计和细部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及详细说明、计算资料、材料及零部件的样品以及按发包方或设计单位要求提供招标范围内所含的各类型与实物原大(即1:
1)样品。
中标后,该批样品须妥为保存,以便日后按该样品施工和作为验收标准。
4.1.2投标方应负责材料的选择,其性能、类型、尺寸等均应与本技术要求规定的标准相符,并保证它们的安全适用性。
同时,应出具材料供应厂商的厂名、资质、质量保证、技术参数等书面证明。
进口的材料应按合同条件有关规定执行,并出具有关商检报告。
主要材料参考本技术要求第五章内容。
4.1.3幕墙的深化设计和细部设计应参照建筑物的设计图纸优化完成,并应提供玻璃幕墙、铝板幕墙、石材幕墙及铝合金百叶窗、雨篷、阳台栏杆、采光井等各种构造节点图。
4.1.4幕墙深化设计应注意各种不同材料接缝位置的节点处理,如石材与铝板、铝板与面砖等接缝部位的节点处理,以保证幕墙的整体密封性能和良好外观。
同时,应注意幕墙节点的外保温及防水处理。
4.1.5玻璃厚度由投标方根据发包方提供之风洞试验结果及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计算确
4.1.6幕墙连接件、装饰件等为定制产品,其形状和尺寸应由投标方在大样图及保证立面效果的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要求外观精美,耐腐蚀性好。
投标方应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经发包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作为施工参考标准。
4.2设计保证
4.2.1幕墙工程的施工图纸须报送建筑设计单位核准确认,投标方应对以后的幕墙深化设计、结构安全及材料选择负责,并应保证该工程具有不少于25年的使用寿命。
4.2.2投标方所提供之方案所使用之玻璃及铝型材及五金配件的强度、水密性、气密性、抗风压强度、平面变形等应经过复算,满足规范要求。
典型门窗经国家、省级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可作为附件,放入标书适当位置。
4.3工程现场条件
投标方须充分考虑以下环境因素:
-气温:
全年平均气温16.2℃,最高39.9℃,最低-8.6℃。
-平均相对湿度:
77%;
-年平均降雨量:
1455mm/年;
-海拔高度:
设计标高±0.00相当于黄海标高7.1米,其余详见立面图所标示高度;
-主导风向:
市区全年地面主导风向为北北西,频率12.08%,其次为南南西,
频率10.75%,静风频率3.74%。
秋~冬季主导风向为北北西,夏季主导风向为南南西。
风荷载
基本风压:
0.50kN/m2;
重要性系数:
1.0;
地面粗糙度:
B类;
体型系数:
三幢超高层住宅楼按汕头大学风洞试验所作的
《华润新鸿基杭州
钱江新城综合项目(一期)项目风洞试验报告》
提供之试验值确
定。
-地震荷载
基本设防烈度:
6度;
-幕墙条件图及相关文件
幕墙条件图应为浙江城建设计集团设计的华润新鸿基钱江新城综合项目(一期)住宅项目施工图中的相关图纸(平面、立面、剖面及有关幕墙、门窗、节点图、大样图等)以及香港吕元祥建筑师事务所设计的相关图纸(立面、剖面、大样图等);
汕头大学风洞试验室所作的《华润新鸿基杭州钱江新城综合项目(一期)项目风洞试验报告》;
以上图纸及文件如有修改,
以发包方和设计单位的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补充
8/15
通知为准。
4.7设计要求
发包方提供的招标技术设计图纸为指导性的图纸,显示外观上的基本要求和建筑幕墙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关系。
投标方应充分满足建筑设计出具的技术要求,并必须根据以下设计要求充分考虑在设计时所有的技术性问题,对招标图纸进行深化,以确保建筑幕墙工程按标书要求顺利实施,包括抗风钢结构体系、金属连接杆件等。
如投标方有既有利于控制投资、美观大方,又能确保质量的设计方案,可对招标技术设计图纸做出适当调整,并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但须符合以下要求。
4.7.1幕墙建筑设计要求
幕墙的物理性能应满足并不局限于以下要求:
幕墙的风压变形性能、雨水渗漏性能等物理性能必须达到JG3035-1996标准中II级等级要求的各项技术要求。
-保温性能
要求满足K≤2.3W/m2·K;
-风压变形性能
建筑幕墙在风荷载作用下,其主要受理杆件挠度限值:
铝框架:
相对挠度不应大于L/180(L为铝框架高度),绝对挠度不应大于20mm;
钢桁架:
相对挠度不应大于L/300(L为钢桁架高度);
风压变形性能住宅塔楼按III级(GB/T15225)控制,会所按IV级(GB/T15225)控制。
-雨水渗透性能
按照GB/T15225-94雨水渗透性能II级控制,建筑幕墙在风雨共同作用下,固定部分ΔP≥1600P,a可开启部分ΔP≥500P,a其内表面应无渗漏现象。
-空气渗透性能
按照GB/T15225-94空气渗透性能II级控制,建筑幕墙在10Pa的内外压差下,其空气渗透量固定部分q≤0.05m3/m·h,可开启部分q≤1.5m3/m·h。
-平面内变形性能
在设计允许的相对位移范围内,建筑幕墙不应损坏。
-低金属噪音性能
投标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尽量减低因金属构件热胀冷缩及因结构件挠曲而产生的爆裂和摩擦等噪声,同时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
-建筑幕墙热量吸收与热炸裂性能
建筑幕墙应考虑玻璃在阳光照射下的热量吸收与热炸裂性能,其热炸裂应力设计值必须小于玻璃应力设计值。
-建筑幕墙耐撞击性能在住宅首层及会所的建筑幕墙须满足耐撞击性能,按JG3035-1996III级标准控制,即F≥140N·m/s。
-建筑幕墙隔声性能建筑幕墙须对各类声源进行有效隔绝,隔声量按GB/T15225-94隔声性能II级控制,即Rw≥35dB。
4.7.2幕墙建筑构造要求
-不同电位的金属在直接接触时应用绝缘膜或垫片有效的分隔;
-建筑幕墙应采用同一进口厂家生产的结构硅酮胶和耐候密封胶,具体品牌参看本技术要求第五章相关内容;
-建筑幕墙须采取有效的防雨水渗漏措施,尤其是幕墙与门窗交接、幕墙不同材料交接等部位的防雨水渗漏措施;
-建筑幕墙须采取有效的保温措施以满足建筑外墙保温要求;
-建筑幕墙在不同防火分区分界位置须填充防火保温隔热材料以达到幕墙的防火保温性能要求;
-幕墙体系应包括室内墙面的构造处理及室外与幕墙交接处的天花构造;
-幕墙与主体结构应通过预埋件连接,预埋件许在施工时埋入混凝土或焊接的钢结构体系上,预埋件与幕墙受力构件的连接应为弹性连接。
4.7.3幕墙安全要求
满足JGJ102-96《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和JGJ133-2001《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防火要求。
钢构件应符合CECS24-90《钢结构防火涂料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