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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表

(声与固废公示版)

 

项目名称:

北流市金屋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西北流市金屋混凝土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〇一八年一月

目录

前言

表1工程概况、监测依据、标准

表2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物产生情况

表3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

表4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

表5环保检查结果

表6环保审批意见与落实情况

表7公众意见调查

表8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前言

1、项目概况

北流市金屋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的年产4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位于北流市民乐镇南庆村石岭。

项目用地为租用北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旧化肥仓库,不占用基本农田。

项目四周均为林地,北面约80米为石岭村居民居住点;东南面约158米为石岭村居民居住点。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现状见附图3。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

项目占地10560m2,建筑面积3600m2,主要建设2条混凝土生产线及配套物料输送计量设备、砂石料及辅助料场、办公及宿舍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年产4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

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1-1。

表1-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

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备注

主体

工程

生产区

建设2条混凝土搅拌生产线

生产能力为年产4万m3/a商品混凝土,占地面积共200m2

配套

工程

食堂、宿舍

用于日常办公及员工住宿、食堂

一层建筑,瓦房,建筑面积为140m2

办公楼

用于财务办公及经营销售

2层建筑,建筑面积为270m2

辅助用房

实验室、配电房

实验室建筑面积12m2,配电房建筑面积36m2

柴油罐区

配备5t柴油储罐1个,为固定顶罐

——

洗车场地

用于车辆冲洗

占地面积120m2

储运

工程

堆料场

砂石料仓及辅助料场,为露天设置

占地面积8000m2

公用

工程

供水

自来水

市政供水

供电

市政电网供电

年用电量为15万度

环保

工程

废气治理

水泥、粉煤灰筒仓顶呼吸孔及库底

除尘系统

采用布袋除尘器2台,处理风量为6000m3/h

废水治理

生产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用于农灌

生产废水沉淀池为三级沉淀池,共150m3

噪声治理

设备减震基质

——

固废处理

定时清运生活垃圾;

综合利用生产固体废弃物

——

绿化

树木、草坪

约3000m2

混凝土搅拌站主要原材料为:

水、标石、水泥、砂料。

具体见表1-1。

主要生产设备见表1-2。

表1-1项目年消耗物料及产品一览表

序号

原材料名称

年耗量(t/a)

用途

来源

贮存方式

1

水泥

33000

主要原料

市场采购

密闭筒仓

2

砂料

40000

主要原料

市场采购

露天原料堆场

3

石料

55000

主要原料

市场采购

露天原料堆场

4

粉煤灰

3000

主要原料

市场采购

密闭筒仓

5

外加剂

16

添加剂

市场采购

外加剂桶

6

15000

自来水供给

表1-2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套/台)

备注

1

搅拌主机

2

用于生产

2

搅拌主楼

2

5m×4m×5m

3

水泥称量系统

2

压迫式

4

粉煤灰称量系统

2

压迫式

5

外加剂称量供给系统

2

压迫式

6

42米天泵

1

辅助客户工程用浆设备

7

地泵

1

辅助客户工程用浆设备

8

粉料筒仓

6

水泥筒仓(100吨)4个,粉煤灰筒仓(80吨)2个

9

主机除尘系统

2

布袋除尘器

10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15

/

11

装载机

1

/

项目劳动定员为30人(含管理人员),其中20人在厂区内住宿;工作制度为:

年生产300天,每天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夜间不生产。

项目于2015年10月开始建设,2015年11月竣工并投入生产。

2、项目验收情况

2015年8月广西南宁新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了《北流市金屋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5年8月,玉林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

2017年12月北流市金屋混凝土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建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广西建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对该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收集相关资料,按国家环保总局[2001]第1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和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要求,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并对落实情况、环保审批意见落实情况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现场调查。

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广西建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进行了为期2天的环保验收监测。

根据监测结果,我公司(广西北流市金屋混凝土有限公司)编制出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各项验收监测结果和检查情况见表1~表8。

表1工程概况、监测依据、标准

建设项目名称

北流市金屋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北流市金屋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改扩建补办

设计生产能力

4万立方米混凝土

实际生产能力

4万立方米混凝土

主要产品名称

混凝土

环评时间

2015年8月

开工日期

2015年10月

投入试生产时间

2015年11月

现场监测时间

2017年12月14日~15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玉林市环境保护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广西南宁新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是

一体化的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北流市金屋混凝土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

1000万元

环保投资

60万元

环保投资比例

6%

实际总投资

300万元

实际环保投资

30万元

环保投资比例

10%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管理方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001)13号令);

(4)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5)《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9]246号;

(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局桂环[2006]94号;

(7)《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38号);

(8)《北流市金屋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广西南宁新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2015年8月);

(9)《玉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北流市金屋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玉林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8月);

(10)北流市金屋混凝土有限公司竣工验收监测委托书(2017年12月)。

评价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表2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物产生情况

1、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生节点

 

2、污染物产生情况:

2.1噪声

搅拌机、运输车辆、水泵、物料传输装置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噪声。

2.2固体废物

废弃的砂石料、废弃的混凝土,各类废水产生的沉淀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

表3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

监测期间工况:

日期

产品名称

产量(m³/d)

设计能力

(m³/d)

生产负荷(%)

2017.12.14

混凝土

110

133

82.7

2017.12.15

混凝土

105

133

78.9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设备运转正常,生产负荷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大于75%的要求。

一、噪声污染源及处理措施:

项目的噪声源搅拌机、运输车辆、水泵、物料传输装置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噪声。

项目通过设置减震垫圈、合理布局厂房等方法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固体废物污染源及处置:

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不合格的砂石料、剩余的混凝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各类废水产生的沉淀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

不合格的沙石料产生量约为15t/a,砂石料用于铺路、平整地面或者外售;剩余的混凝土约为20t/a,项目建有砂石分离系统,对其中的砂、石进行分离,分离出来的碎石可重新作为原料利用,泥沙进入沉淀池,全部回用于生产;沉淀池的沉渣产生量约为6t/a,全部回用于生产。

筒仓布袋除尘器收尘量为172t/a,全部回用于生产。

生活垃圾每年产生量约4.5吨,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表4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

该项目正常生产实行一班制,8小时生产。

1.监测点位:

厂界东、南、西、北面、东南面158米处的零星住户,北面80米处的零星住户。

2、监测内容:

连续等效A声级

3、监测频次:

厂界连续监测2个生产周期昼间噪声,环境噪声连续监测2个生产周期昼夜间噪声

4、评价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5、监测结果:

见表4.1、表4.2。

表4.1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

时间

点位编号

监测点位

昼间dB(A)

夜间dB(A)

测量值

标准

限值

评价

结论

测量值

标准

限值

评价

结论

12月14日

1

▲项目东面厂界外

53.2

60

达标

41.7

50

达标

2

▲项目南面厂界外

54.1

60

达标

41.3

50

达标

3

▲项目西面厂界外

53.5

60

达标

42.5

50

达标

4

▲项目北面厂界外

51.8

60

达标

39.8

50

达标

12月15日

1

▲项目东面厂界外

52.0

60

达标

42.8

50

达标

2

▲项目南面厂界外

51.4

60

达标

43.6

50

达标

3

▲项目西面厂界外

52.4

60

达标

41.8

50

达标

4

▲项目北面厂界外

52.7

60

达标

41.3

50

达标

注:

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排放限值。

表4.2环境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

时间

点位编号

监测点位

昼间dB(A)

夜间dB(A)

测量值

标准

限值

评价

结论

测量值

标准

限值

评价

结论

12月14日

1

△东南面158米处的零星住户

51.8

60

达标

41.6

50

达标

2

△北面80米处的零星住户

53.2

60

达标

42.3

50

达标

12月15日

1

△东南面158米处的零星住户

52.9

60

达标

42.2

50

达标

2

△北面80米处的零星住户

51.7

60

达标

43.1

50

达标

注:

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

6、监测结果评价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排放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项目周围敏感点东南面158米处的零星住户,北面80米处的零星住户环境昼夜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表5环保检查结果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理:

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不合格的砂石料、剩余的混凝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各类废水产生的沉淀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

不合格的沙石料产生量约为15t/a,砂石料用于铺路、平整地面或者外售;剩余的混凝土约为20t/a,本项目建有砂石分离系统,对其中的砂、石进行分离,分离出来的碎石可重新作为原料利用,泥沙进入沉淀池,全部回用于生产;沉淀池的沉渣产生量约为6t/a,全部回用于生产。

筒仓布袋除尘器收尘量为172t/a,全部回用于生产。

生活垃圾每年产生量约4.5吨,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绿化、生态恢复措施及恢复情况:

项目厂区有少量绿化面积。

环保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

无。

监测手段及人员配置:

该公司无专业环境监测手段及监测人员,有关监测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进行。

应急计划:

无。

存在的问题:

厂内大部分地面没进行硬化;生产原料露天堆放,比较杂乱,无遮挡措施,在风速较大的情况下产生的扬尘较大。

其他:

无。

 

表6环保审批意见与落实情况

玉林市环保局对项目的批复要求

项目落实情况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严格按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已落实。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严格按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垃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已落实。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垃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堆砂场和运输车辆的动力起尘采取加强洒水的方式避免扬尘;粉料库排气口必须设置除尘设施,除尘后的废气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颗粒物≤20mg/m3)。

砂料堆放区按照要求设置喷嘴,定期喷水,保持砂堆表层湿润防止扬尘,使厂界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0.5mg/m3)。

基本落实。

运营期堆砂场定期洒水,项目各粉料库均安装有袋式除尘器,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达到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标准限值;项目周围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项目搅拌机和运输车辆等设备以及地面的冲洗废水,必须经废水池收集、沉沙等处理后循环使用;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标准后用于绿化用水或周边旱地浇灌。

已落实。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用于农灌用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生活污水出口pH值、氨氮、化学需氧量均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

项目所在地的民乐河民乐镇断面、民乐河与茶垌河汇入前500米断面的pH值、氨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项目在工艺设备选型时应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发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和隔音措施,使项目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6-2008)2类标准要求。

项目厂区布局基本合理,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白天生产,连续两天的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周围敏感点东南面158米处的零星住户,北面80米处的零星住户环境昼夜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厂内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洗车冲洗下的混凝土。

生活垃圾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堆放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理,洗车产生的沉淀物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

已落实。

洗车冲洗下的混凝土作为道路建设的路面铺垫料,或地面平整的填料综合利用;沉淀池的沉积物采用砂石分离设备经分离后出砂、石作为原材料重新利用,沉渣出售给制砖等企业作为原材料。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表7公众意见调查

(1)据了解,工程施工期间,玉林市环保部门未接到因固废、噪声扰民等原因发生环境污染时间或扰民事件的投诉。

项目试运营期间,我公司和玉林市环保部门未接到因噪声、固体废物等原因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或扰民事件的投诉。

(2)本项目公众调查采用发放调查问卷方式,调查对象以项目业主及周边的企业和群众为主,共发出调查表50份,收回有效表格48份,回收率96%,见表8-1。

表8-1公众调查统计表

您认为项目施工期对您影响最大的问题

灰尘

噪声

建筑垃圾

22人

(45.8%)

18人

(37.5%)

8人

(16.7%)

施工期是否有污染扰民纠纷

不知道

0人

(0%)

23人

(47.9%)

25人

(52.1%)

您认为该项目对当地环境影响如何

有影响

影响不大

无影响

0人

(0%)

30人

(62.5%)

18人

(37.5%)

您认为该项目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

有利于

不利于

不知道

19人

(39.6%)

0人

(0%)

29人

(60.4%)

项目建成后您对项目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21人

(43.8%)

27人

(56.2%)

0人

(0%)

从上表可知,绝大部分被调查者支持项目的建设,认为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赞同该项目的建设。

表8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结论:

北流市金屋混凝土有限公司在建设年产4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过程中能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能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基本落实相关环保措施,有关环保工作基本到位。

根据此次环保验收监测和检查的结果,结论如下:

(1)项目位于北流市民乐镇南庆村石岭。

用地为租用北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旧化肥仓库,项目四周均为林地,北面约80米为石岭村居民居住点;东南面约158米为石岭村居民居住点。

占地面积、生产规模等与环评基本一致。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

(2)连续两天的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排放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项目周围敏感点东南面158米处的零星住户,北面800米处的零星住户环境噪声昼夜间均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3)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中,不合格的沙石料15t/a用于铺路、平整地面或者外售;剩余的混凝土约为20t/a,本项目建有砂石分离系统,对其中的砂、石进行分离,分离出来的碎石可重新作为原料利用,泥沙进入沉淀池,全部回用于生产;沉淀池的沉渣约6t/a,筒仓布袋除尘器收尘量约172t/a,全部回用于生产。

生活垃圾每年产生量约4.5吨,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据调查,该项目试生产以来至今,每年产量不超出环评规模。

综上所述,北流市金屋混凝土有限公司在建设年产4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及环评批复中的各项要求进行了落实,环保设施运转正常,验收期间,各类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达到相应国家标准,项目周围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该项目具备了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的条件,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后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建议:

(1)给原料堆场增加顶棚,减少污染物无组织排放。

(2)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适当增加隔音降噪措施。

(4)进一步绿化美化厂区周边及厂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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