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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组织理论案例教材DOC

案例

1、黄石市机构改革巡礼

[案例正文]

湖北省黄石市是经国务院批准确定的全国16个中等城市机构改革试点之一。

从1986年5月开始调查研究、设计改革方案,到1987年7月,按照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组织全面实施,到9月底基本告一段落,新的机构开始运行。

机构改革前,黄石市共有县一级党政机关83个,工作人员3414人。

党政职能不分,政企不分,机构庞大,人员臃肿,效率不高等我国机构中的通病,在这里也得到了充分的反映。

在这次机构改革中,黄石市委、市政府的指导思想可以概括为16个字:

转变职能,整体配套,精简统一,积极稳妥。

具体做法是:

第一,以职能分解作为机构改革方案设计的起点。

黄石市在机构改革前,具体地分析了各专业局工作的情况,认为各专业局所承担的各种任务大体上可以划分为5项职能,即党群管理职能、综合经济管理职能、社会管理及服务职能、企业经营职能,行业管理职能,并发现各项职能的工作量依次为25%、15%、15%、12.5%、32.5%。

如某局17个科室共57人中,担负党群管理工作的8个科室共14人,综合经济管理工作的2个科室5人,社会管理工作3个科室14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2个科室17人,真正搞行业管理的只2个科室共7人。

通过对职能的分解,不但可以看出某一单位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而且可以看出其内部该设置些什么职位,不该设置什么职位。

这就为制定机构改革方案奠定了基础。

第二,紧紧抓住政府职能转变这一环节。

首先,按照党政职能分开的原则,市委不再设置与政府职能重复的经济部门。

撤销了市委经济工作部。

而且,企业党的工作开始实行属地化管理。

其次,采取“撤局强委”的方式。

通过撤销主管专业局,加强委办的职能,从过去的管理企业转变为管理行业,从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为主。

具体来说,在工交系统,撤销了化工局,机械局、冶金公司、建材公司、纺织公司、医药公司,电子公司、一轻局、二轻局,加强了经委的综合管理职能,内设8个行业管理办公室,行业办是经委内的一个职能科室,由经委统一领导;在农业系统,撤销了农办、农林局、水利水产局、乡镇企业局,成立农委,在农委内设立农林牧、水利水产、乡镇企业、蔬菜等4个行业办公室;在财贸系统,撤销财办、商业局、粮食局、供销社,成立财政金融委员会,在财委内设立商业、粮食、合作商业指导等3个行业办公室;在城建系统,撤销了房地产管理局,合并了园林局与市政局,扩大了建委的职能。

经委、农委、财委和建委内设的行业办公室都作为各委内设机构,主要行使行业管理的职能,而不是直接管理企业。

这样,政府主管经济的部门由原来的委、局、公司三级管理,变为委、公司两级管理,减少了一级管理层次。

同时,将产供销等生产经营职能下放给企业,将综合经济管理职能交给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初步达到了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目标。

第三,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提高效率为目标改革机构。

总体来看,黄石市这次精简的幅度是很大的,全市县一级党政机关由原来的83个减少到43个。

其中市委仅设6个工作部门,市政府设36个工作部门,人员由3414人减少到2387人,尚空编38名。

同时,充实加强了政府的工商、税务、金融等宏观调控机构,使政府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化。

黄石市从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建立统一的高效的行政组织出发,撤销了市科技干部局,其干部调配职能归市劳动人事局;市地方志办公室并入档案局;市体改办、市经济研究中心并人政策研究室;宗教侨务办公室并人市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并人外贸局,保留牌子;旅游局与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合署办公,三块牌子一套班子。

第四,不但在总的原则上实行党政分开,而且还对党务机构的精简下了大的功夫。

不但撤销了市委经济部门,而且撤销了市委讲师团,其业务归到宣传部;撤销市委经部门,其业务归市纪委和市检察院;党史办公室划归党委办公室。

第五,把机构改革同合理安排富余干部结合起来。

黄石市机构改革,富余干部一千多人,其中县级干部114名。

做好这部分干部安置工作,是机构改革的一个大问题。

黄石市采取果断措施,让一部分充实到工商、税务、银行、司法等急需加强的部门,一部分改行到了工厂企业,一部分下到了基层党政单位。

虽然富余干部40%下到了基层,降职使用的也占41%(工资待遇不变),但是,由于做好了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结果富余人员的消化还是比较顺利。

第六,把机构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实行整体配套改革。

在完善企业承包责任制,进行金融体制改革、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和建立生产资料市场过程中来进行机构改革。

黄石市将税务、工商行政管理、审计、统计、物价、计量等部门从政府各委办中独立出来,作为政府的直属机构。

这种配套改革,给政府职能转变创造了前提条件。

第七,准备充分,步子稳妥地进行改革。

黄石市专门成立了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各个委办也成立了机构改革小组,其中又分监督小组、审计小组、人事安排小组、财务交接小组和办公室,严格制度,做到了顺利过渡;而且始终教育干部转变观念,服从大局,效果很好。

黄石市机构改革,在突破产品经济管理体制的旧框架上迈出了第一步,在精简、统一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它适应了新的经济运行机制的要求,又促进新的经济机制的运行,从而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方案于7月份出台后,7至9月虽然持续高温,历史上一般产值是要下降的,但这次却上升了。

当然,这次改革是在新旧体制交替中进行的,尤其是在上下都不动的情况下,不可避免地要遇到一些困难,比如如何真正建立完善的行业管理机制问题,仍需作进一步的探索。

[案例思考]

黄石市机构改革成功的主要经验是什么?

[案例分析]

黄石市机构改革成功的主要经验有以下几条:

第一,机构改革一定要配套进行。

既要与经济体制改革配套进行,又要与政治体制改革、于部人事制度改革配套进行。

黄石市机构改革之所以能进展顺利,重要的一条就是因为机构改革不是孤立地进行的。

经济体制改革为机构改革奠定了基础。

比如,企业普遍推行了承包制,物资市场体系、金融市场

体系等已初步形成,使企业有了较多的自主权和较好的外部竞争环境,企业不愿也可以不让政府包办一切,这就为政府转变职能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

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

黄石市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这就为富余干部的安排找到了一条途径。

第二,机构改革一定要以转变职能为关键。

职能不转变,机构改革只能在原来的圈子里转。

黄石市成功之处就在于首先抓住了职能分解这一突破口,找到了现在政府机关职能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为设计未来政府职能目标打下基础。

黄石市转变职能的具体做法就是“撤局强委”,通过裁撤专业主管局,加强政府委办的综合管理职能,从而真正做到了从直接管理为主到间接管理为主,从微观控制为主到宏观调控为主的职能转变。

第三,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是政府机构设置科学化的标准。

光转变职能,政府机构仍不能达到科学化,只有把转变职能与坚持精简、效能、统一原则结合起来才行。

黄石市对机构的裁减幅度是大的,在统一效能方面,该合的合,该撤的撤,该强的强,效果很好。

第四,机构改革一定要慎重稳妥,防止出乱子。

黄石市的机构改革能顺利完成,离不开这一条原则。

它们成立了专门的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监督、领导机构改革的各个环节,看来效果是很好的。

同时,市委、市政府强调加强对干部观念转化的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干部树立全局观念,不争权,不夺利,从而为机构改革的顺利开展扫清了思想障碍。

2、徘徊中的某市政府机构改革

[案例正文]

长期以来,我国县级以上政府中,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分得过多、过细是政府机构膨胀的主要原因,改革或调整这些机构也是历次机构改革的内容,但我们始终没有摆脱“膨胀——精简——再膨胀”的恶性循环,其根本的原因是我们在历次机构改革中,囿于传统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没有把政府的双重职能——社会管理者职能和国有资产者职能——分清,特别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产业部门越分越多,政府双重职能的混合加剧了政府机构尤其是专业经济管理机构的膨胀。

某市1983年以来的机构改革是值得深思的。

该市在1984年机构改革时,比照省级机构改革的模式,将机械、冶金、电子、化工、轻工、纺织、建材、建筑工程等工业管理局改名为工业公司,试图向经济实体转变,分清政府管理经济的双重职能。

但由于这种改革并没有明确原有工业管理局所属企业的资产与换牌后的工业公司的产权关系,也没有把原工业管理局的行政职能转向相应的政府机构。

这就使得工业公司没有资产经营职能,难以向经济实体转化而且又使得原有企业主管部门与所属企业固有关系发生脱节。

这在当时该市经济体制仍以计划管理为主的情况下,造成了经济管理许多环节的紊乱。

对此,市政府不得不在维持行政机构序列的前提下,重新赋予上述工业公司行使原有的行政管理职能,并规定这些公司使用事业编制。

行政的待遇和职能、公司的牌子这种体制,使得这些工业公司成为典型的行政性公司,从而不但没有分清政府的双重职能,反而强化了双重职能的混合。

随着该市作为经济特区商品经济的发展,这样的体制越来越不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

在这种情况下,市政府着手重新研究转变职能的问题。

在中央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性公司的政策指导下,1988年该市在机构改革上迈出了新的一步:

决定机械、冶金、电子、化工、轻工、纺织、建材、建筑综合总公司等7家行政性公司停止行使企业主管部门的职能,在3年内彻底向经济实体转变,并逐步发展为自负盈亏的综合性企业集团。

撤销二轻管理局,组建市集体企业联社,列人事业单位,面向全社会,代行市政府管理市属集体企业的部分职能。

原7家行政性公司和二轻局所属企业直接隶属经委,并在经委内设立机械冶金、电子、轻工、纺织、化工、医药、建材7个行业处,每个处编制4—6人;除少数重点企业外,其他企业党群组织关系归县区各有关部门;统计、财务管理、审计、技术档案、劳务工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计量等工作,分别交由市有关部门归口管理。

这一改革为该经济特区建立“小政府、大社会”的新型经济管理体制,适应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加强政府的综合调控能力和行业管理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但由于改革缺乏一系列配套措施,政府的双重职能仍难以分离。

主要表现为:

将8个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的职能转向经委等有关部门,只是政府原有双重职能在政府内部的转移,政府本身没有实现职能的转变与分离,整个经济管理体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只是从小的部门经济体制向大的部门经济体制的转变;撤销了政府专业经济主管部门,部分实现了“小政府”,但商品经济所必需的行业社团等经济中介组织没有建立起来,“大社会”没有跟上,使得一些从政府中分离出来的和新出现的社会管理职能没有承受的载体,导致了商品竞争的某些无序现象,使政府、市场、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发生某些脱节;经委内部原有的职能处室和新的7个行业处没有理顺关系,行业处主要作为与上级政府专业部门的对口关系而存在,没有明确具体的行业管理职能;政府的行业管理仍缺乏有效的组织机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没有配套,政府管理经济的双重职能难以分离,把原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的原有职能分解后转移给政府的其他部门,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加剧了其他政府部门双重职能的混合;政府综合经济部门和经济监督部门的职能没有转变,不适应在没有主管部门管理的条件下对全社会所有的企业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和监督;原有行政性公司转为实体后,名为工业公司,但实际上没有直属生产企业,仍然缺乏资产的投资经营职能。

此外,上下机构改革不配套,上级机构不断对该市增加压力,并仍以双重职能混合的形式对待该市各部门,特别是该市实行计划单列后,由于上下不对口,已经造成了该市在国家统一计划管理下的某些资金、物资等方面的利益损失,这也进一步妨碍了该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

由于上述问题,两年多来,该市政府中主张重新恢复专业经济管理局的呼声此起彼伏,迫于压力,该市先是恢复了二轻局,最近有关部门又在拟议重建其他的工业管理局。

这可能导致1988年的机构改革又重蹈1g83年以来改革的覆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关注。

[案例思考]

从某市政府机构改革的几次反复和徘徊看,政府机构改革的关键是什么?

你以为某市应该怎样摆脱徘徊局面,推动政府机构改革?

[案例分析]

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国民经济具有社会管理者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

综观案例中某市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机构改革的实践,我们不难发现,政府的这双重职能的混合加剧了政府机构尤其是专业经济管理机构的膨胀。

因此,政府机构改革的关键是政府职能的转变,其中包括管理国民经济双重职能的分清和分离。

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开始是沿用前苏联模式,采取一大二公的单一所有制形式,实行高度集中的领导和指令性计划管理。

把企业按部门归口分级由政府的专业行政组织机构直接管理。

这种部门管理体制适应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社会经济基础。

但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条件下,由于多种所有制企业的共同发展和国民经济产业部门的分化,特别是像某市这样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再采取原有部门经济管理体制的模式已经不适应经济基础的需要。

该市在1983年以来的机构改革中,把几个工业管理局改为工业公司,不但没有分清政府的这种双重职能,反而强化了二者的混合。

1988年虽迈出了新的一步,但还不够彻底,问题成堆,矛盾重重,甚至有可能重蹈1983年的覆辙,出现了徘徊不前的局面。

其症结集中表现为政府的这双重职能没有分清和分离。

在政府管理经济的过程中,政府应当更多地从社会管理的角度对全社会的工商企业实行统一的行政管理,加强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实现国民经济的总量平衡。

应当把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职能大部分转向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公司或大型企业,才能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和效益。

要改变某市机构改革徘徊不前的状况,推动改革的进程,应该注意四个方面:

第一,加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和经济监督部门,弱化专业经济管理部门。

政企分开,分清政府管理国民经济的双重职能,树立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的权威。

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应从部门管理转向行业管理,这样,部门的设置宜粗不宜细。

对现有众多的专业经济部门应进行分阶段逐步改造,分类指导。

对国家垄断性的产业如邮电、电力、铁路等可实行政府主管部门双重职能合一的模式,推行行业总承包的经营管理体制。

对计划和市场双重调节的一般性产业,如电子、机械、轻工、纺织等以及完全由市场调节的行业,其政府主管部门双重职能应逐步分离。

这些部门的社会管理者职能也就是政府的行业管理职能,实施此职能的机构应当精简合并,只设几个大行业的政府机构。

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能转向国有资产控股公司或大企业。

作为过渡形式,一些部门可以在重新明确其全社会行业管理职能的前提下,继续行使一段时期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能。

以后两种职能逐步分离,最后从机构上彻底分开,政府司政,企业全权负责国有资产的流动与增殖。

第二,建立商品经济的中介组织——经济社团。

组织同业工会或行业协会,在政府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接受从政府中转移出来的一些社会管理职能,并可受委托承担政府的某些行政职能。

第三,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国有资产实行分级所有、多层管理的形式,中央、省、地(市)、县不同级国有资产一般不能平调,也就不对国有企业实行下放与上收的做法。

但不同级和不同地区的国有资产可以采取合资经营的方式,按股分红、共担风险。

各级国有资产由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和监督,资产的投资经营职能由不同层次的投资控股公司或大企业行使,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由企业家负责。

第四,改革财政预算体制,逐步推行分税制和复式预算体制,分清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

把各级财政预算分为经常性项目和资本项目。

经常性项目用于公共财政;资本项目用于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

两项收支不能混同,从而保证各级政府在管理国民经济中行使双重职能行为的规范性。

此外,政府的机构改革应该上下配套,政府本身就是一个系统,只在一个市或县进行改革,会遇到系统内部的传统阻力,下动上不动,改革很难成功。

 

3、机构“传奇”

[案例正文]

1987年12月,分别寄自湖南和山东的两纸来函,就《人民日报》的一篇评论提出质疑。

原来,早些时候《人民日报·每周评论》发表了一篇文章,说到某市为申报一个基建项目盖了745个公章;而这个市的另一家工厂为办成一件事,65天内赴京45次。

文章的主旨在批评我们的机构重叠、手续繁琐、效率低下。

不料,来信质问:

“这745个公章如何盖法?

哪来这么多单位?

”来信认为:

“这两个数字都是不可能出现的”,“读后令人难以相信”。

然而,令人难以相信的事情在实际生活中却并不罕见。

《中国青年报》载湖南武冈县计划修建一座水电站,从县委、县政府打第一个报告起,前后共盖公章1460个,有关公文和设计图纸重达170公斤,历时两年半才定下方案。

事实上,职责不清,政出多门,人浮于事,互相扯皮,官僚主义,效率低下,已经严重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阻碍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继续深化。

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

这无论在我们内部事务中,或在国际交往中都已达到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

我们的机构状况之成为“传奇”,问题的症结恐怕首先在于各级党委都设立了与政府职能相对应的机构。

日常政务,行政一套班子,党委一拨人马,互相扯皮,谁也拍不了板,降低了工作效率,既打乱了政府工作秩序,也窒息了行政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政府机构本身臃肿程度也很可观。

我国政府部、委林立,这么多部门还是有很多事情没有人管,于是要设立许多临时性机构。

办公室、领导小组名目繁多:

以煤代油办、古籍整理办、海上安全办、贫困地区办、制止向企业摊派办、濒危物种进出口办、抗旱办、防汛办……举不胜举,层出不穷。

盖了庙就要招僧,有的县仅仅一个“五四三”办就有二三十人。

僧多无事,就找事打发时光,公文旅行,流水盖章便成了庄严的游戏。

更有甚者,你放权,他收权,设关增卡,过手留油,搞得基层和企业苦不堪言。

有关部门提供的湖南某市的材料并不算极端。

这个地级市定编40个局级单位,1294人,实际上已膨胀到66个局,2425人。

机构超编65%,人员超编近百分之九十!

其中,科局两级干部就有1413人,约占全体人员的三分之二,形成官多兵少的局面。

在如此严重超编的情况下,一些部门还以种种名义从所属企事业单位借凋二百多人“帮助工作”。

因此行政经费越来越紧张,每年要从当地企业加收二百多万元的管理费来维持开支。

政府机构臃肿的重要原因是政府直接管了许多本应由企业自己管的事情,产、供、销,人、财、物,样样都要管,政府部门不能不陷入批项目、分资金、分物资的繁杂事务之中。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这样的机构状况已经变成了对政企分开的阻碍。

而且,随着政企分开的实行,许多事情都不需要政府直接管了,这种臃肿也就更加显示出来。

商业部原先管全国生漆生产的一位中年干部,熟知这方面产供销情况,可谓稀有人才。

现在国家不再垄断生漆生产了,这个人就成为无经可念无事可做的闲僧。

闲人并非是冗员,而是现行体制已经不适应变革了的经济状况。

此外,我国行政立法长期不健全,没有编制立法,预算约束机制,致使机构增加得不到应有的外在制约,膨胀也就在所难免了。

[案例思考]

我国政府机构臃肿的原因何在?

为什么多次精简机构但每次都难以避免重新膨胀的结果?

你对当前我国政府机构改革有何设想?

[案例分析]

案例列举的事实,反映了政治体制改革前我国政府机构设置上存在的弊端,那就是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不高。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从宏观上讲这是与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和高度集中的产品经济模式分不开的。

在这样的体制下,必然党政不分、政企不分,党组织干预行政事务,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的产、供、销,人、财、物,机构的重叠和庞大也就不可避免了。

从微观上讲这是违背了政府机构设置的原则的。

行政学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政府机构的设置要遵循下述原则:

目标原则,即按照一定的行政任务来设置机构;业务类同原则,即将同类事务交由一个单位完成;职责权相称原则,即负一定责任就赋予相应的权限;指挥统一原则,即一个机构只对一个上级机构负责;合理的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原则;协调平衡原则,即纵向层级之间,横向部门之间要保持平衡协调;管理回路原则,决策、执行、监督、反馈各环节之间要形成管理回路;弹性原则,即机构之间不能分工太细,要保持一定的伸缩性、应变性;精干效能原则,要合理地设置机构和人员,使之高效率地工作。

违背这些原则,机构必然重叠臃肿。

对我国政府机构设置上的弊端,党和政府应该说是早有察觉,并多次下决心要克服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小的调整不算,比较大规模的精简和改革就有3次,但每次机构改革的成果都难以持久,没过几年,政府机构和人员又再度膨胀起来,呈现出一种“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循环往复。

有人称之为机构改革的“怪圈”。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呢?

首先,受到具有全局性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制约。

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和高度集中的产品经济模式本身需要庞大的政府机构。

其次,没有抓住职能转变这一关键。

政府不从微观管理、直接管理的羁绊下解脱出来,机构就精简不了。

再次,没有进行相应的干部人事制度的配套改革。

当时的干部人事制度是国家对一切干部“统包、统配、统管”,干部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干部待遇与职位挂钩。

这样,政府工作人员就有扩张机构的内在动机。

同时,精简下来的干部的出路也成了国家难以解决的问题。

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开展,使政府机构设置上存在的弊端,更加明显地暴露出来,政府机构改革势在必行。

同时,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也为政府机构的改革创造了必要的外部条件。

总结历次政府机构改革的经验,我们认为当前正在进行的政府机构改革应该注意以下四点:

第一,抓住转变职能这个关键,把政府的职能从以微观管理为主,转变为以宏观管理为主;从以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以间接管理为主。

适应这一转变,政府机构该撤销的撤销,该加强的加强。

第二,以经济管理部门,特别是其中的专业管理部门和综合部门内的专业机构为改革的重点。

把承担相同或相近业务的部门合并;把职能交叉重叠的机构撤销,组建新的综合管理部门;撤销综合部门内的对口专业机构,其职能由行业主管部门承担。

第三,完善行政组织法规,健全预算约束机制。

把宪法和组织法中有关政府机构设置的原则规定具体化,制定机构设置法和编制法,用法规的强制力来控制机构的膨胀。

同时,健全已开始试行的由编制部门控制工资基金的办法,用经济杠杆来约束机构人员的膨胀。

第四,相应进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

在开展政府机构改革的同时,积极推进于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按照分类管理原则,把政府工作人员从干部队伍中分离出来,作为国家公务员,针对其特点,就其录用、任免、考核、晋升、待遇、奖惩以及退休等方面制定国家公务员法,依法进行管理。

果真做到这些,我国政府机构的改革必能跳出“怪圈”,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案例所反映的我国政府机构设置上的弊端将得到克服,具有中国特色的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运转协调、灵活高效的政府机构体系也就指日可待了。

 

4、红色的警告

-----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后的反思

[案例正文]

1987年5月,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燃烧了25个昼夜,焚烧了85万立方米存材,过火100万公顷土地,使我国宝贵的森林财富遭到了重大的损失。

这场悲剧虽然肇衅于几个吸烟和违章作业的小伙子,但同时也暴露了我国森林行政管理体制的僵化、混乱和官僚主义的工作作风,大火向我们发出了红色的警告,也给我们留下了沉重的思考。

大兴安岭地区共有31万人口,是一个以木材和营林为主体的森林工业企业。

它隶属于林业部,地方行政归黑龙江省领导,而版图又属内蒙古自治区,大兴安岭成了真正的“一仆三主”。

每年的企业赢利除上缴黑龙江省地方财政几千万元外,还要上缴内蒙古几百万元的“土地使用费”,上缴林业部几百万元管理费。

1985年国务院规定,大兴安岭可以从企业赢利留成中提留近五千万元作为育林基金,就是这笔经费也要被七折八扣,最后用于森林保护的只剩9%,其中真正用到森林防火中的已经所剩无几了。

道路,是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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