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新坐标教师用书高中政治 62 心中有数打官司教学设计 新人教版选修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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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新坐标教师用书高中政治62心中有数打官司教学设计新人教版选修5

2

心中有数打官司

(教师用书独具)

●课标要求

归纳公民的诉讼权利。

●课标解读

本标准要求学生了解诉讼的含义、种类及作用;理解公民享有的主要诉讼权利;剖析典型案例,理解司法调节在解决权益纠纷中的作用;学会写起诉书,提高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能力。

●落实策略

课前:

自主学习,调查搜集。

学生阅读教材、搜集现实中与诉讼有关的资料。

课上:

情景创设——互动探究——教师总结提升——走进生活学以致用。

(教师用书独具)

●新课导入建议

导入方式一:

情景导入

个体经营户申某到银行储蓄所存款7600元。

该所职员为其代填了存款凭条并交给他活期储蓄存单一份。

3个月后,当申某到储蓄所取款时却发现存单上的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大写正确,而小写却误为760元。

当他要求对方按大写金额兑付本息遭到拒绝后,申某一纸诉状把储蓄所推上了被告席。

法院经公开审理,判决原告败诉。

接到判决书后,申某虽认为不公,却因忙于生意,一时也未把上诉放在心上。

一个月后,当他通过向律师咨询,得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官司可以打赢时,一审判决已经生效,申某为此追悔莫及。

思考:

(1)本案中申某因为忙于生意失去了哪项公民的基本权利?

(2)维护此项权利需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让我们带着这些问题来学习专题六中的第二框。

导入方式二:

视频导入

播放一些“民告官”视频。

思考:

如果你遇到纠纷,你会采取什么样的解决方式?

让我们带着这些问题来学习专题六中的第二框。

●教学地位分析

本框是专题六中的第三框。

本框内容主要是归纳和介绍公民的诉讼权利。

本框设计了两个目,以循序渐进的方式说明公民的主要诉讼权利。

●教学流程设计

课前预习安排:

1.①看教材84~85页“诉讼与诉讼权利”,完成知识1填空及辅助栏目内容;②思考教材探究问题,写出简易答案,对照探究提示,加深对教材知识的理解。

2.①看教材85~87页“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完成知识2填空及辅助栏目内容;②思考教材探究问题,写出简易答案,对照探究提示,加深对教材知识的理解。

⇒步骤1:

导入新课,简要说明本课时教学地位。

⇒步骤2:

教师通过提问,检查预习效果。

注①⇒步骤3:

师生互动完成探究1“全面理解诉讼”,互动方式可以利用问题导思1、2由浅入深地实施。

注②⇒步骤4:

教师通过对知识外引内联,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学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

步骤7:

先让学生自主总结本课时内容,然后对照课堂小结内容进行简要归纳总结。

根据时间引导进行“课外生活感悟”、让学生处理课堂练习、布置课后练习。

⇐步骤6:

处理探究2,教师根据教学时间和内容灵活掌握,最好交由学生自主处理,参照探究1方式,也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

注③⇐步骤5:

教师要求学生完成“题组训练”1和2,巩固探究成果。

然后根据背景材料,让学生自己提出其他探究问题,同学之间互相讨论问题解决方式、方法和结果。

最后,根据“当堂双基达标”设计变式练习,学生交流完成并互相评价。

注①:

建议教师对【课前自主导学】中比较基本的知识点多提问几个学生,使80%以上的学生都能掌握该内容,以利于下一步对该重点知识的探究。

注②:

建议教师除已有“题组训练”和“探究问题”之外,再变换一下命题角度和问题提出方式,让学生设置一些变式习题和问题以拓展学生的思路。

注③:

在探究过程中可以让学生从生活实际中再找一些体现本知识的事例加以说明,在探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学生的视野。

课 标 解 读

重 点 难 点

1.识记诉讼的含义、种类及作用。

2.明确公民享有的主要诉讼权利。

3.理解司法调解在解决权益纠纷中的作用。

4.学会写起诉书,提高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能力。

重点:

了解诉讼的作用;理解公民享有的主要诉讼权利。

难点:

剖析典型案例,理解司法调解在解决权益纠纷中的作用。

诉讼与诉讼权利

1.诉讼的概念

诉讼又称“打官司”,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是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最后途径。

2.诉讼的种类

(1)根据诉讼要解决的案件性质、诉讼的内容、程序等因素的不同,诉讼可以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

(2)规定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是诉讼法。

根据诉讼种类的不同,我国的诉讼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3.诉讼权利的法律基础

尽管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内容不同,参加的主体不同,诉讼权利也各有不同,但公民依法享有诉讼权利的法律基础是相同的。

老张家养的一条狗把邻居家的孩子咬伤,因为医疗费问题两家产生纠纷,结果邻居一纸诉状把老张告上法庭。

这一诉讼属于什么诉讼?

【提示】 民事诉讼。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1.我国的三大诉讼法中贯穿着一些相同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2.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1)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这就是诉讼代理。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2)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如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遇到一个可能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人,当事人有权要求他退出,这就是我国三大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3)公民有上诉的权利

上诉权就是由两审终审原则而来。

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

   张、李两家因承包鱼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张家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

(1)老张可以上诉。

(√)

(2)老张经一审法院同意上诉。

(×)

(3)老张经诉讼代理人同意上诉。

(×)

(4)要求撤诉,改为仲裁。

(×)

1.教材P84探究问题

【提示】 设计本探究活动的目的在于帮助学生认识解决纠纷的不同途径。

情境一是一桩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加以解决;情境二中赵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社会危害性较大,属于刑事案件,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只能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本探究活动使学生明白,并非所有纠纷都可以通过非诉讼手段解决,诉讼是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最后途径。

诉讼手段与非诉讼手段各有其优势,它们共同发挥着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作用。

2.教材P85探究问题

【提示】 本探究活动旨在通过三个导入案例,引出我国三大诉讼法中共同规定的几项公民基本诉讼权利,使学生增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消除对打官司的畏惧。

情境一引出的是公民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情境二引出的是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情境三引出的是上诉权。

小边和王大妈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获得准许;提醒尚全的父亲提起行政复议,如果对行政复议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全面理解诉讼

【问题导思】

   2011年7月份,家住海盐的市民舒先生因为闯黄灯,收到了一张罚单。

事后,舒先生以“处罚无法律依据”为由,把交警部门告到海盐法院。

然而,舒先生一审败诉。

舒先生不服,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2年4月7日下午,浙江省嘉兴市中级法院对

社会广泛关注的全国首例闯黄灯行政诉讼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1.什么是上诉?

【提示】 当事人和其他相关诉讼主体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要求上级法院进行重新审理,就是上诉。

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重要诉讼权利。

2.被告人舒先生是否可以再次提出上诉?

为什么?

【提示】 被告人舒先生不能再次提起上诉。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即告终结。

被告人舒先生不服一审判决,已经向嘉兴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量刑并无不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已经无权再上诉。

全面理解诉讼

1.含义

诉讼又称“打官司”,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是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最后途径。

2.种类

按照诉讼要解决的案件性质、诉讼的内容和程序等因素的不同,诉讼可以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

尽管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内容不同,参加的主体不同,诉讼权利也各有不同,但公民依法享有诉讼权利的法律基础是相同的。

3.基本原则与制度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2)对一切公民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3)合议制原则;

(4)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原则;

(5)回避原则;

(6)公开审判原则;

(7)两审终审原则;

(8)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以及人民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等。

这些原则和制度直接涉及公民的诉讼权利。

 

程序法是相对实体法讲的。

实体法是规定实质性权利、义务的法律;程序法是规定程序性权利、义务的法律。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均属于程序法,刑法和民法都属于实体法。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是诉讼程序法,所以它们之间有许多相似乃至相同之处,如都要规定法院审理案件的方式、方法,规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等等。

但是,由于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处理犯罪案件的程序法,民事诉讼法是规定处理民事案件即民事权利、义务纠纷案件的程序法,行政诉讼法是规定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的程序法,所以它们之间也存在许多差异。

比如,只有刑事诉讼法才规定有侦查程序、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程序及死刑复核程序等。

【题组训练】 

1.下列属于三大诉讼法共同的基本原则的是(  )

①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②回避原则

③两审终审原则 ④公开审判原则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D.①②③④

【解析】 考查课本基础知识,容易选出答案,①②③④均符合题意。

【答案】 D

2.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因素的不同,诉讼可以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

(  )

①案件的性质 ②诉讼的内容 ③程序 ④案件的危害程度

A.①②③B.①②④

C.②③④D.①③④

【解析】 根据诉讼要解决的案件性质、诉讼的内容、程序等因素的不同,诉讼可以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

【答案】 A

比较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

【问题导思】

   小华6岁,某小学一年级学生。

2013年2月14日,正在放寒假的他和另一小伙伴来到刘某经营的“超市商店”,各花4元钱分别购买了一把塑料玩具手枪,当日下午,小华玩弄玩具手枪时子弹突然射出而致其眼球穿孔,造成十级伤残。

花费医药费4万多元,小华的父母要求商店支付这笔费用,遭到刘某的拒绝。

小华的父母准备到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

1.材料中的诉讼属于什么类型的诉讼?

该种诉讼的侧重点是什么?

【提示】 该案是人身伤害案,属于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旨在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小华的父母在案件受理过程中充当了什么角色?

【提示】 依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小华只有6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是他的监护人,也是他的法定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关系

1.区别

(1)含义不同: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和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人,这些都被称为诉讼代理人。

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

(2)对象不同。

前者是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后者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3)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

前者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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